《安徽稅務》創刊于1985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月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安徽稅務》雜志是一本由安徽省稅務局主辦的具有權威性和實用性的稅務專業雜志。該雜志旨在宣傳國家稅收政策,推動稅務改革和發展,促進稅務工作的規范化和高效化。
該雜志關注稅收政策和稅務法規的解讀與宣傳。它刊登了國家稅務總局和安徽省稅務局頒布的最新稅收政策文件和法規解讀文章,向讀者傳達政策導向和正確理解,幫助稅務從業人員了解和適應稅收政策變化。雜志還報道稅務管理經驗和案例。通過刊登稅務局部門和稅務從業人員的管理經驗分享和案例分析,幫助讀者學習和借鑒先進的稅務管理理念和實踐經驗,提高稅務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此外,雜志還關注稅收服務和稅收宣傳。它刊登了稅務局開展的各類稅收宣傳活動的報道和成果展示,介紹納稅人的權益保護和服務事項,推動稅收服務的便民化和提質增效。雜志還關注稅收領域的熱點話題和國際稅收動態。雜志刊登了與稅收有關的研究論文、學術討論和國際稅收合作交流等內容,為讀者提供多維度的稅收信息和國際視野,拓寬稅務從業人員的思路和視野。
通過刊登稅收政策解讀、稅務管理經驗、稅收服務和宣傳業務,以及關注熱點話題和國際稅收動態,該雜志為安徽地區的稅務從業人員和納稅人提供了權威的信息和實用的指導,促進了稅收工作的規范化和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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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六)正文標題層次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用1.1,1.2,…,三級標題用1.1.1,1.1.2,…,以此類推。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
(七)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八)作者應標明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城市名及郵政編碼、電話、E-mail等,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九)圖、表要能適應數字網絡環境的識別、傳輸、顯示,完整清晰、有自明性,要求黑白圖表,應標明圖序、表序,以阿拉伯數字連續標號;圖題居中置于圖下方,表題居中置于表上方。
(十)摘要須用第三人稱寫法,去掉廢話、套話、空話,慎用結論性、定義性的字詞和語句。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過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過250個實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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