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篇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財務管理現狀分析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公司設立比較特殊,缺乏完全的自主性和獨立性
我國的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的成立是由政府設立主管,但其本質卻是以營利為目標的企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某種程度而言,投融資平臺公司背后的支持著是政府,其在本質上不擁有絕對的自主與獨立的權利,與其他獨立營利的企業相比,則是不具備獨立經營、自主盈虧的能力。簡單的說,投融資平臺公司是依靠政府強大的力量進行投融資目標的制定,也是必須依靠政府的擔保才能進行投融資業務。因此,公司并不具備自主的管理權力,在發展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二)政策法規不健全,政府與公司的責任主體難以劃分
自2014年,國家針對地方投融資公司平臺財務管理的問題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但是卻是沒有專門針對公司設立、運營、管理、監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規,無法在法律上對公司財務管理進行一定的約束,法制管理比較薄弱,這對于財務管理人員意識的建立則是會產生比較消極的心理。例如,公司法中規定的公司必須是主體獨立、人員獨立、資產獨立,但是公司往往是無法達到此類要求。但是平臺公司依靠政府進行生存與發展,其投融資的項目則是與政府密切相關,而平臺公司并不是政府的附屬部門,因此政府與公司的責任主體不能進行明確的劃分,公司出現的財務管理問題在某種程度上則是會影響了政府事務的進行,存在一定的矛盾性。
(三)沒有經營性資產支撐,公司獨立償債能力比較薄弱
地方融資平臺公司進行投融資的項目主要是政府公共產品,例如市政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民生保障工程項目等等。因此,項目建設的最終結果并不是公司的盈利所得,在項目的進行過程中則是形成了公益性的資產,公司本身是無權進行資產的使用。這在某種程度而言,企業是無法獲取資產的收入,其是盈利企業的性質,卻無資金的進賬。資金的主要來源便是政府的撥款支持,除此之外便是依靠發行債券與金融機構貸款進行,其獨立償債能力是非常薄弱的,其經營的根本是薄弱的,一旦離開了政府的支持與管理則是會陷入癱瘓的狀態。
二、針對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財務管理問題提出的解決方案
(一)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投融資平臺公司回歸企業的本質屬性
企業生存的根本便是盈利。因此,首先便是讓地方投融資回歸盈利的屬性,在政府的幫助下逐步脫離政府的依靠與管理。對此,政府可以給予公司較大的支持,給予其獨立自主管理的權利,讓其具備盈利的能力。其次,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對公司進行規范的管理,應對現在數以萬計的投融資平臺進行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的結果進行項目本質的回歸。對此,政府可以發揮其積極的作用促進投融資平臺公司的轉型,同時對名存實亡的皮包公司進行清理,避免財務資金的流失,讓其具備生產經營的能力。
(二)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明確政府與公司的責任主體劃分
解決公司的財務管理問題,則是應當對政府與公司的責任主體進行嚴格的劃分,政府與公司的管理權益及需承擔的責任進行區分,避免交叉,無法進行責任的區分,對公司及政府的發展都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影響兩者的進步與發展。從目前情況而言,多數的投融資公司投融資業務與經營業務進行混雜,而平臺公司則是依賴政府進行資金的償還與利用,最終資金償還的主體無法進行區分。為解決此類問題,相關的國家政府機構應當針對這一問題進行相關法律的出臺,對于政府與公司的責任主體的債務進行嚴格的“分家”,實現政企與政資的分開,此后政府不用再對投融資平臺公司新增的債務進行擔保與償還,實施強制手段保證平臺公司進行獨立自主的運行。
(三)發展自主經營管理的項目,全面提升公司的償債能力
首先,公司本身的管理者需要樹立起營利管理的意識,需要依靠公司自身的力量與能力進行自主經營管理項目的運行,全面提升公司的盈利。政府與公司進行劃分改革之后,投融資平臺公司可以充分發揮自身的積極性,并且可以主動與政府進行溝通與交流,一是可以將地方建設較好及盈利較好的建設項目作為企業管理運行的出發點與重點;二是可以利用政府的資源進行公司支柱產業的設置,建立起公司盈利的主線,在獲得資金收入的續后進行項目的自主開發與選擇,并在發展的過程中進行財務管理人員的重組,建設強有力量的財務管理團隊,加強對團隊的管理意識,不斷樹立起企業的管理意識,促進企業更好的發展;三是可以通過投資建設地方性創業園區,設立起創業的資金進行當地產業的開發,從而在發展中建立起企業的階段性目標與最終性目標,推動地方性經濟的建設與管理,并進行相應經濟結構的調整,獲得資金的進賬。在以上的辦法中,投融資平臺公司自身必須的努力,在發展中切實提高行政的執行力度,加快推動經濟的發展進程,同時對人員進行規范的監督與管理,才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完成企業獨立經營權的改革,獲得本質的進步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