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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從出生到瘋狂生長的過程,可以說是走過了一段從亂象叢生,到專項整治,再到去金融化,以及如今的金融科技之路,都反映了科技與金融發展的基本規律,這是一種理論的探索、創新實踐、向高層進化的必然結果,正是因為互聯網金融野蠻生長帶來的教訓,從而統一了發展、堅持科技本性以及對金融風險畏懼的認識?;ヂ摼W金融概念始于2012年,至今僅有7年左右時間?;ヂ摼W金融的發展推動了傳統金融不斷創新,促進普惠金融的發展,讓共享金融成為現實。但與此同時,互聯網金融的野蠻生長也給社會各方面造成很深的負面影響,尤其是部分從事非法集資的P2P網絡借貸平臺,給眾多出借人造成嚴重的傷害。當前,對互聯網金融未來認識分岐很大,市場中看多、看衰者皆有之。基于互聯網金融概念進化過程看,互聯網金融僅僅是特定時期一個專屬概念,伴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人們對金融與科技關系的精準理解,不難得出互聯網金融必將以新的形式存活于金融活動全過程當中,其概念也將由金融科技一詞所替代。當前,科學、準確的定位好互聯網金融未來的發展趨勢,對于做好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打好防范金融風險攻堅戰、更好地發揮科技支持金融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
互聯網金融得益于互聯網的發展,得益于“互聯網+”戰略的推進,“互聯網+”的戰略是國家產業振興戰略,但并不是什么都可以“+”的,也就是說推行“互聯網+”的戰略是有條件的,如前置條件不具備,則推進目標可能與結果會適得其反。比如互聯網金融就是“互聯網+金融”的結果,基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現實,后來在有關政策文件中還有了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在2015年對外頒布的《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里面詳細闡述了互聯網金融的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互聯網保險、網絡借貸(包括P2P和網絡小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消費金融、互聯網基金銷售和互聯網信托等七種業態。隨著技術不斷發展,后續外延也在不斷業態擴大?;ヂ摼W金融借助互聯網技術放大和拓展其內在的金融功能屬性,互聯網金融功能化的金融業態和服務體系是借助大數據和云計算等在開放的互聯網平臺上形成的,其具體的體系有基于網絡平臺的金融市場、服務、組織、產品、監管等體系。與互聯網金融相區別,金融互聯網則主要是指傳統(持牌)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渠道將線下業務線上化,銀行、證券、保險等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和科技企業進行合作,借助互聯網等科技手段實現資金融通、網絡支付、投融資等新型金融服務模式。目前商業銀行發展的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直銷銀行等都屬于這種模式,也即“金融+互聯網”,以金融機構為主體,廣泛應用科技為金融業務發展服務,這種模式極大地滿足了廣大中小微企業以及居民的投融資需求,提高了金融業務效率?;ヂ摼W金融和金融互聯網從字面來看,僅僅是兩個詞語排列順序不同,但是二者卻有很大的區別。首先,經營主體不同。互聯網金融的經營主體主要以新型金融機構也即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的《指導意見》中指明的七種企業形態,主要以科技企業為主,并不一定單指持牌金融機構,經營主體系一般工商企業,且跨界從事金融業務,其盈利渠道既有金融業務也有非金融業務。金融互聯網經營主體必須是持牌金融機構,以傳統的金融業務為主,而且利潤來源于金融業務,屬于專業化經營,科技僅僅是其提升服務的手段與工具,通過科技手段在公司的運用,優化業務流程、降低金融成本、拓展產品種類、提升客戶體驗度等。其次,準入條件不同。初期的互聯網金融主體實質上是沒有準入條件的,如網絡借貸企業當時是按一般工商企業準入的,在企業主體方面沒有嚴格的要求,直到導致國家互聯網金融亂相叢生,引發社會眾多矛盾進行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時,才對P2P網絡借貸提出備案規定等準入條件。而金融互聯網的從業主體由于是持牌金融機構,其準入門檻十分明確且較高,對實收資本、高管人員條件、風險控制等均有明確的規定與要求,在注冊資本、經營杠桿、風險控制等諸多指標有嚴格的規定,其受到的監管也十分嚴格;最后,兩者立足點不同?;ヂ摼W金融實質是科技金融化,立足點是科技,從事的是金融,而金融互聯網實質是金融科技化,立足點是金融。
二、金融科技與科技金融
金融科技英譯為Fintech,是Finan?cialTechnology的縮寫,可以理解成為Fi?nance(金融)+Technology(科技),其含義主要借助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促進傳統金融產品、服務、模式、體驗的創新,即提高了效率又降低了成本,其中對互聯網的運用僅僅是金融科技眾多技術手段運用的一種?;诮鹑诳萍紡V闊的發展前景,中國人民銀行在2017年特別成立金融科技委員會專門對金融科技進行研究和統籌協調。金融科技實質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促進了傳統金融煥發新的活力,但與此同時也使金融安全面臨新的挑戰。當前金融科技已經逐漸開始改變各行各業,無論是傳統金融機構,還是科技企業都在紛紛搶占金融科技發展制高點。與金融科技相區別,科技金融屬于產業金融的一種,科技金融就是為科技企業以及技術服務的所有資源體系,是科技產業和金融產業的融合,科技推動經濟發展,金融推動科技進步。通常情況下,科技企業輕資產、風險較高,有融資需求,科技金融則是金融為科技企業服務,為其提供資金??萍冀鹑谠趥鹘y的融資渠道中,要么是政府型基金以及企業母基金引入民間資本,要么是科技企業的股權融資,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給科技企業增加了一種新的融資通道——眾籌。在所有科技金融參與者中,政府的作用是較大的,政府可以直接投資,也可以通過特定的產業基金進行投資。在科技金融中,科技企業是資金需求者,也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直接承擔者。但是長期以來市場呈現出大型科技企業創新能力不強,小型科技企業資金需求度較大的格局。近年來,推出的“投貸聯動”則是科技金融又一創新形式。顯然,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都是金融與科技的融合,二者僅是詞語在順序上不同,但兩者確有根本性區別。一是屬性范疇不同。金融科技屬于科技范疇,不屬于金融范疇,金融科技只是手段,屬于社會科學技術行業的分支,科技金融屬于金融業務范疇,是為科技產業服務的金融業務;二是服務對象不同。金融科技的服務對象主要是金融企業、電商、醫療等,科技金融的服務對象主要是科技企業;三是風險維度不同。金融科技的風險主要包括技術風險、財務風險、信息泄露風險等,科技金融的風險主要是信用風險。
三、互聯網金融向金融科技的進化
根據以上對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金融科技與科技金融兩組概念進行比較、分析,這兩組詞四個概念,既相互聯系,但又相互區別,技術、金融始終是其話題,不難得出以下結論:
(一)互聯網金融僅僅是金融科技的一種融合形式
從概念的維度分析:互聯網金融的實質是互聯網企業運用技術手段涉足金融業務,后者實質是一些科技企業將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為代表的技術運用于金融領域,為金融提供技術服務,顯然,互聯網金融中的互聯網技術包括在這些科技當中,屬于技術范疇。從這個意義上說,互聯網金融僅僅是金融科技一個組成部分。從內容維度分析:經過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互聯網金融僅存的幾種業態均包涵在金融業態當中:互聯網小貸:屬于傳統小貸業務線上化,網絡信息中介業務雖然現在定性為中介業務,但從投資人的資金從投入到回流,實質上是一個直接融資過程,性質仍然是金融。第三方支付僅僅是傳統支付手段的補充,結算業務更是銀行最基本的業務。從組詞結構維度分析:基于涉金融概念組詞的抽象總結:一種是加前綴,一種是加后綴,前綴又有行業+金融,如科技金融、小微企業金融等;品質+金融,如綠色金融;科技+金融,互聯網金融、大數據金融、區塊鏈金融;后綴金融+科技,如金融互聯網,金融大數據等,無非是運用技術手段為金融服務。顯然,互聯網金融屬于科技+金融這一類型,屬于金融科技的范疇。
(二)金融是特殊的行業,是不容其他行業隨意跨界入侵
金融行業實行嚴準入、強監管是必須條件。不可否認的是,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對推動傳統金融創新、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等產生的積極意義,但是互聯網金融在發展初期沒有明確的準入門檻,一般工商企業即可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最終的結果可想而知,據第三方網貸門戶網站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3月底,P2P網絡借貸平臺歷史累計已達6616家,但光是出問題的平臺數量就達到5595家,問題平臺數量占比達到85%,250.3萬投資人受到資金損失,涉及貸款余額約為1929.6億元。從近幾年互聯網金融特別是網貸行業出現的亂象表明,任何涉及金融的業務都必須納入監管的籠子里,“互聯網+金融”必須加強管理。
(三)科技去金融化是必然的選擇
科技必須堅守技術本性,去金融化??萍寂c金融是不同的兩個產業,金融可以科技化,即充分運用科技來為金融服務,但科技不能金融化,即科技企業不能直接從事金融業務,金融業務本身有明確的法律邊界與風險承擔責任要求。目前,市場上各大科技企業紛紛開始去金融化,如BATJ旗下的互聯網金融企業都宣稱是科技企業,京東金融甚至更名“京東數科”,BATJ代表市場潮流,這些巨頭紛紛強調自身科技屬性,淡化金融屬性,這也意味著市場上的互聯網企業開始認識到“去金融化”的重要。金融科技企業和金融機構合作的空間很大,目前二者無論是合作深度還是合作廣度都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金融機構在資金、品牌、信用等方面擁有明顯的優勢,缺點則是效率低、運營成本高、輕視長尾客群,金融科技企業在技術方面優勢明顯,能夠覆蓋長尾客群,成本低、效率高,缺陷則是資金缺乏,二者發揮各自的優勢進行合作,將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大幅度提升,經濟高質量發展。另外互聯網金融經過幾年的專項整治,目前政策環境不斷趨嚴,針對ICO、互聯網資管、P2P網絡借貸、網絡小貸等政策法規紛紛出臺,給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界定了很多界限,未來所有金融業務都需要持牌上崗,這也迫使很多巨頭開始“去金融化”,定位科技有助于其開拓市場以及獲得較高的市場估值。
(四)金融科技的興起源于科技運用場景及市場需求以及技術發展的質變
近年來科學技術實現了進一步突破,顛覆了很多傳統行業,這一方面得益于全球數據指數級增長,數據的積累量足夠支撐起新一輪技術革命。另一方面得益于各種硬件的革命性突破,終結了“摩爾定律”。但是并不是現在才開始重視科技對經濟、社會各方面的作用,而是從上個世紀就開始重視了,1978年舉行的科技大會上,鄧小平同志提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運用于金融的科技不是金融的專屬,科技可以運用于社會各個方面,只是近幾年技術實現了突破,場景進一步形成。金融科技去金融化趨勢已經十分明顯,當金融科技完成去金融化后,依附在金融行業如數據、電商、咨詢等功能都會徹底得到釋放。屆時的金融行業將會是一個大金融,與人們生活聯系將會進一步緊密。
(五)科技重要性與日俱增,科技將作為金融基因完全涉透到金融的各個領域與流程中
當前金融行業的發展離不開科技的支撐,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興技術已經與銀行業務開始深度融合,如商業銀行傳統的動產抵質押業務,通過物聯網等技術,可以對動產進行實時跟蹤,后臺隨時可以監控動產情況,大數據與人工智能等技術可以對小微企業貸款實現批發化,促進商業銀行重視長尾客群。金融科技已經不局限于金融業務,在電商、制造業、醫藥等行業都有廣泛的應用。金融科技屬于技術,金融行業的科技化在歷經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后越發導向科技,利用科技支持B端金融機構是市場比較看好的方向,從BATJ等互聯網巨頭近年來在科技的戰略布局可以找到市場潮流,這也是金融科技的發展趨勢。未來,金融科技將作為金融基因滲透到金融行業的方方面面當中,作為一個技術,金融科技將會開啟一個新時代。
綜上所述,不管是互聯網金融亦或是金融科技,二者都是技術與金融的組合,而金融與科技是兩個不同的行業,在管理中有不同的準入要求,特別是金融,高風險與涉眾性決定了其必須實行高門檻準入及苛刻的監管,任何打著創新的科技而從事著金融業務,必將帶來金融生態的嚴重破壞。因此,從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歷程來看,企業涉足金融業務、行業產生互聯網金融亂象、政府進行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互聯網金融公司去金融化,以及近期蓬勃發展的金融科技,都反映了科技與金融發展的基本規律,沒有互聯網金融的野蠻成長所帶來的教訓,很難有統一發展金融科技思想認識,今后,金融科技的發展應該始終堅持科技本性及對金融風險畏懼。
參考文獻:
[1]季子釗等.新時期地方金融監管模式與金融發展關系研究;[J].海南金融,2019(03):45-51.
[2]周軍煜等.基于數字化小微金融發展的戰略研究[J].北華大學學報,2019(02):26-32.
[3]徐博歡等.基于風險防范視角推進民營經濟更健康發展研究].[J].金融理論與教學,2019(02):01-09.
[4]汪祖剛等.數字小微金融的優越性與發展策略研究:[J].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學報,2019(01):01-10.
[5]周軍煜等.以九家上市銀行為例看物理銀行向開放銀行進化趨勢[J].中國銀行業,2019(04):68-70.
[6]徐博歡等.金融劣根性的內涵、表現及治理對策[J].河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01):10-16.
作者:陸岷峰 黃百卉 單位:南京財經大學;延邊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