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研究與實踐雜志創刊于1982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季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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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件審查結果在三個月內通知作者,在此其間,作者不得將稿件投往他處。個別稿件可能送審時間較長。如果作者決定改投他刊或退稿,請通知編輯部后,再進行處理。編輯部決定錄用稿件后,將及時通知作者。
(二)參考文獻一般不少于4篇,必須是公開發表且在文中確實引用的專著、期刊文章、論文集文章、學位論文、技術標準等,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編號。
(三)文題應簡明貼切地概括文章主題。一般不宜超過28個字,不用副題。文題中盡可能不用縮略語、字符、代號等。
(四)注釋:對文章中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說明,在行文的右上角采用①②③……順序標出,使用頁下注,每頁順序編碼。
(五)作者是指對論文作出了實質性貢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組織)。作者署名次序原則上以貢獻大小決定排序,由論文全體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則上不得變更。
(六)摘要:一律采用結構式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以提供論文的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描述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具有相對獨立性。
(七)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八)文章中如出現附錄(Appendix)或附件等形式的內容,統一放在參考文獻之后,它們之間保持適當的間距。
(九)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據應注明資料來源。
(十)解釋和分析能力:稿件需要具備良好的解讀和分析能力,能夠對研究結果進行合理的解釋和推理。
作者:楊清虎
作者:田福寧; 劉士祥
作者:曾茜
作者:焦國偉; 白大范; 張倩
作者:劉洲蘭
作者: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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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引次數:指該刊被當參考文獻的引用次數,以及被下載次數。
影響因子:指該刊在某年被全部源刊物引證該刊前兩年發表論文的次數,與該刊前兩年所發表的全部源論文數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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