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政法大學學報是一本由甘肅政法大學主辦的政法期刊,1986年創(chuàng)刊,雙月刊。該刊嚴控學術質量,努力吸引高質量論文,為該行業(yè)領域發(fā)展建設與科研成果傳播做貢獻,歡迎大家踴躍投稿或訂閱。本刊主要欄目有:探索爭鳴、法律與實踐、法學論壇、青年法苑。
《甘肅政法大學學報》創(chuàng)刊于1986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fā)行周期為:雙月刊,經(jīng)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yè)內有一定的影響。
《甘肅政法大學學報》是甘肅政法大學主辦的學術期刊,為公開發(fā)行的綜合性學術刊物。該雜志致力于推動法學、政治學和社會科學等相關領域的研究與發(fā)展,促進學術交流與合作。雜志涵蓋廣泛的學科領域,包括法學理論、法治建設、刑法與犯罪學、民商法學、行政法與行政管理、國際法、政治學理論與思想、國際關系、社會學、公共管理等。雜志刊登原創(chuàng)性的學術論文、研究報告、學術評論和案例研究,旨在促進學界的學術交流和研究成果的傳播。
該雜志秉承學術嚴謹?shù)脑瓌t,采用匿名評審制度,由知名學者和專家進行嚴格的同行評審,以確保刊登的內容具有學術價值和質量。它發(fā)表的文章以理論研究和實踐案例為主,旨在促進學術界對法學、政治學和社會科學等領域的深入研究。它與其他高校、研究機構和學術團體保持著廣泛的合作關系,組織學術研討會、學術交流活動等,促進國內外學者之間的學術交流和合作。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分享研究成果、交流學術觀點的重要平臺。通過發(fā)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和研究成果,該雜志旨在推動法學、政治學和社會科學等領域的學術進展,為學術界、從業(yè)人員和決策者提供有益的資源和參考。它將繼續(xù)關注并推動相關學科領域的創(chuàng)新和應用,為推進法治建設和社會科學發(fā)展做出貢獻。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作者個人信息審稿時不向審稿人提供,請在作者注冊時按提示詳細填寫。稿件正文中(包括注釋、中英文摘要等)不要出現(xiàn)任何個人信息。
(二)作者在網(wǎng)上投稿后,可通過投稿系統(tǒng)跟蹤審稿情況。凡初審未通過的稿件不再進入二審,二審未通過的稿件不再進入終審,三審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未通過的稿件均不予采用。三審通過的稿件,將向作者發(fā)送“稿件錄用通知”,進入刊期安排階段。
(三)凡于3個月內未收到本刊的“稿件錄用通知”者,請自行處理。在收到本刊的采用通知前,凡文章已在其他公開出版物或互聯(lián)網(wǎng)上發(fā)表的,請作者務必及時通知本刊。
(四)作者署名及工作單位。包括作者出生年、性別、籍貫、單位、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編及聯(lián)系電話等(以上信息在作者注冊時填寫)。
(五)摘要及關鍵詞。正文前附300字左右的摘要和3-8個關鍵詞。摘要應能客觀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關鍵詞應是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盡量從《漢語拼音詞表》中選用。
(六)英文翻譯。文章題目、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須同時譯成英文,英文內容須與中文內容相對應。
(七)基金項目。本刊歡迎各類基金項目研究成果。獲得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對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等做出明確標識。
(八)作者在投稿后30個工作日內未接到本刊編輯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受限于本刊人力物力,未被刊用的來稿不作退稿通知,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九)有嚴謹?shù)目茖W性和邏輯性,有理論或實際意義。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shù)據(jù)無誤,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書寫工整規(guī)范。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lián)系出版商,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西路6號,郵編:7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