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報告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認識不到位
首先,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審計工作人員主要是審計和會計專業方向的財務人員,而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復雜的項目,涉及的內容廣泛,除了財務方面的問題還涉及到其他的方方面面,這就需要熟悉各個方面的復合型人才。其次,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不高,部分人對實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夠端正。
(二)審計質量不高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范圍廣、內容多,專業要求高,因而需要大量高素質專業能力強的審計人員開展工作,保證審計的質量。而在實際工作中,存在著審計力量不足與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以及審計人員素質無法滿足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求的問題,影響了審計的質量。
(三)審計風險較大
在實際審計工作中,由于審計對象的復雜性、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審計成本的制約性等方面的限制,審計人員往往很難收集到足夠而直接的證據,雖然《暫行規定》中要求被審計單位要“如實提供有關資料”,但是被審計者相關的會計資料未必真實,當然難保所得證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四)審計評價缺乏針對性
首先,為規避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風險,往往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缺乏針對性、空乏、無深度,比如“基本合規合法”等“中性”的審計評價,致使審計結果的運用程度差。其次,審計評價重點難確定。領導干部一般任職時間較長,期間所從事的經濟活動往往很多,如果對其進行逐項審計、評價必須投入大量的時間和人力。
二、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問題的成因
(一)審計立法層次較低
目前,關于經濟責任審計最有權威或層次最高的法規性文件有《縣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審計署關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細則》、《五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五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有關部門協調與配合的意見》等幾個法規性文件。這些法規性文件不僅立法層次不高,而且也不具備立法的特征。
(二)審計獨立性缺失
我國現階段的干部管理任命基本上實行委任制,單純依靠行政手段任命干部,這導致領導干部權力過于集中,甚至能夠駕馭審計權力,使得審計難度陡增。加之我國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實行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由于獨立性的嚴重缺失,對領導干部公共受托經濟責任的評價自然效果較差。
(三)審計人員處境尷尬
現階段,審計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在審計評價的認識上往往存在著兩種偏差,一是表現為怕承擔風險,怕得罪人。二是表現為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期望過高,希望評價能面面俱到,使審計結果報告變得冗長、繁瑣,并且增大了審計風險。對審計機關來說,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都是地位高、權力大的領導干部,這樣開展審計工作存在難度大、風險大和壓力大等問題。
(四)聯席會議制度執行不力
經濟責任審計由組織、紀檢、監察、審計、人事等多個部門聯合組織協調實施,并由這些部門組成的審計聯席會議對審計的組織和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指導工作。現實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是一個比較松散的組織,審計機關與紀檢、監察等部門缺乏互動性,導致各自信息交流不通暢,信息反饋少,使得各部門未能形成一致的審計目標,影響審計機關的工作效率和紀檢、監察部門對審計結果的利用。
三、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若干對策
(一)建立健全法規制度,使經濟責任審計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體系,改善審計執法環境。一方面要加強對被審計對象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的監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審計人員承擔審計責任的監管力度。
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其運作規范。明確相關單位的具體職責,建立審計與紀檢監察、組織、財政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
完善落實整改制度。加強審計機關對審計整改情況跟蹤檢查的責任意識,建立健全整改情況、整改督查、整改責任追究、整改結果公示等制度。一是審前告知整改制度,以自查促整改;二是審后督察整改制度,以督察促整改;三是審計整改公開制度,以公開促整改;四是整改情況上報制度,以報告促整改。
制定經濟責任審計的承諾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求被審計單位相關負責人做出書面承諾,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可靠。另一方面,建立審計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堅持“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強化審計人員依法辦事。
(二)提高審計的獨立性
改變審計主體的隸屬關系。經濟責任審計要想取得更加明顯的效果必須有更加廣闊的發展平臺,這需要不斷提高審計機關的獨立性,改變其隸屬關系。改革審計體制,建立起立法型和司法型相結合的心的審計體制,讓其接受人大的領導及對人大負責并報告工作。
強化干部考核任用。應強化干部考核,做到定性標準和定量標準相結合,政治標準和業務標準相結合。同時,干部的提拔任用應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提高審計的公信力和執行力。在組織體制上,實行“統一管理、分級監督、對上負責”和“誰管理誰審計、誰審計誰負責”的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模式。在工作方式上,將經濟責任審計與風險管理及內控評價有機融合。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是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在干部監督管理、選拔任用、表彰獎勵、目標考核等工作中或在作出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決定時,將審計結果作為依據之一。
第四條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政等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
第五條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注重實效的原則。
第六條審計部門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后,應當及時向本級黨委或政府提交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并抄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下級審計部門對上級管理的領導干部(人員)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后,應當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報送上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第七條審計部門在提交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的同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綜合分析,對審計中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向本級黨委、政府提交專題報告,并提出審計建議。
(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人員)所在部門、單位執行審計決定和落實整改意見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
(三)對應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移送紀檢監察部門或有關部門處理;對涉嫌經濟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對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現的依法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處罰的問題,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
第八條紀檢、監察部門應當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一)對經濟責任審計中反映的違法違紀線索,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查證處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對經濟責任審計中反映領導干部(人員)履行職責過程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和普遍性問題,應及時研究分析并提出懲戒、預防的意見和措施。
(三)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歸入干部廉政檔案,作為考核干部廉政情況的依據之一。
(四)運用經濟責任審計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
第九條組織、人事部門應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干部考核、獎懲、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一)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人員)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比較好、工作業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在干部考核中予以肯定,并作為干部任用的政績依據之一。
(二)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人員)在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較差,問題較為嚴重的,進行誡勉談話,作出組織處理。
(三)將領導干部(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以及結果運用情況歸入干部檔案,作為考核干部業績的依據之一。
第十條財政等管理部門應根據部門職能和日常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充分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一)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考核的依據之一。
(二)組織檢查和督促經濟責任審計中查出的違反財經法規問題的整改。
(三)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反映的部門和單位嚴重負債、資產嚴重不實、擅自處理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損失浪費以及國有資產管理中存在重大失誤的行為,依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四)針對領導干部(人員)履行經濟職責過程中存在的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普遍性問題,制定和完善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一條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和財政等有關部門,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及所在部門、單位執行審計決定書和審計意見以及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不認真整改的,責令立即糾正;對拒不整改的,給予通報批評或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二條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財政等有關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情況,應適時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聯席會議辦公室進行溝通。
第十三條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應當組織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向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作出報告。
第十四條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情況。
第十五條經本級黨委、政府同意,必要時對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
隨著我國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一項獨具中國特色的審計監督形式建立、發展起來。近幾年,高校內部審計也在逐步探索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但由于此項工作開展時間短,經驗不足,工作中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如何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積極探索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在加強學校內部管理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是擺在我們審計工作者面前的課題。現結合工作實際,談談開展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著力點。
一、工作基礎――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要建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章制度
在長期的審計工作實踐中,我們充分認識到制度建設是提高審計工作質量、規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和客觀要求,所以,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也要做到制度先行,并在工作過程中,要及時總結經驗,進行修訂和完善。特別要在制度中明確被審計對象、審計原則、審計內容、審計程序、聯席會議制度、審計結果利用以及審計工作責任等內容,并要明確學校組織部、人事處和紀委、監察處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該負有的職責和義務,以及審計結果要作為考察、考核、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這樣,才能使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從源頭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2.要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
由于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嚴肅性的工作,涉及面廣,內容復雜,要求高,為建立起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有效機制,要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一般來說,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應由組織部門牽頭召開,成員由紀委、監察處、組織部、人事處、工會、財務處和審計處領導組成,聯席會議主要職責是商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情況,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審議審計報告,監督檢查審計結果利用和整改落實等情況,特別是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把握不準、責任不清、審計小組難以解決的問題,通過聯席會議集體審定。通過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學校組織、人事、紀委、監督處等相關部門相互支持、配合、協調、溝通的作用,形成經濟責任審計的合力,同時也規避了審計風險。
3.要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立項和工作程序
經濟責任審計程序,是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的基本步驟,也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操作規程。首先,組織部門委托是立項和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前提,;其次嚴格執行審計工作程序是防范審計風險的重要保證,在經濟責任審計立項后,要根據審計項目實際需要,組織安排人員成立審計組,明確人員分工,然后按審計程序,進行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實施方案,送達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干部個人及所在單位),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見面會,也稱進點會,在正式實施審計前召開,組織部、審計處、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領導和主要干部參加,具體提出審計工作要求以及做好聯系溝通工作,同時,逐步推進審計公示制度,在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進行審前公示,向廣大教職工公布審計事項,也歡迎反映問題,監督工作,最后進入審計實施階段。
二、工作實效――抓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幾個環節
1.抓好審計調查取證環節
審計調查取證是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的關鍵環節。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要根據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情況,通過有針對性和目的性的調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取得真實可靠的審計證據。
一是做好審前調查,這是開展審計的基礎性工作。在正式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應采取召開座談會、實地考察、查閱檔案資料等多種方式開展審前調查。首先是制定詳細周密的調查方案,針對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擬定調查提綱,對調查內容和人員進行分工;其次是深入細致開展審前調查,采取調查和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內部調查相結合的方式,調查主要是走訪主管部門、紀委監察、組織部門、財務部門等,了解是否有群眾舉報以及反映問題等情況,在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內部調查了解基本情況,包括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基本情況,如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被審計干部的職責范圍,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有關重大經濟決策事項和重大經營決策事項的情況等。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制定審計方案,確定審計重點。
二是做好審中調查取證,這是審計實施階段的重要工作。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除了運用常規的審計取證的方法,如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復核等,就審計中遇到的問題,還可以運用以下方法收集了解有關情況,如有針對性地進行個別談話和召開座談會聽取廣大干部職工對被審計干部的反映和評價,特別是職責履行、民主決策、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廉潔自律等情況,查閱有關文件、會議記錄、紀要、函件、通知等,以掌握與審計事項相關的資料。在調查取證中,首先是抓住重點,有的放矢,圍繞審計方案和重要內容進行調查取證,特別是針對內控制度的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其次是去偽取真、去粗取精,把審計調查所取得的資料進行匯總和梳理,注意發現重要線索,并分析性質和重要程度選取審計證據。通過審計調查取證,可以有力地支持我們的審計意見,為審計評價提供證據支撐。
2.抓好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撰寫環節
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的撰寫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和難點。由于我國尚未建立起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加之高校也未建立干部任期經濟責任目標,給審計評價和審計報告撰寫帶來一定的難度。
一是做好審計評價。經過充分的審計取證,下一步就是要把審計證據進行整理歸納,最后落實到對被審計干部的審計評價上。對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要通過對其所在部門、單位的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審計,對被審計干部應負有的經濟責任進行綜合評價。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基本原則。審計評價首先是圍繞被審計干部的相關經濟責任進行評價,不能把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對被審計干部業績全面評價等同起來,同時對于依據不足、性質不明、責任不清或政策法規不明確的事項,不寫入審計報告,更不做出評價;其次要注意區分責任,要劃清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領導責任和管理責任、前任責任和后任責任、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最后要肯定與否定相結合,既要肯定被審計干部任職期間的成績,又要指出問題和不足,對于履行經濟責任成績突出的,應建議組織部門給予其表揚,對于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要落實責任,堅決整改。這樣,審計評價客觀公平,實事求是,才能得到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的肯定和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的認同。
二是審計報告三級復核制。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很大程度上反映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質量上,所以,要重視審計報告的撰寫與審定。首先,審計小組在充分取證的基礎上出具審計報告初稿;其次,審計組長(一般為審計處處長)對初稿進行復核,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對存在問題和審計意見,特別是涉及到被審計干部評價和責任界定,要十分謹慎,如有必要,要求審計小組再進一步核實和取證,在此基礎上修改審計報告,審計組長審核后作為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送被審計干部及所在單位征求意見,有異議則審計小組再次核實并報審計組長審核;最后,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成員集體審議審計報告,特別是對于審計評價做到集體審議并最終定性,落實責任。這樣,審計報告經過三級復核,提高了審計報告質量,達到了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3.抓好審計結果利用環節
開展審計工作,發現問題不是目的,糾正錯誤、整改問題,以促進單位加強內部管理,這才是審計的目標。首先,要通過制度詳細規定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要將審計結果作為對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獎懲的依據,審計結果報告要進入干部個人檔案和廉政檔案,對于審計查出的有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應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交由干部管理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其次,要注重抓好審計整改意見的落實,要將發現的問題寫入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后,與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和被審計干部交換意見,對反映的存在問題以及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要求被審計干部所在單位和被審計干部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并將整改情況寫進正式印發的審計報告,改變以往審完即止的狀況,真正發揮了審計的“糾、幫、促”的作用。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單單靠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力量難以發揮出其巨大的威力和震懾力。只有學校領導重視和支持,相關職能部門配合,才能發揮出經濟責任審計的最大效力。我們相信,隨著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入開展,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會不斷完善和發展,在健全領導干部監督管理體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賀長雄,經濟責任審計風險的形成與防范[J].陜西審計,2003,(1):16
一、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應用現狀
當前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應用效果不佳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審計對象思想意識方面的偏差,對審計工作配合不足,整改意見不愿積極落實。其次,先離后審的傳統思路也大大阻礙了審計成果有效應用。再次,審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也存在著法律意識不足、工作能力跟不上以及職業道德教育缺失等問題,進而影響整個審計工作和整改意見執行及監督。最后,在具體應用方面也存在著諸如各監督部門權責劃分不明、工作內容不清,審計成果檔案管理力度不足,缺乏公眾有效監督等影響整改意見有效貫徹的問題。
(一)審計人員意識不足、專業素質不高
由于事業單位內各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不重視,單位內部的財務部門以及紀檢部門形同虛設,財務報表不受重視,長年累月,致使審計人員工作缺乏積極性和約束性,態度隨便,“形式主義”泛濫。而這種現象也直接導致了經濟責任審計內容錯漏頻出,事業單位無法利用審計成果進行規劃和反思,不能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作用。且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內部的工作人員素質并不高,大多為財務基礎員工,對于審計工作的諸多方面仍存在盲點誤區,這也間接導致了事業單位無法充分合理地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給企業發展帶來了阻礙。
(二)監督部門分工不明、工作內容不清
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發展不平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不完善,監督部門之間分工存在交叉、缺漏等情況,進而導致工作不知誰來做、大家都不做的情況,嚴重降低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目前許多事業單位內部的監督部門,尚不能明確自己的工作范圍和工作內容,在實際工作中仍舊憑感覺做事,罔顧公司的章程制度,監督部門不發揮作用或是作用微小,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無效或是部分無效。事業單位無法從經濟責任審計成果中獲得有效信息,進而忽視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造成惡性循環,這嚴重影響了事業單位的干部選拔。
(三)“先離后審”現象泛濫
“先離后審”現象泛濫,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滯后效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難以被充分利用。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先審后離”的原則未能得到充分貫徹,這給事業單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經濟責任審計需要當事人的積極配合,若干部先離職,大部分不愿再反映在職時的眾多問題,致使單位部分賬簿問題無法得到合理解釋。且“先離后審”這種“馬后炮”式的做法造成形式主義泛濫。這些問題的存在,大大加大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難度,也導致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不完整性,致使積極責任審計無法發揮其原本的作用。
(四)信息不透明,缺乏群眾監督
由于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信息的滯后性,且自身制度不完善導致信息的不完整,都使得群眾無法及時得到有效的相關信息,無法合理行使監督權。而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缺少群眾這個強有力的監督群體,工作效率相對降低,這也直接導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嚴謹,無法發揮原本作用。
二、強化經濟責任審計應用的思考
前文提到當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開展過程中的工作質量相較前些年有了明顯提升,但是從審計成果應用方面來說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成果應用不足、應用不夠及時等問題直接導致審計工作多數情況下淪為無用功,不僅大大影響了審計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與主動性,同時也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提升造成嚴重阻礙。筆者認為,想要切實加強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果應用,應該重視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端正意識
這里所說的端正意識主要是要端正事業單位被審計人員在面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的意識,過去我們面對經濟責任審計往往將其看做找麻煩、找事兒,認為是在給自己的工作出難題,所以在情緒上消極抵觸、在工作方面也不愿意積極配合,甚至還讓其他人員配合自己給審計工作人員的審計工作使絆子。這種意識是非常錯誤的,我們應該端正自身態度,明白經濟責任審計不僅是對自己工作的正確評價,同時也是對今后工作的一個正確指導。端正態度不僅僅是要從思想上重視和正確看待,更要從學習方面加強,要深入學習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理論,要學習相關案例,要學習如何進行積極配合,從而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在審計過程中能夠更加順利高效,在審計成果應用及整改工作中也能夠達到預期效果。
(二)嚴格貫徹“先審后離”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在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都依循慣例施行的“先離后審”,雖然這樣也能夠讓審計工作處于一個相對理想的環境,但是因為審計對象工作交接及未盡事宜而產生諸多影響,讓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應用受到直接影響,如結果難以及時下達、整改意見無法得到有效貫徹等,都是因為審計對象已離開審計職務而無法進行有效約束所致。所以,我們應該堅決貫徹“先審后離”的原則,讓審計對象對審計工作足夠重視、積極配合,確保審計成果能夠得到有效應用。
(三)強化審計人員教育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關系著事業單位的自身建設及發展,同時由于事業單位在社會公共服務履行重要作用,對其工作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就更關系著整個社會的全面建設及大眾利益。因此,對于直接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操作的審計人員來說,因為存在著工作過程中的諸多消極現象,所以加強對其的全面教育就顯得非常必要。加強審計人員教育應該從依法、技能及道德三方面進行,從而不僅提升審計工作開展質量,同時也大大強化審計成果應用質量。
1.加強審計人員法制教育
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依法治國是有效執行各項國家政策的基本和原則。對于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及成果應用來說,都必須建立在依法、守法、懂法的前提之下。所以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緩。強化法制教育不僅要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基本法律法規的學習,同時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章及細則的學習,要結合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自身特點實現相關法規法律的有效應用,學習先進的審計工作經驗,從而避免審計工作過程中及成果應用過程中的違法問題發生,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始終沿著科學而正確的道路前進。
2.加強審計人員知識教育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與一般生產經營性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存在著許多相同之處,但也存在著許多不同,而這些不同都是由于事業單位自身工作與職能的特殊性決定的。想要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及成果應用就必須契合事業單位的自身特點,所以加強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具體知識方面的教育提升也是非常重要的。審計人員要學習事業單位的職能及工作具體方法,找到經濟審計的關鍵點與切入口,從而對癥下藥的開展工作,這樣也能夠更好的實現審計結果應用,有的放矢的提出整改意見,同時也能夠在成果應用過程中實現督促工作的事半功倍。
3.加強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教育
事業單位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成果應用一直無法取得實質性突破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審計人員在整改監督方面的不力,而監督不力的原因有很多,上級領導施壓、自身工作重視不足、工作消極應對等等。這都與職業道德教育開展不足之間有著很大程度的聯系。所以必須加強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幫助他們樹立經濟責任審計的使命感、責任心,促進他們在審計成果應用監督方面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擺脫意識束縛,發揮審計人員工作獨立性,提升審計成果應用的具體質量。
(四)改革審計成果應用具體辦法
1.確立成果應用有效制度
首先,要從各部門具體工作入手進行制度確立,將組織部門、監察部門、審計部門各自應履行的審計成果應用責任納入統一規范的考核評價體系之中,督促其工作的自覺性與主動性。通知細化各部門的具體工作內容,同時還要對各部門及環節在審計結果應用方面堅決問責,如監察部門要強化審計結果處理意見的給出,內容要清晰、條款要分明。審計部門要對審計成果應用的處理處罰決定進行明確規定,并對如何執行具體整改進行細致規劃。在職權部門的整改意見執行活動中要堅決執行,對于執行不力的要進行嚴肅處理,避免走過場。
2.規范審計結果檔案的管理
審計結果應用不力,不僅有人為意識方面的原因和制度不力方面的問題,同時還是由于審計結果檔案管理不力而造成的無章可循、無法可依,從而讓審計結果應用難以開展。所以我們應該積極加強和規范審計結果檔案的管理工作力度。首先,要改變單一化的審計單位進行檔案管理的模式,加強審計單位、組織部門、紀檢單位多組織部門聯動的檔案管理體系建設,提高審計結果檔案的應用效率,加強各單位在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的目的性與科學性,加強審計成果應用監督工作合力。在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具體程序方面也要進一步實現規范與科學,從結果報告的歸檔、登記、調閱、傳遞等各個環節設置專崗專人管理,同時對結果應用的實際效果進行跟蹤并記入檔案之中,從而不僅實現成果應用的流程跟進,同時也能夠有效規范各環節監督單位的自身行為。此外,我們還應該推行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雙渠道管理,當前在審計成果檔案管理中往往比較重視信息化檔案管理,許多檔案已經取消了紙質檔案入庫管理而直接進入中心數據庫,這樣雖然能夠提高工作效率和檔案調閱速度,但是也存在著網絡管理安全隱患等諸多問題,所以推行紙質檔案與電子檔案雙渠道管理不僅能夠確保檔案利用效率,同時也能夠降低網絡管理的安全隱患發生幾率,實現最大化的管理作用發揮。
3.創新及細化審計結果分析流程
審計結果分析直接關系著審計整改意見的提出及后續執行,結果分析如果不夠正確,那么整改意見的提出就可能出現偏頗與錯誤,這樣不僅會影響審計成果的應用,甚至會影響到事業單位正常運作秩序。審計結果分析質量提升首先要從形式上加以改良,應該貫徹從過去的分析審計結果—總結整改意見的兩步走模式轉為分析審計過程—分析審計結果—總結整改意見—預測執行結果—復查審計結果及整改意見的多步模式,這樣才能夠真正確定正確的整改意見,避免因為工作疏漏而造成的整改意見錯誤和無法有效執行,從而實現整改意見執行的質量提升。
4.實現審計成果最大化公開
審計成果應用力度不夠,其中還存在著審計成果沒有實現最大化公開而讓審計成果應用失去社會監督的原因,所以通過審計成果公示制度的推行最大程度讓公眾知曉審計結果并發揮社會輿論監督權,督促整改意見執行也是提升成果應用質量的一大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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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426.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4-0-01
隨著行業體制的不斷變革,目前煙草商業企業已轉變為專業分工、產權明晰、職責明確的現代企業管理體制,即省級商業公司已逐步退出兩煙經營,市級煙草公司逐步成為經營的主體,縣級煙草公司法人資格被取消。市級公司作為一個獨立法人,在其經營過程中,必須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的責任。縣級公司作為市公司下屬分公司,由最低一級的決策層轉變為執行主體。煙草企業經濟責任的全面履行,不僅要靠市級公司的科學決策和正確經營,也離不開縣級公司的貫徹執行,此種形勢下,我們就如何開展縣級煙草專賣局的經濟責任審計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簡要探討。
一、對旗縣煙草專賣局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
煙草企業自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執行以來,在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維護財經法紀,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提高企業科學管理水平等方面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在市局(公司)內審工作中,為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防范審計風險,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切入點,建立規范了經濟責任審計程序,在改進和創新審計工作方法等方面進行了不斷的探索。經過實踐,不斷進行總結、提煉,逐步形成了一套較為科學規范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程序,該程序通過分階段、分步驟的實施、運用科學的工作方法和審計手段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較好地促進了企業內部審計工作。
二、對旗縣煙草專賣局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
為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內部“免疫系統”,筑牢內部監管防線,對市局(公司)所屬的各旗縣煙草專賣局負責人任期內履行職責情況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具體審計內容包括專賣管理情況、財務管理情況、資產管理情況、卷煙營銷情況等。科學合理的審計程序可使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質量。目前煙草企業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程序主要為:一是審前準備。審計部門結合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編制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組成經濟責任審計小組,下達審計通知書,進行審計立項。二是進入審計實施階段,根據審計方案,開始實施項目審計,進行審計取證,整理歸納審計記錄,整理審計材料,編寫審計工作底稿。三是審計終結階段,對被審責任人任期內做出審計評價,征求被審計單位經濟責任人意見,撰寫審計報告,下發審計意見書,做出審計工作總結并進行審計資料歸檔。
三、對旗縣煙草專賣局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堅持科學的審計理念,改進和創新審計工作方法。目前,煙草商業企業對旗縣級煙草專賣局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方法僅局限于查看原始記錄、實地盤點核對等方式進行。除運用審閱、核對、分析等方法審計外,還應采用觀察、座談、訪談、詢問、函凋等方法掌握有關實際情況,必要時可運用外部第三方調查或者延伸到審計相關單位等審計程序。
(二)應不斷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任期經濟責任的評標體系包括兩類,一類是定性指標,一類是定量指標。定量指標中,目前煙草企業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指標評價體系,未來可根據行業發展或實際需要不斷更新完善,如可在現有的指標體系中,增加社會貢獻率指標的核算。煙草商業企業不僅要承擔經濟、法律等方面的義務,還要承擔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的義務。社會責任的指標主要表現在環境保護、社會道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員工利益、社區義務、公益事業、可持續發展、社會形象、社會評價等方面。但是,目前為止,煙草行業所履行的社會責任并未在本指標體系中體現。
(三)審計評價。目前煙草商業企業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僅僅將審計結果簡單羅列,并未進行深入分析。高質量的審計結果可以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直擊其要害。但如果并未針對審計問題,結合企業內、外部因素及各種復雜的主客觀條件對企業經營成果產生的影響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系統的進行評價,就不能達到有效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目的。此外,對各個旗縣的審計結果及評價進行綜合排名,以期各個旗縣間相互學習,相互進步。
(四)審計成果未被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應注意與日常審計、年度審計、內部審計等工作相結合,并及時、充分利用上述審計成果,避免重復審計,節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益。同時,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列入領導干部本人的干部考核(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考核和職務任免的參考依據。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現狀
2000年9月,教育部發出《關于切實作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在教育系統內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高等學校大規模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就此開始。多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僅有效執行了監督職能,而且為干部的選拔任用、表彰獎勵、目標考核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但是,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也出現了諸多問題,例如審計委托時間滯后,使得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對權力的制約作用大大弱化。又如,部分人員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認識不夠以及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不恰當,致使被審計人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就是找問題,而不是對他們的經濟行為進行監督、鑒證,保護被審計者,等等。
二、影響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主要因素
(一)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重視度不夠
部分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足,還沒有形成利用審計建議的習慣,存在審用兩張皮的現象。部分審計部門不重視審計信息的深度挖掘,久而久之就會使領導感覺審計結果報告沒有更大利用價值,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出現鈍化現象。干部管理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沒有認真研究審計結果報告,造成在干部任免之后,審計結果報告被擱置遺忘。
(二)組織協調機制不完善
在實踐工作中,往往審計部門提交審計結果以后,難以得到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關于應用情況的實質性反饋,其余的成員單位從部門利益出發也沒有深度參與結果運用的動力和意愿,存在著審計部門唱獨角戲的現象,使得審計結果成為一種形式必須但實質上可有可無的檔案材料。
(三)“先審后離”原則得不到有效貫徹落實
干部任免工作時效性強、保密要求高,在干部調整作出正式決定前不能提前通知審計部門,換屆前組織部門給審計部門批量下達審計委托書,這樣就造成審計部門被動接受委托項目安排,往往是領導干部已經調離,審計工作還沒結束,審計和任用步調不一致。這樣,審計成果運用的滯后效應削弱了審計的監督職能。
(四)審計報告的開發深度不夠
當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工作還處于粗放經營狀態,審計成果的深度開發需要審計人員在宏觀上具有開闊的思維和大局意識,在微觀上需要具備豐富的現代管理知識和科技知識,具有超前的洞察能力和寫作能力,而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的培養和構建不是一蹴而就的。
三、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需求方
(一)審計機關運用審計結果
高校審計部門應該根據審計查證的事實或核定的資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認的標準規范,對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全面評價,并撰寫審計報告。充分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把查出問題與完善制度、加強管理、促進改革、推動發展結合起來,對審計結果進行多角度分析,注重從體制、機制和制度上提出宏觀性、前瞻性和針對性的審計建議。
(二)組織人事部門運用審計結果
組織人事部門將審計結果同干部管理和使用工作結合起來,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等審計文書和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存入干部本人實績檔案,審計評價意見作為干部考察考核、選任的重要參考依據。根據領導干部工作的德、能、勤、績、廉情況,結合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對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在考核中予以正確的評價,并作為今后提拔重用或組織處理的依據。對受到到非議或群眾有疑問的領導干部,依據審計結果依法予以澄清,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支持和保護干部。
(三)紀檢監察部門運用審計結果
紀檢監察部門應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積極作用,對審計部門提出的問責建議,及時核實,研究啟動問責程序,要求被審計單位解釋說明,依據有關規定作出問責或終止問責的決定。對審計結果報告中反映的有嚴重違法違規、貪污受賄等方面問題的領導干部及相關責任人,應及時進行立案調查。經過紀檢監察手段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把對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作為考核干部廉政情況以及完善干部廉政監督制度的重要依據。
(四)資產管理部門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資產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根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結果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和審計建議,提出整改要求,下達整改通知,督促被審計領導干部及其所在單位限期整改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加強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對限期內未切實落實整改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五)被審計部門及其上級主管部門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
被審計部門及其上級主管部門也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執行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要求,深入落實,用活、用好審計結果。要在黨政領導班子或部門內部通報審計結果,對審計結果報告中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查找原因,不斷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機制。對審計結果報告體現的問題,在職權范圍內進行調查處理,對其所屬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視情況分別進行批評教育和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作出相應處理。上級主管部門對結果報告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或共性問題,應制定相應的管理和監督措施。
四、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原則
(一)客觀公正的原則
經濟責任審計應當堅持審計評價與審計內容相一致的原則,審計結論應當有審計證據和事實、法規為支撐,依法應該審計什么就審計什么,審計什么就評價什么,審計到什么程度就評價到什么程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公正的體現該領導干部任期內制定的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從而對其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完整的描述。
(二)注重實效的原則
經濟責任審計應注重計劃性,合理安排審計任務,及時提交審計結果。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資產管理等部門應結合實際充分應用審計結果,同時審計、檢查部門還要定期做好審計整改的督察落實工作,避免審計結果運用滯后給工作帶來被動。
(三)獎懲分明原則
依法運用審計結果,對負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干部嚴格按照規定啟動問責程序,及時糾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宏觀經濟政策的行為,對履行經濟責任較好的領導干部要在選拔任用時優先予以考慮,從而形成正確的工作導向和用人導向,規范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
(四)防范風險的原則
審計部門應嚴格按照審計程序和審計實施方案進行操作,注意分析鑒別被審計單位和相關人員的意見和陳述,多方面多渠道收集審計線索。要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只是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審計機關的精力、職權和手段畢竟有限,不能包羅領導干部的全部經濟責任,防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陷入絕對化和盲目信任的狀態。(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審計部)
參考文獻
[1]李金華.中國審計25年回顧與展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0.
經濟責任審計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關鍵在于審計結果的正確處理和利用。當前,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在結果運用方面仍然存在或容易發生一些問題,難以在干部監督工作中進一步有效地發揮作用,需要我們認真總結和思考,采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
一、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審計評價體系不健全,審計評價不準確
目前,一些企業對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定量定性分析、評價結論的確定、運用建議的選擇,審計結論的內容和格式等方面沒有建立統一的、可操作性強的評價標準,致使審計評價不夠規范,仍存在許多人為因素。如何對所有相關因素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對被審計對象的功過是非做出準確的評價成為一大難題。這也在客觀上給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造成了一定的難度,使組織部門難以將審計結果有效運用于干部監督管理中。
(二)審計結果不能實現資源共享,造成審計資源浪費現象
同一個被審計單位在同一年度雖然被大大小小的外部審計、內部審計多次審計,審計內容相同或類似,但審計結果的運用基本上是“一對一”,時限性、局限性都很強。而且審計結果一旦進入檔案室,往往被束之高閣,造成審計結果不能被共同利用,形成審計資源的浪費。
(三)審計時效滯后,審計成果未被有效利用
一是審計成果的時效滯后。出現“先離后審、先任后審”、“一走了之”的情況。二是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不及時、不明確,影響了審計結果運用效果的充分發揮。三是審計成果未被重視或采納。使審與不審一個樣,審計成為“走過場”。
(四)部門之間缺乏聯動性,影響了審計結果的運用
由于紀檢、監察、組織、審計等部門各自工作的目標、重點、手段不同,在實際工作中難免會產生一定的分歧和差異。如果這種協調配合機制不健全、不完善,將導致各部門之間缺少定期的交流和通報情況,職責履行不夠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審計結果的運用和深化。
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主要對策和措施
(一)探索研究建立完備的、可操作性強的經濟責任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標準體系
責任界定和評價標準應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在實際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據評價辦法進行打分量化,就能確定評價等次,使審計評價更加準確直觀,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直接運用創造條件。
(二)全面提升審計成果質量,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更好運用提供保證
審計質量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第一,全面提升審計隊伍素質。這是審計成敗的關鍵,也是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質量高低的決定性因素。第二,提高審計成果時效性。堅持做到計劃管理、動態管理和分類管理相結合,逐步將事后審計變為任中審計。審計過程中,要科學合理安排時間,組織實施,積極扭轉審計時效滯后的被動局面。第三,突出審計監督的重點,積極改進審計方法。要從熱點問題入手,注意聽取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和職工的意見,擴大審計線索來源。查賬過程中發現的可疑問題,要延伸審計,進一步擴大審計覆蓋面。第四,提高審計報告質量,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使離任干部不交馬虎帳,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據。第五,充分利用各級審計機構的審計結果,實現資源共享,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避免資源浪費。
(三)加大對干部的獎懲力度和考核,強化審計結果運用的實效
一是要求各級用人單位堅持“先審后離,先審后任、憑審任用、不審不用”的原則,把審計結果真正體現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去。
二是堅持把審計成果進行定性,按照優、良、中、差四個級別,納入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程序,不見審計結果不做結論。
三是要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加大對干部的獎懲力度。要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加大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促進干部隊伍建設。
(四)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工作制度,促進、保障審計結果運用落實到位
首先,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積極推進和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擴大公眾對審計結果的知情權,將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形成監督的強大合力。
其次,完善審計整改及跟蹤督查制度。要把審計整改情況和審計建議落實作為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的考核指標。對不整改、不徹底整改、屢查屢犯、屢教不改的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加大審計處理力度,對癥下藥,徹底清除病癥,發揮審計“免疫系統”的功能。
再次,完善審計結果檔案管理制度。審計部門應建立審計臺賬,將被審計單位歷年各類審計中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分清責任,記于相關領導干部名下,形成領導干部個人經濟責任審計檔案,以便經濟責任審計時利用以前年度的審計結果,提高工作效率,達到全面審計的目的。
最后,完善審計結果運用責任追究制。一是按照“誰審計,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審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對造成審計結果不真實、責任評價不客觀,影響審計結果運用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二是對干部任用部門、紀檢部門不認真采用審計結果,導致用人失誤失察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促進經濟責任審計成果轉化
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干部、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在計劃、實施、考核、監督和查處等方面統籌安排,各司其職,形成環環相扣的“鏈條效應”。
二是嚴查違紀線索,及時辦理案件移交。凡是經審計發現有重大問題或疑點的,要將審計情況通報紀檢、監察等部門,及時移交案件線索,并根據委托,配合辦理審計查證等工作,保證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有效轉化。
三是注重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的反饋。各職能部門之間應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與協調,將審計結果運用建議的采納和執行情況,向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反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對審計結果運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和辦法。
(作者單位為濟南鐵路房產建設集團)
參考文獻
[1] 陳漢文.審計理論[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
經濟責任審計是從嚴治黨的要求,是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推進依法治國的有效手段,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促進廉政及建設的有效措施,是內部審計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不僅發揮了管干部、正黨風、促發展的作用,還實現了在微觀上出思路、在宏觀上出規范、在經濟上出效益、在廉政上出效應。搞好內部經濟責任審計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領導重視是搞好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關鍵。
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殊使命要求這項工作必須有單位主要領導的支持才能得以開展,有了領導的重視,審計部門才能配備開展工作需要的人力、財力、物力。領導及時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對審計反映的問題及時作出批示會對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產生很大的促進作用。
第二,宣傳工作是搞好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堅實后盾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正常審計,是每個主要領導都必須面對的,它不僅是對被審計對象個人的審計,也是對其所在單位各項工作成績的檢驗。保證審計能夠順利進行,先要做好對被審計單位的宣傳工作,只有廣大干部職工全力配合,才能如實反映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蓄意捏造事實或隱瞞不報都會對審計結果產生不良影響。
第三,完善的審計程序是審計人員的安全帶。
內部審計人員在工作的同時也承擔著一定的風險,對被審計對象作出評價要建立在客觀公正、證據充分的基礎上,任何臆想推斷和估摸猜測都會對審計人員產生風險,影響著審計人員的職業聲譽和前途命運,而合理的規避風險正是依賴于完善的審計程序:
(1)堅持審計承諾制。審計承諾制是在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時要求其對審計組作出承諾,表明其所提供的資料是真實完整的,這對后期的資料核實是非常關鍵的;(2)實行審計公示制。審計公示是將審計組的來意和目的向被審計單位廣大干部職工表明,同時告知審計組人員的聯系方式和住所,歡迎任何人員和審計組進行溝通,是審計工作接納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也是審計人員獲得審計信息的寶貴途徑;(3)工作底稿要經過三級復核,同時要被審計單位蓋章確認。工作底稿在審計人員編制完成后,首先要主審進行復核,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最終對審計工作底稿的復核負完全責任,只有做到三級復核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審計人員的風險;(4)審計報告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的意見。這是一個溝通的過程,也是對審計公平、公正、公開的最好詮釋;(5)做好審計檔案管理工作。檔案管理首先不能毀損,其次不能泄密,最后不能短缺。
第四,抓好現場審計是搞好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心,現場工作成果決定了整個審計工作的質量。(1)做好工作底稿,要求詳實、確鑿,衡量標準就是日后翻看工作底稿時不需要再翻原始憑證。工作底稿上不定性、不表態,僅作事實表述。要充分利用被審計單位內部資料及其人力資源,必要時可以讓被審計單位填自查表,審計人員進行復核,以節約審計時間。
(2)掌握制度是關鍵,審計人員發表意見和看法要有據可依。比如在做經營決策、內外投資決策、經濟擔保決策等重大決策的審計時,應從以下幾方面來審:看決策事項是否經過可行性研究論證;看決策事項是否經過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看重大投資覺得是否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看工程項目、大額物資采購等是否實行了招投標制、監理制;看勘察、設計、施工及供貨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看購進設備、工藝、技術是否先進;看建設項目中有無重大損失浪費和工程質量隱患等問題;看資金來源是否正當,資金運用是否合理合規,資金結余是否真實;看投資回收期和報酬率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要實現這些審計目標,都需要相關制度做參考標準,方可以理服人。(3)安全的借閱并歸還審計資料。審計工作往往要很長一段時間,所以對審計資料的管理也是一項重要工作。這些資料大多是唯一性的,比如原始憑證或發票,丟失的話無法彌補,所以完善的借閱程序必不可少。(4)把握好審計進度,審計組長要定期召開座談會,掌握審計組成員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審計過程中的方向性、階段性問題;主審要將好的審計方法通過組員貫徹落實下去,這樣可以提高審計效率。
第五,注重被審計單位后期整改和審計報告的結果利用。
(1)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之一是促進企業管理,提出審計意見及發表審計決定只是對審計結果的一個公布,被審計單位拿出整改措施并加以改進才是審計的根本目的。審計部門要關注被審計單位整改結果及效果,并不定期的加以關注,對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隨時加以解決,并和被審計單位互動起來,共同促進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2)經濟責任審計要注重審計成果的積累,不定期的對被審計單位整改結果進行抽查。審計部門要注重審計結果的積累,關注企業管理的發展變化,為以后審計過程提供更好的審計思路。
(3)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是對被審計對象任職期間功過是非的綜合評價,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要進入人事檔案管理,作為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
一、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理論基礎
充分了解和掌握經濟責任審計的理論基礎,對于提高經濟責任審計模式運營效率,對提高審計項目質量,提升審計價值,減少工作中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就經濟審計模式的原則、特點、關鍵點等理論基礎進行分析和研究。
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審計一樣,在模式的制定、實際運行、評價以及其他各個環節中都需要遵守《審計法》、《審計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條例;其次,經濟責任審計還需要遵守公正原則、重要性原則、謹慎性原則以及實事求是的原則,也只有這樣才能為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高效運行奠定良好的基礎,使其價值實現最大化。
相比其他形式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有其自身的特點和特色,主要表現在以下四點:第一,審計目的特殊性。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監督與干部監督的結合,是為制約和監督權利運行服務。第二,審計對象特殊性。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為由人而事,這種由特定人的任期來界定審計的范圍和事項,在審計的過程中需要將人和事進行有機的結合。第三,審計程序特殊性。經濟責任審計立項時,審計機關會在征求干部監督部門意見后列入項目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召開由干部監督管理部門和審計機關共同參與的審計進點會,被審計者在進點會上要對任職以來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報告,并由參加會議的被審計單位人員進行現場測評;審計項目實施結束后審計組會征求被審計者的意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要報送干部監督管理部門。第四,審計內容特殊性。經濟責任審計內容要沿著財政資金走向,更多關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程序合規性、決策內容合法性及決策結果效益性,關注對下屬單位監督職責履行情況。
由上述對經濟責任審計原則和特點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發現,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構建和運行的關鍵點就是在掌握經濟責任審計的原則和特點,結合各地實際,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高效運行。
二、研究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必要性
之所以要研究經濟責任審計模式,一方面對于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強化領導干部監督管理,推進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等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是由于現階段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還需要不斷完善。具體來說就是,通過相關的調查研究發現,現階段我國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經濟責任審計缺乏相關的計劃和管理。對基礎審計機關來說,每年審計項目計劃中法定項目、省(市)定同步項目占50%左右,余下的就是經濟責任項目。若年度中領導干部人事有所變動,經濟責任項目計劃也會隨之改變,難免影響審計監督的效力和審計項目質量。
第二,審計評價質量不高。盡管各地都出臺了完善審計評價體系及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受審計人員慣性思維影響,沒有正確辨別經濟責任審計與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異同,評價還是圍繞著單位財務收支合規性,沒有將違反決策程序造成重大損失浪費以及個人存在的違規違紀等問題作出正確評價,且評價用語不夠準確規范。也有些將被審計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內容納入評價,審計評價隨意性較大。
第三,準確界定責任尚有難度。雖然相關《規定》、《實施條例》等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作出具體解釋,但在實際操作中準確界定每一項責任尚有一定難度。有些問題既可以定為直接責任,也可以定為主管責任,有些問題可以定為主管責任,也可以定為領導責任,造成不同審計人員對同一問題定責結論就會不同,增加審計風險。
第四,審計結果運用成效微弱。由于干部人事工作的特殊規律,有些地方干部管理部門在提拔、任用干部時,對審計結果未能充分運用,審計成果的轉化作用難以充分體現。
三、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研究
由上述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發現,研究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是一項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工作,所以筆者根據自己多年的工作經驗和相關的調查研究從經濟審計的計劃管理、評價體系、責任界定及成果轉化等四方面對經濟責任審計模式進行了研究,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第一,搭建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模塊。一是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電子數據庫,具體內容除了基本信息外,還要將以往年度審計開展情況、問題審計整改落實等信息輸入數據庫。二是通過與其他審計項目電子檔案結合,整理出問題歸集庫,為項目計劃的制定提供重要依據。二是建立分類輪審制度。根據被審計者經濟管理權限和財政資金使用規模的大小,對被審計者實行分類輪審審計管理制。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可采用不同的審計頻率。三是在制定計劃時要堅持量力而行原則,充分考慮審計資源,可以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審計調查、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及財務收支審計等項目相結合,避免同一年度同一單位重復進點審計。
第二,建立完善審計評價體系。一是要修訂有關制度規定,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引領作用。對照《規定》要求,分析和研究當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細化和完善有關辦法,使之更具操作性。要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探索建立分類別、分部門相對規范的經濟責任評價體系,切實提高審計責任評價的客觀性、公平性和科學性。二是圍繞領導干部履行“四權一廉”,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界定標準和審計評價體系,其中要針對不同類別的領導干部,突出各自的審計評價重點。三是堅持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借鑒和吸納聯席會議各部門考核評價標準和意見,使審計評價更加全面和規范。
第三,編制定責實務指南。經濟責任是由領導干部行使經濟職權過程中產生的,這就要審計機關正確判斷領導干部該應承擔的責任是經濟責任還是非經濟責任;根據領導干部的職責分工,充分考慮相關事項的歷史背景、決策程序等要求和實際決策過程,以及是否簽批文件、是否分管、是否參與特定事項的管理等情況,依法依規認定其應當承擔的責任。同時,要分清是領導干部主觀因素還是客觀因素而造成的失誤而應承擔責任。根據以上界定步驟,結合近年來審計所發現的問題,制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定責實務操作指南,將哪些問題列入定責范圍、應承擔哪種責任、責任認定的審計取證要求等編入指南,供審計人員參考。
第四,搭建提高審計成果平臺。審計機關要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宣傳工作,提高社會公眾對審計工作支持率,同時要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及時讓有關領導和部門掌握,促使黨委、政府在任用干部時,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一項重要參考依據。同時,審計結果報告應作為一份不可缺少的內容進入干部檔案。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工作考核制,促進被審計人員和單位整改糾正問題,對整改工作不重視或整改未到位的接受社會監督。
四、結束語
總之,探究和分析經濟責任審計模式不僅能夠使目前存在的問題得以有效的緩解,而且還可以不斷的強化領導干部監督的手段,完善既有的監督管理機制,促進新的干部競爭機制的形成。同時有利于強化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廉潔從政意識,進一步推進公共行政管理與公共財政管理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由此可見,研究經濟責任審計的模式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所以根據實際發展情況不斷的研究和完善我國現有的經濟責任審計模式是審計機關一項長期工作任務和努力方向。
二、認真審閱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一般而言,被審計單位所有的重大事項及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通過被審計單位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司務會研究決定。通過查閱相關會議記錄,審計組可以了解審計對象任職期內被審計單位的相關重大事項及決策程序。而這些決策事項絕大多數都與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直接相關,認真審閱會議記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現場審計開始后,審計組組長或主審應在第一時間取得并認真審閱相關會議記錄,并據此及時調整現場審計的重點及同相關人員訪談時需要詢問的問題及事項。被審計單位黨委會、總經理辦公會涉及被審計單位的秘密,在審閱會議記錄過程中,審計組組長、主審要妥善保管。不能隨意擺放在工作場所;同時,也要恪守職業道德,不得向他人傳播。
三、綜合運用趨勢分析、對比分析等方法。經濟責任審計是對審計對象任職期間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的審計。要對其任職期間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情況進行反映、評價,必須綜合運用趨勢分析、對比分析的方法,即:在審計對象任職期內,被審計單位呈現一種什么樣的發展趨勢,是持續向好、還是向差,或者存在較大的起伏;好在哪里、差在哪里都需要進行趨勢分析。此外,客觀、全面的評價被審計單位的發展情況,還要以任職前被審計單位發展水平、系統平均發展水平、當地壽險行業發展水平為參照進行對比分析,據此得出的結論會更為全面。另外,在分析時要從兩個維度進行分析,不僅要分析發展速度,還要分析業務發展質量,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業務結構、給付情況以及后續發展能力進行深入分析。
四、重視訪談、詢問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的作用。由于審計人員相對被審計單位而言是“外部人”,會計報表、業務檔案只是記錄了經濟事項的結果,而經濟事項的目的、過程及真實情況未必得到如實反映。審計人員要了解經濟事項的真實情況,必須訪談、詢問相關人員。訪談是一門技術、一門學問,同誰談、談什么、如何談都暗藏著很多玄機、技巧。訪談時需要注意的幾點:一是訪談要選擇恰當的審計對象。例如,要訪談了解被審計單位車輛的情況,如果找辦公室、財務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管理方面的人員,可能談半天收獲不大,因為他們經常面對檢查,如何回答已經輕車熟路、了然于胸。而審計人員如果有意無意的同某個司機交談一下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獲。二是訪談要有目的及針對性。在訪談前要仔細梳理談什么、如何談,要注意訪談的方式方法。首先,要使訪談對象明白審計是幫助被審計單位解決問題的,是“自己人”:其次,態度要友善、語氣要舒緩,不能居高臨下。為顯示對訪談對象的尊重,盡可能到其辦公室進行訪談;其三,必要時不妨向訪談對象透露一下審計人員已經掌握的信息,以降低其戒備及僥幸心理。三是要做一個有心人。所謂“言者無意,聽著有心”,要善于傾聽,把握細節。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12-00-01
一、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的現狀
自1999年以來,各地縣級審計機關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從最初的被審計對象不理解,到現在“離任必審”的常態化,該項工作得到了較大的發展,有力地促進了干部的監督管理。但與此同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審計計劃交辦、審計內容、審計評價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1.審計計劃交辦不夠科學合理
根據規定,經濟責任審計應當由組織部門提出下一年度審計委托建議,經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報請本級政府行政首長審定后,審計機關組織實施。委托計劃應具有提前性,但實際工作中,組織部門根據人動實際情況進行委托,計劃出來一般都在當年四月份之后。此時審計機關自定的部門預算執行等財政審計項目已經批準,個別項目甚至實施完畢,容易造成重復審計。在黨委和政府換屆前后,還存在組織部門集中交辦項目的情況,突擊審計往往無法保證審計質量。
2.審計對象安排存在少量盲區
依照干部管理權限,縣級審計機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主要包括同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等單位的正職領導干部以及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等。目前我市政府工作部門、鄉鎮黨委政府等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已經常態化,基本做到了離任必審。但從近年來實施的審計項目看,黨委口子領導干部很少涉及,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多年未審計,組織部門一般不對被提拔為副處級以上的原正科職主要領導干部進行離任審計委托,存在一定的審計盲區。
3.審計內容不夠全面完整
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與一般審計項目存在很大的不同,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是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其他有關經濟活動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但實踐中,大多數縣級審計機關仍然把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視同于單位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人格化,把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作為審計的重點,對其他經濟活動履行情況的審計蜻蜓點水,一帶而過,導致審計評價流于形式,審計結果不夠科學。
4.審計評價體系尚未建立健全
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中最核心的內容,為組織人事等委托機關對領導干部進行評價提供了參考。但實際工作中,經濟責任審計的重大經濟決策、內控制度、經濟政策執行等方面尚無有效的評價依據。由于缺乏具體的、可操作的審計評價指標,加之審計人員綜合能力所限,難以保證評價的科學性與客觀性,一定程度上阻礙了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深入發展。
5.審計結果運用不夠充分
審計的目的在于審計結果的運用,審計機關應向本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提交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并抄送有關部門作為干部使用和審查處理時的參考依據。實踐中,由于未能建立審計結果運用反饋機制,結果運用缺乏硬性約束力。從我市實踐看,離任審計數目遠高于任中審計,實際審計時間往往在領導干部調任或轉任之后,審計責任難追究、整改難落實,更談不上作為干部使用的參考。同時審計質量不高以及結果公開力度不夠,也制約了審計結果的運用。
二、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黨的十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時也為今后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明了方向。總的來說,縣級審計機關要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的科學性、內容的完整性以及結果運用的充分性等。
1.強化組織協調,科學安排計劃
縣級審計機關作為具體實施單位,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機構建設,促進聯席會議制度的經常化,加強成員單位的聯系與溝通,做到聯合制定審計機制,共同研究審計計劃,讓聯席會議真正發揮作用。要配合組織部門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數據庫,按照全面審計、分類管理的原則,有計劃地安排審計項目,提高任中審計或離任前審計的比重,使每年度的審計項目保持均衡,避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打突擊、走形式。
2.強化質量管理,完善審計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應以促進領導干部推動科學發展為目標,圍繞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進行審計。一要重點關注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事業發展情況,二要重點關注重大經濟活動的決策、監管和執行情況,三要重點關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債務變化情況,四要重點關注遵守廉政規定及財經法紀情況,力求對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和評價,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
3.強化制度建設,健全評價標準
縣級審計機關應加強對審計工作實踐的總結,將審計工作目標與當地政府工作目標緊密結合起來,建立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審計評價體系和標準。區分各自工作特點,明確不同類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流程和組織方式。建立健全評議、問責、和督查整改制度。同時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實踐經驗和業務技能的培訓,提高審計評價的客觀性、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