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口腔診所自查整改報告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按照國務院和省、市加強藥品市場整治的總體要求,在去年我縣開展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和打擊制售假劣藥品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我縣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秩序,針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嚴肅查處各種藥械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械違法犯罪活動,建立健全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的長效機制,提升我縣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水平,確保公眾用藥用械安全,為構建和諧法庫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法庫縣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副縣長孟繁凱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協副主席蓋燕風、縣政府辦副主任董繼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李賀擔任,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糾風辦、縣法院、縣檢察院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李賀擔任,副主任由副局長胡國林擔任。
三、整治目標和主要工作任務
(一)藥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整治
1.整治目標
嚴厲查處超方式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全面規范我縣藥械購銷渠道,提高零售藥店經營水平,增強百姓用藥安全感;有效遏制非法回收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2.主要任務
(1)嚴厲打擊出租、出借許可證和購進藥品無購進驗收記錄、購銷票據不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關于規范藥品購銷行為的通知》(沈食藥監發〔20*〕23號)要求,對批發企業的上下游藥品購銷記錄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對出租、出借許可證和購進藥品無購進驗收記錄、資質不全、無合法購銷票據等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嚴格審查銷售人員的上崗證、工資卡、體檢表和勞動合同等,遏制個人違規代銷和掛靠經營的行為;嚴厲查處藥品黑庫房。
(2)嚴厲打擊超范圍、超方式經營行為。清查購進藥品的資質、索取票據和建立購銷記錄情況,依法從重處罰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的違法行為。開展對超范圍經營生物制品、疫苗、麻精藥品、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等品種和零售企業從事批發業務及批發企業向消費者直接銷售藥品等行為的重點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3)加強對GS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對通過GSP認證滿兩年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100%跟蹤檢查,對問題集中的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將藥師不在崗執業問題作為零售藥店檢查的重點,規范藥師在崗執業行為,防止藥師兼職、掛靠或離職銷售處方藥,提高零售藥店的藥學服務質量;對許可事項有變更項目的企業開展GSP認證跟蹤檢查,杜絕利用變更許可事項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
(4)全面推進涉藥單位藥品的全方位配送工作。將全縣醫療機構和藥店納入農村“兩網”建設當中,實行統一配送,按照“新農合”的要求,取消未按要求接受統一配送的醫療機構的“新農合”定點單位資格,加強對定點配送企業的監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5)嚴厲打擊非法回收藥品行為。加強對醫院、藥房周邊和集貿市場、公園、車站等重點地區的非法回收藥品行為的監督檢查。
(6)嚴厲打擊以義診、講座等形式無證經營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利用社區、賓館、集貿市場、公園、農村鄉(鎮)等人口密集區開展任何形式的非法夸大藥品宣傳和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藥品銷售等無證銷售藥品違法行為。適時公布典型案件,曝光違法行為,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科學用藥觀念,提高防范意識。
(二)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整治
1.整治目標
12月31日前實現縣鄉兩級醫療機構50%進入“規范藥房”和10%進入“示范藥房”行列。
2.主要任務
創建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加大對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監管力度。繼續開展“規范藥房”創建活動,對監督評比檢查中不合格項目及時進行整改。監督醫療機構規范藥品購進渠道,建立健全供應商資質檔案,及時索取產品檢驗報告書,完善倉儲設施,確保購進藥品質量,依法查處非法購進和使用藥品行為。
(三)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安全整治
1.整治目標
12月31日前使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單位的經營、使用醫療器械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各項質量管理記錄真實、完整、可追溯,真正做到依法經營、使用;有效遏制各種違法經營、使用行為。
2.主要任務
(1)開展對重點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的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進行全覆蓋檢查,重點檢查一次性無菌、植入等醫療器械產品的經營和使用。徹底整治以銷售隱形眼鏡及護理液、助聽器、治療儀等產品為重點的無證經營行為。
(2)整治和規范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秩序。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的采購、使用管理及質量事故等方面的檢查,重點檢查植入性醫療器械質量跟蹤、醫療器械儀器設備使用檔案、醫療器械購進渠道、直接接觸無菌醫療器械人員健康檔案等。加大對醫療美容院所、口腔診所和鄉(鎮)衛生院的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使用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已淘汰醫療設備的違法行為。
(四)藥品、醫療器械違法廣告整治
1.整治目標
12月31日前實現對媒體廣告的監測率達100%,對店堂廣告的監管覆蓋率達100%;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嚴重違法藥品廣告,基本清除違法的店堂廣告。使我縣各類媒體刊播的違法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對我縣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信任感普遍增強。
2.主要任務
(1)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違法廣告監測力度。對轄區內廣告載體重點時段、重點欄目廣告實施重點監測,對店堂廣告進行全方位監管,有效遏制違法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的。
(2)加強對違法廣告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監管力度。對嚴重違法廣告所涉及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進行監督抽驗,對抽驗不合格的藥品進行從重處罰。
四、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9月21日—9月30日)
在全縣范圍內對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進行動員,部署整治工作。同時,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的法律、法規,宣傳開展整治工作的目標、主要任務和有關要求。
(二)組織實施階段(20*年10月1日—11月30日)
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各相關責任部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工作。
(三)全面總結、驗收階段(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對各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迎接國家省、市、縣等相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
相關部門及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來抓,真正形成“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經營使用單位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確保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組織機構,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明確責任,按照整治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逐級分解落實。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建立工作機制,迅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抓出實效。
(三)嚴格督查,務求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