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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改革和完善的前提下,我國建筑工程各環節技術人員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和實踐,已經依據我國的國情為招標投標工作量身定做了一套管理辦法。隨著招標投標競爭機制的廣泛應用和普及,建設者的競爭意識被不斷放大,這位工程質量的提高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然而,就其過程中的一些細節而言,還是存在著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公開招標、權利標、關系標、標價問題、投標資質審查、評標方法局限性等)的,這些都會嚴重影響建筑市場的健康全面發展。
2分析在市場化體制中招標投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假公開投標現象屢禁不止
在建筑市場投標過程中出現問題最多的領域要數政府投資工程了,其中,最為嚴重的是“暗箱操作”和“違規操作”現象,這些問題將使得投標人得不到公平競爭的權利,在一定條件下為腐敗分子的活動帶來了捷徑。盡管這樣的現象已經被處理和調整了好幾次,也有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一些違章操作的現象還是不能從根本上被杜絕,它們僅僅是從公開化轉變到了隱蔽化,從個人化操作轉變到了系統操作,但其依然還是不斷的向外釋放者它的腐敗氣息。以上介紹的現象被稱之為假公開的投標現象,這不但直接阻礙、影響著建筑市場的公平競爭要求,還與該行業的發展前景、社會的風氣息息相關。
2.2權利標及關系標仍然存在
就權利標及關系標方面的問題而言,大致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陪標現象,指的是一些部門為了讓某些施工單位能夠中標而只是把其它的參與單位當成陪襯;二是,轉包現象,指的是承接工程的某些單位并不是自己做的,而是讓其它一些實力不強的施工單位來完成,這樣蹭蹭轉包的過程降低了工程質量及成本。出現權利標及關系標問題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招標單位沒有足夠強大的工程技術團體和預算團體、設計的圖紙不規范不完善、不能確保標底的保密性、沒有完善的評標措施,以及只關注報價高低的問題。
2.3招投標運作不完善
有些建筑單位自身就沒有保證招標投標運作機制的全面、完善,一是由于缺少該方面(法律、合同、招投標管理)的專業人才,以致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招投標工程管理相關的業務。或者是由于評標規則的不健全、標底的含糊、監督機制的松懈等原因,將會帶來標底泄露及串標的問題,這極大的阻礙了公平合理原則的顯現。二是,由于施工單位不能明確招標投標的觀念、方向,只注重達標的目的,而運用壓低報價的措施,造成了越來越多的微利標、無利標、虧利標現象的產生,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投標管理工作中規范性的加強。
2.4交易主體行為缺乏規范性
就目前的建筑市場招標投標管理體制來說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如沒有一個規范的主體行為,致使誠信觀念得不到體現的問題,這就為招標投標工作的進行帶來了很大的困擾。一方面表現在,業主的行為偏差,主要表現在他們壓價、吃回扣、墊資、拖期、拖欠款等,造成承包商自身的經濟利益得不到體現。另一方面主要是就承包商而言,他們的一些違章行為(非法轉包、資質掛靠、偷工減料、保修責任不落實等),給投標工作中的公平公正的實施帶來了巨大的阻擾,使得施工單位得不到應用的效益,而受到極大的損失。
3分析如何促進建筑工程招投標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開展
3.1完善專家管理,防止假投標現象出現
為了最大程度的減少假投標現象的發生,以便有利于專家的全面、有效管理,我們應該采取的措施有:一是,不斷壯大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技術團體,經濟評標服務團體,打造專業的招投標團體;二是,在細致、適當劃分專業設計人員的基礎上,能夠最大程度的提高評標人員的專業化;三是,嚴禁出現委托他人或者假冒專家的現象發生,必須確保是真正具有專家證件的專家才能參與評標;四是,專家人員在進行評標的過程當中,要能夠在與招標人或投標人出現利害關系的時候盡快的提出回避;五是,進行項目評標的過程中,不僅僅要確保評審不受外界(評標負責人和其他成員)的干擾和影響,并且還要嚴禁集體協商評標現象的出現;六是,不斷改革和完善監督檢查工作,嚴禁出現違章違紀的現象發生。
3.2完善招標方法,禁止權利標和關系標出現
為了更好的實現招標投標工作的公平公開化,我們就要不斷完善其運用的方式方法,以便做到禁止建筑工程中的權利標和關系標現象發生的問題。首先,一個承包商可以報投幾個標段(在3個到5個范圍以內),以便節省編標工作人員的時間和精力,并且提高標書編寫的質量。其次,通過不斷增強招標方法的程序化及法制化的措施,來使得招標工作部門更為貼近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招標工作機構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領域:業主單位(招標人的基本建設主管部門或實行建設項目業主責任制);“招標領導小組”或“招標辦公室”(政府主管部門設立);招標機構。
3.3優化招標方式,簡化招標程序
通過優化招標、簡單化招標程序及增強招標工作規范化和嚴格化的方法措施,來提高和完善招投標工作的運行機制,以便達到更有效的節約社會資源的目的。一是,在將設計圖紙發給投標單位的時候,其工程量的計算應該交由專業人士或者設計單位來完成,而投標人只要填寫一下投標時的單價就可以了。二是,盡量使招標程序更為簡單化,達到縮減人力物力資源的目的。三是,強化招標過程中的監督問題,杜絕泄露標底和串標現象的發生。
3.4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招標信息網
就建筑市場交易主體行為不規范的現象而言,首先,要通過加強和完善制度建設,促進各行業相互合作的措施,來更好、更方便的管理違章行為,要不斷的增加違章違法的成本,以使得招投標的管理工作能夠更加的市場化和規范化。其次,在完善交易主體行為及招投標信息網絡建設的基礎上,能夠最大程度的增強信息的公開度以及透明度。現如今,在信息技術不斷發展和前進的帶領下,信息網絡化管理業變得越來越普及,它為招投標工作效率的提高、招投標競爭不斷規范化的促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4結論
總而言之,目前,伴隨著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制度的不斷改革和完善,基礎上可以說已經實現了“統一進場,統一交易規則,管辦分離,全程監督”的工作機制,并且真正確保了招投標活動的透明、公平和有效競爭。雖然,就大體上而言,我國的招標投標工作已經漸漸的向健康發展的軌道上邁進了。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要清楚的認識到招標投標中很多不良現象(公開招標、權利標、關系標、標價問題、投標資質審查、評標方法局限性等)的存在,這些都在極大程度上損害了投標人及招標人很多的合法權益,更直接的妨礙了市場競爭機制應有功能的發揮,具有著極大的危害,迫切的需要我們去解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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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針對當前招標投標領域的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權力干預招標等突出問題,對《招標投標法》進行了充實和細化,增強了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從具體內容看,主要是界定了各種違法行為和逐一對應的處罰措施,但并未觸及到帶有根本性的體制機制問題。長期被業界詬病的“政出多門”,行政監督越位、錯位等關鍵問題,在《條例》中并沒有強有力的糾正和約束措施;倒是頗受社會質疑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開了法規的口子,這個交易場所如若定位失準,必將對招標投標市場造成深刻的影響。
現實經濟生活中,客觀存在著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上面的政策到了下面貫徹落實時,往往就因夾帶“利益”而走樣。《條例》施行后,由于全國各地各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的差異化,招標投標市場走勢將撲朔迷離。根據我國招標投標市場現狀,以及 《條例》中幾個有分量的關鍵條款分析,預計會有以下幾個主要趨勢和特性:
1. 招標市場競爭的復雜性
正規招標機構最迫切的訴求是規范服務收費行為,以體現按質論價的市場競爭原則。對目前普遍存在的低于國家收費標準的惡意競爭行為,這次《條例》中并沒有設置相應的處罰條款,這可能是默認了低價競爭現象。
當前,招標機構之間的低價競爭,猶如建設工程領域“最低價中標” 的負面效應一般,成為引發招標投標行為不規范的“肇事者”之一。部分外貿企業和個體機構“零收費招標”的做法,會帶來市場秩序的嚴重混亂,讓正規招標機構墜入失血的黑洞,也為這一行業能否健康發展打上問號。
可以預料的是,今后招標市場的競爭,將是“有序”與無序并存。一方面是各地政府管理的項目,以所謂“有序”的搖號方式確定招標機構,這種非市場行為,使業務覆蓋面廣、規模大的正規招標機構無可奈何,只能碰運氣拿項目,導致多年培育出的以服務、 質量取勝的競爭力無用武之地。一方面是靠市場承攬的招標項目,項目業主將會更多地采取“招標的招標”,正規招標機構只能見招拆招,被迫卷入無序的不遵守國家收費規定的價格絞殺戰中。
2. 招標投標交易場所的沖擊性
《條例》中允許各地根據實際需要,可建立統一規范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為招標投標活動提供服務,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其中,“需要”、“統一規范”、“場所”、“服務”、“營利”成為 5 個關鍵詞 。
由于《條例》未再作出詳細規定,意味著該條款彈性很大。“需要”是政府需要還是市場需要?“統一規范”是否還是一個“場”一套規則?“場所”是否還是那個“有形市場”?“服務”是否還是強買強賣?不“營利”是否還是要收費?
市場經濟是有需求才有供給。《條例》( 草案)在征求意見時,就曾引起過社會的熱議。我們至今還未明白招標投標交易的“有形市場”究竟是誰的需求?按照國際貿易理論,有形的國際商品市場包括商品交易所、 拍賣和博覽會、展覽會;無形的國際商品市場包括商品購銷、包銷、寄售、補償貿易、 租賃和招標投標等。在我國,如果非要說建立“有形市場”是政府行政監督的需求,那么業界十分清楚,當前最為規范的是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無形市場。
走到全國各地任何角落,無論哪一個國際招標項目,都是國家商務部的一個管理辦法、 一個招標文件第一分冊、一個業務流程、一個國際招標網; 行政監督就是合規放行、違規叫停、事后監督,除此再沒有形形的壁壘。也正因如此才能夠培育成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市場,真正發揮了招標投標競爭機制,在全球范圍內優化配置資源的應有經濟作用。
未來各省以及設區的市,建立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不知如何定性定位。“場所”是事業單位( 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還是企業? 是提供無償公共服務還是強制性的有償服務? 是不是在《條例》之外添加交易程序 ? 區縣又會不會再掛市里的“分場”招牌?最新的情況是已有十幾個省、市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把招標投標也納入其中,對招標投標交易活動提供的服務,大多是穿新鞋走“有形市場”的老路,依舊是強制入場,依舊是在進場交易程序上人為地設置審批、 備案環節,依舊是強制收費,令人堪憂。某有形市場政企不分,直接取代招標機構,有時自己連招標文件也不會編制 ( 讓招標人編制),卻明文規定按國家發展改革委 1980 號文標準的 40%拿錢。有的有形市場,一定要進場的招標機構在當地注冊公司,或一定要在有形市場內買“窗口”租“攤位”,“服務” 一個入場招標項目的收費,比招標機構的費還高。
《條例》施行后 ,各地建立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不能只是將原來的“有形市場“改頭換面,僅僅改變隸屬關系,關鍵是要提供無償公共服務,斬斷利益鏈。新建的交易場所如果換湯不換藥,仍然靠行政命令入場,靠招標投標交易雙方的“抽頭”運轉,那么有利益驅動,事物就會扭曲變形,一個“場所”就會是一個招標投標的“山頭”。現下,許多交易場所假借電子招投標之名,開發、推出的電子招標投標軟件,與當年山西“窄軌”如出一轍,僅兜售軟件一項,謀利性已見端倪,招標人、 投標人、機構包括評標專家,也只能到哪座山唱哪首歌。不解決利益的核心問題,今后招標投標市場也許是“山頭林立”,更加分割和封閉。
3. 依法行政監督的不確定性
2008年前,啟東市在招投標活動過程中確定投標人,一直實行對投標資格人的審查采取資格預審制,即由招標人在投標前對潛在投資人進行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制方式招標,由于存在報名、資格預審、集中踏勘、集中答疑等多個工作環節,潛在投標人信息容易泄露,經常出現項目雖然動輒幾十人報名,但幾乎沒有競爭,中標價普遍貼進招標控制價,串標圍標現象比較嚴重。有的甚至出現了場內還沒有開標、場外“串標大會”早已開完,中標結果、中標價格早已商量好了的怪現象,嚴重損害了國家和集體的利益,擾亂了招投標市場的正常秩序,也容易誘發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發生。針對上述情況,為從根本上遏制圍標串標等問題,凈化招投標市場,啟東市政府果斷推行了凈化招投標市場的新機制,即在工程招標項目上實行資格后審制。資格后審方式招標是指在開標后再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即投標人從網上直接下載招投項目相關資料、自行踏勘、無記名網上答疑、按投標公告的約定時間直接投標,取消了報名,集中踏勘、集中答疑等多個容易泄密的環節。現場開標時,由評標專家委員會先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再進行商務評標,價格合理者為中標候選人,最后進行公示。啟東市政府從2009年開始全面實施資格后審制,凡投資額100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工程原則上實行資格后審;同時鼓勵1000萬元以上的簡單工程項目實行資格后審。呂四漁港經濟區西區吹沙工程項目招標,標底總價為1.535億元,招標控制價為1.288億元,經實行資格后審中標價為0.9838億元。同招標控制價相比,節約財政資金3045萬元,節支率為23.6%。徹底改變了實行資格預審的項目招標中,中標價貼近控制價的“怪”現象。實踐證明,資格后審制度的實施是規范招標人、投標人、機構和其他相關主體行為,尤其是規范投標人行為、抑制串標、圍標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建章立制,不斷完善資格后審配套新體系
(一)建立統一的政府招投標資格后審管理體制
2004年9月,啟東市委、市政府將建設局的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財政局的政府采購中心、衛生局的藥品集中招投標采購辦公室撤銷,成立啟東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委員會、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中心和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從三個層面建立了政府采購與招投標新體制。一是成立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全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協調和處理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二是成立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中心,為市政府正科級直屬事業單位。經市政府授權,承擔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履行招投標交易活動的日常管理、協調和監管。具體制訂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政府采購、藥品(含醫療器械)集中采購等相關管理辦法;制定各項交易規則和制度;研究和解決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規范全市的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市場秩序;受相關職能部門委托并會同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全市政府采購、招標投標中出現的問題;建設、管理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專家評委庫;查處違反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法律、法規的行為。三是成立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為全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工作的統一平臺,并為各類交易活動提供信息、價格咨詢、交易場所,維護招投標交易場內活動秩序;協助有關單位進行招標報名、咨詢、審查、編制招標文件;為招標當事人辦理相關手續、提供技術服務;負責對進場交易的項目和參加交易的各方進行登記和備案。啟東市還專門成立了由監察、財政、審計、招投標中心等監管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凡涉及招標的所有事項,包括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招標方式、工程控制價、評標辦法等重要事項的確定,首先由招標人提出方案,由招標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然后提交聯席會議研究討論。
(二)加大政府招投標資格后審制度建設
一是進一步健全工程招投標工作的各項制度。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范運作,統一加強管理”的要求,不斷優化政府招投標的各個環節,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僅2009年以來,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了《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對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實行資格后審實施辦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推進政府工程項目招標實施資格后審制的通知》等10多個規范性文件,系統全面地規范了招標投標中各方主體的行為,對招投標市場各方主體進行強有力的監督,營造公開、公平、公正、有序的招投標市場,促進招投標市場的健康發展。二是進一步細化內部監管環節。在建立《啟東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中心工作流程》、《關于加強政府采購與招投標機構內部監督的意見》等內部考核辦法、內部監督制度的基礎上,認真梳理工作流程和內控制度,查找薄弱環節,修訂和完善了內部工作流程等各項制度,進一步細化了輪崗換崗制、AB角工作制、分工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崗位責任制、失職追究制等中心10多項內部規章制度,真正做到把制度覆蓋到每個崗位,把監管的觸角延伸到每個環節,把責任落實到每個人員。
(三)進一步改善招投標資格后審的市場環境
一是建立了投標企業信息管理和誠信庫。通過對投標人平時行為情況采集,實現從源頭上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投標企業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計入不良行為數據庫,并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處罰。對于個別嚴重擾亂市場的投標人,會同市紀檢、監察、公安、建設、建工、工商等行政執法部門,嚴厲查處和打擊。目前,全市共有500多家企業錄入投標信息管理數據庫。二是實施了信譽保證金制度,設立信譽保證金專用賬戶。凡參與該市工程建設項目的投標人,按照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中標后其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信譽保證金,信譽保證金由中心負責監管。凡經查實投標人存在串圍標、借資質掛靠、不認真履約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其信譽保證金予以沒收。同時,將其記入“黑名單”,取消其在啟東市的投標準入資格,并通過相關網站予以曝光。信譽保證金依據投標人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由業主單位核準并出具相關證明后退回。三是實施了投標人行賄犯罪檔案和行賄行為記錄查詢制度。下發了《關于對投標人實施行賄犯罪檔案和行賄行為記錄查詢制度的通知》,對在啟東投標的企業實施投標人行賄犯罪檔案和行賄行為記錄查詢制度,要求投標企業提供其所在地的檢查機關出具的有無行賄犯罪檔案或行賄行為記錄的書面材料,建立了查詢、談話誡勉、承諾等制度,構建招投標領域誠信體系。對行賄行為嚴重的禁止其投標,輕微的進行誡勉談話。
三、強化監管,不斷規范資格后審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強化對招投標資格后審制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監管,對于全力確保資格后審制度規范運行至關重要。在實踐中,啟東市重點抓了以下五個方面的監管:一是加大了對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人監管。一方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資金投資建設項目招標人招標行為的實施辦法》,強調招標人是招標工作中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求招標人做好標前準備、制定招標規則、強化標后管理等方面工作。另一方面,會同紀檢、監察、檢察、財政、審計等部門,切實加強了對招標人在招標環節的全方位監管,督促招標人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定。二是強化對招標機構的監管。一方面,對工程項目招標機構的選取實行業主推薦和抽簽確定的辦法。另一方面,根據《江蘇省工程招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監督管理的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對招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從業情況、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與資質年檢、升級掛鉤,對不良行為實行扣分制。三是加大了對評標專家監管。對評委抽取,通過電腦系統自動抽取和語音系統自動通知。一般項目從本市評標專家庫中抽取,重、特大項目從外地抽取評標專家。同時,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強了對評標專家評審全過程的監管。評委簽到后直接進入評標室,通訊工具統一保管,對評標室實行屏蔽,并運用監控系統對評標活動的整個過程實行圖像和語音監控,防止評審過程中人為因素的影響;對評標專家的評標行為、工作質量進行記錄,建立評標專家信用檔案,實現了評標專家動態管理和考評。四是加大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后續的監管。招標文件范本中統一加入了誠信的承諾和失信的處罰條款,引導投標人規范投標行為,對違規違法失信行為加大懲處力度。近幾年來,先后對17家具有不良行為的企業按規定依法進行了處理,并記入企業不良信譽檔案,并暫停在啟東項目的投標準入資格;5家違規性質嚴重的,被沒收信譽保證金210萬元。同時,加大對政府投資項目標后的監督管理,督促業主切實履行項目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五是加大對招投標監管人員的監管。著力抓好職業道德、遵章守紀、廉政勤政等方面教育,牢固樹立在工作中動真碰硬,敢于與不正之風、不法行為作斗爭的觀念。同時,要求監管人員在改革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效能;整合工作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創新服務理念、建立“綠色”通道等方面勇于探索,不斷創新。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ity construction and social economy in our country is speeding up, the construction scale in China is getting bigger, bidding and bid rigging standard phenomenon it is often seen. Bidding market and growing, and by all the attention. 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author's working practice, form,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market together-conspired bidding the causes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were analyzed briefly. To standardiz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activities, thereby effectively saving the investment side of the capital expenditure, promote and develop the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 words: bidding; bidding; supervision; e sunshine; integrity
中圖分類號: TU723.2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我國建筑市場一直是個嚴重“供不應求”的市場,這種“僧多粥少”的供求關系,讓某些施工企業變得“饑不擇食”。有的施工企業急于“找米下鍋”,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一些施工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較低的企業,為獲取經濟利益千方百計謀求施工業務,采取圍標串標、掛靠等不正當行為謀取中標,甚至以放棄中標為手段,出賣、出借資質,圖謀不正當利益。如何遏制這些現象的蔓延、規范招投標市場,已經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
一、圍標串標的概念和表現形式
所謂“圍標”,是指幾個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行為和現象。圍標行為的發起者稱為圍標人,參與圍標行為的投標人稱為陪標人。圍標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標市場發展到一定階段所產生的,圍標成員達成攻守同謀,通常在整個圍標過程中陪標人嚴格遵守雙方合作協議要求以保證圍標人能順利中標,并對整個圍標活動保密。圍標成功后,圍標人按照約定支付陪標人好處或利益互換。有時圍標全過程為圍標人一手操辦,陪標人提供資質、人員和必要條件予以協助。有時是投標人入圍后將入圍資格賣給圍標人,圍標人借用入圍投標人資格操縱投標,而陪標人保持沉默。
廣義上講所謂“串標”,顧名思義就是串通投標,即投標人為獲取中標而互相串通、損害招標人利益,或是投標人與招標人、機構互相串通,損害其他投標人或招標人利益(實質上是國家利益),是招投標領域常見的一種企圖非法獲取中標的行為和現象。
狹義上講,一般所指串標是指除圍標外的串通投標,即排除圍標現象的一般串通投標行為,包括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機構之間串通和兩個以上投標人松散型非正當合謀投標(即未達到圍標的操縱強度和影響力)。狹義上的串標與圍標處于平行關系,同為串通投標的兩種類型。即圍標+一般串標=廣義串通投標,通常所說的串標可理解為狹義串標。由此可見,廣義上講串標外延和內涵比圍標更加廣泛,圍標是廣義串標中比較特殊的一種,兩者是包含關系。如果把串通投標作為全集,則圍標和串標(狹義)是子集并互為補集。圍標首先表現為串標,即圍標以串標為基礎又高于串標,圍標是串標的發展和深化。
二、產生圍標串標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圍標串標主要發生在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墻工程、保障房工程等項目的招標中,因為這些項目的利潤空間、付款方式相對一般的房屋建筑要好很多,雖然采取各種措施進行防范和打擊,但還是時有發生。
二是招投標環節:易發生圍標、串標行為。發生圍標串標主要有以下二個原因:
①實施成本低,成功率高。當前建筑市場是買方市場,投標單位多,投標人可以很容易尋找到陪標企業,圍標串標成本很低。個別市場中甚至產生陪標專業戶,專門以出借資質幫助圍標作為獲取報酬的手段。
② 業主行為不規范。要求招標單位在招標條件的設定和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的擬定上出現一些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條款,甚至設置一些陷阱,有些條款容易給圍標串標、借資質掛靠提供方便。少數業主或中介機構居中串聯、組織圍標。
三是評標環節:易發生收買評委、評標不公行為,主要有以下五個原因:
①合乎條件的評標專家在數量上顯得不足;
②評標專家的思想道德素質及專業素養參差不齊;
③社會化選拔專家的方式,對專家僅具有法律的約束,行政上對其約束不力;
④評標時間過短,評標質量不高,部分評標專家成為招投標活動中的“橡皮圖章”。一份投標文件通常包含數千項數據,一般在幾十頁到幾百頁,評委需要在幾個小時內對所有投標單位的標書進行審閱、評判。因此,經常發生缺失、疏忽、遺漏,涉及評標結果的投訴也比較多。
⑤串通行為隱蔽,查處難度大。評標專家通常是行業中較資深的專家,其不可避免與該行業中的投標企業存在利益關系。對熟悉的企業打“人情分”、有傾向性是難以察覺和預防的。在實際工作中,評委和投標企業往往很少在某一項目上發生權錢交易,而是形成長期的利益關系。某些評標專家與投標企業形成默契,不需要每次評標前打招呼,而是事后或每年再收取投標企業的好處。甚至某些專業因為專家人數較少,有些企業將該專業所有的評委全部請到,定期舉行聯誼活動,聯絡感情。
四是現行法律法規存在不配套、不完善的問題,使不法行為有機可乘。我國現行的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在調整招投標過程中各種關系方面還有欠缺。
五是政出多門,缺乏協調統一。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對各部門招標投標監管職責進行了明確界定,但現實中有的項目出現條塊分割,界限不明,行業內部“近親繁殖”,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難以保證有效競爭,同時容易使招投標活動發生不公正、不公平現象,甚至產生腐敗行為。
六是信用制度不健全。由于建筑產品招標的某些內容及過程需要保密,客觀上造成了不便于社會監督,減少了投標人因為虛假信息導致招標失敗的風險。投標人提供虛假信息參與投標的現象愈演愈烈。由于各項法規政策的不配套、相關機構協調不緊密,對維護招投標市場的信用機制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導致信用制度建設嚴重滯后。有些地方可能制定了一些信用考核機制,但由于缺乏通用性和相關性,導致其參考性及實用性不強。社會信用缺失。全社會誠信氛圍差,是招投標環節諸多問題的重要原因。
七是圍標串標不正當競爭行為難以界定。雖然《招投標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了投標人串通投標的類型,但行政主管部門很難掌握與之相關的書面證據,行為的隱蔽性,手段技巧的詭秘性,往往導致對這些不正當競爭行為難以界定,即使有調查取證的工作也很困難,查證一起就可能需要半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增加了防范和打擊的難度。
八是懲戒機制不明確。可能礙于人情或“保護地方企業”的因素,對招標人或者投標人的失信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大開綠燈。另一方面,對失信的當事人,沒有統一、明確的懲罰規定,一旦發現也很難處理,即使處罰也可能因為標準不一致,而導致不公平。這樣致使失信行為的風險成本相對就小了。
三、圍標串標行為的防范措施
一是清理整合現行法規文件,彌補相關法規的彈性空間。針對現行法規一些地方不能適應招投標新形勢需要,易給一些人鉆法律空子進行圍標串標等問題,行業主管部門應梳理現行法規文件,吸收各地有效做法,清理整合資源,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充分體現“三公”原則。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market economy system in the bidding explained,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bidding in the important role of market economy, and put forwar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idding standard way.
Keywords: Bidding; The market economy; Action; Standard
中圖分類號:D912.2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招投標的概念
招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的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采購與提供時,所采取的一種交易方式。招標和投標是一種商品交易行為,是交易過程的兩個方面。
招標投標制度,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的一種交易制度,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培育和規范招標投標市場體系,預防和懲治腐敗交易行為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對我國經濟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業已形成了由招標人、招標機構、投標人為主體,行政部門監督的市場體系。
2.招投標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
2.1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和完善
招投標制度已有兩百多年的發展歷史,西方發達國家這一制度在市場上應用的比較完善了,為各國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這是因為招投標制度對交易的雙方來說都是一種公平的交易方式,為企業創造的是一個公平公開交易的平臺。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各個領域中將不斷的轉變交易方式,向招投標的方向轉變,為企業和社會創造更大的效益,這是招投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走向成熟的表現。在現階段開展招投標建設的工作將為我國的招投標企業提供一個公開交易的平臺,在招投標制度的規范下交易雙方進行平等的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與發展所需要的正是公開公平的交易,這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和發展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
2.2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誠信的支持與法制的保障,開展招投標工作是向社會公開交易企業的實力,是對交易主體誠信的一種監督。若是招投標的采購制度能夠在誠信的基礎上開展,對交易雙方的長期利益來說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若是在交易中違背的誠信與法制的原則,不僅增大了其交易的風險,還會受到有關部分的懲罰,并且在今后的招投標中難以取得競標的資格。這對于當前打擊經濟領域假冒偽劣商品,規范和整頓市場秩序有著積極意義。通過參與招投標,一大批企業建立了完備的信用管理體系,規范了市場競爭行為,通過加強監管和自律,虛假招標、串通投標等不正當競爭得以遏制。
2.3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
招投標引進的是一種行業內的競爭機制,競爭力強有實力的企業就能夠奪標,并不是以往的計劃經濟時代的分配,杜絕出現市場的壟斷與資源的浪費。在市場經濟中開展招標投標公共,可以充分的激發市場的競爭力,是國內企業的發展始終充滿活力,不斷更新自己的生產技術,從而在生產的過程中實現對資源的充分利用,有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2.4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機關的投資決策,基本是以審批方式進行。政府在一些資源的分配或經濟調控中,也多是通過行政手段實施。利用招標投標的公平競爭機制,可以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作用,引導生產要素的流動方向,并使政府的決策科學合理。政府通過招標投標等市場手段調配資源,自身則可以從紛繁的行政審批事務中得以解脫,實現職能的轉變。從1994年開始,我國對部分商品的出口配額進行有償招標,克服了人為分配產生的種種弊端。近年來,國家對債券發行的承銷、國家科研和新技術課題承擔、競爭型建設項目法人的選定等,都已采用招標投標的市場競爭機制,進行市場資源合理配置,保證了決策的科學合理。
3.當前招標投標管理工作顯露的問題
3.1評審專家庫多頭設置,管理混亂
按照現行的法規規定,只要符合相應的條件,省政府各部門和招標機構均可組建評標專家庫,而評標專家庫的監督管理工作則分散在省發展改革、水利、交通、建設、信息產業、通信等行政主管部門,這種多頭管理的體制存在許多弊端。
3.2招投標監管的問題
多頭監管現象普遍,有關法規將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劃歸各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這種行政監督主體的多元化格局導致招投標管理出現政出多門、政令不統一、管理邊界不清,管理職責交叉、缺位越位和管辦不分離等種種弊端的出現,降低了招投標管理制度監管功能。
監督力量薄弱,現在招標項目數量巨大,內容紛繁復雜,需要監督的內容眾多,從公告的到招標文件的審查備案,從開評標現場到評標報告核準,從合同簽訂到項目實施,期間還要處理各類投訴,以現有的人員和設施根本無法完成,大部分監督都流于形式。
4.市場經濟體制下招投標市場的規范
雖然招投標在我國的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得到廣泛的應用,但是也存在著很多問題,只有將這些問題解決了,才能使招投標的優點在市場經濟中得到充分的發揮。
4.1建立統一、權威的法規政策環境
近年發現,“政出多門,制度不統一”的現象在一些地市縣仍較普遍,一些地區地方保護主義又重新抬頭,與建立全國統一的招標投標市場機制背道而馳。為此,迫切需要組織《招標投標法》執法檢查工作,進一步完善招投標法律體系的建設工作,促使招標投標法律制度的統一。以從法律制度層面,糾正一些地方、部門的不作為或越權作為的現象。
4.2 創新招標投標監管體制
一要進一步理順招標投標監管體制;真正實行“管辦分離,監管分離”,從根本上解決部門各自為政、自我監督等問題。將各行政監督部門的招標投標管理職責劃歸到一個部門統一管理,由該部門統一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監督招標投標活動的專業執法隊伍。湖北省成立了招投標監督管理局,超越了現行部門界限,能夠統一行使行政監督權,值得借鑒。二要落實省紀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推進全省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建設;今年省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正在籌建,全省有不少市縣都已經成立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就我市而言,已經建立市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個,縣(區)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6個,正在籌建中的縣(區)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1個,區域性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已經初步形成,為加強各類招投標活動的集中監管提供了很好的平臺。
4.3加快推進招投標主體信用機制建設
利用好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這個有形的市場,建立統一的信息平臺,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集中和權威,在招標投標監管環節中全面建立市場主體的信用檔案,將市場主體的業績、不良行為等全部記錄在案,并向社會公布,形成一處違紀失信全國受罰的態勢,對投標單位形成強大的威懾力。對于招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除依法追究其責任外,建議項目審批部門和財政部門可暫停項目執行或暫停資金撥付。將企業的信用情況納入工程招投標管理中,將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與評標直接連接起來,使信用不良者無從立足,將企業業績與評標直接連接起來,防止投標企業造假,從而保證評標的公正性,真正實現信用體系在招投標中體現“獎優罰劣、優勝劣汰”的機制。同時,建立和完善失信懲戒機制,將投標單位的信用狀況與其投標工作掛鉤,引導信用好的企業多中標,使不守信用的企業得到制裁。提醒建設市場各方主體,應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誠信意識,規范自身行為。
總結
市場經濟的本質是信用經濟和法制經濟,堅持誠信原則是經濟領域健康發展的基礎,招投標制度的核心原則是誠信。通過招標采購制度所建立的比較完備的交易制度,要求交易雙方遵循最大程度的誠信原則,它不僅加大不法廠商做假的難度,也增加了違規處罰的風險代價,一旦惡意違規,就將喪失今后進入市場的“入場券”。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93.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2)03-36 -02
前言
招投標是一種特殊的、運用較普遍、比較成熟交易方式。目前房地產市場工程項目在我國建筑工程項目中占有很高的比例,根據招投標法律法規,這對工程投資、進度和質量進行有效控制,達到預期投資效益至關重要。作為一種重要的市場行為,招投標對規范房地產行業市場競爭,促進相關行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國家房改政策的全面落實,房地產業已明顯進入新一輪增長周期。但與此同時,在整個產業市場中企業間的相互競爭卻日趨激烈。由于目前房地產開發市場缺乏有效的市場規范,市場參與資格不具有平等性等種種原因,使得房地產招投標不但在實際工作中起不到明顯作用,而且成為一種浪費人力、物力,以及消耗項目時間的無效工作。有些招投標形同虛設,嚴重影響了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引起了社會廣泛地關注。為了保證工程項目的質量,建設的進度和利潤,必須嚴格落實房地產項目招投標工作。
因此,加強和完善我國房地產市場招投標管理勢在必行。
一、房地產市場招投標的發展
我國工程建設招投標主要是在不斷地學習借鑒國外經驗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的,這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必然存在于我國的國情、特點逐步適應的問題。特別是近些年我國城市建設突飛猛進,在房地產建筑市場遇到了許多新的情況、新的問題,招投標機制必須要隨著環境的發展逐步完善,在這一過程中也必然會產生不適應的問題。
首先,由于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有形房地產市場現階段還未完全建立與市場缺乏統一、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觀念和體制上,也還存在許多不適應的地方。
其次,房地產市場目前的招投標工作由于受諸多因素的影響,還有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招標投標監管體制不順,完整的工程交易市場,由于種種原因,有的受到肢解;由于保障體制未建立,有的企業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惡意降低投標報價,造成一些弊端;有的工程項目利用多頭管理打球,不進入有形房地產市場開標、評標、定標;有的工程不按建設程序辦事,個別工程招標完成以后,還未辦理報建手續等等。
但是,我們應當用發展的眼光來正確對待招投標中出現的問題,在發展中不斷研究解析這些問題,科學有效的招投標機制不可能是一蹴而就、一成不變的。招標投標管理全面納入建設市場管理體系,尤其是房地產市場的管理手段和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加強法規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形房地產市場,依法規范招標投標活動,工程招投標率大幅度提高。
二、招投標活動的現狀
隨著招標制度的廣泛實施,招投標制度在房地產市場產生的作用日益明顯,在利益的驅動下,一些規避招標、虛假招標等違反《招標投標法》的現象增多,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導致項目工程質量得不到保證,工期延誤,而且逐漸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造成房地產市場招投標中不規范現象屢屢發生,一些房地產工程招投標未能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則,具體體現如下。
(一)招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
房地產市場招投標活動中的公平竟爭受到了各方面的干涉。房地產企業內部、地方保護、部門封鎖及要求投標人墊資、高資質承包等不公平條件變相歧視,排斥潛在投標人等現象大量存在。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有兩種:一是招標人要求投標人以高資質承包低類別工程,二是有些地方和部門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在招標活動中搞政策傾斜,或在招投標過程中限定投標人范圍,或在評標過程中限定投標人范圍,或在評標過程中加入不公正條件傾向本地投標企業,客觀上造成了歧視其他潛在投標人的行為。在招投標過程中,項目常常受到地區領導、基建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業主單位等各方面的干涉,使招標失去公正性。總之,來自各方面的干涉違反了市場經濟規律和市場競爭法則,對建筑業的發展及建筑市場的規范都是不利的。
(二)評標專家只以標書為準欠合理
評標專家是招投標過程中極其重要的一環,對招投標工作能否順利科學的進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評標過程中,有一些評標專家未能履行自己作為專家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應廢標的投標人成為中標人。
2、未認真履行相關法規及招標文件的規定。
3、評標專家評標時責任心不強。
三、完善我國房地產招投管理的方法
(一)打破壟斷,建立招標投標統一大市場
由于施工企業在工程交易中缺乏主動權,房地產市場難以發育。打破壟斷,建立房地產招標投標統一大市場招標采購的性質和特點,客觀上要求一個統一、開放的全國大市場,只有這樣,才能夠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加強評標專家的管理,完善評標專家制度
1、嚴格專家的選擇方法
不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技術特別復雜、專業性要求特別高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是難以勝任的,可以由招標人直接指定。這些對招投標工作的規范、公正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2、堅持評委的回避更換制度
所謂回避更換制度,即指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應當回避,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己經進入的,應予以更換,認真管理和監督評委的工作。對于違規的評委應果斷地及時更換。
3、在評標專家和評標環節上加強管理
建立裝備圖像監控、聲音監聽及屏蔽設施的的封閉式評標區;建立統一的評標專家庫,專家類別滿足各類項目的招標評標的需要。同時,開發電腦自動抽取和語音通知評標專家軟件系統,所有項目的評標專家,均通過電腦隨機抽取和電子語音通知系統產生,消除了評委抽取及評標環節的人為因素。
四、繼續推動房地產市場建設和發展
充分發揮有形市場的作用,解決規避招標和在招標中弄虛作假的問題有形市場最能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任何腐敗和弄虛作假的行為都能夠在有形市場得到監督和遏制。要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和改善工作手段,尤其是要推廣運行計算機,改革過去那種粗放管理、隨意管理的狀況。
房地產招投標市場不斷走上規范,招投標市場管理逐步加強。建立市場經濟,本意就在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促進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提高經濟效益。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度發展,招投標市場也必須統一、開放、規范。
一是建立系統化的招投標制度和規范。全國招投標法律體系框架已經形成,省市法律法規已基本配套;針對外地分支機構辦理投標手續不便,規定允許分支機構參與項目投標。
二是完成職能分離,實施了長效管理。職能分離后,理順了內部關系,建立了溝通制度,明確了各自職責,保證了招投標工作正常開展,保證了招投標任務圓滿完成。
三是依法行政和監督的機制已經確立。宣傳法律法規有關違規行為的處罰條款,通報批評違規行為;對違規案例進行剖析并予以公布,起到警示和威懾的作用。
五、結論
房地產市場的招標投標是我國經濟體制轉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個具體體現,是房地產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在確保工程質量、工期和經濟效益上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對于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的條件下,推行健全市場機制,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提高企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保證建設工程的工期、效益和質量的法律法規,對遏制不正當競爭,防止腐敗,規范建筑市場的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當前加快推進房地產市場招標投標法制化的進程中,加強房地產市場工程招投標的研究和規范管理,具有重要的現實價值。
希望最終能夠成立一個統一、獨立、權威的綜合監督管理機構,達到構建房地產招投標大市場,統一管理招投標工作,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房地產市場招投標制度的長遠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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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723文獻標識碼: A
一,工程招投標在市場中存在的問題
1.建筑市場中交易各方尚未成為實質上獨立運作的市場主體
2.業主規避招標
3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足
4招標文件編制水平不高,業主方或委托的招標機構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準確性不夠。
5評標專家素質參差不齊,評標的時間不足
二、關于我國招投標市場信用體系的改良措施
(1)完善招投標制度,規范招標行為。
雖然招投標制度已在我國實行多年,但是仍然不夠完善,存在著一些不法行為鉆制度的空子,因此,應繼續完善招標投標制度。出臺相關法律以,嚴肅查辦招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加強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管理,突出監管重點,加強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督,明確招標投標中建設單位和評標專家的責任。抑制招標人通過資格審查排斥潛在競標人現象,探索研究經評審的合理低價中標的評標辦法,以解決當前最低價中標帶來的某些弊端。
(2)加快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信用體系是招投標市場一塊不可缺少的有機組成部分,只有信用體系的進一步完善,才能更好的督促監管部門及招投標主體的行為規范,筆者認為應建立黑名單制度,抓緊不良信息的報送,對有不良誠信記錄的單位進行懲罰,并建立起全國建筑市場統一信用信息平臺,整合現有資質、質量、安全、招投標違規處罰、拖欠工程款等系統,及時采集并向社會披露市場主體誠信情況,盡快形成失信懲戒和社會監督機制。
(3)推進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的發展
在承包模式上,現在國際上通行的承發包方式為工程總承包,綜合比較來說,總承包方式更能避免工程建設中的不誠信現象,避免了分包商與業主之間的管理弊端。從工程建設自身規律和市場運行機制出發,這種方式無疑是目前最有效的項目管理模式之一。并在我國目前的項目中承包實例中總結出符合我國國情與市場的規范,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及相關條款進行修訂。
(4)完善行政審批工作機制
對于我國現存的企業和個人資質管理制度進行完善,并根據已經出臺的企業和個人資質管理規定,出臺具體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以及配套標準。此外,加快建設電子政務,逐漸實現企業和個人資質網上申報,計算機輔助資質審查的辦法,加大對資質申報中弄虛作假行為查處。對已明確的審批權限,分解審核指標,加強層級監督,落實審核責任、完善審核標準。嚴格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強化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前某些專業部分個人執業資格考試與執業結合不緊密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
三、建章立制,不斷完善資格后審配套新體系
一是成立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全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工作重大事項的決策,協調和處理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二是成立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中心,為市政府正科級直屬事業單位。經市政府授權,承擔政府采購與招投標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履行招投標交易活動的日常管理、協調和監管。具體制訂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政府采購、藥品(含醫療器械)集中采購等相關管理辦法;制定各項交易規則和制度;研究和解決招投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規范全市的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市場秩序;受相關職能部門委托并會同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全市政府采購、招標投標中出現的問題;建設、管理政府采購和招投標專家評委庫;查處違反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法律、法規的行為。三是成立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交易所,為全市政府采購與招投標工作的統一平臺,并為各類交易活動提供信息、價格咨詢、交易場所,維護招投標交易場內活動秩序;協助有關單位進行招標報名、咨詢、審查、編制招標文件;為招標當事人辦理相關手續、提供技術服務;負責對進場交易的項目和參加交易的各方進行登記和備案。啟東市還專門成立了由監察、財政、審計、招投標中心等監管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凡涉及招標的所有事項,包括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招標方式、工程控制價、評標辦法等重要事項的確定,首先由招標人提出方案,由招標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然后提交聯席會議研究討論。
四、進一步改善招投標資格后審的市場環境
(1)建立了投標企業信息管理和誠信庫。通過對投標人平時行為情況采集,實現從源頭上監管,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投標企業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計入不良行為數據庫,并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處罰。對于個別嚴重擾亂市場的投標人,會同市紀檢、監察、公安、建設、建工、工商等行政執法部門,嚴厲查處和打擊。目前,全市共有500多家企業錄入投標信息管理數據庫。
(2)實施了信譽保證金制度,設立信譽保證金專用賬戶。凡參與該市工程建設項目的投標人,按照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中標后其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信譽保證金,信譽保證金由中心負責監管。凡經查實投標人存在串圍標、借資質掛靠、不認真履約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其信譽保證金予以沒收。同時,將其記入“黑名單”,取消其在啟東市的投標準入資格,并通過相關網站予以曝光。信譽保證金依據投標人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由業主單位核準并出具相關證明后退回。
(3)實施了投標人行賄犯罪檔案和行賄行為記錄查詢制度。下發了《關于對投標人實施行賄犯罪檔案和行賄行為記錄查詢制度的通知》,對在啟東投標的企業實施投標人行賄犯罪檔案和行賄行為記錄查詢制度,要求投標企業提供其所在地的檢查機關出具的有無行賄犯罪檔案或行賄行為記錄的書面材料,建立了查詢、談話誡勉、承諾等制度,構建招投標領域誠信體系。對行賄行為嚴重的禁止其投標,輕微的進行誡勉談話。
規范工程項目招投標,建立監督機制
五、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不良記錄”公示制度,在招標投標監管環節中建立企業的信用檔案,讓不良行為曝露在“陽光”之下。
一旦發現在招標過程中出現圍標、串標、陪標現象,中標后有違法分包、轉包、虛報工程造價、偷工減料等違法行為的,記錄存檔,并按規定通報給有關部門并向社會公示。同時,在招標過程中要將企業的信用情況納入招投標管理中,將企業的不良行為記錄作為參考項與評標直接連接起來,使有不良記錄者無從立足;同時,設立投訴舉報制度以便于查處招投標中違法違規行為,達到社會監管的目的。
招標和投標既是一種商業行為,也是一種有組織的交易方式。實行招投標制度,對于推進投資、融資體制改革,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證工程質量,提高經濟效益,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發展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招投標的具體意義
1、工期普遍縮短。
2、工程造價普遍有較合理下降,有效防止不正當競爭。
3、促進了工程質量不斷提高,使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儲備。
4、簡化了工程結算手續,減少扯皮現象,密切了承發包雙方協作關系。
5、促進了施工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落實,調動了企業內部的積極性。
二、目前我國招投標市場監管體制的現狀
由于招投標市場監管體制不夠完善,導致暗箱操作、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日益暴露出來,影響了招投標市場的正常運轉。通常體現在以下幾點:
1、招投標程序不規范
流程不統一,甚至搞假招標或陪標,走形式、走過場,使招標活動有名無實,無法達到預期效果。
2、政企不分家,造成國家對招投標活動直接進行干預
一些國家機關甚至強行指定投標項目的機構,給招標單位造成損失。更有甚者,自導自演整個招投標過程,弄虛作假。
3、行政監管體制職責不明確
一些地方和部門自定法則,自行其事,助長了地方保護主義,限制了公平競爭,有違招投標的初衷意義。
4、招投標過程存在腐敗現象
《招標投標法》第5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但目前招投標中的不正當交易和腐敗現象非常嚴重,權錢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招標人虛假招標,投標單位互相報底,串通圍標,投標人中標后擅自切割標段,把項目進行轉包、分包,從中收取回扣私利,一些地方出現的“豆腐渣”工程,這種結果就是違規操作的最好證明。
5、市場準入、退出規則不統一
在招標機構、施工單位等的資質認證方面存在若干問題,如:多個部門分別進行審批;在準入、退出市場的條件、標準和程序上,有關部門無視現行的政策法規;投標資質的進入門檻低并且缺乏清理退出的硬性規定等問題。這些狀況嚴重危害了招投標市場的健康發展,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非常大的損失。
三、針對改變現狀,創造良好的招投標環境的幾點建議
1、進一步深化改革,調整結構,促進市場體系的發展
目前我國建筑市場具有低資質的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投機取巧,甚至違法違規,嚴重干擾市場正常運行。針對此種狀況,建設部做好疏導工作,擴大市場容量,緩解供需矛盾。
2、加強招投標市場制度建設,堅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當前招投標市場運行方面存在的最大問題莫過于多頭管理,從中央級開始,就分成建設部和各專業部委,順著這兩條主線有發展成地方各省市建設主管部門各專業部委設立的工程招投標機構。這兩條線互不干涉的機構設置,根據自己的工作范圍、工作內容,實施著各自的招投標規定,使本來統一的建筑市場,在工程發包過程中,人為的分成了建筑工程和專業工程,使政府設置的建設主管部門職能管理建筑工程市場招投標,而對專業工程的招標無法涉及。這種職能的重疊設置,分割和削弱了市場功能。不但影響了行政監管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同時也降低了行政監管的效率,浪費人力物力。若要對我國招投標市場監管體制進行改革,要從加強制度建設入手。在制度規范的招投標市場運行中,應嚴格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范運行、運行統一監管”的原則,建立“統一開放、統一規范、統一監管、競爭有序”的招投標市場,解決由多頭監管導致的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和市場分散的問題,解決職責交叉、權責脫節問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分配社會資源。針對暗箱操作招投標導致工程后期的質量問題,應該做到“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
3、改革現行招投標市場監管體制,達到規范化
作為目前我國唯一的一部專門規范招投標活動的法律――《招投標法》從國家意志的角度,規定了強制招標投標作為工程交易的法定方式,其作為規范招投標領域的基本法,有著極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體現了規范招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工程質量的宗旨,同時也標志著我國招投標市場已經步入法制化軌道,標志著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和公共采購進入了一個發展的新時期。目前,我國招投標市場已經呈現出勃勃生機,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社會經濟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建立規范有效的行政監督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對增加公共采購透明度,節約公共投資,提高經濟社會效益,培育現代市場體系,將產生重要作用。具體應在全國范圍內設置獨立的監察系統,由中央建設部統一管理,統一劃撥經費,并與地方財政分開,最大限度保證獨立性。包括:對招投標過程全程監察,特別是決標后施工過程的監督;數據進行記錄,為日后進行投標活動提供歷史數據,并在全國范圍共享;一旦出現違規違法行為,啟動司法審理程序,嚴肅查處。
4、逐步建立完善的信息化服務體系,進一步規范招投標監督管理
網絡是快速便捷的信息通訊、數據傳遞和資源共享的載體和手段。招投標要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從目前現實的狀況來看,可從以下幾點入手:
(1)建立招投標信息網絡平臺。在規定的網頁上招投標公告,及時向社會招投標信息,使招投標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準確快速傳輸,使較多的潛在投標人能在第一時間均等的獲知交易信息。
(2)建立綜合評標專家庫。按照專業分類,建成覆蓋各行業、各地區的統一評標專家庫,使專家庫管理系統具備專家資料管理、專家認定和審核、評標項目管理等多種功能,最小程度上降低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3)建立統一的信用平臺。及時公布投標企業和人員的資質、資格、誠信、履約以及違法違規等行為記錄,淘汰履約能力差、信用記錄不良的企業和人員,建立有效的信用制度,有效減輕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壓力。
通過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招投標市場在資源配置與共享中的作用,有效對人為因素進行削弱,杜絕場外交易和虛假信息,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強化政府對招投標市場的監管即強化行政監督和管理。政府實施對招投標市場的行政監管,并非直接介入招投標具體事務的管理,更非干預招投標活動,而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監督市場的正常運行,防止虛假招標及暗箱操作的發生。
四、結束語
凈化和規范我們的招投標市場,不斷提升招投標市場的服務質量,需要我們長期的努力和堅持。通過加強制度建設、改革現行招投標市場監管體制、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務體系、強化政府監管和管理等系統化工程的推進,相信我們可以改變現狀,使招投標市場不斷完善,為推進我國經濟建設等各項事業健康快速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Abstract: bidding system is the main form of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ing project, is an important link in the whole project bidding process, the result directly affects the engineering funds control and quality control.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bidding market in China as well as the formation reason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measures.
Key words: the bidding; The status quo;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23.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引言
目前,日趨成熟的招投標引入競爭模式已經成為我國一種商品交易行為,它是一種競爭性的承攬方式,他不但為業主選擇好的供貨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夠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其本質是“公開、公平、公正”和“充分競爭”。實踐證明,招投標制度是比較成熟而且科學合理的工程承發包方式,也是保證工程質量、合理有效控制投資的最佳辦法。但由于機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我國當前的招投標現狀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視的問題。
我國招投標市場存在的問題
招標人和投標人方面存在問題
我國自實行工程招標制度以來,經過20多年的發展,工程招標逐步規范化、法制化。但是由于工程建設市場供需矛盾突出,競爭手段多元化,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而當前外部經濟條件卻不完善,法制仍不健全,目前工程招投標實施中存在一定問題,不少工程的招投標中,企業為了中標不能嚴格自律,常常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
首先,招標人方面,有的將必須招標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有的搞虛假招標、或者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有的將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而未經批準采用其它招標方式;有的不依法確定中標人。這樣嚴重侵犯了投標人的權益,也喪失了招標的實際意義。整個招標過程存在不規范現象,導致招標效果下降。
其次,投標人方面,有的投標人圍標或串通投標、有的借用掛靠資質參與投標、有的非法轉包,甚至以商業賄賂手段謀取中標。這些規范不允許的現象,使得招投標的成效下降,甚至喪失。
監督管理方面存在問題
在整個行業的行政規范中存在行政監管不規范,監管缺失或者重復監管的現象。某些部門負責人存在不作為行為,監管力度不足,出現問題推脫責任,使得行政能力降低,阻礙了監管的力度。同體監督、多頭管理、監督缺位、干預或操縱招標的現象時有發生,許多系統都是封閉運行,招標、招標監管、評標專家、投標響應都是由同一主管部門的下屬單位承擔,使監督流于形式。這些“暗箱”操作的招投標,為將來的工程施工埋下了隱患,對于招投標市場的建立起了巨大的破壞作用,嚴重影響了規范市場機制的建立,與我國的相關政策背道而馳,必須想辦法予以限制。
中介機構方面存在問題
招標機構市場行為不規范。目前,多數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都由招標機構來完成,機構應依據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工作。由于我國招標業務起步晚,招標市場發育尚不完善,一些相關的配套制度還不健全,致使一些機構在實際工作中缺乏自律,違法操作。具體表現如下:
有些不良商人鉆法律的空子,避開了行政監督,特意設置一些苛刻的條件,排斥某些投標人或為某些投標人開便利之門,更有甚者,提前將保密的標底泄漏出去或者在開標會之前私自換掉原有標書的報價,更改后再參與競標。并且在評標的過程中,誘導專家或者賄賂專家,對標書做出不公正的裁判結果。
招投標市場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法規制度尚不健全,監管體制不完善
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管體制不完善是招投標市場存在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當前的招投標活動,省、市、縣項目按行政隸屬分別由各省、市、縣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管理、監督,而各地、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彼此沒有聯系,沒有一個統一的、有權威的、強有力的、比較“超脫”的管理監督機構對招投標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
一是市場認定重復交叉。招標機構資質存在多頭管理、重復管理的現狀,一方面機構總是千方百計爭取多個或全部資質,以提升其在招標市場的綜合競爭實力,另一方面注冊審批機關之間缺乏聯系和溝通,對申報資質的單位缺乏全面準確了解,對其注冊條件缺乏深入考察,使不少機構出現“多個資質,一塊牌子,一套人馬”,帶“病”入市的現象。
二是監督管理分散乏力。招標行業與招投標管理體制都存在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等突出問題,重發證、輕監管,重審批、輕投訴,既缺乏統一協調管理機構,又缺乏協同合作的監管措施和制度。
行政干預,使招標過程流于形式
招投標的行為是帶有市場性質的商品交易行為,但是在我國對于招投標的行政干預卻時刻存在,很多時候國有資產的投資建設需要具有監督職能的政府相關部門來監督,但在我國社會經濟制度的轉型期卻出現了“政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象。政府部門直接干預招標行為,操縱招標結果則很大程度上破壞了公平和公正。極大的打擊了市場積極性,不利于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擇優選取競爭參與者。
合理低價的確定
由于我國建筑市場存在時間不長,現在還比較稚嫩,所以存在了一些問題。絕對低價中標的方式在我國還不適用,招標方從經濟的角度當然希望通過招標過程引入的競爭而在產品質量合格的前提下選擇最低價格的中標者,以達到降低投資的目的。但是在我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尚不成熟的特殊條件下,低價并不意味著性價比高,假如某施工單位低價搶標,當以低于成本價的價格中標后,不但破壞市場平衡,很有可能會出現停工或影響質量、進度等一系列難以預計的問題,最終損害各方利益。所以合理低價的確定就顯得尤為重要,這里的合理低價可以起到一種標桿的作用,用來衡量項目真實的成本價格并綜合考慮各種風險要素,所以合理低價的選定非常重要。
我國招投標市場發展的對策分析
對招投標依法實施行政監督
成立一個統一、獨立、權威的綜合監督管理機構,站在公平正義的立場上監督管理和執法。這種機構的建立,可以起到三大作用:一是打破行業壁壘,提高工作效率。通過綜合性招標投標監管機構建立,可打破現有的行業管理壁壘,合并原分散在不同行業中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統一管理,避免出現如政府采購與行業招標投標監管機構之間由于管理范圍重合而出現的矛盾。二是減少機構設置,簡化辦事程序。通過綜合性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的建立,可合并職能重復的部門,防止部門之間相互推委、扯皮等情況的出現。同時,還可將原分布在各部門的辦事程序合并到一個程序中,達到統一政策尺度、減少工作環節、簡化辦事程序的目的。三是實現資源共享,提供有效服務。可建立起統一的評標專家庫,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避免目前各專家庫各自為政,互不承認評標結果等情況的出現。
加強對招標行業的統一管理
建議建立跨行業跨部門的統一管理機構。成立一個獨立于各審批機關之外,統一、獨立、權威的綜合協調管理機構,整合分散的監管職能,實行統一的管理、協調和服務。同時形成統一協調高效的監管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行業內部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要加強對招標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機構的工作水平,不斷完善工程招標制度,形成規范有序的招標市場。
促進招投標法律的建立健全
健全的法律法規的建立,對于招投標乃至工程的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它約束招標人與投標人的行為,迫使其服從規章的要求,從而保證了招投標過程存在的意義。對整個過程進行嚴格的監督與管理,還可以抑制腐敗之風的產生。有法可依使得領導意志的控制力大打折扣,從而意志貪污的滋生,保證整個過程公開有序的進行,對于整個過程中存在的分歧,也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使得招投標更加高效、有意義。
結束語
一個健康的招投標制度應該是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針對當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采取完善法規、明確職責、健全機構,強化過程監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秩序逐步走向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不斷提高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我國招投標市場雖然存在一定的問題,但隨著市場制度的穩健發展,我國未來招投標模式將最終實現市場體制下招標投標行為的法制化和標準化。
參考文獻:
[1]楊柳.淺析我國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應對措施[J]. 知識經濟,2012.
[2]邱錦.淺議我國招投標現狀與對策[J]. 經濟管理與科學對策,2012(6).
中圖分類號:C93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一直以來,招投標市場所存在的問題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招投標的正常開展,面對新經濟時期的全新要求,加強對于招投標市場的正規化管理是大勢所趨,更是經濟建設現代化建設的必然。然而對于越來越嚴峻的市場競爭,一直存在一部分企圖進行暗箱操作,利用不正當渠道進行招投標的企業或個人,這對于進一步改良招投標市場,加強制度化管理具有十分消極的影響,必須給予嚴厲打擊以及制止,從而實現從根本上完善招投標管理制度,令招投標市場朝向更加健康、順暢的方向前進。
一、建設項目招投標市場存在的問題
1、招標檔不規范
主要表現為招標檔的內容及有關要求違背我國招投標法的規定,常見的一是在招標檔中明確規定以投標報價最低的為中標者,這背離了公平競爭的原則,迫使競標人爭相壓價;二是招標檔的內容不完整,對投標人的要求含糊不清,如不注明材料的供應方式、甲供材料價差的計算方法等等,導致投標標準不一、投標報價涵蓋范圍混亂等問題的發生。
2、招標方違規舞弊
具體表現為:一是索要或收受投標方的賄賂;二是搞假招標,即根據事前已經確定的“意向單位”的企業特點、獲獎情況、報價及施 工技術方案等要素,為其度身設置評標程序及評標辦法,使其方便、合法地中 標;三是任意肢解建設項目,規避招標或關照某些“特殊”的投標單位。
3、投標方弄虛作假
大體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投標人的資質和級別不符合標準,掛靠現象嚴重;二是投標方相互串通搞“陪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方之間搞“陪標”;三是投標方有意壓低標價或者故意串通哄抬標價投標。
4、投標方之間互相壓價現象較為普遍
實行招投標的目的應該是提倡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保護招標和投標雙方的利益。但由于我國建筑市場的無序和惡性競爭,致使投標方不惜手段壓價中標。其結果是一旦中標后,為了保證自己的經濟利益,投標方要么在施工時偷工減料,導致建設項目質量下降;要么以各 種理由要求招標方追加資金,最終使得招投標失去了本來的意義。
5、招投標市場的管理比較混亂
我國的建筑市場雖然有了較大的發展,但并沒有形成良好的競爭秩序,管理也始終處于無序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的招投標市場其實際情況自然也就可想而知了。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參與管理的部門很多,但其管理的范圍和深度卻極不明確,最終是除了收費,別的什么也不能干,甚至添亂,如不負責任地胡亂“推薦”或指定施工隊伍和購買對象等 。
6、標底不準,客觀性、權威性較差
標底是評價比較投標報價的基礎,是評標和確定中標單位的主要依據。按規定,標底應該由招標單位自己或委托中介機構有資格的人員編寫并經有權部門批準而確定。
現實操作過程中,一是標底 的保密性極差;二是標底的客觀公正性也較低(設計部門的保守也加大了這一趨勢);三是標底的權威性無法全面體現,這其中既有標底制作者的因素,也有其 他諸如投標者、評標者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地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來補救,如采取“以投標者的投標報價均值”或“以投標者的投標報價均值加標底再平均”為評標依據等,但這些都屬于治標不治本,因為投標者可以通過共同協商抬高報價后共享利潤的方式應對 。
二、招投標市場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
建設項目招投標問題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傳統經濟制度本身的制約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規范招投標活動,保護國 家利益、 社會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其主要涵蓋對象是公有資金項目。 我們知道,傳統經濟制度經濟條件下,作為財產的具體處置人其實僅僅在道義上負有責任,因為從經濟學的角度,公有 財產的處置結果對具體處置人而言,基本沒有什么利害關系。在經濟條件還比較 落后的時候,期望有過高的要求,那更是一種奢望。
2、建設項目招投標的市場條件尚未完全建立
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秩序比較混亂。就招投標市場而言,由于建筑市場的極不規范,形形的施工企業懷著明確的功利目的,在本來就不平等的競爭條件下,不擇手段地以求達到“中標”的情況舉不勝舉。
3、目前項目建設有盲目強調招標的傾向,好像只要采取招標,什么都是最科學、最公證的。這一結果導致本來需要投入很多經費才能開發的項目,通過各 投標單位間的惡性競爭,使得成本降得很低,負責招標的人員可以向領導匯報成 績。
其次,現在項目評標的主要依據是看誰寫得好,于是投標單位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中標以后如何建設方面,而是放在“寫標書”方面,以“入圍”“搶單子”為最終目標。項目需求報告本應由甲方撰寫,而國內很多項目都是由乙方人員,由甲方簽字認可,這種項目需求報告也就是甲方的項目驗收標準,再配套于公司的公關,低水平的項目都能輕松過關。
最后,根據業界內人員的共識,認為目前我國 建設領域評標工作多數都是走形式,招標結果事先已有安排。 常見手法有:評標公司如想讓誰中標,就將其長處的分值訂高,反之訂低;由事先選中的公司參 與編寫招標檔與制定打分標準;有些招標公司為一次通過而請甲方推薦合適 評委等等。
4、在招投標的具體操作過程中,許多建設單位負責人,同時兼任工程建設公司負責人,有的還頂著“評標委員會”主任的桂冠,這種特殊身份為他們濫用 權力提供方便(目前我國交通領域尤其比較普遍)。
法律雖然有明文規定,項目法人、行政主管部門和評標委員會的專家都應彼此獨立。然而,目前一些地方的 招投標評標委員會大都由在行政隸屬關系下的專家人員組成,這些專家不少是隸屬同一個上級部門管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正是一些人利用國家權力尋求自己或部門利益的“尋租”行為,使招投標法未能得到有效貫徹。
三、解決問題的幾點對策
實行招投標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營造一個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這也是 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招投標管理部門不僅要認真貫徹落實 法規,還要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堅決鏟除招投標活動中的串通招標、虛假招標、暗箱操作等違法亂紀行為,對違規事件進行公開暴光、嚴厲打擊,讓真正質量優異、技術過硬的供貨商公開、公平地參與競爭,健康、快速地發展壯大。
論文關鍵詞:建筑市場;經濟體制;招投標
0 引言
目前,日趨成熟的招投標引入競爭模式已經成為我國建筑業最主要的交易方式,而現階段我國的建筑業是處于新舊體制交換更替的慣性階段。新體制功能不完善,老體制慣性仍存在,由此引發的交易成本高、交易秩序混亂等現象嚴重影響了招投標行為的秩序。因此需要對我國招投標市場的現狀進行綜合地分析,以找出相應的對策,促進招投標體制在我國的穩健發展。
1 招投標制度的生存條件
招投標制度是在市場經濟主導的條件下產生的,只有在市場經濟主導的條件下才會有招投標交易方式的產生。通常來說招投標制度的適用條件應該具備以下兩個主要特點:第一是在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下的公平競爭環境。在計劃經濟情況下,產品的采購及工程建設任務一般都是按照上級指令進行安排,相關權利部門往往高度集權,多數情況領導意志決定相關結果,這個時候招投標制度是不可能適用的。第二個條件是買方市場原則,必須是在買方主導的市場情況下才有可能形成招標競爭。例如現在的設計市場,不用參加投標也有足夠的業務量,也就沒有必要通過競爭來出賣自己的產品了,屬于典型的賣方市場,這樣的條件下很難形成有效的投標競爭,甚至于在較高投標補償的情況下,仍然鮮有設計單位愿意參與投標。
從實質上講,招投標就是選擇過程,是帶有目的性和一定要求的選擇過程,是一種規范的、帶有一定約束性質的競爭行為。需要注意的是,這是規范的競爭行為,所以招投標制度的全面發展是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發展的必然結果。
2 我國招投標市場存在的問題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招投標發展基本可以歸納為試點嘗試、全面推行和完善發展三個階段,而招投標制度是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的轉變與變革不斷發展和完善的。但我國經濟體制殘留的慣性,使得招投標在實施過程中容易產生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2.1 資格預審的問題
通常資格預審的范圍和內容包括資質條件、人員能力、財務運行情況、工程業績及經驗、項目經理業績以及之前的履約信用情況等。但從現在市場的具體情況來看僅僅審查這些范圍的內容是遠遠不夠的,因為現在很多勞務分包隊伍都是掛靠其他人員的資質承攬業務的,他們通過大公司的資質及業績參加投標自然能夠占有很大的優勢,但是真正的施工者可能是從未進行過相關工程施工經歷的或者沒有任何資質的小型企業。這就給工程建設項目的TQC三大管理帶來了很大的隱患。
2.2 招標文件編制問題
招標文件的質量是非常關鍵的,作為要約邀請,招標文件對于后期很多關系的協調及問題的解決是有著指導作用的,稍有不慎將會給后期工作帶來相當的難度。例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開始推行后,工程量清單一般由甲方編制并承擔其中的工程量風險,所以若工程量在計算過程中出現錯誤的話將會嚴重的影響成本管理,施工單位會通過不平衡報價再變更的辦法進行索賠,招標方將會十分被動。但是現階段很多企業并不關心和重視招標文件的編制,甚至有的發包人將同一模板的招標文件應用于各種不同的項目,這個問題是制約現在工程項目管理水平提高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2.3 評標過程的不足
現在在工程建設招投標流程中很多投標人按照自身的理解制定評標規則,不按照國家的要求和規則成立評標小組,甚至有的業主單位干擾評標結果。上述種種情況很大程度影響了評標過程的規范流程及公正公平。正是這些不規范的操作才給了內定施工單位這樣的不良現象以可乘之機。
在評標過程中,國內很多企業運用綜合打分法進行評標,這樣的方法利于人們的主管操作卻不利于公平競爭的開展,并且權重的賦予很多時候也表現出了一定的不合理性。在現階段,合理低價的評標方法應該是在除去設計、監理等招標最為適用和具有競爭性的,應廣泛予以推廣。
2.4 中標單位跟蹤管理問題
當中標單位產生后漸漸轉入到施工管理過程中時,很多項目出現了工程的現場管理實際情況與工程招投標時相脫節的情況,例如中標單位與現場實際施工單位兩套班子、施工單位背離投標承諾行事、工程轉包及掛靠資質進行施工等情況的發生。很多施工企業為了承攬工程,不惜低于成本價競爭,中標后在工程質量上偷工減料,有的單位則通過大量的無理索賠增加工程費用,達到盈利目的。上述各項現象及行為的出現影響了市場的健康成長,若被某些施工企業或者發包單位工作人員利用的話十分容易滋生腐敗行為,例如明標暗定、權錢交易、圍標串標等現象的出現。
3 招投標市場行為不合理現狀的分析
招投標行為本身就是在市場中形成的帶有經濟活動特點的交易拍賣行為,因為其具有公平、公開、公正的優勢和特點,所以在國際社會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和適用。但是現實的經濟市場中,往往都會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因此造成招投標市場存在形形的問題,主要包括:
3.1 行政干預的影響
招投標的行為是帶有市場性質的商品交易行為,但是在我國對于招投標的行政干預卻時刻存在,很多時候國有資產的投資建設需要具有監督職能的政府相關部門來監督,但在我國社會經濟制度的轉型期卻出現了“政府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象。政府部門直接干預招標行為,操縱招標結果則很大程度上破壞了公平和公正。極大的打擊了市場積極性,不利于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擇優選取競爭參與者。
3.2 范圍及方式的混淆
眾所周知,現階段招投標的方式存在著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兩種方式,以前還存在著議標這一特殊方式。不少人錯誤的理解為招投標就是公開招標,邀請招標是走形式,而議標自然是走后門的表現。其實,這樣的認識是片面的,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各有其優劣,從經濟角度來講,招投標行為是一種交易成本比較大的交易行為,例如投標單位越多,則從社會角度而言就會有更多的未中標的競爭參與者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做無用功。從社會角度來講,這是不利于市場和經濟發展的。所以在相對較小的項目中,可以采取交易成本相對較小的邀請招標的方式來進行。 轉貼于
3.3 合理低價的確定
由于我國建筑市場存在時間不長,現在還比較稚嫩,所以存在了一些問題。絕對低價中標的方式在我國就尚不適用。招標方從經濟的角度當然希望通過招標過程引入的競爭而在產品質量合格的前提下選擇最低價格的中標者,以達到降低投資的目的。但是在我國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尚不成熟的特殊條件下,低價并不意味著性價比高,假如某施工單位低價搶標,當以低于成本價的價格中標后,不但破壞市場平衡,很有可能會出現滯工或者影響質量、進度等一系列難以預計的問題,最終損害各方利益。所以合理低價的確定就顯得尤為重要,這里的合理低價可以起到一種標桿的作用,用來衡量項目真實的成本價格并綜合考慮各種風險要素,所以合理低價的選定非常重要。
3.4 過度競爭及肢解發包
過度競爭及肢解發包帶來的后果往往使交易成本上升和資源極大浪費,有些地區由于買方市場的特性,一個小小的項目竟然有幾十家企業去投標,在只有一家單位中標的情況下,給資源帶來了極大的浪費。
肢解發包所帶來的危害也是同樣的,將一個項目按照不同工程類別拆分開來以平衡各方利益的情況下,進行多次招標。這樣的行為也同樣增加交易成本,帶來浪費。
以上便是我國計劃到市場的轉型期間建筑市場不完全規范的情況下,招投標模式在制度與體系上表現出來的一些問題。
4 招投標市場發展的對策分析研究
通過以上對現狀問題的深入分析,將在此基礎上運用經濟、法律、管理等相關手段,并結合自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廣泛推行以來的現狀分析,現對我國招投標市場提出幾點針對性的規范化措施。
4.1 約束與激勵機制措施
由于在招投標的行為過程中,發包人與承包人多數時候是利益對立體,這樣就必然需要帶有激勵和約束性質的機制出現。通過激勵的方法激發人的積極性,從而最大限度的為發包人謀求最低利潤,通過監督的手段防止人消極行為及機會主義行為。約束手段與激勵手段是相輔相成的,他們的重要作用不僅僅體現在招投標時期,在后期的合同履約過程中也同樣重要。
4.2 體現規則重要性,增強約束
約束分為正式約束和非正式約束,《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就是正式約束,近年來正式約束方面有了很大的發展。但非正式約束的范疇則還是很欠缺的,非正式約束主要是指道德、價值觀、傳統文化等內容。這主要是由于正式的約束帶有硬性的性質,我們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一些經驗,學習別人的一些成果,但是非正式約束的范疇則需要長時間的摸索、市場大環境的漸漸進步和對市場環境適應及優化,并且在文化、道德觀念等范疇每個國家和名族都有其特點和特色。但是我們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加強非正式約束的建立,例如信用體系的建立、道德觀的調整等辦法。市場只有在有效的監督體制下才能更好的發揮公平的競爭效果,使得招投標制度能夠不打折扣的進行。
4.3 增強信息平衡性
我們知道市場中總是存在一些信息的不平衡,信息不完全平衡就會造成市場不完全公平。現在信息技術的發展,大大優化了信息的傳播速度和公開程度,全國及各省市的招投標信息網的出現發揮了很大的作用,通過網絡公示的形式將信息公開,尋找競爭參與者,擴大競爭范圍,大大提高招標效率,節省了交易成本。所以應該大力的發展網絡及信息對招投標活動的影響和作用,改進其中的不足,及時將新技術應用到其中。
4.4 減少交易成本,增加決策科學性
招投標過程中,雙發都會發生費用開支,增加成本。招標方的成本主要來自信息、編制招標文件、組織現場勘查及答疑等等,而投標方的費用是投標文件制作、信息咨詢費用、分包商選擇等。
所以從節省社會資源的角度,選擇合適的招標方式,制定合適的標底或者“最低投標價”并盡可能使用成熟的合同文本對于科學決策和減少交易成本有著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