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委托書寫法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個人委托書并無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整地表達意思,盡量規避風險,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別、工作職務、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盡量完備和詳細,這樣方便第三人核對相關信息,以及相關事項的通知。在實務中,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證號碼和聯系電話不可或缺。授權委托書是由委托人簽署,出具給第三人表明受托人有權,所以在授權委托書中不僅要有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
2、致送單位
在授權委托書場合的致送單位具體就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與之發生行為關系的第三人。如果事先已經有明確第三人,就需要在授權委托書中加上致送單位,這樣能固定授權委托書的使用范圍,受托人再向其他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對委托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受托人畢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只是委托人做事的工具,就存在可能不盡責而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性,明確致送單位,就能盡量限制受托人不當行為的風險。
3、委托事項
委托事項簡單說就是委托人到底委托受托人與第三人干什么。委托事項一定要表達清楚,希望受托人干什么就在授權委托書中一項一項列清楚,這樣才能預期受托人行為的范圍,以便達到控制自己的風險。如果委托事項不明確,基于保護第三人對于法律文書的信賴,授權委托書會被認定為授權不明,從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對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因授權不明,受托人就可能超越委托人的本意做事,但委托人卻要為此承擔責任;受托人本是為他人做事,行為后果應當由委托人承擔,但卻因授權不明而承擔了補充連帶責任,所以說委托事項不明的,對第三人沒什么風險,但對委托人和受托人風險較大。
4、委托權限
讓受托人干什么事已經在委托事項中表達清楚了,下面就得說明受托人可以在多大權限內干這件事,這就是委托權限。受托人的權限可以分為“寬授權”和“窄授權”。寬授權顧名思義權限比較廣,受托人能干的事比較多。寬授權便于受托人做事,對第三人比
較有利,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匯報,這樣能提高做事效率。寬授權對委托人的風險就是較難防范受托人不當行為帶來的風險。窄授權就是授權范圍比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個傳聲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匯報,等委托人拍板。
不管是寬授權還是窄授權都要把委托權限表達清楚,受托人有什么權限就一項一項列清楚,避免在列舉委托權限后面加上“等”這樣的字樣,這會帶來授權不明的法律風險。寬授權里值得說道說道的就是全權的問題。
二、個人委托書全權的問題
1、全權又稱全權委托簡單理解就是委托人能干的事受托人都能干。因為全權委托的受托人的權限過大,但受托人畢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并不能向委托人那樣保護自身的利益,所以法律對全權還是有所限制的。具體可分為民事和訴訟,前者指委托人實施民事行為,后者指委托人實施民事訴訟行為。
海關總署2004年第35號關于開展規范統一報關委托書紙質格式試行工作的公告(公告[2004]0035)
海關總署2005年第12號關于修訂《報關委托書-委托報關協議》的公告(公告[2005]0012)
法律效力
報關委托書》是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根據《海關法》要求提交報關企業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證明。
《委托報關協議》是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單位)經辦人員與報關企業經辦報關員按照《海關法》的要求簽署的明確具體委托報關事項和雙方責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分正文表格和背書兩大部分。
填寫說明|必填項、補填項
沒有標記的各項為必填項,應在簽署前填寫;標明*的各項為補填項,應在本文本作為報關單隨附單證遞交海關前填寫。
填寫說明|主要貨物名稱
如遇兩種以上的貨物在同一票報關單申報時,主要貨物名稱一欄請填寫涉稅額最多的一種貨物名稱。
填寫說明|其他要求
委托方其他要求一欄,是對被委托方服務內容的具體要求和《報關委托書》中C、D、E、F項委托事項的進一步描述。
實行通關無紙化后,如何避免退單情況?
海關實行通關無紙化改革后,企業申報速度快、效率高、秒通關,但是如果申報不規范,是很有可能被系統退單的。
委托書范本
委托人:姓名:楊大庸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5011231968070511**
受托人:姓名:張文濤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25145410868099112**
現將我位于南京市春華路南段111號的房產一套進行處理,特委托張文濤為我的房產處理全權人,現授權人張文濤我處理以下事項,期限自2011年 5月 6日至 2013年 9 月 10 日。
一、人張文濤全權辦理出租、出售上述房產有關手續,代為簽署上述房產租賃合同、并收取租金,人有權確定租金及期限。
二、人張文濤負責管理上述房產,代為繳納此處房產有關水、電、物業管理等的一切費用。
三、人張文濤全權負責為抵押辦理貸款,代為簽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據及其它相關文件,收取借款款項。
四、人張文濤負責到國土部門辦理上述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五、全權辦理提前還清上述房產貸款手續,代辦抵押登記注銷手續、領取房地產證等產權證明,有權遞件、取件,在有關文件上簽字。
六、人張文濤全權辦理上述房產的有關轉讓手續,代為簽署房產轉讓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關文件上簽字。
七、人張文濤辦理上述房產的房款資金監管協議及收取資金監管協議中的房款,簽署相關文件。
八、人張文濤負責到國土部門查詢上述房產產權資料、辦理過戶登記等手續。
九、全權辦理所轉讓上述房產的水、電、物業管理、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網絡費以及其它相關過戶、銷戶手續。
委托人在其權限范圍及期限內簽署的一切有關合法文件及辦理的相關手續,我均予承認。
委托人無轉委托權。
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委托人: 職務:
現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與 因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的訴訟人。
人 的權限為:代為承認、反駁訴訟請求,代為出庭應訴,提起上訴,進行和解。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x月x日
法院授權委托書怎么寫范文二:
委托人:
所在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別:
工作單位:
住址: 聯系電話:
現委托 在我與 一案中,作為我方參加訴訟的委托人。
人 的權限為:特別授權,全權委托,包括代為參加庭審、進行辯論,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簽訂調解協議,簽收法律文書等一切事項。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法院授權委托書怎么寫范文三:
我xxxx為長春上菱電梯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現委托xxxx為我與xxxxxxx公司工程款糾紛一案中我方的訴訟人,并授予下列權限: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增加訴訟請求,代收法律文書,代為提起上訴,撤回起訴。
受委托人:xxxx 性別:xx 身份證號:xxxxxxx
工作單位:xxxxxx有限公司
住址: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
2.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傳感技術研究中心,中國 北京 100101)
【摘要】微機械擺和旋轉體共同構成載體驅動陀螺,使陀螺擴展為不同用途的載體驅動和自身驅動結構兩類。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巧妙地利用旋轉體滾動作為驅動力來源,結構簡單、成本低。安裝在旋轉體上的微機械擺具有陀螺效應,它和旋轉體構成載體驅動陀螺,能同時檢測旋轉體的偏航/俯仰和自旋角速度,完成三只傳統陀螺的功能。但目前,其輸出信號的解調算法是一個沒有攻克的難點。針對檢測和控制旋轉體姿態的技術要求,研究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輸出信號的解調算法,解算出偏航/俯仰和自旋角速度,用于單通道和三通道旋轉體姿態控制。
關鍵詞 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解調算法
0引言
近幾年,高速旋轉體得到了廣泛地應用。阻礙其發展的瓶頸是敏感高速旋轉體姿態(自旋、偏航/俯仰角速度,以及偏航、俯仰角度)的傳感器技術,這是涉及旋轉體實用化的核心技術。開發各種旋轉體離不開敏感姿態(角速度、角度)的陀螺,傳統陀螺僅適用于非旋轉體。鑒于缺少適合旋轉體的陀螺,人們不得不將非旋轉體用的陀螺用于旋轉體。實驗表明,非旋轉體用的陀螺,雖然加反旋器在低轉速情況下亦可用,但性能指標達不到要求,且使用成本極高。由于安裝在旋轉體上的微機械擺具有陀螺效應。理論論證表明,微機械擺和旋轉體共同構成的慣性系統,實際上就是載體驅動陀螺,它能檢測和控制旋轉體的姿態[1]。因此,針對檢測和控制旋轉體姿態的技術要求,開展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的結構、工藝和應用技術研究,完善這一新的學科分支具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和實用價值。
當前,國內外研制的微機械陀螺幾乎都是有驅動結構的。對于有驅動結構陀螺,人們習慣于用三個互相垂直安裝的角速度陀螺,通過信號處理,將信號用于控制系統,這是較成熟的技術。研制無驅動結構(即載體驅動)的微機械陀螺的國家,國外僅有俄羅斯,但技術對我國嚴格封鎖。對于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首先要通過直角坐標或極坐標變換,由陀螺輸出信號分離出偏航/俯仰角速度和自旋角速度信號,然后進行信號解調,并用于控制系統。而輸出信號解調算法是一個重點和難點。
1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概述
陀螺可分為機電陀螺和光學陀螺兩類。隨著慣性導航和慣性制導技術的不斷發展,多種機電陀螺和光學陀螺相繼研制成功并投入應用,其中發展最快的是光纖陀螺和微機械陀螺[2],如圖1所示。
上世紀90年代,隨著微電子技術的發展,各種各樣的硅微機械陀螺相應產生。但大部分微機械陀螺都必須是在受驅動后建立起初始振動才能敏感載體的轉動角速度,故這種陀螺設計和制作難度大。為了避免上述困難,提出利用旋轉載體自身的旋轉作為驅動,通過垂直于載體自旋角速度方向的俯仰或偏航角速度產生的哥氏力來敏感載體的俯仰或偏航角速度。這種陀螺由于沒有驅動部分,故結構簡單,易加工。
2基于微機械陀螺的輸出信號解調
2.1解調算法
微機械陀螺輸出信號是含有橫滾、偏航和俯仰三個角速度信息的調制信號。如何從復雜信號中將此三個角速度提取出來,為旋轉飛行載體多通道控制系統提供控制依據成為微機械陀螺應用的關鍵技術問題。
對微機械陀螺信號進行頻譜分析,可以得到旋轉飛行載體的滾動角速度,或者利用加速度計信號求取滾動角速度;輸出信號的包絡的幅值可以求取俯仰和偏航的合角速度,而俯仰和偏航的夾角恰好等于微機械陀螺信號和加速度計信號的相位差[3]。圖2為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信號處理電路。
根據圖2所示的信號處理電路,得到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的輸出信號,如圖3所示。
微機械陀螺信號經過預處理電路以后,仍會有很大的噪聲。因此,在進行信號解調之前,要對信號進行平滑濾波。常見的濾波算法如:小波濾波算法、IIR濾波算法、FIR濾波算法、自適應濾波算法、卡爾曼濾波算法、零相移濾波算法等[4]。通過各種濾波算法濾波前后信噪比的比較,部分算法濾波后相位發生偏移或者誤差較大。其中,零相移濾波算法沒有這兩個弊端,在微機械陀螺信號濾波中常被采用。
輸出信號經圖4所示解調算法處理,可獲得地理坐標系下用于旋轉體三通道姿態控制的偏航/俯仰、自旋角速度和角位置信號。其中,e(t)為幅值,?茲(t)為角度,f(t)為頻率。
圖4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輸出信號用于旋轉體姿態控制的解調算法流程
3結束語
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是一個新的學科分支,有重要的科學意義和應用價值。針對載體驅動微機械陀螺輸出信號解調這一難點問題,基于對信號處理電路和輸出波形的分析,給出了可供參考的算法流程。
參考文獻
[1]吳立鋒,嚴慶文.高速旋轉飛行體姿態傳感器信號解調方法[J].傳感器與微系統,2010(6):28-31.
[2]張富強,嚴慶文.無驅動結構硅微機械陀螺的原理分析和性能測試[J].儀表技術與傳感器,2009:16-24.
2013年11月,市衛生局組織開展了全市衛生行政執法文書聯展聯評活動,省、市、縣三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監督機構的11名專家和骨干對5個縣市區30份衛生行政處罰案卷進行了書面評查。評查結果顯示,近年來各級衛生行政機關及其衛生監督機構狠抓衛生行政處罰工作規范化建設,行政處罰工作制度逐步健全,行政處罰案卷質量逐步提高。一些地方不斷通過制度、方法創新規范行政處罰工作,保障相對人合法權益。通過此次評查,既發現了目前衛生行政處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交流了執法經驗,也推動了各級衛生行政機關辦案質量的提高。
1存在的主要問題
1.1主體方面問題
1.1.1執法主體錯誤、行政處罰的主體不具備法定資格文書中載明的執法主體是某衛生監督所。對外使用的文書加蓋的是衛生監督所的公章。
1.1.2被處罰主體認定錯誤或主題資格不清,如有的行政處罰案卷中,將個體工商戶字號作為被處罰對象;(正確的表述應該是:被處罰人:劉xx,xx小吃店負責人。)
1.1.3承辦人員不具備執法資格,未領取衛生監督員證件或行政執法證件。
1.1.4對外使用的執法文書簽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但案卷內沒有法人授權委托書。
1.1.5被處罰人的名稱未使用全稱,且前后不一致。
1.2在違法事實認定方面
1.2.1證據單一如部分案件過分依賴詢問筆錄、現場檢查筆錄等作為定案依據,缺乏深入調查,缺少必要的其它證據材料(如照片等)予以佐證,沒有形成緊密的證據鏈等。
1.2.2違法事實認定不全面部分案件有多種違法事實,但只是對其中某項違法事實給予行政處罰,而對其他違法事實應當給予行政處罰卻沒有實施行政處罰,且未說明理由或作相應交代。有的案件應當追溯源頭卻沒有作進一步的追溯調查等。
1.2.3現場拍照、證據先行登記物品未在現場筆錄中注明。
1.2.4詢問筆錄有的無告知內容,被詢問人和監督員未逐頁簽字,被詢問人未注明“以上記錄屬實”。
1.2.5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復印件未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當事人也未簽字或蓋章。
1.2.6投訴舉報案件卷內未附投訴舉報記錄或舉報材料。
1.3在行政執法程序方面
1.3.1有些案件對違法所得根本沒有進行調查取證,逾越了這一程序就直接按無違法所得實施行政處罰,是程序違法。
1.3.2對當事人享有的申請回避權等權利告知不完整或告知當事人申請聽證權利的同時未告知其同時具有陳述申辯權。
1.3.3違反先立案后調查的程序要求,案件調查全部工作在立案前完成。
1.3.4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與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數額不一致,但無二次合議記錄。或兩者日期是同一天,但無當事人放棄陳述和申辯權利的書面材料。
1.3.5重大復雜案件未經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文書未經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審批;未使用《衛生行政執法事項審批表》。
1.3.6違反罰繳分離原則,以衛生監督所名義收繳罰款。
1.3.7不能提供記錄證明行政執法人員已表明身份,出示合法有效執法行政執法證件。
1.4在法律適用方面
1.4.1自由裁量不規范為數不少的辦案單位沒有制定或遵循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導致對相同違法行為類似違法情節處理存在較大差異。同樣的違法行為不同科室,不同的監督員間處罰不同。
1.4.2做出的行政處罰種類不符合法律規定,把責令改正作為罰種適用;行政處罰決定未遵循分別裁量、合并處罰原則。
1.4.3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名稱填寫不規范、不完整。引用的條、款、項、目書寫錯誤如:第九條第一款第九項。正確寫法為第九條第一款第(九)項地第12目。
1.5案卷材料制作方面問題
1.5.1部分案卷使用舊版文書。未使用2012版新版執法文書。
1.5.2處罰案卷卷宗檔案封皮板式不同。部分案卷使用的不是新版封皮。
1.5.3文書的文號、編號書寫不規范,(正確的寫法應是:地區簡稱+衛+執法類別(醫、消、公、水)+執法性質(罰、告等)+年份+序號,如“梨衛公罰〔2013〕017號”。
1.5.4卷內文書的右上角未標明頁數。
1.5.5案卷內無執法人員執法證件復印件。
1.5.6案卷中未附有公民身份證明的材料或未附有法人、其他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在案卷制作過程中,是個人的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附上,有工商執照的把工商執照復印件附上。也可把執照拍下來附在卷宗里。
1.5.7部分案卷案由表述不規范。正確的表述應該是違法主體+主要違法事實+案。
1.5.8部分文書項目填寫不全如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當事人填寫: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填寫單位的全稱、地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務等;是個人的應填寫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址、聯系電話等內容。案件受理記錄填寫:如案發單位,填寫時應注意區分發案的是單位還是個人。如發案的是單位,要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性別、職務、電話。單位名稱應填寫單位全稱。如果這個單位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則應將它隸屬的法人單位名稱填上,如“xx公司招待所”、“xx學校學生食堂”;如果發案的是個人,應填寫其姓名、性別、民族、現工作單位,個體工商戶的應再加上xx工商戶戶主,這對下一步的調查及分清法律責任承擔者以及有關文書的送達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1.5.9現場檢查筆錄的檢查地點不具體,地點不僅包括被檢查現場所在地的地址,還包括被檢查現場的具置。現場檢查筆錄中要記錄現場調取的物證和現場的拍照。筆錄要記錄物證和拍照的物品所在的位置、名稱、數量、狀態、標記等,使現場檢查筆錄與現場拍照、現場提取的實物證據互相印證、互相補充,構成證據鎖鏈。如果在現場采取了行政控制措施或保存證據措施的,應在筆錄中記載。
1.5.10非該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收主要文書,缺少授權委托書。如放棄陳述申辯,放棄聽證,不是隨便誰都能簽字的,應是法定代表人或老板本人,其他人應有授權委托書。
2文書書寫管理
文書應按照規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寫。兩聯以上的文書應用無碳復寫紙印制。應用藍色或黑色的水筆或簽字筆填寫,保證字跡清楚、文字規范、文面清潔。有條件的衛生行政機關可按照規定的格式打印。
2.1文書書寫原則
2.1.1衛生行政監督執法文書制作時必須用鋼筆或中性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規范、文面清潔。
2.1.2因書寫錯誤需對文書進行修改的,應用杠線劃去修改處,在其上方或后面寫上正確內容。重要內容及對外使用的文書需修改的,應加蓋校對章或由對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每頁文書修改不得超過兩處。
2.1.3預先設定的文書欄目,應逐項填寫。摘要填寫的,應簡明、完整、準確。簽名和注明日期,必須清楚無誤。
2.1.4調查詢問所作的記錄應具體詳細,涉及案件關鍵事實和重要線索的,應盡量記錄原話。不得使用推測性詞句,以免發生詞句歧義對方位、狀態及程度的描述記錄,應依次有序、準確清楚
2.1.5當場制作的采樣記錄、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陳述和申辯筆錄、聽證筆錄等文書,應當場交由有關當事人審閱或者向當事人宣讀,并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當事人認為記錄有遺漏或者有差錯的,應當提出補充和修改,并在改動處用指紋或印鑒覆蓋。
2.1.6文書首頁不夠時,可用附頁記錄,附頁必須有監督人員或當事人簽名。
2.1.7文書要求監督人員簽名的,必須由本人簽寫,不得他人代簽。
2.2各類文書中有關共性欄目的填寫方法
2.2.1文書本身設有“當事人”項目的,按以下要求填寫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填寫單位的全稱、地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姓名、性別、民族、職務等內容;是個人的應填寫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址、聯系電話等內容。“案件來源”按照《衛生行政處罰程序》第十四條的內容填寫。
2.2.2案由統一寫法為當事人名稱(姓名)+具體違法行為+案,例如XXX商場違反衛生許可管理案。文書本身設有“當事人”項目的,在寫案由時可省略有關當事人的內容。
2.2.3對外使用的文書本身設定簽收欄的,在直接送達的情況下,應由當事人直接簽收。沒有設定的,一般應使用送達回執。
2.3提高衛生行政處罰案卷質量的幾點建議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是衛生行政部門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公共衛生事務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是依法行政的重要體現。針對此次案卷評查發現的情況,我們要以提高辦案質量為抓手,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執法能力建設。
第一條 為了加強律師見證業務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結合見證工作實務,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律師見證是指律師應客戶的申請,根據見證律師本人親身所見,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依法對具體的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一種活動。
第三條 律師見證的時間應當是被見證的法律行為發生之時。
第四條 律師見證的空間應當是律師本人在見證時視眼所能見到的范圍。
第五條 從事見證工作的律師必須具備律師資格,并持有律師執業證。
第二章 見證業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第六條 自愿原則,即根據客戶的申請就客戶申請的事項進行見證。
第七條 直接原則,即僅能就律師本人視眼所見范圍內發生的具體法律事實進行證明。
第八條 公平原則,即真實的反映客戶的意思表示,客觀的確認正在發生的法律行為。
第九條 回避原則,即律師不得辦理與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見證業務。
第十條 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第十一條 律師對客戶申請辦理見證的事務,應當保守秘密。
第三章見證業務的范圍
第十二條 律師可以承辦下列見證業務:
(一)各類經濟合同的簽訂與履行行為;
(二)企業章程、董事會決議、轉股協議等法律文書;
(三)繼承、贈與、轉讓、侵害等民事行為;
(四)各種委托關系;
第十三條 凡是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規定不應由律師見證的不得見證。
第四章 見證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 律師與申請見證的當事人談話,應當制作筆錄;
第十五條 律師同意受理的應當與客戶簽訂見證委托合同,重大疑難見證業務必須經所主任審批。
合同中應明確載明客戶與見證律師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接受客戶委托后,所里應指派兩名律師進行見證工作;
第十七條 律師辦理業務的收費標準:
(一)涉及財產的見證,按非訴訟業務的收費標準收取;
(二)非財產的見證收費,由雙方協商收取。
第十八條 承辦律師在出具《律師見證書》前應先審查以下主要內容:
1、客戶是否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客戶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3、客戶所要求見證的事項是否合法;
4、客戶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條 承辦律師按前條規定審查無誤后,應填寫《律師見證書審批表》,由業務主管審批后,出具《律師見證書》。
第二十條 《律師見證書》主要內容包括:
1、客戶委托見證事項;
2、律師見證的過程;
3、律師見證的法律依據;
4、律師見證的結論;
5、見證律師的簽字,并由律師事務所蓋章;
6、律師見證的時間。
第二十一條 《律師見證書》的份數可按客戶的需要進行制作,并可增發若干副本。
第二十一條 《律師見證書》由所統一編號后打印、蓋章。
第二十三條 見證業務辦理完畢后,承辦律師應按檔案管理的要求立卷歸檔,送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五章 工作責任
第二十四條 如發現客戶有違法動機或內容,承辦律師應予以制止并拒絕見證。
第二十五條 重大見證和疑難見證應提交主任辦公會集體討論研究決定。
附:
見證書
律師見證書,是指律師應當事人的請求,依法對自己親身所見的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而制作的法律文書。
律師見證業務是近幾年來發展起來的新型律師業務之一,例如,外國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與我國公司、企業簽訂重大企業簽訂重大的經濟、貿易、技術、文化合同時,雙方當事人常常邀請律師給予見證。律師見證的意義在于,不但能夠促使當事人認真、嚴肅地對待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增加其責任感,從而保證雙方建立的法律關系的合法性、穩定性,而且有利于執行。如果事后一旦發生糾紛,見證律師就可以為人民法院提供真實可靠的證據。
律師見證的范圍大致包括:客觀上的法律事實、無爭議的事實、法律行為、法律文書。律師見證的基本內容包括:
1.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實施特定的法律行為時,接受聘請的見證律師必須親臨現場,目睹監督當事人的法律行為;
2.審查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可信,有關文書的內容是否合法;
3.審查當事人及其人的資格, 是法人的,應當查明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委托人委托簽約的,應查明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經過審查,見證律師認為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夠完備,應要求當事人進行補充,對見證事項有疑問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出說明。經補充和說明,仍不符合見證要求的,律師不宜制作見證書。
一、本文書的制作要點
(一)首部
1.標題,寫明“律師見證書”。
2.文書編號,寫在標題的右下方,依年度、律師事務所的簡稱、文書簡稱以及編號的順序排列。
3.委托見證人的情況。是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作單位和職務、住所等情況;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寫明其全稱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寫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委托見證人不只一人的,應分別情況,按順序逐一書寫。為了表明委托見證人在具體法律關系中所處的不同地位,可以在他們各自姓名或法人、其他組織全稱之后加括號子以注明。委托見證人如有人,應在緊接該委托見證人的下一行(委托見證人是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在緊接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下行一行),寫出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所以及與該委托見證人的關系。
(二)正文
1.見證事項,即指委托見證人就何事請求律師見證,要寫得簡明扼要。
2.見證過程,要概述從接受委托到如何辦好見證的全過程,著重說明律師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確認見證事項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做了哪些工作,從而可以順理成章地過渡到見證結論。篇幅不宜過長,表述要力求全面。例如一件分房協議見證過程是這樣寫的:“本所于 年 月 日接受上列委托見證人的委托,指派律師 、 辦理此項見證。經查閱委托見證人身份證件,審閱了分房協議書全文以及該房屋產權憑證,并與委托見證人分別進行了談話,根據查核情況,特作如下見證:……”。見證過程和見證結論可以合并寫,也可以分開寫。如果委托見證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或有疑義,“見證過程”欄內對律師進行調查的情況也要有所交待。
3.見證結論,是律師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自己親臨見證現場所目睹的當事人所辦的法律行為和所審查的材料,明確其是否符合客觀性、真實性、合法性標準的法律評語。是見證書的核心,既要寫明委托見證人的主體資格符合要求,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又要寫明見證事項真實合法。見證結論要求寫得實事求是,明確具體。可以與見證事項的法律依據合在一起寫,也可以分開寫。如下面一件自書遺囑見證書的見證結論就是和法律依據合并寫的:“茲證明顧在書立自書遺囑時神智正常,思維敏捷,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該遺囑系由顧 親筆書寫,在見證律師面前簽名蓋章,并注明書立遺囑的年、月、 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和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4.法律依據, 主要在于說明見證事項的合法性,以自書遺囑的見證書為例,一般的寫法是:“經查,委托見證人親筆書寫的遺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和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制作正文時,除見證事項一欄要單獨列出(與委托見證人相同)外,見證過程、見證結論和法律依據三項不必列出小標題。這三項雖然可視具體情況合寫或分段寫,但要做到互相吻合,使整個正文部分形成有機的統一體。
(三)尾部
參加見證活動的委托人在見證書上簽名,見證律師簽名并加,蓋所在的事務印章,以示負責。
二、格式:
律師見證書
××律師事務所接受_______________委托進行________事項見證。
見證律師審查了委托人提供的______________ 文件。
茲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作為淄博知名的專業型律師事務所,本所已具備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優質法律服務的能力,包括訴訟仲裁、外商投資、公司證券、房地產、國際貿易和反傾銷、尤其在外商投資、資產重組并購和房地產等業務領域擁有強大的專業背景和多年的執業經驗優勢,在業界及客戶中享有廣泛和良好的聲譽。
淄博大地人律師事務所是有一支綜合素質較高、作風干練、辦案認真、工作效率較高的年輕化律師隊伍,以及一批長期從事司法實踐的經驗豐富的專家、顧問。我有幸能接觸這么多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學習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幫助。
二、關于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4、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3、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4、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5、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6、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關于實習經過
實習之前學校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目的,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得到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實習內容豐富多彩。
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
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
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托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占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
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么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布過關于法律文書格式的規范,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系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四、關于實習思考和經驗總結
(一)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經驗是關鍵
在兩個星期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發現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際,重知識、輕技巧。因此我們更應該積累經驗。積極努力學習提高。
(二)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第一,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于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二,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于那種觀點,不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三)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發展需要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系,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五、結語
作為淄博知名的專業型律師事務所,本所已具備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優質法律服務的能力,包括訴訟仲裁、外商投資、公司證券、房地產、國際貿易和反傾銷、尤其在外商投資、資產重組并購和房地產等業務領域擁有強大的專業背景和多年的執業經驗優勢,在業界及客戶中享有廣泛和良好的聲譽。
淄博大地人律師事務所是有一支綜合素質較高、作風干練、辦案認真、工作效率較高的年輕化律師隊伍,以及一批長期從事司法實踐的經驗豐富的專家、顧問。我有幸能接觸這么多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學習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幫助。
二、關于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3、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4、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3、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4、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關于實習經過
實習之前學校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目的,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得到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實習內容豐富多彩。
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 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
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
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托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占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
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么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布過關于法律文書格式的規范,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系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四、關于實習思考和經驗總結
(一)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經驗是關鍵
在兩個星期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發現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際,重知識、輕技巧。因此我們更應該積累經驗。積極努力學習提高。
(二) 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第一,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于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二,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于那種觀點,不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三) 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發展需要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系,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五、結語
淄博大地人律師事務所是有一支綜合素質較高、作風干練、辦案認真、工作效率較高的年輕化律師隊伍,以及一批長期從事司法實踐的經驗豐富的專家、顧問。我有幸能接觸這么多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學習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幫助。
二、關于實習目的和實習計劃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4、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3、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4、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5、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6、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關于實習經過
實習之前學校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目的,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得到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實習內容豐富多彩。
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雜而輕易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學習到很多東西。
(二)通過撰寫法律文書運用法律知識并彌補知識上的不足,積累實踐經驗
我們在學校還沒有學習法律文書,實習期間很多律師給我們實習生上課,讓我們初步學習最常見法律文書的寫作和基本注意事項以及相關技巧。
我先是根據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書,例如委托書、答辯狀等。一份高質量的法律文書需要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以及對相關法律知識的運用、配合才能寫成功。我明顯感到自己知識的匱乏和經驗的缺失。讓我明白應該更加努力學習和積累。慢慢取得進步。
(三)寫作技能問題
在律師所提供的各種法律服務中,書寫法律文書是一項對律師的法律功底、邏輯思維、文字表達能力等均有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師法律專業素質的一個重要尺度。在我認為律師寫作文書的技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要充分領會當事人的意圖和目的。在下筆之前首先應該占有資料和事實,注意加強與當事人的交流和溝通,不能自以為是,現實中發生的許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無法預測的。
當然也不能一味的依從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還要融入自己的見解和知識,發揮本人的聰明才智,用法律的語言將當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創造性的表達出來。要是沒有充分表達,或者錯誤表達了當事人意圖和目的的法律文書,不論寫的多么完美,也同樣是南轅北轍,毫不可取,甚至還要給律師本人招惹麻煩。
第二,在書寫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都頒布過關于法律文書格式的規范,律師在書寫時一定要參照,特別是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呈送的訴訟文書和正式的合同協議、遺囑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師閉門造車,自創一套,否則不僅會帶來程序上的麻煩,甚至導致你寫的東西無效,成為廢紙一堆。另外,在書寫上要注意相應得要求,涂改之處一定要當事人摁印確認
第三,在文書內容上,一定要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律師在進行法律文書寫作之前首先應該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規定進行確認;認真研究案件事實情況,對涉案的法律關系仔細分析和定性。在內容上努力做到準確、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經得起推敲和考驗。切忌事實表達錯誤、法律運用錯誤或有重大缺陷。同時要求主題明確,法律邏輯清晰,表達簡練流暢。
四、關于實習思考和經驗總結
(一)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經驗是關鍵
在兩個星期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匱乏、眼高手低。通過實習發現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時發現有些知識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運用卻不知從何著手,甚至束手無策,這就是實踐經驗重要性的體現,經驗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學本科的法學教育往往重理論、輕實際,重知識、輕技巧。因此我們更應該積累經驗。積極努力學習提高。
(二)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第一,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于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二,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于那種觀點,不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三)提高自身素質,適應社會發展需要
律師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公平正義的法律工作者。為此,作為有志于從事律師行業的人,培養良好素質是極為重要的,這包括專業知識、執業形象和執業紀律、人格魅力等素質。同時,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必須與社會各行各業建立良好關系,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徑之一。
五、結語
當事人的并不必然引訟程序的開始,法院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則裁定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才是符合條件的呢?
要找對人
所謂找對人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您要告狀,您得首先成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對方得是合格的被告。您的一紙訴狀遞到法院,但您不一定就能成為案件的當事人,當事人是訴訟中的主角。如何才能成為合格的當事人呢?案件中的原告、被告要符合那些條件呢?
首先,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比如說:您父親的私房長期被他人租住,而您要結婚急需住房,于是您以自己的名義到法院,要求對方騰房,法院就不會受理,因為,您不是房產的所有人,不符合作當事人的條件,作為當事人,應該符合以下特證:
(1)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如果以他人的名義參加訴訟,則是訴訟人的身份,而不是當事人。
(2)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也就是說是為自己的民事權益而參加訴訟的,法院保護的民事權益屬于自己管理、支配。
其次,告狀必須有明確的被告。“明確的被告”是指:一是被告的基本情況要清楚,如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等要明確、具體。二是指控對象要實際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銷的法人不能作為當事人。
要找對門兒
您要,想到法院討“說法”,首先,您這事得歸法院管,凡是根據法律規定屬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須受理、審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審判權,想管也管不了。民事糾紛種類繁多、數量巨大,訴訟并非解決民事糾紛的唯一途徑,此外還有人民調解、促裁等。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主要有以下幾類:
(1)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糾紛的案件。如財產所有權、債權、著作權、人格權、身份權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關系發生糾紛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案件等。
(3)因商事關系發生糾紛的案件。如票據、股東權益案件等。
(4)因經濟關系發生糾紛的案件。如各類合同案件等。
(5)因勞動關系發生糾紛的勞動爭議案件。如開除、辭退案件等。
(6)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如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案件等。
您的事情應該法院管,但是,北京有各級法院十幾個,您應該向那個法院呢?這就涉及到法院的管轄了。管轄是指在法院系統內部,確定各級法院之間以及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打官司到法院您只能算是找對了地兒,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您才算是找對了門兒。法院的管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級別管轄,是指劃分上下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的管轄。延慶縣的王老漢因為土地承包糾紛來到我院,法院告訴他:您的案子我院不能受理,您應該到延慶縣法院。因為,法律規定:基層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是也有例外,同樣是離婚官司或經濟合同糾紛的官司,有的由基層法院一審,有的由中級法院一審,這也是法律規定的。我院作為中級法院,除了受理轄區內的大量二審民事案件外,直接受理的一審案件有:
a、重大涉外案件,即爭議標的額大,或者案情復雜,或者居住在國外的當事人人數眾多的涉外案件。
b、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即我院所轄九個區縣(西城區、宣武區、海淀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昌平區、房山區、大興區、延慶縣)內,爭議標的額在250萬元以上的民事案件,爭議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經濟案件,除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審知識產權案件外的所有知識產權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確定由中級法院管轄的案件。
(2)地域管轄。如果級別管轄是劃分上下級法院之間的管轄范圍,那么,地域管轄就是劃分同級法院受理第一審案件的范圍。我國對一般地域管轄實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個法院轄區,就由哪個法院受理。如果您告的是某個人,比如:他的戶口所在地是西城區楊柳胡同,但他長期居住在朝陽區勁松北里,這時,您就應該到朝陽區法院。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位于石景山區的一家電子配件公司的經理來到我院狀告宏達電腦公司,我院裁定不予受理,這位經理不明白:電腦公司欠了我上千萬元的貨款,這么多錢的案子就應該由中級法院來審。法院告訴他:案子應該由中級法院審理不假,這是由級別管轄決定的。但是您的案子不能由我們一中院審理,而應該由二中院審理,因為被告所在地是豐臺區,豐臺區屬二中院管轄,這是由地域管轄的規定所決定的。
此外,還有特殊地域管轄或專屬管轄,具體內容可以參閱民訴法第24條至33條。這是以訴訟標的所在地、法律事實所在地為標準所確定的管轄。
當事人還可以依照法定條件,通過書面方式協議約定管轄法院,但不得違反法律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要會寫狀子
打官司首先得有訴狀。早年間,衙門口前常有替打官司的人寫狀子的先生,寫訴狀在很多老百姓眼里是
很難、很高深的一件事兒,其實,只要了解狀應包含的內容和書寫格式,您自己也可以寫狀。這里,我們向您介紹一下民事狀的寫法。狀主要包括的內容有:當事人的自然情況、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地。具體的格式我們在《當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訴訟文書格式文本》中,有具體的介紹,請您參閱。這里,我們告訴您一些特別要注意的地方:
1、當事人的自然情況要準確、具體。自然情況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國籍、工作單位、住所地;法人的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其中自然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應與身份證、營業執照一致,當事人的住所地要準確、詳細,要具體到門牌號。
2、在狀中要列明案由。案由通俗地說就是打的是什么官司。比如:您打的是離婚官司,案由就寫離婚;您因為討債打官司,案由就寫借貸。
3、在訴訟請求部分,您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么問題,要具體明確,比如:請求離婚,履行合同、要求賠償等。有幾項訴訟請求的,要一一列出,比如:在一名譽權糾紛案件狀中,其訴訟請求為:一、要求被告停止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二、要求被告賠償原告名譽權損失人民幣1000元;三、要求被告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向原告賠禮道歉,為原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4、在事實部分,要明確寫清雙方糾紛的原因、經過、現狀等。在理由部分,要針對事實,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引用相關法條加以證明。
5、要注明致送法院的名稱,比如到我院,應寫明“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6、在狀的末尾,還要寫清時間。自然人當事人要由本人簽字,法人當事人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法人單位的公章。
為方便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訴訟、保障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提高訴訟效率,確保司法公正,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有關法律、司法解釋的規定,就當事人在民事、行政訴訟過程中可能實施的訴訟行為以及相關權利義務指導告知如下:
一、和應訴
第一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發生糾紛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民事、行政訴訟應當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并提交狀,書寫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第三條 民事訴訟原告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有權變更、增加訴訟請求。行政訴訟原告在狀副本送達被告之前有權提出新的訴訟請求。
民事、行政訴訟原告在訴訟過程中有權撤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第四條 民事訴訟被告對原告的有答辯的權利和提起反訴的權利。
行政訴訟被告對原告的有答辯的權利,有變更或者撤銷自己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利,但無權提出反訴。
二、管轄
第五條 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訴訟。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
第六條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法律,通過書面方式協議約定管轄法院,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司法解釋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七條 民事案件當事人有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行政案件當事人有權在接到人民法院應訴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提出管轄權異議。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的,有權在送達裁定書之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
三、訴訟
第八條 當事人、法定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人。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人。
第九條 當事人、法定人確定委托人后,應立即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記明托事項和權限。特別授權的,必須明確寫明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等具體的授權范圍,否則視為一般授權。
人超越權限或者有損害委托人合法權益行為的,委托人有權解除雙方的委托關系。
訴訟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必須書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十條 人代為訴訟的,人實施的訴訟行為的法律后果由當事人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有權查閱和復制本案有關的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和復制有關材料的辦法依照有關法律規定。
四、申請回避
第十二條 當事人認為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書記員、翻譯人員、司法鑒定人員、勘驗人員存在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應當回避的情形,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該人員回避。
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決定。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
第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的人、辯護人為本院原審判人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離職不滿二年,當事人認為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可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對其資格予以審查,決定是否準許其。
五、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十五條 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在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但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的,人民法院應當解
除財產保全。第十六條 在訴訟過程中,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對方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第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保全有錯誤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第十八條 對于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和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以及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案件,當事人有權申請先予執行。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審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六、訴訟費交納
第二十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行政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和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等其他訴訟費用。
第二十一條 一審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反訴受理費由被告預交。上訴案件的訴訟費用由上訴人預交。
當事人在預交期內未預交又不提出緩交、減交或免交申請的,按自動撤回或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足以證明確有經濟困難的證據材料。
第二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撤訴案件,由原告負擔,但減半收取。駁回的案件,由原告負擔。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
七、舉證和質證
第二十四條 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據。
行政訴訟的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第二十五條 民事訴訟案件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舉證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二十六條 行政訴訟原告或者第三人應當在開庭審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換證據之日提供證據。因正當事由申請延期提供證據的,經人民法院準許,可以在法庭調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審程序中無正當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審程序中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不予接納。
第二十七條 經民事訴訟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組織當事人在開庭審理前交換證據。交換證據的時間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經人民法院認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組織當事人交換證據的,交換證據之日舉證期限屆滿。當事人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準許的,證據交換日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民事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份關系的案件除外。對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另一方當事人既未表示承認也未否認,經審判人員充分說明并詢問后,其仍不明確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當事人委托人參加訴訟的,人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但未經特別授權的人對事實的承認直接導致承認對方訴訟請求的除外;當事人在場但對其人的承認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當事人的承認。
第二十九條 除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的書面申請進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一) 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于國家有關部門保存并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二) 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三)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條 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提交書面申請。行政訴訟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調取證據書面申請。是否準許調取,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民事訴訟案件申請證據保全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提出(簡易程序除外);行政訴訟案件申請證據保全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民事、行政訴訟當事人申請保全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擔保。法律、司法解釋規定訴前保全證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必須經庭審質證,并被法庭采納后,方能作為定案依據。未經庭審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當事人在庭前證據交換過程中沒有爭議并記錄在卷的證據,經審判人員在庭審中說明后,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八、出庭
第三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民事訴訟的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必須到庭的被告,經過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到庭。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委托人代為訴訟的,本人一般要參加訴訟活動,但是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參加訴訟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對于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九、上訴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有權通過原審人民法院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第三十七條 當事人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起上訴;對一審法院的裁定不服,應當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提起上訴。
逾期不上訴的,喪失上訴權,一審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十、申請執行
第三十八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三十九條 民事、行政案件申請執行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
民事案件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