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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根據新疆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計量人證申請和自治區新質技監認字[2001]17號文件2001年自治區第一批檢測實驗室考核評審計劃的安排,由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認證與實驗室評審管理處,組織計量認證專家評審組于2001年11月23—25日,依據(JJG1021—90)《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技術考核規定》及相關文件對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計量認證正式評審。評審組在聽取我中心計量認證工作準備情況匯報的基礎上,采用現場查閱報告、閱讀文件資料、交談、提問、現場觀察等方式,審查了我中心的儀器設備、環境條件及檢測工作情況。查閱了《質量管理手冊》、組織機構和人員狀況,檢查了我中心的各項工作制度。共追蹤抽查儀器設備檔案12份,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各22份。同時抽查了4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計量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及《質量管理手冊》、誤差理論、法定計量單位等內容的理論考試,并采用現場實驗的方式,對食用植物油中的酸價、過氧化值,標準水樣中的六價鉻、娃哈哈飲料中的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項目采用樣品復測、樣品比對及樣品測試等方式進行現場操作考試。
考核后,部分項目有不足和欠缺,要求進一步做出整改。我中心積極的將不足和欠缺部分進行完善后,將整改材料交評審組驗證。驗證后,評審組認為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按照評審組意見整改后符合要求,所申請認證的食品衛生,食品工具、設備、包裝材料,消毒滅菌,洗消劑等三大類71種產品衛生指標具備了按GB2711—1998、GB10134—1988、GB—4806.2—1994、GB—14934等110項國家、行業標準進行檢測的能力,符合計量認證條件。2002年3月13日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中心取得了實驗室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2003年頒布的《計量認證認可條例》中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結果和數據的檢查機構和實驗室,必須經依法認定。這里的“經依法認定”,既包括了《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有關向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產品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計量認證考核合格這樣一種資質認定,也包括了《標準化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對處理產品質量爭議要以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設立和依法授權的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為準的對有關檢驗機構進行審查認可的這樣一種資質認定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34條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提出計量認證申請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指定所屬的計量檢定機構或者被授權的技術機構按照本細則第33條規定的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接受申請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發給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未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不得開展產品質量檢驗工作。2005年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我中心實驗室進行了監督評審,2008年10月9日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中心實驗室又通過了三年復驗,取得了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摘 要】本文主要介紹了土石方量計算中常用的斷面法、方格網法、等高線法及基于數字高程模型(DEM)法四種方法基本原理,并使用Cass9.1分析和研究得出計算土石方量的最優方案。
關鍵詞 土石方量;方格網法;等高線法;數字高程模型(DEM)法;南方Cass 9.1
1. 引言?
土石方量計算在工程測量中經常遇到,工程施工前的設計階段必須對土石方量進行預算,它直接關系到工程的費用概算及方案選優。如何快速準確的計算出土石方量是人們關心的問題。在實際生產應用中,不同方法計算的同一場地土石方量不同有時相差還比較大,因此分析確定土方計算方法的使用范圍和精度就顯得十分重要。
2. 土石方量計算方法簡介?
本文主要介紹斷面法、格網法、等高線法和數字地面模型(DTM)法土石方計算方法的原理及各自的優缺點。?
2.1 斷面法計算土石方量。
在地形圖上或碎部測量的平面圖上,根據土石方計算的范圍,以一定的間距等分場地,將場地劃分為若干個相互平行的橫截面;按照設計高程與地面線所組成的斷面圖,計算每條斷面線所圍成的面積;以相鄰兩斷面面積的平均值乘以等分的間距,得出每相鄰兩斷面間的體積;將各相鄰斷面的體積加起來,求出總體積,這種方法稱為斷面法。利用斷面法計算土石方量,只需要知道兩端橫斷面的積,因而計算很簡單。但如果施工場地范圍很大,那么求面積的工作量將會非常大,而且容易出錯,同時大量的數據容易在計算時帶來較大的誤差,特別是地形較復雜時,算出的面積值誤差會很大。所以斷面法一般只適用于山地及高差變化比較大、自然地面較復雜的地段或地形狹長的地帶,在道路、管道等狹長帶狀地形應用甚廣。斷面法土石方量計算主要有:道路斷面、場地斷面和任意斷面三種計算土石方量的方法。?
2.2 方格網法計算土石方量。?
(1)方格網法通常是將場地劃分為邊長5m~30m 的正方形方格網,通常以10m 居多。再將場地設計標高和原始地面標高分別標注在方格角上,場地設計標高與原始地面標高的差值即為各角點的施工高度(挖或填),通常以“+”號表示填方,“一”表示挖方。將施工高度標注于角點上,然后分別計算每一方格的填挖土石方量,并算出場地邊坡的土石方量。將挖方區(或填方區)所有方格計算的土石方量和邊坡土石方量匯總,即得場地挖方量和填方量總土石方量。?
(2)為了了解整個測區的挖填區域分布狀態,計算前應先確定“零線”的位置。零線即挖方區與填方區的分界線,在該線上的施工高度為零。零線的確定方法是:在相鄰角點施工高度為一挖一填的方格邊線上,用插入法求出零點的位置,將各相鄰的零點連接起來即為零線。零線確定后,便可進行土石方量計算。?
(3)方格網法一般是利用現成的繪有等高線的地形圖布置方格網,各方格頂點的高程根據等高線確定,而地形圖上的等高線是由一系列等高程的點連線而成的,所以等高線不能詳細地反映地形,求出的各方格頂點的高程必然存在誤差。然而隨著人們對土方工程的要求越來越高,這種在地形圖上選取點的方法已不能滿足實際的精度要求。而今人們常用的方法是提前設計好方格網的邊長,使用RTK 或全站儀測出每個方格頂點的實際高程,為了使碎部數據能夠較好地反映出實際地形,還需要對地形起伏較大的局部區域進行單獨測量。這樣,方格網法得到的土石方量精度便能夠得到進一步的提高。但是,使用本方法總是假設兩點之間的坡度是均勻的。顯然這是一個為了計算而作的假沒,實際情況并非如此。所以本方法一般適用于地形起伏不大,且地面坡度有規律,范圍比較大的施工場地,也適合平坦地區及高差不太大的地形場地平整時使用。因此,確定方格網的邊長也尤為重要。?
2.3 等高線法。
當測區起伏較大、坡度變化復雜時,可以采用等高線法計算土石方量,尤其是當地形圖精度較高時更為合適。等高線法的工作內容與步驟和方格網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計算場地平均高程的方法。其計算方法如下:按等高線分別計算出它們所包圍的面積,相鄰等高線的體積可近似看成臺體,其體積為相鄰等高線各自圍成的面積之和的平均值乘以這兩條等高線間的高差(即等高距),得到各等高線間的土石方量;然后再求出測區所有相鄰等高線所圍體積的總和,最后求出設計高程,接下來的工作方法可按找方格網法或斷面法進行。使用Cass 9.1進行等高線法計算土石方量,前提是,參與土石方量計算的等高線都必須閉合。?
2.4 數字地面模型(DTM)法。?
(1)由DTM 模型(數字地面模型)來計算土石方量是根據實地測定的地面點坐標(x,y,z)和設計高程,通過生成三角網來計算每個三棱柱的填挖方量,最后累計得到指定范圍內填方和挖方分界線。?
(2)利用數字高程模型法可以采用類似于積分的方式計算土石方量,其原理是把施工高度(網格的高度與設計高度之差)作為積分高度,以單位網格的面積作為積分單元,將填挖方量體積分別累加即得到總填挖方量。?
(3)Cass 9.1 中提供了三種使用數字高程模型法計算土石方量的方法,即:根據坐標文件、根據圖上高程點和根據圖上三角網。
3. 土石方量計算前的數據準備?
3.1 地形點的加密處理。?
(1)對于已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圖和設計圖,可通過掃描矢量化處理,在高程點密度較小,無法滿足測區現狀的局部區域根據實際起伏狀態使用適當的插值方法內插一定數量的高程點。另外,當紙質的地形圖無法滿足土石方量計算的精度要求時,通常會選擇使用電子儀器(例如全站儀、RTK或者水準儀)進行野外數據采集,這些電子儀器的精度足以滿足土石方量計算的要求。?
(2)我們將根據地形起伏變化的復雜性來確定采樣點的密度和點的位置,需在地形變化較大的坡腳、坡頂、坎上、坎下等局部加密高程點,從而使得這些點能夠更好的逼近實際的地形表面。?
3.2 DTM 數字模型的建立。?
(1)DTM(Digital Terrain Models)即數字地面模型,它是地形起伏的數字表達,它由對地形表面取樣所得到的一組點的坐標(X,Y,Z)數據和一套對地面提供連續的描述的算法組成。也就是說,數字地面模型是按一定結構組織在一起的數據組,它代表著地形特征的空間分布。?
(2)DTM 的制作過程大體是:首先,按一定的測量方法,在測區內測量一定數量的碎部點,這些點稱作控制點(數據點或參考點)。接著,以控制點為網絡框架,在其中內插大量的高程點,不過,內插是由計算機根據一定的計算公式并依照某種規則〖LL圖形求解的。控制點和內插點的空間位置坐標數據的總和,即該測區的數字地面模型。?
(3)常見的數字地面模型的數據來源有以下幾種:由現有地形圖上采取、從攝影測量立體模型上獲取、野外實地測量和由遙感系統直接測得。
4. 土石方量計算精度分析?
前面詳細介紹了土石方量計算的幾種常用方法及其計算原理,下面我們將對以上幾種方法的精度進行分析。為了便于實驗分析,我使用全站儀采集了具有代表性的某地區的碎部點,并且在采集數據過程中所有點的誤差滿足土方工程施工要求。而且所有數據的計算是在同一條件下進行的。?
4.1 Cass 9.1 中各種方法的計算結果。?
4.1.1 斷面法。
使用Cass 9.1 進行斷面法土石方計算結果如表1。?
4.1.2 方格網法
使用Cass 9.1 進行方格網法土石方計算結果如表2。?
4.1.3 數字高程模型(DEM)法。
使用Cass 9.1 進行DEM 法土石方計算結果如表3。?
4.2 計算結果分析。
為便于精度分析,最后求出了每種方法下土石方量的最或是值和對應的中誤差。通過中誤差的大小確定計算方法的優劣性。計算這四種值的最或是值并求其中誤差如表4。
5. 結論?
從表1、表2 和表3可以看出不同方法計算出的同一測區的土方量是有差距的,而且同一種方法不同采樣間隔(等高距、方格邊長以及斷面間距)計算出的土方量也是有差距的,而且隨著采樣間隔(等高距、方格邊長以及斷面間距)變大相互之間的差距也越來越大。但是對照這三個表發現,用DEM 法計算土石方量的結果隨著采樣間隔(等高距、方格邊長以及斷面間距)的變化較其他幾種方法而言相對較小。從表4 可以很明顯的看出這四種方法中DEM 法精度最高,次之是等高線法,再次是斷面法,誤差最大的是方格網法。綜上所述,DEM 法計算土石方量的結果誤差最小,數據最穩定,可作為計算土石方量的首選方法。
參考文獻
[1] 張正祿主編.《工程測量學》[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
量化細則
1、教學方面
(1)備課(權重1。0)
備課筆記檢查結果分為A、B、C、D四等,得分依次為10分,8分,4分,0分。高三畢業班備課筆記主要檢查計劃,分課時安排的授課提綱,教法安排及平時測試卷等。
多次檢查,以各次結果取平均值。
(2)作業檢查結果分為A、B、C、D四等,得分依次為10分,8分,6分,4分。帶多個平行班級,每次取各班級作業等次的平均值。多次檢查,以各次結果取平均值。課堂教學
(3)以學生調查反饋結果作為考核依據,對教師評價等級設為A、B、C、D四等,得分依次為10分,8分,6分,4分。取多位學生打分的平均值。
(4)教學效果(權重1。5)
以各學期期末考試年級平行班學科均分作為考核依據,得分分為A、B、C、D四等。得分依次為10分,8分,6分,4分。試卷滿100分,與第一名比較,分差在2分之內的均為A等,分差在2至3分之間的均為B等,分差在3分至5分之間的為C等,分差在5分之上的為D等。若試卷滿分為150分,以1。5乘以分差劃分等次。若試卷為其他分值,依次類推。帶多個班級的教師,計算所教班級得分的平均值.初高中畢業班最后一個學期以學校統一組織的一次重大模擬考試作為評價依據.
(5)加分因素
A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科技發明獲獎(權重0.5)
獲國家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獲20、18、16
獲省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獲10、9、8
獲市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獲8、7、6
獲縣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獲6、5、4
B輔導學生參加讀書活動、體藝競賽,信息技術競賽等獲獎參照前面加分(權重0.3)
C課題立項并結題(權重1.0)
省級課題結題,組長得20分,組員10分
市級課題結題,組長得15分,組員8分
縣級課題結題,組長得10分,組員5分
2教研(權重2.0)
按照林頭中學教師教科研工作量化細則,
得分在70學時以上為A等(10分),
得分在50—6時為B等(8分),
得分在40—4時為C等(6分),
得分40學時以下為D等(2分)一切均以各教研組提供的活動材料為佳。
二、獎懲辦法:
1、該考核結果與評優、晉級、綜合獎發放等掛鉤
(1)期末對教師教學、科研情況進行總評,以得分先后排名,得分在前30%的教師作為年度(或學期)優秀教師候選人,并結合其他方面的綜合考評,最終確定優秀名單。得分后10%的教師不予評優晉級。
(2)得分前100名教師發放綜合獎500元,101—130名得綜合獎200元,131名以后綜合獎100元。
(3)按教研得分先后,期末評出5—10名教科研先進個人。
(4)按各教研組完成的教研學時數,評出4個優秀教研組。
2其它獎勵
(1)輔導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科技發明等獲獎
①獲全國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輔導教師1000,900,800
②獲省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輔導教師600,500,400
③獲市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輔導教師400,300,200
④獲縣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輔導教師200,100,50
2、論文獲獎:見原獎勵條例(包括指導學生在報刊上發表文章)
3、參加各級各類課堂教學比賽獲獎
①獲省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參賽教師1000,800,700
②獲市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參賽教師700,600,500
③獲縣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參賽教師400,200,100
4、課題結題獲獎
①省級結題,獎勵課題組3000元
計量是實現單位統一、保障量值準確可靠的活動,它不僅是地鐵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質量安全管理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為確保地鐵運輸的質量安全提供著有力的保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的精神,在地鐵管理中所有使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實行相應級別的管理,不僅能夠提高計量器具配備率、受檢率,而且可以提高地鐵計量儀器檢測水平,為保證地鐵運輸安全提供著重要的技術手段。
一、計量技術管理的法制要求
計量技術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不僅能確保計量檢測的有效、受控管理,保證其精確度、準確度。對規范地鐵計量管理、提高計量技術水平、保證地鐵安全生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不僅規定了我國法定的計量單位、提出了計量器具管理要求和計量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相關的法律責任,是實現法治計量的基礎;
(二)法規,不僅包括國務院依據(計量法)制定或批準的計量行政法規,還包括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或常委會制定的地方性計量法規;
(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不僅包括國家技術監督局制定的有關計量的部門規章,如計量法條文解釋、計量基準管理辦法、計量標準考核辦法、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管理辦法。還包括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計量管理辦法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計量行政部門制定的地方計量管理規范性文件。
以上三個方面的計量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構成了我國計量法規體系,這些法規體系中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具有不同的層級效力,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作為計量管理的基層單位必須要貫徹計量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計量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計量工作,才能保證計量檢測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確保測量結果的準確、可靠。
二、地鐵管理中的計量技術管理
怎樣才能做好地鐵管理中的計量工作,肯定有許多方面的事情要做。但我認為下列三點是最基本的。
(一)培訓教育制度。
隨著計量技術管理在地鐵行業中的深入管理,不斷的提高計量技術知識,首先要從思想認識上重視計量管理工作,通過加大技術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力度,提高技術人員的技術素質,強化計量管理意識,使計量管理工作能在地鐵管理中真正發揮應有的基礎作用。只有為人才的培養創造條件,才能促進計量技術管理工作的全面實施。
(二)計量管理歸口管理制度。
1.計量器具的申請購置:各單位計量器具的申請購置應根據工藝和質量檢測要求,合理選擇適宜的精度等級,并進行統一采購。采購的計量器具,要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CMC標志。
2.入庫驗收:各有關單位要嚴把計量器具精度等級關,杜絕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現象。對購回的計量器具統一交由歸口管理部門安排新購計量器具的委外檢定工作,檢定合格后入庫。
3.計量器具流轉:經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按配置標準有計劃地進行發放。計量器具的領用必須先登記造冊、刻錄編號、列入周期檢定計劃。確保在用量具在檢定合格有效期以內。
(三)計量器具分類管理、使用、維護和保養、周期檢定(校準)、的制度
1. 計量器具的分類管理
根據國家計量法規定和計量器具在地鐵運營過程中的作用,實行“保證重點,兼顧普遍,區別管理,全面監督”的管理辦法進行分類管理。
(1)計量器具的分類:根據計量法的有關要求將計量器具分為A、B、C三類。 A類范圍:用于貿易結算、醫療衛生、環境監測、安全防護等已列入強檢目錄的計量器具以及關鍵部位的重要計量器具。 B類范圍:用于運營過程中的工藝控制、質量控制中計量數據有準確度要求的計量器具;地鐵專用計量器具;用于內部核算能源、經營管理的計量器具。 C類范圍:準確度無嚴格要求的工具類計量器具;與設備固定安裝不可拆卸的儀表;國家計量行政部門規定允許一次性檢定使用或實行有效管理的計量器具;一般測量用,計量性能不易變化的低值易耗計量器具。
(2)計量器具的分類管理方式: A類計量器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執行。必須嚴格執行周期檢定計劃,檢定周期不能超過檢定規程規定。B類計量器具:根據國家檢定規程和實際使用情況,合理制定檢定周期,周期長短應以保證計量器具可靠性數據為依據。對于連續運轉裝置上拆裝不便的計量器具,可根據有關檢定規程和可靠性數據資料,按設備檢修周期同步安排檢定周期,但必須嚴格監督校驗。C類計量器具:可根據使用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一次性檢定、有效期管理或延長檢定周期(一般控制在2~4個周期時間內)。通過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和日常督促,做到隨壞,隨修,隨換。
(3)計量器具標識分類管理:一般分合格(綠色)、準用(綠色)、限用、(黃色)、禁用(紅色)、封存(藍色)、報廢(紅色)等情況。
(4)建立完整的計量器具管理臺帳。A、B類計量器具必須按規定登記造冊,有變動應隨時申報變更。
2. 計量器具的使用
計量器具使用人員,必須熟悉自己所用量具的性能、特點及注意事項,正確使用。否則,必須通過培訓使其熟悉和掌握量具性能及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 使用完畢的計量器具應擦拭干凈,按照量具或儀器儀表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妥善放置。
3.計量器具的維護和保養
為保證計量器具的使用周期, 注重維修保養,減少計量誤差各使用單位必須對計量器具配備專人維護保養,并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發現計量器具失準,立刻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校驗,以提高計量器具精確度和使用壽命,減少由于計量器具失準所帶來的系統誤差,從而提高計量器具的完好率。
4. 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校準)
加強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是為了確保所用的計量器具準確有效。歸口管理部門根據計量器具的分類管理范圍和管理要求,并結合地鐵企業實際使用的環境和頻率,對各種計量器具合理編制周期檢定年度計劃。
三、加強計量技術管理有利于提高
計量技術管理作為一項既古老而又新興的事業,在某種意義上標志著一個國家現代化水平的高低。他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被人們所認知。企業要發展要進步就必須建立適合自身實際,符合科學規范并與世界接軌的計量管理體系。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立于不敗之地,做到更好更快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生產企業不重視“三證”。一些生產廠家,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對制造、銷售計量器具需要“三證”齊全認識不夠,有的只注重其中的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對產品合格證,尤其對計量檢定合格證,不夠重視,或只重視其是否經過檢定,對檢定后發沒發證就無所謂了,導致“三證”不全。
2.經銷商不懂計量法律法規或違規操作。少數經銷商缺乏計量法律知識,對“三證”中的產品合格證或計量檢定合格證無所謂,導致在運輸或拆裝中將其丟失,還有的經銷商認為“三證”與自己無關,遇到檢查推說廠方未給。
3.監管不力,認識不夠。目前,由于質監部門對生產銷售中的計量器具疏于管理,且對查獲的違法經銷行為未給予有力打擊。有人認為,如果某計量器具獲得了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而銷售之前也通過了廠方檢驗與當地質監部門的檢定,至于銷售現場,有沒有產品合格證或計量檢定合格證,就不重要了。因此,某些經銷商銷售的計量器具“三證”不全也就不奇怪了。
綜上所述,為了從根本上消除銷售中的計量器具“三證”不全現象,筆者認為,除了必要的行政執法手段外,還要對生產者、商、經銷商進行必要的計量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筆者參加工作以來始終工作在縣級計量檢定單位,下面是總結多年來具體工作中處理這類問題的幾點拙見。
1.堵源頭。加強對生產領域的監督管理,幫助企業完善計量基礎工作,建立計量、質量保證體系,督促企業加強對職工的計量知識培訓和法律知識宣傳,使企業的計量管理工作規范化。
中藥注射劑(TCMI)是我國利用現代科技獨創的一種新劑型,經過多年的應用研究和努力探索,不斷創新生產工藝和對有效成分的研究利用,已經開發出有效部位,有效單體,質量穩定、療效肯定的中藥針劑。到目前為止,我國批準生產的中藥注射劑共有123種[1],這些品種大部分廣泛應用于臨床治療各種疾病,并取得了十分顯著的臨床療效。然而,隨著應用的點和面不斷擴大,中藥注射劑發生嚴重不良反應(ADR)的現象日益增多,其發生的原因除了TCMI成分復雜、制劑工藝不完善、質量不穩定之外,還有部分ADR的發生是基于臨床醫生溶媒選擇隨意性有關。本文旨在通過整理分析我院近年來18種常用中藥注射劑輸液配伍選擇情況和56例中藥注射劑不良反應報告表,分析部分中藥注射劑的不良反應率是否與不合理選擇稀釋劑存在一定的相關性比例,以供業界參考。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2010~2011)涉及使用18種常用中藥注射劑患者病歷及處方,18種中藥注射劑藥品說明書,以及我院收集上報的不良反應報告表,中國藥典2005年版一部。
1.2 方法 利用我院病案室病案管理分析系統和藥房ANYI醫院處方藥品管理系統,排除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輸液反應案例,分類歸納見表1。
2 結果
18種中藥注射劑輸液配伍情況(列表單位:例)見表1。
2.1 從表1所見,18種TCMI臨床不正確選擇稀釋劑配伍的共14種312例,約占總例數的12%,ADR例數在不正確選擇稀釋劑例數中約占8%,其中2例發生在正確使用中。在18個品種中有9個填寫了不良反應報告表,9個品種在近兩年無一例上報有不良反應,有些品種如疏血通、康艾注射液盡管沒有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選擇溶媒,或隨意選擇配伍離子溶媒氯化鈉(NS),雖沒有上報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但不表示不存在潛在的ADR,已有文獻報導丹參注射液配右旋糖酐致心跳停止的事件[2],調查中仍然發現兩例香丹注射液配伍右旋糖酐。調查顯示具有補氣養陰的參麥注射液,活血化瘀類中藥凍干粉發生藥品不良反應率與不正確選擇溶媒還是存在一定的相關比例。
2 討論
微粒異物是已知發生不良反應的因素之一,所有注射劑PH值都有規定的范圍,中藥注射液常常因為配伍輸液發生PH的改變而導致藥物溶解度降低,穩定性改變,有效成分析出導致大粒徑微粒增加發生藥物不良反應。藥典規定:100 ml以上靜脈滴注用注射液每1 ml中含10 μg以上微粒不得超過20粒,含25 μg以上微粒不得超過2粒。TCMI由于成分復雜,因此,每一種中藥注射液在應用于臨床前都做過嚴格的病理、毒理、穩定性試驗,都規定要求使用說明書指定的溶媒。一方面,臨床醫生由于知識結構面的局限性,常常忽視藥物配伍的重要性,尤其是由于稀釋劑選擇不當可能會導致中藥注射劑穩定性改變而發生輸液反應的理論知識缺乏了解。另一方面,在注射液配伍操作過程中,觀察注射液配伍之后藥液的澄清度、色澤變化等工作大多由護士完成,而護士更多是執行醫生的遺囑,醫生缺少從實際操作過程中日積月累加深意識。中藥注射劑本身具有一定的色澤,加之不溶性微粒肉眼無法觀察,這就更加要求臨床醫生應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所推薦的溶媒選擇中藥注射稀釋劑。因此,發揮臨床藥師在處方點評中評價臨床醫生合理用藥的作用,在臨床醫生中廣普藥學知識面,是減少不良反應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隨著檢測市場的開放以及實驗室認可工作的深入人心,目前不少法定計量技術機構都有這么一種想法,既然今后計量器具的溯源方式將以校準為主,那么,機構開展工作擁有的計量器具,采用檢定或者是校準的方式進行量值溯源,是沒有什么區別的。那么,法定計量技術機構的計量器具,到底應該采用什么樣的量值溯源方式才是合法的呢?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什么是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我國的計量檢定機構,按照其職責及法律地位的不同,可以分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一般計量檢定機構。所謂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是各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依法設置或授權建立的計量技術機構,是保障我國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為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依法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技術保證的技術機構.按照《計量法》第二十條的解釋,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因此可認為,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應分兩種,一種是依法設置的計量檢定機構;還有一種是授權建立的計量機構。在《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依法設置的計量檢定機構,為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而所謂的計量授權,在《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一)授權專業性或區域性計量檢定機構,作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二)授權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三)授權某一部門或某一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對其內部使用的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執行強制檢定;(四)授權有關技術機構,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一般情況下,質監系統的計量行政管理部門都把第一、第二和第四種授權建立的計量機構認定為法定計量技術機構,而把第三種授權排除在法定計量技術機構之外。而一般計量檢定機構則是指其他部門或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建立的計量技術機構,是對法定計量技術機構的一種補充。
對于法定計量技術機構,其計量器具應采用什么樣的溯源方式,才能確保機構開展的檢校工作是合法的,有效的。下面筆者從相關的規范和考核辦法中,來確定其溯源方式的合法性:
一、在JJF1033-2008中相關規定:
1、在規范的4.1.2第2條中規定,“有計量檢定規程的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應當按照計量檢定規程的要求進行檢定”。第3條規定,“沒有計量檢定規程的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應當依據國家計量校準規范進行校準。如無國家計量校準規范,可以依據有效的校準方法進行校準”。
從條文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凡是有計量檢定規程的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應當以檢定方式溯源,不能以校準方式溯源。以檢定方式溯源時,檢定項目必須齊全,檢定周期不得超過計量檢定規程的規定。對于沒有檢定規程的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則應依據國家計量校準規范進行校準。只有當不能以檢定或校準方式溯源的情況下,才可以采用比對方式確保計量標準量值的一致性。
二 、在《計量標準考核辦法》中相關規定
1、在計量標準考核辦法第二條中,規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各項最高等級的計量標準,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考核。”
2、在計量標準考核辦法第六條中,明確規定“進行計量標準考核,應當考核以下內容:“(一)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齊全,計量標準器必須經法定或者計量授權的計量技術機構檢定合格(沒有計量檢定規程的,應當通過校準、比對等方式,將量值溯源至國家計量基準或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配套的計量設備經檢定合格或者校準;”。
從條文中也可以明確的看到:對計量標準器的溯源方式,要求有檢定規程的,還是必須檢定合格。只有當無法采用檢定的方式溯源時,才可以采用其它的溯源方式。
三、在JJF1069-2012中相關規定
1、在規范的6.4.2中規定,“用于開展檢定、校準的計量基、標準必須按規定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應的有效證書和溯源證明;開展檢測的測量設備應持有有效的計量檢定證書或校準證書;用于性能試驗的設備應有有效的校準或檢測報告,證明其性能符合規定要求;”
2、在規范的7.6中,也對量值溯源做出了專門的規定,在7.6.1總則中,要求“用于檢定、校準和檢測的對檢定、校準、檢測和抽樣結果的準確性或有效性有顯著影響的所有設備,包括輔助測量設備(例如用于測量環境條件的設備),均應有有效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在7.6.2.1中,要求“測量的溯源性是由能出示其資格、測量能力和溯源性證明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或授權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檢定或校準服務來保證的。”
但JJF1069-2012條文中,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量值溯源的方式是什么,只是要求測量應具有溯源性,而測量的溯源性是由相應計量技術機構的檢校服務來保證的。
綜上所述,在目前計量法和相關考核規范未做大的調整之前,對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而言,由于其標準裝置必須執行JJF1033-2008規范和《計量標準考核辦法》中對標準器及其主要配套設備的規定,所以其溯源的方式只能采用檢定的方法,只有當沒有檢定規程的情況下,才能采用校準的方式進行溯源。對于一般計量技術機構而言,因為其建標也必須執行JJF1033-2008中對標準器及其主要配套設備的規定,所以其溯源方式和對法定計量技術機構的要求沒有差別,只是對于機構的工作用計量器具,則沒有這方面的限制,其溯源方式可以由機構自由選擇檢定或者校準的方式。只有隨著檢測校準市場開放程度的加大,標準考核規范對標準器的溯源方式不再作硬性規定,機構只需對量值溯源后的設備進行確認,確認其符合量傳體系的精度要求即可,當然,那就不是本文所要闡述的內容了。
參考文獻:
[1]計量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對違反計量法律、法規行為的處罰,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負責對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執行行政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處理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規定程序。
第二章 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行為及處理
第五條 對違反計量法律、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包括:
(一)責令改正;
(二)責令停止生產、營業、制造、出廠、修理、銷售、使用、檢定、測試、檢驗、進口;
(三)責令賠償損失;
(四)吊銷證書;
(五)沒收違法所得、計量器具、殘次計量器具零配件及非法檢定印、證;
(六)罰款。
第六條 違反計量法律、法規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的,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非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責令其改正。
(二)出版物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責令其停止銷售,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條 損壞計量基準,或未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批準,隨意拆卸、改裝計量基準,或自行中斷、擅自終止檢定工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 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經檢查達不到原考核條件的,責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原考核條件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證書。
第九條 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各項最高計量標準,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未取得有關人民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標準考核證書而開展檢定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有效期滿,未經原發證機關復查合格而繼續開展檢定的,責令其停止使用,限期申請復查;逾期不申請復查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證書。
(三)考核合格投入使用的計量標準,經檢查達不到原考核條件的,責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原考核條件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證書。
第十條 被授權單位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被授權項目經檢查達不到原考核條件的,責令其停止檢定、測試,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原考核條件的,由授權機關撤銷其計量授權。
(二)超出授權項目擅自對外進行檢定、測試的,責令其改正,沒收全部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計量授權證書。
(三)未經授權機關批準,擅自終止所承擔的授權工作,給有關單位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未經有關人民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擅自對外進行檢定、測試的,沒收全部違法所得。給有關單位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 使用計量器具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各項最高計量標準,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的或超過檢定周期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經檢定不合格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屬于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超過檢定周期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經檢定不合格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屬于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有權對社會開展檢定工作的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經檢定不合格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四)在經銷活動中,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計量器具的,沒收該計量器具。
(五)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給國家或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六)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偽造數據,給國家或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進口計量器具,以及外商(含外國制造商、經銷商)或其人在中國銷售計量器具,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未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批準,進口、銷售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或國務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計量器具的,責令其停止進口、銷售,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相當其違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二)進口計量器具,未經省級以上人民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而銷售的,責令其停止銷售,封存計量器具,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其銷售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三)進口、銷售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型式審查目錄》內的計量器具,未經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型式批準的,封存計量器具,責令其補辦型式批準手續,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相當其進口額或銷售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 制造、修理計量器具,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按以下規定處罰:
(一)未經批準制造國務院規定廢除的非法定計量單位的計量器具和國務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計量器具的,責令其停止制造、銷售,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相當其違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二)未取得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制造、修理計量器具的,責令其停止生產、停止營業、封存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相當其違法所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三)未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而擅自使用許可證標志和編號制造、銷售計量器具的,責令其停止制造、銷售,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相當其違法所得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四)取得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后,其制造、修理條件已達不到原考核條件的,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原考核要求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
(五)制造、銷售未經型式批準或樣機試驗合格的計量器具新產品的,責令其停止制造、銷售,封存該種新產品,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六)企業、事業單位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未經出廠檢定或經檢定不合格而出廠的,責令其停止出廠,沒收全部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個體工商戶制造、修理計量器具未經檢定或經檢定不合格而銷售或交付用戶使用的,責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或者重修、重檢,沒收全部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七)個體工商戶制造、修理,國家規定范圍以外的計量器具或者不按規定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其停止制造、修理,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 制造、修理、銷售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沒收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對個人或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已取得制造許可證的計量器具,在銷售時,沒有產品合格印、證或沒有使用制造許可證標志的,責令其停止銷售;銷售超過有效期的標準物質的,沒收該種標準物質和全部違法所得。
第十七條 經營銷售殘次計量器具零配件的,使用殘次計量器具零配件組裝、修理計量器具的,責令其停止經營銷售,沒收殘次計量器具零配件及組裝的計量器具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一)未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或已經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新增檢驗項目,未申請單項計量認證,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責令其停止檢驗,沒收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已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經檢查不符合原考核條件的,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原考核條件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停止其使用計量認證標志。
(三)經計量認證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失去公正地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停止其使用計量認證標志。
第十九條 偽造、盜用、倒賣檢定印、證的,沒收其非法檢定印、證和全部違法所得,可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計量監督管理人員違法失職,情節輕微的,給予行政處分,或由有關人民的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撤銷其計量監督員職務;利用職權收賄賂賂、徇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負責計量器具新產品定型鑒定、樣機試驗的單位,泄漏申請單位提供的樣機和技術文件、資料秘密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申請單位的損失,并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計量檢定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檢定規程進行計量檢定的;
(二)使用未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標準開展檢定的;
(三)未取得計量檢定證件進行計量檢定的;
(四)偽造檢定數據的。
第二十三條 計量檢定人員出具錯誤數據,給送檢一方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技術機構賠償損失;情節輕微的,給予計量檢定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執行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任務的機構無故拖延檢定期限的,送檢單位可免交檢定費;給送檢單位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同一單位或個人,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的,分別處罰,合并執行。
同一案件涉及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一)情節特別輕微的;
(二)初次違法,情節較輕的;
(三)認錯態度好,能積極有效地配合查處工作的;
(四)主動改正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規定處罰幅度的上限從重處罰:
(一)屢教不改的;
(二)明知故犯的;
(三)借故刁難監督檢查或檢定的;
(四)后果嚴重、危害性大的;
(五)轉移、毀滅證據或擅自改變與案件有關的計量器具原始技術狀態的;
(六)作假證、偽證或威脅利誘他人作假證、偽證的。
第二十八條 圍攻、報復計量執法人員、檢定人員,或以暴力威脅手段阻礙計量執法人員、檢定人員執行公務的,提請公安機關或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結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三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細則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偽造數據是指單位或個人使用合格的計量器具,進行不誠實的測量,出具虛假數據或者定量包裝商品實際量與標注量不符的違法行為。
(二)出版物是指公開或內部發行的,除古籍和文學書籍以外的圖書、報紙、期刊,以及除文藝作品外的音像制品。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3、《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管理辦法》;
4、《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技術考核規范》;
5、《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
辦理職責:
1、依法開展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工作;
2、受理自愿申請計量認證的其他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工作。
辦事程序:
申請--->資料審查--->受理--->現場評審--->審批發證
辦理程序:
1、計量認證申請的提出
(1)首次計量認證和單位認證(增項認證)申請,由申請單位自主確定;
(2)計量認證到期復查申請,須在證書有效期滿前六個月提出,有增項認證申請,也可在復查申請中一并提出。
2、申報材料
(1)質檢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申請書一份;
(2)現行有效版本的質量手冊一套和程序文件目錄;
(3)質檢機構法律地位證明文件;
(4)典型檢驗報告1—2份;
(5)質檢機構批準設置的文件(僅限審查認可(驗收)的質檢機構);
(6)能力驗證活動記錄(若有)。
3、申請資料審查、受理
受理部門收到“計量認證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后,應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提交的資料(重點是“質量管理手冊”)進行案頭審查,并在30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單位是否決定受理。
4、現場評審
資料審查合格,由受理部門委托行業計量認證評審組或組成計量認證評審組對申請認證單位進行現場評審,評審組由3-5名評審員組成,現場正式評審一般不超過3天。
評審員必須由取得有效期內國家局或省局頒發《評審員證》的人員和專家組成。現場評審結束,由評審組長負責完成評審報告和其他材料。
計量認證評審組自接受現場評審任務之日起,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評審工作并將評審報告上報受理部門。
5、審核發證
受理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審報告和評審組上報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經受理部門領導批準后做出是否通過、整改或不通過等決定,對通過的,頒發《計量認證合格證》。
收費標準及依據:
1.考核費:1200元/次;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有的同志認為計量器具精度越高越好。其實不然,不根據實際需要,任意選用精度過高的計量器具會造成資金的浪費并且使用也不方便。比如選用千分之一的天平去賣蔬菜,哪顯然沒有必要的。在如鍋爐上用的壓力表用0.25級的標準壓力表就浪費資金了。選用2.5級的一般壓力表就可以了。不過,也要防止這樣的情況,選用的標準計量器具精度過低了,同樣也不能滿足生產的需要。比如檢定熱電偶的電子電位差計,按規程應選用精度為0.05級的直流電位差計。但有的卻使用精度只有0.1級的直流電位差計進行檢定,這樣就不能滿足檢定的精度要求,被檢計量器具一旦使用就有可能造成損失。再有選用適當的量限也很重要,比如,一般鍋爐的壓力只有零點幾兆帕,如果選用量值為幾兆帕的壓力表,就不能準確的反映鍋爐內的壓力變化,可能量限大的壓力表指針的起點壓力,就比鍋爐的設計最大壓力大,這樣就可能出現事故。可見,選用適當精度的計量器具,才能防止事故、避免浪費,充分發揮計量器具的作用。
二、按計量器具本身規定的條件進行使用
所有計量器具對使用方法和環境都有要求,比如使用游標卡尺,按規定測量時應在靜止狀態進行.如果在車床轉動的情況下,就用卡尺去測量工件,不僅測出的數據不準,而且容易損壞卡尺。電氣計量儀表如果超過了規定的電流、電壓就要燒壞儀表。因此,按計量器具本身規定的條件進行使用,既保證了計量準確的問題也保證了經濟不受損失。
三、在使用過程中,要精心維護、妥善保管
壓力表是儀表設備的一種,對安全防護的壓力表強檢是按照《JJG52-2013 彈性元件式壓力表、壓力表真空表和真空表檢定規程》規定,壓力表的檢定周期可根據使用環境及使用頻繁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6個月。那么,除了強制定期檢定6個月,其他所有的壓力表檢定的周期是多少?如果發現“壓力表未定期檢定”問題該怎樣處理?本文根據《化學工業計量器具分級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強制檢定壓力表和非強制檢定壓力表進行分類管理和檢定周期有關問題進行分析。
1 壓力表分類
為什么把壓力表進行分類管理呢?由于作為煉化企業,風險性較大,而且在設計中都考慮了很多的安全因素,所以每一塊壓力表安裝的位置和作用都是至關重要的,然而在生產過程中容易被人誤認為壓力表是不重要的,對生產過程是無關要緊的儀表,容易被人遺忘,這是違背了煉化企業安全設計理念,這樣會很容易出事故。所以把壓力表根據使用場合和使用要求進行分類,并制定各類壓力表的檢定周期,記錄在冊,克服過去不管不問,保證得到正面的管理。
1.1 A類壓力表范圍
(1)公司的最高劑量標準器和用于量值傳遞的計量器具。(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規定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環境監測、并列人強制檢定目錄的計量器具。如:1)鍋爐主氣缸和給水壓力部位的測量;2)固定式空壓機風倉及總管壓力的測量;3)Ⅲ類壓力容器、鍋爐汽包、過熱器出口的壓力測量儀表;4)帶報警裝置壓力表的測量;5)密封增壓容器壓力的測量;6)有害、有毒、腐蝕性嚴重介質壓力的測量;7)在工藝過程中易爆、影響安全的氧氣壓力的測量。(3)在生產、經營中直接影響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的關鍵部位、關鍵參數在用的。(4)工藝、質量、經營、能源等管理中對計量數據有嚴格準確度要求的。(5)使用比較頻繁、量值易變的。(6)使用環境惡劣、壽命較短、部位關鍵在用的。
1.2 B類壓力表范圍
(1)比較主要部位和主要參數的。(內部量值可溯源的壓力工作標準)(2)在裝置生產工藝、質量檢測、經營管理、能源管理中對計量數據有準確要求的。(3)對計量數據準確可靠有一定的要求,壽命較長,可靠性較高的。(4)固定安裝在生產線或裝置上,對數據要求較高的,但平時不允許拆卸,實際檢定周期必須和設備檢修同步的。(5)使用不頻繁,量值較穩定的和指示用的。(6)環境惡劣,但壽命較長,量值較穩定部位在用的。
1.3 C類壓力表范圍
(1)一般部位、一般參數在用的。(2)裝置生產工藝、質量檢驗、經營管理、能源管理中以及在流程生產線和裝置上固定安裝的、不易拆卸的而又無嚴格準確度要求的指示在用的。(3)準確度要求很低或性能穩定、可靠性高而是用又不頻繁的,量值不易改變的。(4)使用環境惡劣、壽命短、低值易耗、使用頻繁的。(損壞后更換,不實行周期檢定)(5)國家計量行政部門規定允許一次性使用或實行有效期管理的。
2 壓力表檢定周期
在煉化企業中,壓力表是有效監視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動向,為防止事故發生,保護企業和人民財產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較為正常的壓力表檢驗做法是一年一檢定。當然一些重要的企業和高危部位的壓力表按照強制檢定為半年一檢定。其壓力表多為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JJG 52-2013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檢定規程》規定,適用范圍為測量上限(0.1―100)MPa系列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的檢定。該規程第7.5條規定:壓力表的檢定周期可根據使用環境及使用頻繁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6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企業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為強制檢定,不是指所有的壓力表。
那么強制檢定的壓力表和非強制檢定壓力表根據使用的場合、要求分別將壓力表分為A、B、C三類,各類的檢定周期是不一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在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中,用于安全防護的壓力表,在企業管理規劃為A類即強檢壓力表,并根據《JJG 52-2013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檢定規程》第7.5條規定:壓力表的檢定周期可根據使用環境及使用頻繁程度確定,一般不超過6個月,即每半年至少檢定一次。在企業管理規劃為B類、C類即非強檢檢定壓力表,根據使用情況和企業自身情況自定檢定周期,一般把B類壓力表用于工藝過程控制和平時不允許拆卸的壓力表和設備連續運轉裝置上拆卸不便,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檢定周期為裝置的檢修期。一般把C類壓力表用于檢測壓力表,檢定周期為1~2年。用于監視的壓力表和不易拆卸及國家計量行政部門規定允許一次性使用或實行有效期管理的,不需要周期檢定,發生一次故障即更換。因此,除了強制檢定的壓力表之外,非強檢的壓力表雖然是自主管理,也不能不進行檢定,也要按企業自身的情況制定周期檢定,并做好檢定臺帳。
3 壓力表檢定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三章計量檢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用于安全防護等方面并列入強檢目錄的壓力表,未經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使用單位使用強制檢定的壓力表應當向當地縣(市)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當地不能檢定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指定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周期檢定。使用單位應制定非強制檢定壓力表及其其他計量器具明細目錄,并制定具體檢定管理辦法和制度及相應的檢定周期,保證使用的非強制檢定的壓力表和其他計量器具定期檢定。第十三條規定“計量檢定工作應當符合經濟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則,不受行政區劃和部門管轄的限制。
4 結語
為了保證檢測與過程控制壓力表的完好,需要定期進行對壓力表檢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有關法規的要求,強檢壓力表必須按規定時間內進行檢定,非強檢的壓力表企業根據生產管理情況和保證產品質量的要求,有必要建立定期檢定時間對壓力表實施有效管理,將進一步促進企業有效化和規范化及科學管理的發展方向更推進一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