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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不可缺少的物質條件,沒有水就沒有人類社會。當人類進入20世紀以來,工程水利的情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口的急劇增長,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的高速發展等因素對水資源帶來了巨大的變化和壓力:一是生產、生活用水量急劇增加,人們對水質要求的提高;二是城市集中供水量驟增,迅速超過地域供水能力的限度,城市缺水嚴重;三是生活廢水、工業污水迅速增長,特別是城市附近水域污染嚴重,使能夠有效利用的水資源量在不斷減少,生態環境也進一步遭到惡化。但是每一區域水資源總量是有限的,水資源短缺問題愈來愈突出。在這種情況下,光靠修建水利工程已經不能解決問題,修好的水庫可能無水來;打了井、開了渠,有可能提引不到水。這時,人們開始轉向水資源,開始重視和研究水資源問題;認識到必須從資源的開發、調配等方面來滿足人類社會發展進步對水資源的需求,所以,資源水利逐漸產生和發展起來。資源水利將逐漸取代工程水利,并逐漸在水利事中占據主導地位,這是社會發展的規律。
二、工程水利與資源水利的關系
由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的轉變是不是說不再加強水工程科學技術的研究和教育了,將不再需要大規模興修水利工程,將不再需要注重水利工程的管理,而只去抓水資源,事實不是這樣的。水旱災害將始終存在。人們要控制水就要開發水利,就需要通過水利工程這一手段來實現水利的開發和綜合利用。自建國以來,我國工程水利建設取得了許多令世界矚目的成就,但是,隨著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高速發展,我國各項水利工程除害興利的能力還不強,標準也不高,水利工程建設還必須繼續加大投入,快速發展。因此,怎樣利用科學技術的新成果,不斷改善、提高對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管理水平,是我們始終要走的道路。我國的科研、教育單位,規劃設計與建設管理單位;對怎樣建好、管理好工程,堅決不能放松警惕。我們的行政主管部門,一方面仍然需要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組織和指導;另一方面,應從建設、管理水利工程轉向從規劃設計上、政策法規上進行指導,水利工程的具體建設與管理,應該遵循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由水利單位去管理和經營。實現了這—轉變后,逐步重視并加強資源水利工作,同時水資源科研、教育與規劃設計監測管理和水資源保護也就會逐步得到加強和發展。政府就能公正、合理地分配、調度與管理、保護好水資源;各個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具體單位,如灌溉、供水、發電、航運、養殖、旅游以及防洪、排水等部門,都會按照統一的規劃,通過工程水利而實現眾多資源整合,從而達到合理開發利用的目的,為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服務。
三、工程水利與資源水利的特點
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轉變是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工程水利階段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水資源的量與質能充分滿足人們生活和生產的需要;供給大于需求很多,造成水資源的嚴重浪費;二是人們要除水害就要興建水利,只要修建水利工程,即可達到目的。三是水利科研、教育和政府行政管理;都完全是為如何修好工程、管好工程而服務的。而資源水利階段的特點也很明顯:一是水資源供不應求,不能無限制取用,要有計劃的合理使用;二是必須站在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高度來研究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等項工作,確保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三是政府部門、水利科研與教育單位,不僅要重視水利工程的興修與管理,更要加強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等方面的研究、教育和發展,并將資源水利與工程水利緊密結合起來,使水利事業的發展科學持久。
四、采取措施,推動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的轉變
4.1要廣泛開展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轉變的學習研討,提高認識,特別是廣大的各級水利工作者。
4.2要加強對水資源的管理,促進資源水利工作的全面開展。特別是在水資源的質與量的管理上,要實行統一的管理與保護。還必須從法規、機構和體制上作出努力,進一步推進水資源的統一管理。
二、土地價值核算對水利工程項目經濟評價影響
通常情況下,水利工程的主導單位都是國家或者政府,并且針對土地資源的利用,能夠通過水利工程相關的補償性措施來進行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過渡或轉讓,但是絕大多數情況下,政府對于土地擁有絕對的主宰權,所以并不會對水利工程的整體經濟評價造成很大程度的影響。但是在我國水利工程中,多元開發是一種較為常見的形式,這樣一來項目產權就呈現出了多元化的特點。針對水電行業我國已經在政策上進行了全面開放,在這種情況下,對相關水利工程項目進行具體收購,就逐漸成了一件司空見慣的事情。在我國現有的國民經濟體制下,通常都是通過影子價格來對土地價值進行量化衡量,在這一過程中,使用價值是針對土地資源進行評價的唯一衡量標準,但是卻忽視了土地本身價值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下,進行土地核算將會對水利工程經濟評價,造成很大程度上的影響。如果針對土地本身的資源價值進行具體全面的考慮,將會得出大相徑庭甚至截然相反的經濟評價結論。所以在針對土地資源進行經濟價值核對的過程中,要能夠針對不同的情況進行不同形式的工程項目經濟評價,只有這樣才能夠使得經濟評價結果更加符合真實情況,并且更加全面系統。否則如果進行片面的土地價值核對,將會對工程項目的經濟評價造成強烈的結果沖擊,從而不能夠對項目進行客觀分析。
1.1.1水是基礎性自然資源。凡是基礎性自然資源都是實行統一管理的。
1.1.2水是戰略性經濟資源。凡是戰略性經濟資源都是由國家委托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的。
1.1.3水是系統性資源。水存在于地表、地下和大氣層中并相互轉化,是按流域、河系流動,與上下游、左右岸、地區間密切相關的資源。不實施統一管理是違背自然規律的,是無法實現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
1.1.4水是多功能性資源。具有供水、灌溉、發電、航運、水產養殖、改善環境、生態景觀等多種功能,服務于生活、生產、生態與國民經濟和發展的各個領域。不實施統一管理是違背經濟規律的,是無法發揮水資源的最佳綜合效益,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
1.2多龍管水加劇了缺水矛盾
過去存在的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排水、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等水資源城鄉分割、部門分割、地域分割的舊管理體制,是在經濟不發達、計劃經濟年代形成的;隨著流域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用水量成倍增長、水資源短缺日益突出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極不適應。不實施統一管理就會嚴重影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2實施流域統一管理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前提
水是具有流域屬性的,按河系流動,只有對水資源實施按流域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才能達到優化配置、高效利用的目標。
流域機構是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派出機構,同時又是流域管委會的執行辦事機構,接受流域管委會的指導,執行其做出決議。因此,必須強化流域機構的宏觀調控職能,代表水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好流域的水行政管理職能;所屬事業單位要為流域機構實施水資源統一管理提供決策依據、技術支撐和基礎服務;所屬企業作為自主經營的獨立法人,也要承擔流域機構賦予的公益性任務。
3搞好區域統一管理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關鍵
3.1城鄉水務統一管理
城鄉水務統一管理,應當是“五業齊抓”(防洪、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回用),“三水統籌”(生活、生產、生態用水),“五水調控”(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調水、再生水),“五統一管理”(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統一發放取水許可證、統一管理水量水質、統一征收水費水資源費),建立起“一龍管水、多龍治水”的綜合管理的新體制,為城鄉人民和社會各階層、各行業提供全面服務。
3.2實行政、事、企分開
統一管理不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包攬一切,而要實行政、事、企分開。具有經營性收入的水務企業要完成企業改制工作,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公司制經營實體;水利事業單位在完成社會公益性任務外,也要面向市場,按企業經營轉制;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各項水事活動,由直接管理向間接監督管理轉變,在編制規劃、實施計劃、制訂政策、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政策引導等方面多做工作。
3.3正確處理好多方面的關系
搞好區域水資源統一管理,必須正確處理好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開源、節流與外調水的關系,本地水與外來水的關系,區域管理與流域管理的關系。水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水資源管理的決策、執行與監督的關系,做到在發展經濟中保護水資源和水環境。4多措并舉是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保證
建立健全水資源流域統一管理與區域統一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一項涉及面廣、任務艱巨的系統工程,要采取工程、技術、經濟、行政、法律等綜合措施,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4.1政府宏觀調控
實施水資源統一管理,要建立起政府宏觀調控、流域民主協商、準市場運作和用水戶參與管理的運行模式與有效的協商、決策、執行、監督機制。應當加強領導,把節水防污、合理配置和統一管理水資源列入政府的議事日程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任期責任的目標與考核、評比內容,從組織上保證水資源流域和區域統一管理工作的順利實施。
4.2健全政策法規
以頒布條例為契機,根據流域的實際情況,制訂和出臺一系列符合條例要求、更便于操作的配套法規。
4.3做好基礎工作
對流域水資源進行重新評價,在算清水資源可利用量和查清開發利用現狀的基礎上,分析和評價流域水資源的承載能力。根據水資源、水環境的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提出流域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規劃和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范圍劃分,加強地下水的管理,嚴禁新打機井,從嚴審批舊井改造。建設項目必須進行水資源論證和水權轉讓論證,強化取水許可管理。加強流域和區域水資源的統一調度,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4.4用好經濟杠桿
對各類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定額管理、計量收費和超采超用累進加價的制度。要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水權轉讓機制。要逐步提高工業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同時開征井灌區農業水資源費;要建立符合價值規律的水權轉讓機制,實行自愿買賣水權的,應給予利益補償。要建立市場水價浮動機制,根據水的豐枯變化和市場水的余缺,對水價實行季節性短期浮動,使水資源向著用水少、效益高的行業和企業流動。
4.5搞好監測監督
論文摘要:開展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適宜“自下而上”,由各地方根據情況先行開展相關法規建設,包括制訂適用于本行政區域的地方性法規或者地方政府規章等另一方面,伴隨著洪水資源利用的實踐推進和各種制度建設的探索.適時“自上而下”,由國家推出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全國范圍內洪水資源利用的開展。
洪水資源利用是指按照風險分擔、利益共享的原則.通過建設和完善滯、蓄、調、引、灌等工程設施,綜合采用規劃、預報、調度、應急預案等非工程措施,實施洪水風險管理,對特定規模洪水的公益性增值利用,具有綜合、風險、公益、增值等特征。在洪水資源利用過程中,涉及洪水風險管理、洪水資源利用規劃、河湖水庫調度、蓄滯洪區優化運用、地下水回灌等多種行為.需要調整多重利益關系,亟須加強相關法律制度建設。
一、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的重要性
1.適應洪水資源利用趨勢的內在需要
我闞水資源短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用水需求的日益增加,缺水威脅將進一步加劇,適度利用洪水資源將成為解決局部地區水資源短缺的重要途徑之一因此,洪水資源利用在規模和總量上都將呈現日益增長趨勢存洪水資源利用過程中,包括洪水資源利用規劃、洪水風險管理、江河湖泊水庫調度、蓄滯洪區優化運用及其補償、回灌地下水等,需要一系列制度予以支持。這些制度的確立和運作,單純依靠政策難以完全奏效,需要上升到法律層面上予以規范化、法制化.
2.協調洪水資源利用復雜利益關系的迫切要求
在洪水資源利用過程中,涉及各級政府、各級防總、各級政府部門、水工程管理單位、社會公眾等多重主體,各主體利益關系復雜而多元。在我國.雖然這些主體的根本利益具有一致性.但個別時候針對具體事件,也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利益沖突或矛盾。如果不能及時妥善處理,就會形成新的不安定因素,這就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協調各方的利益.發揮法律制度的教育和引導作用,有效地開展洪水資源利用活動
3.解決洪水資源利用法律缺位的關鍵舉措
盡管目前我同已確立了“保障安全、充分利用”的洪水資源利用基本政策,要求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洪水資源。然而前我同存洪水資源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卻處于缺位狀態:除了《天津市防洪抗旱條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規明確提出“鼓勵對雨洪水資源的開發利用之外.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以及各種涉水部門規章均未規定洪水資源利用問題。洪水資源利用法律缺位,導致洪水資源利用面臨著一系列法律瓶頸,嚴重制約著洪水資源利用的有效開展。為此.在推進洪水資源利用過程中.有必要加強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
二、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
1.確立洪水資源利用的基本原則
洪水資源利用具有利害兩重性.其“利”體現在洪水一旦資源化,就可以像其他水資源一樣進行興利:其“害”體現在,除了洪水本身可能存在的危害性之外,還可能因為洪水資源化措施的實施帶來各種附加風險.如洪水預報誤差風險、調度操作誤差風險等。因此,為了充分利用洪水資源.需要適度承受洪水風險,并協調好不同主體之間基于洪水資源利用的利害關系.而這首先需要明確洪水資源利用的基本原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則:
一是保障安全原則.即利用洪水資源必須結合實時的工情、雨情、汛情,科學決策、審慎操作.保證度汛安全。
二是統一規劃原則,即通過合理的規劃,按照風險分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統籌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鄉間基于洪水資源利用的利害關系。
三是因地制宜原則,即利用洪水資源時需要注意結合各個流域的工情、雨情、水情,綜合考慮該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采取適宜的利用措施,實現洪水資源的優化配置。
四是綜合利用原則.即從全流域通盤考慮,既要考慮如何科學合理地進行河庫洪水錯峰調度以發揮防洪減災效益.還要考慮如何通過科學調度增加水庫容納水量及調蓄滯洪水量來提高水能水量利用率,綜合增加發電、灌溉和防洪效益。
2.確立政府主導的洪水資源利用管理體制
洪水資源利用作為一項有風險的公益性事業,需要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管理體制,賦予洪水資源利用主管部門較強的行政權力,以滿足應急管理決策的緊迫性和復雜性需要。為此,需要明確洪水資源利用主管機構的職責與權限,建立必要的監督制約機制,追究者的法律責任.以避免無序利用、不合理利用引發新的生態與環境問題。
3.確立洪水資源利用規劃制度
洪水資源利用與常規水資源開發利用不同,缺乏有效的利益協調與驅動機制.需要在政府主導下編制專業規劃,結合具體的雨情、汛情、工情.科學決策,相機實施。為此.需要明確洪水資源利用規劃編制的組織形式、編制主體、決策程序、法律地位和有關機構及利益相關者參與的機制.規定洪水資源利用規劃的執行與監督等。
4.結合洪水資源利用方式設計不同的法律制度
洪水資源利用主要有四種方式:水庫調度.區域內河系聯網調度以及跨區域或跨流域水量調度,蓄滯洪區的優化運用,通過工程措施主動回灌地下水。不同的洪水資源利用方式,其法律制度建設重點存在很大區別:
①對于水庫調度而言,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在于洪水資源調度及風險責任承擔。為了充分發揮現有水庫等工程的調蓄水功能,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資源,需要改變傳統的水庫調度模式。建立動態的汛期概念,并在此基礎上確定動態的汛限水位、調整具體的水庫汛期調度方案。在此過程中,伴隨著洪水風險的增加,需要確立相應的風險責任承擔主體和承擔方式。
②對于區域內河系聯網調度、跨區域或跨流域水量調度而言,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在于洪水資源在不同區域、流域之間的配置、調度以及不同區域、流域之間在水資源、水環境方面的利益平衡。為了盡可能滯留洪水,可以利用聯網的河系或跨流域調水工程等,將本流域、本區域的汛期“棄水”調度到其他流域或區域加以儲存或利用,這就需要充分考慮不同區域、流域之間的水資源配置規劃.并進行相關的水量調度制度建設。由于洪水往往夾雜著各種污染物.因此,在洪水資源調度過程中,需要有效控制與管理污染物。限制污染災害在地區間轉移,避免造成更為嚴重的環境污染事故。
(3)對于蓄滯洪區的優化運用而言,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在于蓄滯洪區的功能調整和受損者的利益補償為了合理利用洪水資源.有必要將蓄滯洪區的運用從單一的被動防洪調度轉變為主動的蓄洪興利和錯峰防洪等多種形式.為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社會管理和經濟調節機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規.制定和實施適宜的人口政策、產業政策,搞好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布局,促進蓄滯洪區人與自然的和諧,實現區內經濟社會的健康、有序發展。同時。應當根據各流域防洪規劃、洪水資源利用規劃的要求.結合蓄滯洪區的土地利用、產業結構及經濟發展水平,以不同淹沒水深及淹沒時間為參數.劃分蓄滯洪區的啟用級別.確定相應級別的啟用決策機構。實現蓄滯洪區分級運用管理。在此過程中,需要加強蓄滯洪區運用補償立法.依法界定有關區域地方政府作為補償主體,明確補償資金的來源,規定補償金的支付方式和用途。健全補償基金的征收、分配和管理運作、資金管理機構的規章制度,規范補償金的發放、使用和監督等。
(4)對于主動回灌地下水而言,法律制度建設的重點在于回灌設施建設與管理以及洪水水質的管理問題。有效回灌地下水往往需要修建地下截壩、攔水閘,開挖深井、滲溝等工程.為此需要對回灌設施建設與管理制定專門的法規標準。此外,洪水在較短的時間內匯集,水質難以控制,因此在回灌地下水的同時。必須采取必要的監督控制措施,保證水質不被污染,以免污染了地下水源,造成新的自然災害。需要明確可回灌地下的洪水水體質量標準體系,建立洪水水質檢測、報告制度及操作規程,加大利用決策的信息支持力度,完善利用洪水資源回灌地下的決策機制。對無視洪水水質,強行決策致使地下水體污染的,設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5.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
為控制或減輕洪水資源利用過程巾可能遇到的突發性水災損失.必須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包括應急預案的編制、應急預案的啟動程序、應急預案的演練、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各級應急響應中的責任義務與協同機制、加強應急反應能力建設的措施、應急決策后的評估制度以及相關責任追究制度等。
6.其他制度
除了建立、完善或落實上述法律制度外,還需要建立洪水資源利用的生態補償制度、跨區糾紛解決機制、水質監測與控制制度等各種制度措施。
三、政策建議
1構建由法律、法規、規章所構成的洪水資源利用法規保障體系
在今后開展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過程中,需要構建由法律、法規、規章所構成的洪水資源利用法規保障體系。在法律層面.可通過修訂防洪法,增加有關洪水資源利用的條款。如將防洪規劃擴展為洪水管理規劃,確立洪水資源利用規劃的地位;明確洪水資源利用的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地方和各行政管理部門之間在洪水資源利用行動中的溝通與協調,擴展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職能;將洪水影響評價制度由洪泛區、蓄滯洪區向整個防洪區推廣.由建設項目向與土地利用有關的規劃推廣;在保障措施中,明確洪水資源利用資金的來源,明確中央與地方的洪水資源利用投人原則,明確洪水資源利用基金在洪水管理基金中的比例等。在行政法規層面,需要及時出臺“蓄滯洪區管理條例”,合理確定蓄滯洪區的規劃管理制度、科學利用制度和損害補償制度,以促進蓄滯洪區的優化運用:需要在將來出臺的“地下水資源管理條例”中建立地下水回灌制度,保障地下水的有效供給,從根本上緩解地下水環境惡化趨勢。在部門規章層面,為了具體指導我國洪水資源利用實踐,可以在有關水部門規章的制定、修改時加入洪水資源利用的相關制度。比如,在已納入水利部立法工作安排的“雨洪影響評價分級管理規定”“雨洪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丹江口水庫管理辦法”“尼爾基水利樞紐庫區管理辦法”“東平湖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中規定與洪水資源利用相關的制度。此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及相關地方立法機構可以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或地方政府規章,結合本地區洪水資源利用的實際需要,將國家確定的洪水資源利用制度予以具體化。
2.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上下聯動路徑進行推進
在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過程中.可以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的上下聯動路徑進行推進。一方面,洪水資源利用在我國尚處于起步階段.在這種情況下,開展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適宜“自下而上”,由各地方根據情況先行開展相關法規建設,包括制汀適用于本行政區域的地方性法規或者地方政府規章等。通過地方性立法先行.不僅可以滿足缺水地區科學合理利用洪水資源的立法需求,而且可以因地制宜,積累經驗。另一方面,伴隨著洪水資源利用的實踐推進和各種制度建設的探索,適時“自上而下”,由國家推出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全國范圍內洪水資源利用的開展。從洪水資源利用法律制度建設上看.也只有在法律法規層面引進洪水管理理念并對防洪法進行修改,并出臺蓄滯洪區管理條例、地下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規之后.才能表明洪水資源利用法規保障體系真正建立。
3.分階段、分步驟、有計劃地推進洪水資源利用法規保障體系建設
二、課題研究意義
淡水是人類的共同財富,但是由于諸多因素,淡水財富在以很快的速度減少,為了人類的將來,我們就要放眼于現在,把淡水資源在各個方面中各環節的浪費有所減少,或是提高淡水的利用率,從而減少淡水的流失,達到淡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以此來引導人類及人類社會的發展。
三、課題研究方法
首先在網上查找淡水的利率能達到的百分點,浪費能達到多少,查找一些節水,再利用水率高的城市作為例子,借鑒一些好的方法,由于節水日就要到來,所以可以趁此多宣傳一下節水知識。
四、課題研究具體內容及研究過程
淡水利用率
之所以取題名為“關于淡水資源利用率的研究”重點其實并不在于研究“利用率”而在于提高“利用率”,“利用率”這一詞只為提醒人們要注意用水的作用效果,不要浪費。
以下是黑龍江省“水資源利用率”的提高實例。
黑龍江省是一個水資源總量偏少的省份,人均占水資源量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而根據水利部預測,從現在(06年)到2040年,我省份年均用水量將以每年4.27%的速度逐年增加。顯然,在水資源總量不變的前提下,降低水消耗,提高水資源有效利用是滿足社會發展最為有效的方法。21日(06年3月),省水利廳副廳長胥信平在接受采訪時說,未來幾年,我省將在保障經建設的前提下,大力開展農業、工業和城市節水,盡快轉變以大量消耗水資源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方式,并形成有利于建設水型社會的用水體制和機制,農業:潛力巨大的節水大戶。
“我省是農業大省,農田灌溉用水占社會用水量的70%”,而且前全省農田灌溉水利用系數僅為0.47,因此開展農業節水包括基礎設施的建設,改造和節水灌溉技術的推廣。
由于黑龍江省推廣了節水灌溉水稻的模式,因此由水稻年均用水量為160~170億立米,占全省農業用水量93%,在不需花什么錢的情況下減少30%~40%。
此外,以經濟手段來促進農業節水也是行之有效的措施,目前,黑龍江省除少數試點地區外,絕大部分地區農業用水仍沿襲按畝收費的老辦法。由于用多用少都要納稅同樣的水費,導致水資源浪費現象十分驚人,按照日前0.47的農田灌溉水利用系數計算,全省農業生產中每年被浪費掉的水資源就接近100億立方米。因此開展農業水價改革,變按畝收費為按方收費,在農村實行計量供水,以經濟手段促進節水就十分必要而緊迫。
隨著“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的實施,我省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工業用水也逐年增加,據了解,目前我省(黑龍江)工業用水的重復利用率只有55%,而在節水措施發達的國家,已經達到90%,此外,我省城市輸水配水管網和用水器具的漏失率高達20%,這一低一高兩個指標說明我省工業節水空間十分巨大。
以上是黑龍江對“淡水的利用率”,從中我們可以總結出如下幾點方法
1結合實際:就是要因地制宜,黑龍江省因為是農業大省,所以在農業浪費水上做出了合理的方案,才有了如年的成績,因此在提高“水資源利率”的首要方面就是因地制宜,結合實際情況。
2利用各種手段:從黑龍江省隊提高“淡水資源利用率”中我們可以看出很常見的收費,用經濟來控制淡水浪費,這不僅能控制住水的浪費,而且提高經濟效應,同時也帶動了人民的節水意識。
3引進器材:在這個科技發達的時代,我們可以引進先進的器材或是合理節能器材,這樣就可以減少淡水的浪費或是再利用。
4樹立正確節水意識:怎樣做取決人的主觀意識,只有樹立正確的節水意識,才能積極與“淡水利用率”提高的活動中來。
以上幾點是我自愛黑龍江省“淡水資源利用率”中得出的幾點結論,下面,我將提供一些從網絡中查找出的方案。
Ⅰ要提高用水率和效益,就要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創新降低單位產生的用水量,通過優化配量水資源,合理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布局來實現水資源的高效利用
Ⅱ要建立促進全社會節水的機制,必須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來規范水資源供需關系變化時的經濟利益關系變化,使這種經濟利益的變化有利于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通過經濟利益的驅動形成節水激勵機制,使節水成為人們的自覺行為,簡單的說,就是要明確水權,培育和發展市場。
A:首先要明晰水權,在市場經濟中,水交易實質上是水權的交易,通過市場配置水資源,必須要明晰水權。其次,要加強水權管理,自愛水資源緊缺狀態下,取得水權要付出代價,需交納水資源費并保護水權擁有者的權益,再次,要允許水權交易,培訓和發展水市場,必須允許水權擁有者讓出水渠并獲益。
B:要形成節水機制,就要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推進生產關系的變革。水權管理制度是一種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水資源權屬管理制度,通過明晰水權確立生產者和消費者在水資源決策上平的經濟和法律地位,形成政府宏觀調控過的決策機制、以價格為主的信息機制、以利益關系為驅動的動力機制和通過市場交易配置資源的機制。
C:除了建立水權制度,改革水資源管理體制、實行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基本管理制度,還須制定一系列經濟政策,以經濟手段促進節水,通過用水行為產生的利潤,引導消費者和生產者調整用水行為,從而引導水資源的重新配制。
通過上述的一些建議,“淡水資源利用率”會有一個新的突破,這不僅能夠造福于現在,還可以造福于未來。
水是生命的源頭,沒有水就是沒有生命,珍惜淡水,就是在延長人類的壽命。
五:參考文獻
水資源問題用系統的觀點來看,可以分為工程體系問題和行政管理體系問題。水資源的工程體系問題包括水源、水調度、水土保持、水污染治理、防洪排澇等工程的規模是否適度、布局是否合理、利用效率是否高效等;水資源的行政管理體系問題包括行政管理體制是否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管理職能的確定是否符合科學合理和適應性的要求、管理手段是否先進有效、管理效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等。本文將著重對水資源行政管理問題進行討論。
1問題的分析
1.1管理觀念問題首先對管理落后的認識不足。嚴格來講,我國目前仍然處于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時期,尤其在水資源管理方面。其次對人與自然的辨證關系認識不足。我們一直把人放在自然的對立面,對自然無休止地索取,人也就必然受到自然的懲罰。如為解決糧食問題,不加控制地超采地下水而出現地下漏斗;為防洪排澇,一味加高堤防。
1.2行政體制問題由于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縱向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權益,橫向涉及水利、農業、建設和環保等部門的權益,重復管理現象嚴重,責任不明,“政出多門”,不但增加了政府的管理成本,減弱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而且不利于水資源的統一管理、統籌兼顧、優化配置、節約保護和高效利用,違背了水的自然規律,尤其在流域管理和城市水務管理問題上矛盾更為突出。
1.3管理職能問題管理上仍然存在嚴重的“越位”和“缺位”現象。“越位”主要指該由市場來解決的問題仍由政府來承擔。如水資源合理配置問題,其中最典型的是我國北方缺水地區水資源分配問題。“缺位”主要指宏觀調控不到位。如政策、法規的透明度、統一性和預見性較差;水資源監測、評價水平偏低;政策引導、信息服務跟不上等。
2改革的分析
2.1改革目標的分析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必須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為基本原則,以建立水市場為中心,把行政管理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作為重點,以實現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最終實現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包括:①加快水法、節水法等水法規體系的建設;②在明確水權的基礎上,建立流域水資源統一管理機構;結合城市供水及水處理市場的對外開放形勢,積極推行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③以水價政策改革為契機,建立和完善水市場規制體系;④啟動水利資產管理運行機制,提高水利建設融資和水利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能力。
2.2改革動力與阻力的分析
2.2.1改革的動力。改革的動力一方面是利益的驅動,另一方面是現實的需要。
①客觀形式的需要。所謂客觀形勢主要是指:我國水資源所面臨的危機已經嚴重制約社會經濟的正常發展,水利部門的改革顯然已經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需要進一步開放水務市場等。
②履行職責的需要。供水價格偏低,造成水資源浪費嚴重;眾多供水企業以及相關水管單位經營失敗、普遍虧損等等。問題的解決取決于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深度和進程,因此,履行職責的需要也是改革的推動力之一。
2.2.2改革的阻力。水資源行政管理改革的阻力,一方面來自既得利益者,另一方面來自傳統觀念的束縛和習慣勢力的制約。
只注重了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而忽視了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由于人們對水資源危機的認識不足,同時又由于改革的道路是艱難而曲折的,需要社會以及個人付出一定代價,因此,舊觀念的束縛對改革是一種無形障礙。同時,習慣勢力的影響也對改革形成阻礙。在計劃經濟條件下,人們通常認為水利是福利事業,理應由國家投資和無償用水和排污。在這樣一種思維定式下,要想確立新的水資源觀念、水市場觀念,其難度是顯而易見的。
3改革的構想
3.1行政體制改革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是:以加強流域水資源統一和城市水務一體化管理為突破口,構建現代水資源行政管理體制,以保證政府職能系統效益最佳,保證中央、地方以及社會組織對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的積極性的發揮。
3.1.1流域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設立流域管理委員會,其成員由中央政府代表、地方政府代表、用水戶代表、專家代表;委員會主席由選舉產生;流域委員會依法擁有對流域水資源的分配權,依法對流域水資源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實現流域水資源的優化配置。
3.1.2城市水務實行一體化管理。對供水企業、水處理企業實行出租或轉讓;對經營性水務工程實行資產管理;將用水許可與排污許可有機結合起來,推進城市節水。
3.2建立水市場
3.2.1水權管理改革。水權管理的核心是產權的明晰和確定。將水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開,是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的前提,是建立水市場的基礎。
建議通過法律的形式,首先確定以占有優先權原則為主、河岸優先權及慣例水權原則為輔的優先權原則,再結合水資源現狀,因地制宜,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第二,設定總量控制、保障生活用水和環境用水,旱情調度預案、水污染防治的事權劃分等限制條件。第三,實行以水資源規劃為先導,有計劃、分類分批地進行水資源使用權登記并公告社會。第四,建立水資源使用權招投標、使用權拍賣等管理機制。通過以上努力,逐步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水權制度。
3.2.2水價政策改革。改革現行的水價制定方法,按提高公眾參與程度,即由政府代表、用水戶代表、供水企業以及有資質的獨立審計事務所共同協商確定水價;水價應計入資源水價、工程成本、利潤;資源水價應在政府統一評估基礎上允許在合理的范圍內浮動;利潤不再以工程成本及運行成本加成的方式計算,而是以國家的社會平均利潤率和資本金來計算;水價的確定要兼顧公眾承受能力和政府的財政能力。
3.3改革管理模式
3.3.1資產管理。要盡快調整政府及水利部門在水利工程建設及管理中的定位。水務企業完成企業自我發展的公司制經營實體,經營性、科研性、開發性的事業單位要逐步轉制為企業。依據不同的情況和條件,對原有的水利工程要逐步實行企業化管理。
3.3.2節約用水。在國家宏觀調控與市場機制下,水價是調節供需方矛盾最敏感的經濟杠桿。國外研究表明,水價提高10%,將使家庭用水減少3%~7%,同時如果水費沒有占到市民收入的1%以上,人們就不會注意節水問題。
談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首先要理清它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可持續發展的觀念是被普遍接受的新觀念,它是在充分總結了20世紀后五十年人口膨脹、發達國家經濟高速發展對地球環境和生態系統造成嚴重破壞的現實經驗,對人類社會發展提出的一項重要基本原則。但是,作為一種理論它還是很不成熟的,盡管已經發表了相當多的論文,可供操作的成果很少。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我們水行業為了支持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出的,在可持續發展理論沒有進入成熟階段之前,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也只能停留在觀念階段。但是,由于水資源在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在社會可持續發展理論指導下提出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非常有遠見的。
可持續發展說起來很簡單,就是實現社會經濟、人口與資源、環境、生態系統的協調發展。前一階段是非常熱門的話題,很多省、市都制定了各自的可持續發展規劃,但是都是很難操作的。目前流行的可持續發展理論最大的問題是普遍忽略了“流域”的概念,我認為可持續發展必須以流域為“單位”,離開流域的大背景談行政區域的可持續發展缺少必要的邊界條件和制約條件。我認為目前要解決好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首先要解決好以下三個問題:
首先大力強調流域在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因為:①流域是天——地——生大系統的基本單元,具有明顯的獨特天象(天文、氣象等)、地象(地形、地質、土壤等)特征,以及由此決定的生態特征;②流域除了具有上述的自然特征之外,經過長期的流域內生活人群與流域自然條件(特別是水、土等資源條件)的相互作用,還形成了流域獨特的人文特征和經濟特征,即社會特征。③對大多數流域來說,水資源往往成為流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條件,面臨水資源不足、水域污染以及由此引起的生態環境惡化。流域的水文特征、自然特征、社會特征都會直接影響到流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流域是客觀的存在,是不容忽視的。所以需要我們重新考慮流域在現代社會的重要地位,用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來指導我們的流域管理工作,發揮流域水資源科學管理對流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服務功能。
第二個問題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理論缺少定量的分析模型。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生態等五項考核指標之間,在定量上如何評價和把握是否在協調發展的范圍之內。其中社會人口、經濟的發展是主動因素;資源、環境、生態等三項是被動因素。對被動因素要研究它們的承受能力,人口和經濟的發展不能超過它們的承受能力,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資源承載力、環境承載力、生態承載力。需要強調的是三項承載力的計算也必須以流域為單位,首先評估流域的三項承載力,再以此為背景分析流域內某一地區的承載力。由于現代流域具有相當的開放性,在考慮流域的資源承載力時,還要考慮與流域外的資源交換條件。關于流域三項承載力的研究還剛剛開始,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深化,其中關鍵的問題是如何正確把握“人與自然的協調”和“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等重要概念。保護自然、保護環境究竟要保護到什么程度?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不同,三項承載力的評價結果也不相同。在這方面受人為因素的影響還比較大。一般來說還存在著重視人類自身的需求,輕視其他生物的需求;重視社會經濟的發展,輕視對環境的改善。這恰恰是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障礙。
第三,發揮水利行業的主動性,抓緊研究以流域為單位的可持續發展理論,主動參與,制定以提高流域安全度、舒適度、富裕度為目標,以流域國土綜合整治為基礎的流域可持續發展規劃。同時制定相應的流域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協助各省、市制定與流域可持續發展規劃,協調地方的可持續發展規劃,提高流域管理機構在流域可持續發展中的參與、協作、服務、指導作用。最近我提出了“以流域為單位,流域——區域——地域相協調的三層次可持續發展理論”,就是為了突出強調流域在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在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方面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加大社會經濟的調整力度,形成節水社會、控制水域污染、加緊流域生態修復。在水資源十分緊缺的地區,如何保障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需的環境用水和生態用水是非常困難而又十分迫切的問題。作為我們水利行業應當抓緊研究,盡快制定相應的法規和保障措施。同時,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目標的實現需要有全社會廣大民眾的參與,加強宣傳,開展多種形式的志愿者活動,在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等各個環節將公眾參與制度化,滿足水資源利用過程中居民的多方面要求,接受公眾的監督,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關于南水北調,經過多年的激烈爭論,經過大量的調查研究,經過充分的協商,國家已經做出了實施南水北調的決策。對于過去有過爭論,現在已經決策了的問題,就不去談了。還有些問題,目前還在進行研究或討論的過程中,如南水北調工程的水價和調度管理問題,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自然會有合理地解決,不是什么大問題。我在這里還是想談一下與流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有關的問題。
第一、我們應當用什么樣的心態來看待南水北調工程。
南水北調的北方廣大受水區域,目前實際上已經處于不可持續發展的狀態,特別是廣大的華北平原,長期靠超采地下水來維持區域的經濟發展。包括深層地下水大幅度下降,地區的生態環境持續地惡化。這固然是由于區域水資源不足使然,然而在過去的發展中、經濟結構不合理、水資源的浪費,超出了水資源的承載能力也是重要的原因。在今后如果不解決受水區域自身存在的問題,過分地依賴跨流域調水,即使可利用的水資源量增加,也難以實現地區的可持續發展。不能以為調水成功就解決了大問題,為實現可持續發展,還必須首先解決本地區的節水和經濟結構的調整,減少社會經濟發展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壓力,使受水地區的生態環境逐步得到改善。
第二、南水北調工程調來的是救命水,要充分作好用水計劃。
南水北調工程完成后,受水區域的缺水問題將得到緩解,必然會推動區域的經濟發展,并有可能刺激耗水產業增長。這樣就有可能在短期內出現新一輪的水資源危機,耗巨資興建的南水北調工程也就失去了原來的意義。只不過是刺激了一下受水地區的經濟發展,而依然是處于不可持續發展的狀態。從根本上說,受水地區出現不可持續發展的狀態是社會自己本身的問題,調水解決不了社會機制本身的問題。在受水地區水資源嚴重不足,很多地區水源嚴重污染,飲用水質威脅居民身體健康的情況下,首先把調來的水作為救命水,優先滿足生活用水和城市用水。特別是中線的優質水,要用到最恰當的地方。如果作一個比喻,目前的受水地區可以比作是一個不健康的人,自身功能失調,而南水北調工程可以比作是輸液管,在需要的時候適當輸液可以幫助恢復健康,但是如果將輸液當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則永遠不能屬于健康狀態。
把南水北調的水比作救命水,一方面說明它的重要性,在受水區域出現水危機時,調水可以緩解危機,保持社會的正常運行和穩定發展。另一方面由于調水的成本較高,而且水體的物理、化學、生物特征與受水地區的原有水體有所差別,還很難普遍地用于改善受水地區的生態環境,但是調來的優質水可以替換等量的城市用水,這部分水可以考慮優先用于改善生態環境。由于調水的重要性和高成本,在調水和用水過程中必須注意水的保護,防止浪費和污染,首先要作好用水和水資源保護計劃。
第三、用調水的契機作好受水區域的生態修復規劃。
南水北調的受水區域主要在黃淮海大平原,在近半個世紀的開發中,成為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中心,為國家經濟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由于水資源的過度開發利用,美麗、富饒的華北大平原的生態環境已經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而且生態環境的修復不僅需要一定的水資源,還需要有較長的時間。南水北調無疑給華北大平原的生態修復提供了非常好的機會,增加受水地區的水域和綠地面積,減少沙塵、增加濕潤性,提高人居環境的舒適度,逐步地增加生物多樣性。作為我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實現這樣的基本生態環境目標應是起碼的要求,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所以在今后的用水計劃中如何通過節約用水保障生態環境用水量,仍然是最重要的課題。但是在華北大平原地下水嚴重超采的現狀條件下,實現這一目標的困難也是相當大的。而且,很多人認為在水資源如此緊缺的條件下,談論保障生態環境用水是不現實的,從眼前的利益出發這種看法無可厚非,但是從流域可持續發展的長遠利益來看,這種觀點又是非常有害的。所以即使在實現了南水北調的情況下,也還是要以調整為主調,適當地抑制社會的用水需求,優先改善地區的生態環境,逐步實現流域的可持續發展。
最后我再概要地總結一下我的主要觀點:
2完善水資源管理制度創新的法制建設
在進行水資源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必須加強對相關法律體系的建設,加快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法制化進程。提高政府和水利部門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增強其法律意識和法治思維能力,使水資源管理制度創新能夠有法可依,使創新制度的執行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水資源管理制度創新需要提高社會參與度,在市場經濟的調節作用之下,對水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使水資源管理朝著市場經濟方向發展。廣泛的社會參與可以使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得到更加全面的落實,提高全民的節水意識和水資源保護意識,使水資源管理成為全民的責任。
3對監督體系和考核制度進行創新
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創新需要建立全新的監督體系和考核制度,全面、科學、系統地對水資源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考核,并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有效激勵水資源管理工作的實施和節水工作的開展。創新的監督體系需要對水資源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進行監督,通過不同的監督形式,對不同領域的水資源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對水資源管理成果和管理的決策者進行考核,通過制度創新對水資源環境代價進行嚴格的控制,將決策者的政績加入到考核體系之中。水資源管理制度創新需要對管理責任進行明確的劃分,并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對制度實施起到十分關鍵的激勵作用。
2水資源污染治理與水資源環境保護的市場化運營模式
2002年編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已明確規定,我國的水資源隸屬國家所有。雖然法律這樣規定,但水資源卻只歸屬國家政府機關,致使水資源所有者利益缺失。使每一份水系資源擁有真正的產權所有人,進行分級處理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方法。水資源的國有資產公司負有相當大的責任,其中如何治理江河水污染、控制水資源環境的2次污染和保護水資源至關重要。這種職責就是要實時監控水環境的變化,也要對已發生污染的水資源及時治理。公司可將這些治理情況實時到網上,讓群眾監督,也可以向市場拍賣稅務污染治理項目。治理污染的資金來源一方面是國家政府的財政補貼,另一方面由包攬水資源進行管理從而獲取利益的水公司撥付。我國水資源的治理到現在都沒有取得實質性成績的根本原因就是沒有調動群眾積極性,如果有群眾參與,一切事情都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治理水資源是利國利民的事情,全民有參與的必要性。可加大治理水資源重要性的宣傳力度,爭取更多的民眾參與其中。
3水資源污染治理與水環境保護市場化運營的意義
進行水資源污染治水管理和水環境保護措施計劃十分必要。一方面,中國國情造成獨有的水資源特性,這種特性會模糊承擔河流湖泊治理環境保護項目的責任,因為如今社會主義市場化的發展要求,會對水資源治理產生消極影響。所以,采用合適的治水模式,達到對水資源的合理使用和有效保護,提高水資源用水率,讓水資源真正循環利用,這便是水資源治理與水環境保護市場化運營的意義所在。我國各地水資源分布不均,有的地方水資源豐富,存在水資源浪費現象,而有些地方嚴重缺水,以至于生活用水都十分困難,這種水資源現狀的差異讓人們對水資源產生誤解。因為用水效率不高,水資源污染嚴重,水環境保護欠缺,節約水的潛力非常大,卻很少有人有這種意識。水資源污染治理與水環境保護市場化運營的有效作用是:
1)保證水資源合理利用,避免水資源浪費的情況發生,促進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什么是“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呢?這個系統是以信息技術為基礎,運用各種高新科技手段,對流域或地區的水資源及相關的大量信息進行實時采集、傳輸及管理;以現代水資源管理理論為基礎,以計算機技術為依托對流域或地區的水資源進行實時、優化配置和調度;以遠程控制及自動化技術為依托對流域或地區的工程設施進行控制操作。
這種系統的主要特點是:①對水資源進行實時監測。監測的內容包括水量和水質。實時監測的意義在于:只有掌握瞬時變化的水量信息,才能科學、準確地進行資源配置及調度;只有掌握瞬時變化的水質信息,才能對環境質量進行動態評價和有效監督,也才有可能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保證供水安全。②這種系統以地理信息系統(GIS)為框架,除了采集水資源信息外,還廣泛采集流域或地區內的氣象、墑情等自然信息,水利工程等基礎設施信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基本信息以及需水部門的需水信息。③它不同于以往的水資源監測系統,僅僅具有監測功能。這種系統更重要的功能是進行實時配置調度。它是在監測的基礎上,以大量的綜合信息為基礎,采用現代水資源管理數學模型,為水資源的實時配置、調度提供決策支持。這種模型勢必突破“就水論水”局限,體現經濟與社會發展——資源——環境的協調統一,體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原則,體現“依法治水”的原則。④這種系統應是高新技術的集成。系統的設置應充分吸收國際上最新技術,堅持高起點。它包括監測技術、通信、網絡、數字化技術、遙感、地理信息系統(GIS)、全球定位系統(GPS)、計算機輔助決策支持系統、人工智能、遠程控制等先進技術。⑤它的設置應是因地制宜的。針對不同流域、不同地區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基礎設施狀況,水資源管理中不同的重點問題,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的設置也應具有不同的特點。系統的設置還應與防洪調度指揮系統的建設相結合。
這種系統的技術要求是:①以現代電子、信息、網絡技術為基礎,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采集、實時傳輸和在線分析,有效地提高監測數據的實時性和準確率,確保監測信息的有效性。②充分掌握所在地區水資源供需狀況,建立相應的資料庫和水量、水質模型、供需水模型及生態環境分析模型。供水方面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主水、客水、污水回用等等,需水方面包括:生活用水、工業用水、農業用水、生態環境用水等。③充分運用現代計算機和人工智能等技術進行高度技術集成,快速、高效、準確、客觀地分析處理大量監測數據信息,并根據已建立的供需水模型和水環境分析模型等,動態生成水資源優化配置、調配計劃等輔助決策方案。④以綜合分析和輔助決策為基礎,實現對水資源的優化配置、遠程控制和科學管理等,即實現水資源調控的現代化。⑤系統應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動態可擴展性,以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
二、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的基本結構
水資源實時監控管理系統應具備水資源實時測、水資源實時預報、水資源實時調度和水資源實時管理等功能。其功能概要詳見圖1。系統的總體結構又可分解為以下主要部分(參見圖2):①數據庫(包含圖形庫、圖像庫和CIS系統),②模型庫(包括方法庫),③知識庫,④在線數據采集子系統,⑤綜合信息管理子系統,⑥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⑦實時控制管理子系統。其核心是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以及數據庫、模型庫、知識庫。其他各部分則為系統核心的補充、延展和支持。
系統總控目的是建立系統各部分之間的聯系、控制各庫和各子系統的協調運行。
在線數據采集子系統提供相關水資源與水環境監測數據的自動化采集和數據可靠性在線分析功能。其重點是對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水位、水質及水溫等)的實時動態監測和監測數據的自動化采集、監測數據預處理,以及監測數據可靠性的實時在線分析處理等。該子系統還應提供與各類監測儀器銜接的數據采集接口,通過接口模塊動態收集監測數據資料,確保存入數據庫中的監測資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綜合信息管理子系統管理各種水資源水環境監控項目的數據資料,具有監測數據資料的輸入、存儲、整編、查詢與傳輸等功能,對水資源監控數據資料進行綜合管理和處理。該子系統還應提供對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以及實時控制子系統的數據傳輸接口。
實時控制子系統主要完成兩個功能:一是將系統綜合分析與輔助決策的成果以實時報告(如水資源預報、水質分析公報、企業排污超標警報、水資源調配建議方案等)和多媒體報警信號(如大屏幕指示、聲光警報等)的形式進行動態輸出,以供決策部門進行水資源配置和管理參考;二是將輸出指令直接作用于可控自動化水資源調配和控制設備(如給、排水閘門等),通過有線/無線/遠程控制技術對系統所涉區域內的重點給、排水設備及重點控制工程進行遠距離的調節控制。
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對實時監測獲得的數據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處理。其主要功能就是運用模型庫中的相應模型對監測數據資料進行智能化的綜合分析,參照知識庫中的專家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形成水資源(包括水量、水質、水情和水環境等)動態狀況的分析成果;并根據分析成果,產生輔助決策報告或直接控制指令。系統還應專門設計有多庫協同器,進行各庫之間的協調。多庫協同器提供系統各庫的協同規劃、綜合調度、人機交互、資源共享、沖突仲裁和通信聯絡等處理功能。
綜合分析與決策支持子系統是本系統的技術核心,它將以國內外近年在水源、水環境和農田水利等方面的科研成果為基礎,結合現代高新技術進行綜合開發,形成技術先進、功能完善、實用性強、又便于擴展和更新的具有決策支持能力的智能化綜合分析系統。
數據庫是整個系統運轉的基礎,準確高效地收集和及時處理大量復雜的監測數據資料是整個系統設計和開發的重點。數據庫及綜合信息管理子系統是面向數據信息存儲和信息查詢的計算機軟件系統。本系統的數據庫內容包括:①水利工程檔案庫,②監測儀器特征庫,③原始監測數據庫,④整編監測數據庫,⑤監測網站資料庫,⑥人工巡視檢查資料庫,⑦數據自動采集參數庫,⑧模型輸入輸出數據庫,⑨成果數據庫,⑩實時控制日志數據庫等。圖形庫和圖像庫是數據庫的延展和補充。
模型庫及其管理子系統提供相應分析處理使用的處理模型和計算方法的例程庫。包括各種時態和空間模型、在線數據可靠性分析算法等。包括水情預報模型、水量評價模型、水量預測模型、水質評價模型、水質預測模型、水污染模型、需水模型、生態環境分析模型、洪水演進及仿真模型、決策支持模型等等。
知識庫及其管理子系統是用于知識信息的存儲及其使用管理的計算機軟件系統。本系統的知識庫內容包括:①各監控項目的監控指標,②日常巡視檢查的評判標準,③監測數據誤差限值,④專業規律指標,⑤專家知識經驗,⑥水利法律、法規,行業規程、規范的有關條款等。
一、流域性水資源管理困境
流域污染的常態性已經基本確定,水污染正伴隨工業化的高速推進從支流向干流、從城市向農村不斷蔓延發展。那么,為什么污染狀況沒有隨著近年來持續的治理行動而有所好轉呢?
(一)水資源的公共產品特性
水資源是公共資源,其產權常具有模糊性。流域內的每個團體或個人都難以具備界定明確的權力去維持流域環境不受污染和可持續利用。巴澤爾指出,當產權無法充分界定時,部分有價值的產權總是存在于公共領域,對公共領域中存在的可被攫取的資產價值將導致人們的尋租行為。當生產和消費行為帶來水資源污染時,其污染成本由全社會共同承擔,而產生的收益由排放者獨自占有;而且水資源污染給排放者自身所帶來的損失遠遠小于污染治理成本,從個人理性的角度出發,排放者沒有治理污染的動機,從而必然導致對水資源的過度污染和使用,治理產品的提供不足,這就是但丁所言的公共領地的悲劇。
(二)市場失靈下的政府解決思路
解決水資源過度使用和污染的一個方法是根據科斯定理,將外部性內在化,即明晰資源產權,由排污者和受害者雙方討價還價解決污染問題。然而,公共資源產權的界定首先是非常困難的。即使能夠界定,成本也是高昂的。當產權界定清楚后,確定污染賠償的討價還價過程本身也將增大交易成本,當涉及人數眾多時,“搭便車”現象將發生,從而導致市場機制的失靈。即使采用民主投票方式確定污染的價格,根據阿羅不可能定理,也難以產生滿意的投票結果。因此,單純通過市場機制來解決水資源污染問題必然導致市場失靈。當市場失靈時,避免公地悲劇就需要依賴于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通過政府的管制來保護水資源。政府常采取的策略是排污收費、直接管制、排污消減補貼,這些措施的強制執行將有效減少市場討價還價的交易費用和效率低下狀況,從而提高水資源保護效率。
(三)政府失靈
市場失靈條件下通過政府管制是不是就能有效解決水資源過度使用和污染的問題呢?政府作為國家權利的執行機構,并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由不同利益和目的的部門和人群組成的集合。由于水資源的效益涉及農業灌溉、水力發電、水路運輸、地下水勘探與開采等部門的利益,水資源管理實際上由水利、電力、交通、城建、地礦、農業等14個不同或相同級別的局、部以及流域各省市區水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這些政府部門的行為主體和市場中的經濟人一樣也要受到自身權利、職位和相關物質利益的驅動,謀求個人效用最大化。根據公共選擇理論,這時必然出現多數獲利集團的個人邊際利益大于社會邊際利益,或個人成本小于社會邊際成本的結果,從而導致公共目標的偏離,最終導致“政府的失靈”,從而在我國出現水資源管理“多龍治水”、“政出多門”的管理格局。“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治污,管治污的不管回用”,地方政府以本地利益為導向,采用寬松的排污管制措施促進當地投資和GDP增長;流域上游沒有足夠的動機和激勵去減少不合理產業布局,常常為了增加GDP而引入高污染、高水耗的項目,導致水資源從源頭就被污染。在此情況下,水資源的保護重任就只能依賴于環保部門的嚴格立法和執法。實際情況又怎樣呢?國家環保總局近期檢查的11個省份的126個工業園區,有110個存在環境違法問題;在抽查的城鎮污水處理廠中,超過一半運轉不正常或停運,四成以上被查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因此,僅僅依賴環保部門是不可能實現對水資源的有效保護的
四)政府監管困難
即使不存在政府失靈,政府也將面臨信息不對稱和隱的監管困境。企業排污是私人信息,環境保護部門不可能每天24小時監督全國的所有排污者的排污狀況,這必然導致一些排污者利用沒有監督的空檔增大排污。同時,當采用矯正性稅收對污染排放量征稅時,稅率往往難以確定,稅率過高,成本轉嫁給消費者,造成消費者福利損失;當采用使用量、排放量、排放物含量標準時,若排污權數量過大,會使區域內污染物的排放量超過環境容量;數量過小,排污成本超過社會經濟技術承受能力,嚴重影響生產和生活,甚至會導致非法排污或偷排。
(五)政府失靈下的市場失靈
當政府失靈時,水資源的污染問題該如何解決?會不會求助于市場?在我國,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長期以來人們缺乏對水資源經濟產品屬性的認識,供水作為政府提供的基本福利,供水水價不能有效體現水資源的全部價值構成,最多只能補償生產經營成本,而不能體現資源水價(即水資源費或水權費)和環境水價(即水資源處理費)。因此,水資源的價格遠遠背離了水資源的價值構成,從而依賴市場價格機制不能有效調節水資源的使用和保護。許多冶污企業建起了先進的生產線,卻處于閑置狀態。因此,在政府失靈的情況下,我國的水資源市場也表現為失靈狀態。當水資源的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同時存在時,此時應該求助于誰,應該采用怎樣的管理機制來有效解決水資源的過度使用和污染問題呢?
二、水資源的有效管理機制
對于水資源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雙重管理困境,必須系統設計水資源管理機制,從制度、文化、領導力、執行力等方面著力,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水資源管理體系,避免“多龍冶水”的割裂格局。
(一)構建以流域為核心的水資源一體化管理模式
目前的流域、部門和行政區域三結合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導致各部門常基于部門利益、地區利益,而不是自覺地從全流域和全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角度來使用水資源。因此,建立一個統一的管理權威對水資源實施一體化的全面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一體化管理的途徑一是按照行政區域劃分,以行政轄區為基本單元的開發模式;二是由一個單獨的部門統籌、管理全國的水資源。地方政府維護公共資源的出發點是地區利益,出于這種目的,上游城市必然不是從全流域的經濟發展出發來配置水資源,分割管理狀態依然難以改變。縱觀法國、英國、荷蘭等國的水資源管理體制,最突出的一點是由一個部門統籌管理。如英國環保局一管到底,不設水利部,水管理直接進入市場,政府只是宏觀調控。同時,對于跨省、跨地區的大江大河統籌采用以流域為單元的水質與水量統一管理模式。法國按大流域分設了幾個水務局,荷蘭以流域為單元設立水董事會,由水法賦予權力,依法管理水量水質。借鑒各國的成功經驗,我國有必要建立一個單獨的政府部門統籌負責全國所有水資源的取水、排水、供水、節水、防洪、防澇、治污、灌溉、污水回用等事務,實現水資源的統一規劃、調度、運營和監督治理。同時,該管理部門內部按照流域設立不同的分支機構,統一管理流域內的水量和水質,從而避免各部門相互爭權、推諉、扯皮,緩解政府失靈的狀況。
(二)政府管制下的市場交易機制
一體化的水資源管理機制使具有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控制權的權威管理部門通過計劃、命令、協調等方式實現對資源的統一配置。但通過指令性計劃來配置資源的計劃經濟形式,由于決策者的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對稱,常常導致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在此情況下,引入市場機制,通過政府管制和市場機制的雙重結合可提高水資源的配置效率。即,政府首先制訂相關政策、法規,然后水資源使用者再根據自身利益在可供交易的市場中進行使用量、排污量的抉擇。這些市場化交易機制包括:市場化的水價體系、排污權交易和流域水資源補償制度等方式。轉
(1)市場化的水價體系。目前的福利型水價體系無法激發使用者和排污者內在的節約和創新思想,冶污企業由于長期虧損也沒有冶污的積極性。國外經驗表明,利用市場定價原則,發揮價格杠桿作用,能夠達到合理使用水資源的目的。因此,我國需要建立和完善市場化的水價體系,通過市場定價機制,在國家宏觀調控下按照水資源的用途、地區等因素制訂靈活多樣的交易價格,通過買賣雙方的自主談判實現市場化水價體系的正常運行。
(2)排污權交易。排污權交易是指政府根據流域的承載能力規定污染物排放總量,企業按照市場價格向政府購買排污權,包括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排放地點和方式、有效時間等,這是排污權交易的一級市場(政府一排污者);如果企業減少排污,購買的排污權得到節省,可在市場上售出排污權而獲利,這就是排污權交易的二級市場(排污者一排污者)。這種市場化運作機制可以調動企業治污積極性,使其可以選擇更有利于自身發展的方式主動減排。
(3)流域水資源補償機制。在流域中,上下游地理位置的不同使上游擁有使用權的優勢地位。如果上游用水過多或者排污過多就意味著下游水資源生態環境的惡化。為了使下游的水資源滿足自身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用水的需要,下游需要提供一種補償機制彌補上游節約用水、減少排污的機會成本,從而激勵上游保護水資源。
(三)節水文化的建立
水資源一體化管理體制和市場交易機制僅僅是從“拉”的角度運用經濟、行政手段來引導人們的行為,而不是人們發自內心的自愿“推”動水資源的保護。但是,公眾的監督參與更能克服信息不對稱和隱帶來的監管困境,怎樣形成公眾參與的節水文化呢?首先,要尊重價值規律,將水價調至真正體現其價值的價格水平上,使人們意識到水的寶貴,這是樹立節水文化的根本之舉。其次,文化的建立常取決于支持這種文化的領導權威和倡導者,節水文化在我國現階段是~種全民節水文化,不可能依賴于某個公益組織,而必須依賴于政府的推動,應把水資源保護作為政府業績考核、干部選拔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使官員成為全社會節約用水的倡導者、領導者和監督者,使政府成為節水文化的主導者。再次,提供公眾參與水資源保護的途徑,包含預案參與、過程參與、末端參與、行為參與和信息完全公開機制。最后,增強全民族的水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培育節約用水的社會風尚。
三、水資源管理機制的實施要點
水資源管理機制是一個龐大、復雜的系統工程,在建設過程中需要科學的處理好以下矛盾。
(一)處理好水資源管理機構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
流域水資源一體化管理機制將改變現有管理體制和利益格局,在改革中要妥善調整各部門的分工、人員;其次,水資源管理總部、流域水資源管理分部也將與各地方政府部門發生相關業務往來,彼此之間如何分工、合作、協調等都是需要解決的關鍵事項。
(二)處理好政府宏觀管理和市場交易之間的關系
水資源管理機制是通過制訂政策、法律、法規等實現水資源的宏躕調控:依賴于市場化的價格交易機制自主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這就要求明確政府的權力范圍和市場的作用范圍,避免政府權力過大壓抑市場的積極性;同時,又要避免政府權力過小,難以干涉市場不合理的交易活動。
(三)處理好上中下游水資源分配的關系
流域一體化管理體制直接關系到上中下游的水資源權力和經濟利益,這就需要解決好以下關系:(1)上中下游合理分配水量,可以按照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成長能力為基本指標;(2)合理確定流量控制關系,合理調節各區段對水資源的利用時差;(3)合理確定利益分割比例;(4)合理確定水資源污染成本分擔原則,可依照“誰污染,誰冶理”和預留“污染治理費用”的原則進行。
(四)處理好流域區與非流域區水資源使用的關系
水資源不僅是本流域的資源,同時還是整個國家的戰略資源。流域水資源的配置不僅要考慮本流域的經濟生活環保發展需要,還要結合國家的整體戰略部署,處理好流域區和非流域區水資源調用量、使用效率、使用時段等關系。
(五)處理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