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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X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5)09-0256-02
一、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律的建立和發展過程
1.產生背景及現狀
隨著人類社會進步,海洋資源的開采,海洋環境的壓力日益增大,海洋污染加重,為了使海洋環境免受污染,這些已是國際社會達成的共識,海洋環境污染問題僅僅靠個別國家的整治遠遠不夠,這需要世界各國共同合作,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海洋環境保護的國際法規,國際海洋環境保護立法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近數十年來,國際海洋環境保護立法以國際與區域協定為主,輔以國際慣例與一般法律原則,最終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整合下,構建了比較完整的國際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框架。
同時美國、加拿大和英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都進行相關的環保實踐:三個國家都有相對統一的海上環保執法機構,能夠統一行使海上行動,都有各自的海洋環保法律體系,注重加強在海洋環境的各方面之間的合作。
九十年代以來,在我國海洋環境方面污染十分嚴重,在渤海、黃海、東海和南海四個海域中,渤海和東海污染程度較重,在我國受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入海口污染程度相對嚴重,近幾年的海洋沉淀物污染的潛在風險較低,但部分近岸海域沉淀物受到比較嚴重的污染,尤其是一些河口、海灣的污染較重,我國海洋生態所能承受的范圍已經達到極限,因此需要我國進行大力整治,以實現我國海洋經濟的持續發展。
2.發展過程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國在海洋事業方面制定了一些法規,只是為了加強海事行政管理,卻沒有頒布一些關于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總的來說,還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護海洋環境的作用,為以后制訂海洋環保法律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七十年代,我國為防止沿海岸海水受石油污染,1974年1月國務院正式批準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止沿海水域暫行規定》,在對沿海水域環境保護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這成為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史上的重要轉折。八十年代,我國國家議事,議程層面已經將海洋環境保護的問題,正式提到議面上來,自1982年4月國務院頒布《海水水質標準》標志著我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有了更加迅速的發展,也進一步完善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九十年代以后,我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更加重視,制定了一系列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更加推動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的形成。目前我國現行的海洋環境保護體系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有關海洋保護的規定為依據,以《環境保護法》為基礎,以專門的法律法規為主體,以有關海洋環境保護的行政法規為補充,同時與國際公約相協調的海洋環保法律體系。
1.立法滯后
我國現行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存在相對滯后性,其原因在于海洋環境本身具有不可逆性,隱顯性和災害放大性,這些特點客觀上要求我們須在立法上要有提前預知性,超前性,同時這種立法也告訴我們不能只等到發生了污染環境的時候才想到進行立法,可能在立法過程中會有更多的事情又接連發生,這樣只能使海洋環境受到更大的損失,希望立法部門能及時發現,相關政府部門提高警惕。
2.立法空白
我國早在1979年提出要對海岸帶進行管理立法,在實施建立海洋環境保護體系開端之時就被提出反對意見,結果導致海洋環境保護仍未制定,我國海洋環境保護體系是隨著我國經濟法制建設的發展而建立起來的,在初步建立階段總會有很多不足和立法空白,相比發達國家,如美國、法國等均制定符合本國實際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加強對海洋環境進行治理。
另外,還有一些重要的海洋環境標準沒有確立,如海洋生態健康標準,生物多樣化的標準等等,這些也需要我們進行重視,同時還有法律與法律之間還有很多矛盾和沖突,也需要進一步解決。
3.執法不嚴
海洋環境保護需要多個部門進行規范化管理,涉及多方面的問題,光僅僅靠一個部門進行處理是不夠的,但是問題就來了,盡管我國規定了各海事部門的職權范圍,明確分工職責,但仍然存在部門與部門之間相互交叉問題。“五龍治海”的局面就形成了,環保部門,海洋部門,海事部門,漁政部門和軍隊環保部門共同參與海洋環境治理,這樣一來,產生辦事效率低下的現象,整體影響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污染治理的效果。
自從《海洋環境保護法》頒布實施以來對解決海洋環境保護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有著重要意義,促進我國海洋經濟健康發展,可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有些規定模棱兩可,不符合國際要求。當然我國的法律應根據本國國情出發,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但是,海洋環境保護法規中,有很多技術規范的內容,我們如果沒能及時發現,甚至不管不問,必然會影響到法律的執行,例如《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沖突,《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還有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事業單位,依照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也就是說,《環境保護法》規定企業繳納排污費,就可以超標排污,而2008年修訂后頒布實施的新《水污染防治法》中第九條就規定:“企業應遵守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提出的禁止性要求,不得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污染物”,同時,《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二者之間存在著沖突,如果不及時發現、及時修訂,那么就不能找到明確的法律依據,一旦發生相關的事故,就容易發生糾紛。
三、針對我國海洋環境問題的應對措施
1.加強立法、有法可依,完善法律存在的不足
針對立法空白的現象,應當加強對海洋環境立法的完善和填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和完善與《海洋環境保護法》有關的法律法規,堅持與時俱進的方針,使之能真正反映出中國現階段海洋環境保護狀況。針對一些特殊情況進行特殊對待,總結過去一些法律經驗,進行整合完善,切實加強對我國海洋環境的治理。
除此之外,針對某些條目存在立法空白進行適當補充修改,真正做到依法治海,有法治海,實現海洋的可持續發展,同時要發揮地方制訂法律法規的積極性,因地制宜地制訂和頒布有關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同時將地方法律法規同憲法的法律相結合,進一步實現發生糾紛矛盾,通過法律進行制約,減少法律法規的立法不足所引起的各種法律糾紛,從而提高我國對海洋環境保護的治理和監管工作。
2.符合國際公約的要求,及時查漏補缺避免法律之間沖突
我國在海洋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還有不符合國際公約的要求的地方,因此我們在制定法律時要向國際法律看齊,取長補短,建立本國健全的有關海洋環境保護體系的法律法規,實現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時要防止出現個別法律法規之間步調不一致的現象,以避免出現法律之間的矛盾和沖突。
我國的法律質量還達不到國際公約的認可,很多國家也同樣不認可中國的在海洋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面對這樣的困境,我們更應該加強對立法質量的標準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進一步增強我國在世界上關于海洋環境方面治理監管。同時要積極參與世界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活動,努力在維護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的國際活動中提供自己的一份力量。
另外,還應學習借鑒國外其他國家在海洋環境方面的經驗,同時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法律法規,真正實現海洋強國的道路。
3.進一步明確職責,執法必嚴,加強執法部門之間的分工協作
各部門分工明確,有序執法,針對出現“多龍治海”的現象,各海事部門應加強部門之間的分工,確定海域管理,確保規范化管理,有序執法,強大執法隊伍,加強監督任用專業海事人才,引進專業海事裝備,組建強有力的執法隊伍,做到執法必嚴,執法及時,提高我國海事執法能力,壯大執法隊伍。
我國目前在海洋方面依然有很多不足,需要我們進行及時改進,如果不及時處理,很多關于海洋法律法規將不會強有力地執行下去。通過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做到分工明確,細致合理,執法嚴格有序,處理海洋問題合理,從而得到人民認可。不斷在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方面實現我國發展海洋強國的目標。
四、海洋環境展望
隨著我國經濟迅速發展也帶動了海運業的繁榮,我國海洋資源豐富,在海洋環境事業方面的糾紛法律案件日益見多,海洋環境法律法規的完善屬于國家海洋事業的組成部分對國家治理海洋,管理海洋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我國必然會建立一套完整的海洋環境法律體系來維護國家海洋環境,從而更大程度上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也會針對現在海洋環境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進一步去改進,多方面入手,更好地完善海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提高法律質量,促進國民經濟和海運經濟的發展,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相信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在不久的將來一定能呈現出一片潔凈、健康、生機勃勃的蔚藍海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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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浙江省毗鄰我國經濟發達的長三角地區,陸地經濟發達具有發展海洋經濟的資源組合優勢與經濟區位優勢。2008年浙江海洋經濟總產值占長江三角洲經濟區的40%。浙江的港口、漁業、海島資源在全國名列前茅,但海洋生產總值占GDP的比重排在全國第8位,與浙江經濟發展質量不符,同時浙江海洋經濟也面臨著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關鍵時期,因此,依托陸地經濟優勢,優化海洋產業空間結構對于加快發展浙江海洋經濟,推動浙江產業結構升級具有促進作用。本文站在陸海聯動的角度,結合浙江海洋功能區劃,通過分析浙江海洋產業空間結構現狀及問題,利用層次分析法確定浙江省海洋產業發展方向,以期為浙江海洋產業空間結構優化調整提供合理的科學依據。
二、浙江海洋產業發展現狀
本文按照產業屬性,結合產業發展的技術標準,根據本文的研究需要選取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鹽業及鹽化工業、船舶修造業、濱海旅游業及未來海洋產業為本文海洋產業優化調整的分析對象。
1.海洋漁業
浙江沿海漁業資源豐富,漁場優良,海洋漁業產量居全國前列。2007年浙江的海洋漁業產量達337.62萬噸,海洋捕撈產量在全國遙遙領先。浙江臺風多,江河入海位置污染比較嚴重,淺海養殖發展受阻,但是隨著深水抗風浪網箱的研發成功,明顯拓展了淺海養殖的范圍,使得浙江海水養殖潛力巨大。
2.海洋交通運輸業
浙江港口灣道資源豐富,港口客貨吞吐量居全國前列。浙江沿海港口呈現以寧波一舟山港、溫州港為省沿海主要港口,嘉興港、臺州港為地區性重要港口的分層次布局。
3.海洋鹽業及鹽化工業
浙江降水量多,不利于鹽的生產,單產及產量在全國很低,企業規模小、散,多分布于象山港北部鹽田區、舟山中南部島嶼鹽田區、舟山中西部島嶼鹽田區、臺州南部鹽田區。浙江鹽業自有產品的品種比較齊全,保健食用鹽和洗化類鹽形成了比較全面的產品系列,且國內領先。
4.濱海旅游業
浙江有世界聞名的旅游項目,例如錢江觀潮節。舟山國際沙雕節是國家旅游局重點推介的旅游活動;象山濱海旅游、開漁節成為寧波象山一大特色,為旅游收入帶了巨大貢獻。
5.船舶修造業
浙江造船工業發展較快,競爭力正在逐步增強。舟山、臺州、溫州、寧波的船舶修造業發展迅猛。據中國海洋統計年鑒資料,2007年,浙江省造船綜合噸數在沿海各省市中排名第3位。區內的產能分布情況是:大型船舶主要在舟山、寧波建造,臺州、溫州、杭州主要建造中小型船舶。
三、浙江海洋產業空間結構存在的問題
1.海洋漁業存在的問題
(1)漁業發展不平衡
根據2008年浙江統計年鑒,浙江海洋漁業產值主要分布在臺州、舟山、寧波三地區,三地區總產值基本相同,且占全省總產值的67%左右。各縣市海洋漁業產值前幾名分別是是舟山、象山、溫嶺、岱山、杭州市區、玉環。這些地區海洋漁業產值占浙江海洋漁業漁業產值的47.3%。舟山遠洋捕撈量為16.86萬噸,寧波市為3萬噸,其他地區極少。
(2)漁業發展的矛盾
浙江絕大部分海洋漁業都位于近海岸,各個行業在利用在使用海岸線、灘涂、淺海方面存在矛盾,海洋捕撈能力過剩和漁業資源不足也比較嚴重,如不解決這些矛盾,將會阻礙海洋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損害漁民的經濟利益。
(3)水產企業分布不集中,不利于形成集群效應。
水產加工企業大多規模小,大多粗加工,深加工不足,不能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并且加工企業總體山呈現產業集群不明顯,產業鏈短的特點,水產品加工企業龍頭企業少,還沒有形成高附加值、高市場占有率的企業,不利于海洋水產品深加工及海水養殖發展。
2.海洋交通運輸業問題
2008年寧波舟山港的吞吐量占全省吞吐量的75%左右,達到全省的四分之三,浙江港口發展不平衡,寧波舟山港競爭優勢明顯,加強港口合作,推進大中小港口互動聯通平衡發展是浙江港口產業布局面臨的重要任務。
浙江海運企業規模參差不齊,經營主體多。由于企業規模、行業特點等因素影響、企業融資困難、船舶更新缺乏資金、企業發展后勁不足,海運高素質人才匱乏。
3.海洋鹽業的問題
浙江海洋鹽業企業工藝及技術設備落后,競爭力低,沒有主體品牌。鹽化工業規模小、產業鏈短、集中度低,鹽化工尚處于初級階段,并且缺乏發展規劃缺乏產業發展規劃。產品結構單一,市場空間狹小,大部分限于食用鹽等附加值低的系列,缺乏高附加值的鹽產品開發,從品種及質量上難以滿足市場需求。
4.濱海旅游存在的問題
根據地理位置和資源分布因素,浙江省海洋旅游區可以劃分為甬舟、溫臺、和杭州灣三個地區。杭州灣寧波及舟山一帶旅游經濟較發達,溫州臺州發展相對不足。海洋旅游以傳統的濱海旅游觀光為主,沒有形成觀光、休閑度假、海上健身休閑等多層次的產品層。同時濱海旅游服務設施開發不到位,旅游開發硬件不到位會阻礙濱海旅游業的發展。
5.船舶修造業存在的問題
浙江造船企業規模普遍較小,多數企業只能生產小型船舶,船舶產品的噸位和附加值低,企業綜合實力不高,尤其是溫州、臺州地區的造船企業。船舶配套滯后,產業體系不全,特別是發動機等關鍵部件需要從外地購買或國外進口,本地配套率不高,船舶產業集聚度不高,沒有形成完整的產業鏈。
四、浙江海洋產業結構優化方向
1.浙江海洋產業發展方向
通過分析浙江海洋產業的發展現狀及其問題,發現海洋產業涉及范圍大,影響因素多,海洋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要多方面考慮,因此海洋產業結構升級的方向要結合社會經濟效益、環境保護、經濟持續增長等方面要綜合考慮。層次分析法(AHP)是一種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解決多目標、多準則、多時段等決策問題的數學方法,在方向選擇方面有很強的實用性,因此對浙江海洋產業結構優化方向上采用層次分析法確定發展方向。
列舉浙江省在海洋經濟發展中的主要海洋產業,綜合考慮浙江省海洋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的各項目標因素,結合浙江省海洋資源狀況和各海洋產業的特點及發展現狀問題,按照層次分析方法的步驟構造判斷矩陣進行綜合比較并求解。
模型的層次結構如下圖所示。以浙江省海洋產業發展方向的確定作為層次分析的總目標,浙江省海洋資源充分利用、海洋經濟持續增長和社會效益與環境良好作為準則層,由這3方面具體考慮15個因素作為子準則層。在綜合考慮了15個因素的情況下,浙江省海洋產業發展方向主要是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濱海旅游、船舶修造業、海洋鹽業及制鹽、未來海洋產業。列舉各層的判斷矩陣后,利用yaahp軟件對其進行處理并進行一致性檢驗。經過檢驗后發現,各層次判斷矩陣均通過了一致性檢驗,符合理論要求。
根據yaahp軟件計算出浙江省主要海洋產業的權重,據此確定浙江省海洋產業結構優化的調整方向。具體求解結果如上表所示。
由計算的結果可以浙江省海洋產業發展的方向依次是未來海洋產業、濱海旅游、海洋漁業、海洋鹽業及鹽化工、海洋交通運輸、船舶修造業。未來海洋產業占據很大權重,因此可以將未來海洋產業作為發展主要方向。同時由于浙江特殊地理位置,受上海港口及上海造船業的影響比較大,浙江可以考慮承接上海高校及科研單位實力,積極發展科技含量高的未來海洋產業及海洋鹽化工業,推進濱海旅游業這一綠色產業的發展。
2.海洋產業空間結構優化方向
結合全國海洋功能區劃及浙江海洋功能區劃,浙江海洋產業布局應該遵守以下原則:以全國海洋功能區劃及浙江海洋功能區劃規定為前提,堅持開發和保護并重的原則,堅持發展速度和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堅持陸海一體發展原則,統籌陸海產業布局,促進近海開發和外海開發相結合,積極調整經濟結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大力利用民間資本,大力調整和改造傳統海洋產業,積極培育新興海洋產業,優化海洋產業結構。
海洋能源、海洋生物醫藥、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環保技術及設備、海水淡化及綜合利用等新興領域,在浙江開發潛力巨大,并且是浙江海洋產業首要發展方向。積極推進海洋產業多門類的發展,努力在原有優勢產業逐步成熟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新型海洋產業,努力在浙江形成多元化發展的海洋產業新布局。
充分發揮杭州灣經濟、文化、科技和教育中心的作用,依托上海教育科技優勢,加大對海洋經濟開發的科技、人才和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大力發展海洋新興產業,積極引進海洋化工先進項目,充分利用海洋資源,提升海洋科技含量,為浙江經濟發展提供新動力。繼續完善特色鮮明的浙北旅游帶,打造浙北旅游品牌,大力開發宣傳錢塘潮等具有國際旅游潛力的旅游項目。
寧波―舟山海洋經濟比較發達,應打造成海洋產業發展和新興產業的增長極。大力培育沿海水產品精深加工基地,大力發展海洋藥物、海洋化工、海水綜合利用和海洋能開發等新興產業。大力發展舟山船舶修造業,提升船舶修造水準,構建完整船舶修造產業鏈。積極構建舟山海洋旅游基地和浙東濱海旅游板塊,大力發展特色休閑漁業,大力打造舟山佛教旅游及象山開漁節旅游品牌,推進旅游資源陸海聯動,打造陸海共游的旅游模式,使之成長為浙江旅游新模式。
溫臺海洋經濟區與其他幾個區域的海洋經濟規模相比發展程度不足。與其他海洋經濟區的不同之處在于,民營經濟比較發達是溫臺海洋經濟區的主要經濟模式,該區域民營企業有很強的自主性,市場效率高,資金導向靈活,因此要充分利用民間資本開發海洋,這對開發海洋經濟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浙江海洋產業空間結構的優化還要完善海洋相關法律制度建設,創造良好的海洋開發投資環境,為發展海洋經濟提供綜合管理的制度保障。只有正確利用相應資源優勢,不斷優化產業結構,注重改善產業布局,依托良好的政策環境,才能確保海洋經濟持續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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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B0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10X(2013)02003604
海洋社會是新石器時代即已出現并逐步發展的一種社會形態,而社會哲學則是十八世紀中后期興起的一門新興學科[1](P10)。用一種思辨性的社會哲學理論來揭示和闡發一個日益發展的邊緣社會,無疑是一種大膽的嘗試:它旨在提供一個全新的思考視角、一種全新的詮釋方式和一個全新的解釋框架。這一努力對海洋社會經濟發展有著深遠的意義。然而,海洋社會與社會哲學之間有沒有內在的關聯?二者是否存在著對話的可能性?換言之,海洋社會哲學何以可能?這是我們研究這一課題首先面對的前提性追問。
海洋社會哲學,是指用哲學思維思考和研究海洋社會問題的社會哲學思想,是從哲學的視域揭示和闡發海洋社會發展普遍規律的綜合理論體系,是對海洋與社會、海洋與環境、海洋與文化、海洋與歷史、海洋與經濟以及海洋發展等問題進行哲學思索的理論結晶。然而,海洋社會哲學是否可能?面對這個康德式的追問,我們還是用康德式的分析來解答。實質上,它就是要解答海洋社會哲學存在的合理性問題。海洋社會哲學的存在和產生有其現實動因、基礎條件、學科邏輯,它們構成了海洋社會哲學存在的合理性依據。隨著海洋經濟的發展,海洋社會更表現為一種顯性的社會哲學形態。
一、海洋環境危機與人類視野轉向
海洋環境的生態危機與人類視野開始轉向海洋是海洋社會哲學產生的現實動因。任何社會現象的產生都是特定時代的產物,當社會問題成為時代關注的焦點開始進入哲學視野的時候,社會哲學便產生了,海洋社會哲學的產生亦是如此。
在我們生存的地球,3.61億平方公里的海洋約占總面積的70%,各大洲漂浮在大洋上面,成為海洋中的“陸地”。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自然物,本是無法居住的自然障區,但就是這個障區產生了人類。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人類發明了舟船和各種勞動工具,才逐漸走進海洋。對海洋的認識、開發、利用經歷了從低到高、由海面到海體的發展步驟。隨著航海和造船技術的進步以及指南針在航海上的應用,歐洲探險家發現了新大陸、新航線。地理大發現后,人類對海洋的認識有了新的進展,人類開始向海洋索取資源,海洋獲得了全方位的開發。海洋這個“障區”被重視起來了,人類開始用思辨的眼光來審視海洋發展問題。
今天,海洋環境正遭受著前所未有的壓力,海洋社會將面對怎樣的挑戰?我們認為,依然是“地球只有一片海洋”的問題。所謂“依然是”說明“地球只有一片海洋”已經是個“老”話題。從遠古時代起,人類就開始了對海洋的探索。不過,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的時代,對海洋的認識、利用有很大局限。在這種情況下,人類開發利用海洋的實踐活動還是很弱的。即便如此,人類還是在很早就食用貝殼和懂得海上捕撈。考古工作者在沿海地區發現了許多新石器時代人類留下的貝殼堆和海魚骨。專家們根據魚骨鑒定,認為這些海魚骨包括鋤魚、黑織、梭魚和藍點馬統4種海產經濟魚類,說明當時已掌握了一定水平的海洋捕撈技術。而到了幾千年后的今天,人類對海洋的認識依然是“地球只有一片海洋”。這時候人類對海洋的認識已經有了很大提高,“地球只有一片海洋”的問題變得很沉重、很嚴峻、很重大。由于今天的人類過度開發海洋資源,導致海洋污染加劇,近海已逐漸變得不適宜人類生存,這就向人類敲響了警鐘。我們也注意到,對于海洋環境面臨的挑戰正在喚醒人類關注海洋,關注自己的“第二家園”。海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海洋社會的突出問題。
按照哈馬斯的理解,認識或理論活動并非一種純粹的智力游戲,而有其內在的實踐意圖。實踐意圖的產生與人的活動對象有關,但更與人的需求有關。人類在走向二十一世紀時,曾面臨“成長中的煩惱”:資源的匱乏、生存空間的縮小、環境的破壞等。為了生存,世界各國開始將目光投向海洋,以爭奪管轄海域為中心,各沿海國的海洋“圈地運動”愈演愈烈。可供人類食用的魚類活動的場所即漁區,約80%被分割在有關國家的管轄海域范圍之內,沿海各國專屬經濟區內的總漁獲量約占世界漁獲總量的94%以上。到他國專屬經濟區內捕魚,受到種種限制。這就意味著一些國家的漁船要從傳統漁場撤出,漁民生計和漁區經濟大受影響。世界上重要的國際航道也要經過一國或多國的專屬經濟區海域。所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生效后,各國在擁有管轄海域問題上,都采取寸水必爭、寸海必奪的態度,甚至一些國家在有爭議的海域先下手為強、搶先占據,企圖制造既定事實。海洋自由活動空間變得狹小,凸顯了人類生存空間的局促。人工島嶼、海上機場、海上油氣平臺、海上城市、水下居室、海底酒店、海底隧道、海底工廠等一系列海上工程的建設,反映了人類對海洋生存空間的欲求。
二、海洋社會實踐、海洋社會
【關鍵詞】海洋漁業 漁政管理 存在問題 有效對策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世界一體化的發展趨勢,給我國漁業的發展與管理也帶來了新的課題。漁政管理更加注重我國對水域生態環境的保護和野生物的保護,因此,面對當下漁政管理面臨的許多新問題,傳統的漁政管理方式已經不符合當下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且出現了較多的問題,本文主要圍繞當下我國海洋漁政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對策,從而有效的提高我國海洋漁政的管理水平,切實維護我國的水生態和野生植物的保護。
一、當下我國海洋漁政管理存在的問題
首先,資源面臨枯竭,給管理和保護帶來了較大的難度。由于之前的過度捕撈,導致當下我國的海洋資源不斷的衰退,這樣造成了我國海洋業的發展更加的緩慢,導致了漁民的收入不斷減少,在這種情況下,漁民們就會在禁漁期或者是禁漁區域進行違法捕撈,加大了管理的難度,另外就是漁民們開始使用非法的或者是禁用的漁具,造成資源的過度采伐,影響到我國資源的保護和野生水生動物的保護。
其次,在海洋漁政管理的過程中出現了執法不嚴、交叉執法等現象,造成了管理的混亂。當下我國在對海洋漁政管理的過程中涉及到的部門較多,在聯合執法方面意識比較淡薄,這樣就導致了執法混亂的現象。
再次,漁船的管理困難。雖然當下國際上社會以和平為主,但是部分的分裂分子依然存在,導致海域出現糾紛,導致政治問題的出現。所以說在海洋漁政管理中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所以,在執法中存在著很大的困難。
再三,過度捕撈現象嚴重,損害到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當下面臨著市場的需求,漁民們過度的捕撈,獲取經濟利益,這就導致了在禁漁期出現非法捕撈的現象,或者是在禁止捕撈的區域進行捕撈,這樣就損害到了我國海洋生態的平衡。加之很多違法捕撈海洋野生動物的行為,直接導致了海洋漁政管理的難度增加,這種捕撈與保護之間的矛盾日益嚴重。
最后,執法隊伍的管理不嚴,素質低也影響到了海洋漁政管理工作的開展。當下的漁政隊伍建設中存在著把關不嚴的現狀,導致了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都嚴重的不足,導致了在執法中,亂用權力,隨意亂罰款、等問題頻發,導致了海洋漁政管理工作開展的混亂不堪,還讓漁民們怨聲載道。
二、促進我國海洋漁政管理的有效對策
為了有效地解決當下我國海洋漁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必須要采取有效舉措,開創我國海洋漁政政管理的新局面,因此應該從以下追矯媾力:
第一,加強合作,促進海洋漁政管理的科學合理化,建立統一的管理體系。加強海洋漁政管理的力度,促進統一執法行動,必須要建立一個統一的管理機構,對執法進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這樣才能夠形成合力,促進海洋漁政管理開創新局面,一方面要對當下的海洋漁政管理的機構進行整合,通過人員整合以及建立統一行動的方案,按照統一的方案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這樣才能夠實現統一行動,形成合力,發揮更加有效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科學的執法方案和執法計劃。只有加大監督和執法的力度,才能夠有效的監督漁民的行為,及時的查處違法行為,維護我國的海洋生態環境。
第二,提高海洋管理執法隊員的素質,建立高素質的海洋管理執法隊伍。面對當下海洋漁政管理中存在的、濫用權力的現象,必須要提高執法隊員的素質,不僅要完善執法隊員的執法技能,而且要增加法律知識,使得他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執法行動。另外要完善我國海洋漁政管理制度和法規,開展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行動,提高執法效率,真正起到監督和管理的作用,促進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也維護漁民的合法權益。
第三,平衡生態保護和漁民利益之間的關系,有效維護我國的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民的利益。從我國的發展現狀來看,漁民們祖祖輩輩依托于打魚為生,如果我國采取禁止捕魚的政策,直接影響到了他們的生計,因此,國家在指定政策進行禁捕等行為時一定要采取政策為漁民的生活提供幫助,讓漁民們轉產轉業,這樣才能夠讓漁民們響應國家的政策,不僅減少了執法的阻礙和難度,而且幫助漁民尋找到新的出路,有利于維護我國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促進野生海洋生物的繁衍。
第四,維護海洋生態,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對于非法漁船和非法捕撈嚴格制裁,形成威懾力量,消除這種違規行為。環境問題不容忽視,為了有效保護我國的海洋環境,必須要對非法捕撈等行為進行嚴格的制裁,只有加大了監督和懲罰的力度,這樣才能夠形成威懾力量,避免其他人員進行效仿,從而讓這種違法行為消失。在執法的過程中必須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使國家各項保護海洋環境的規定得以落實,切實維護我國海洋生態的平衡。
總結:海洋資源作為我國的寶貴資源必須要給予保護,面對當下我國海洋漁政管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為了實現海洋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必須要加強對海洋漁業管理的重視程度,并且通過規范執法,提高執法的合規合法性,同時提高執法隊伍的素質,加強對漁船以及漁民的管理和教育,確實保護我國的海洋資源。同時,為了維護漁民的利益,國家要落實各種保護政策,幫助漁民們轉產轉業,從而解決他們的生產生活,促進我國海洋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P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6)08-0031-02
1.引言
海洋是地球的主體,占據了地球絕大部分空間,是地球上最大的自然資源寶庫,是未來人類文明發展和進步不可或缺的能量源泉。聯合國《21世紀議程》提出:海洋是全球生命支持系統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也是一種有助于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寶貴財富。因此,在社會經濟飛速發展、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的今天,面對著海洋生態利用與保護的諸多沖突,如何正確處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不可忽視的不和諧關系、合理開發與保護海洋資源、共同構建海洋生態文明就顯得尤為重要。
2.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意義
2.1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是海洋經濟發展的現實訴求
海洋經濟的發展必須依賴于對海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自21世紀以來,我國對于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不斷加大,給我國海洋經濟帶來飛速發展的同時,也使得海洋經濟發展與海洋原有生態系統保護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如果只顧及經濟發展而忽略了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那么最終得到的這種所謂經濟發展也只能是鏡花水月的表象而已,不具有長久的生命力,長此以往,帶來的只能是生態系統的失衡,進而殃及人類社會的文明進程,而且這種局面已經顯現,并呈加劇之勢。所以想要獲得長久而有效的經濟發展,就必須強化資源保護意識,促進資源高效利用,加快海洋產業的轉型升級,全面推進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實現“用海護海再用海一再護海”的一體化建設,在保證海洋經濟高效發展的同時,保護好海洋資源,從而使海洋經濟發展獲得更加持久的生命力。
2.2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是統籌協調發展的內在需求
“協調”是發展的根本,也是黨的“十”報告中對經濟發展提出的硬性要求。人依賴自然,自然也會依賴人,如果人類只知道利用自然而不知道保護自然,那么人與自然之間相互依賴的平衡就會被打破,導致環境惡化,終有坐吃山空的一天。而海洋生態環境作為自然生態環境中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只有與之和諧相處,共同發展,全面推進海洋生態文明的建設,才能做到海洋資源循環利用,實現人海共贏,進一步推進未來社會的良性發展。
2.3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是改變我國資源環境現狀的急迫要求
盡管我國幅員遼闊、物藏豐富,但作為一個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我國人均礦產資源、人均能源儲量及野生動植物和海洋資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大大低于世界人均水平。與此同時,當前我國資源環境建設的現狀也不容樂觀:總體環境在惡化,局部環境在改善,治理能力遠遠趕不上破環速度,生態赤字在逐漸擴大。在這樣的狀況之下,保護并改善生態環境,推動人類與自然環境特別是作為生命之源的海洋協調發展迫在眉睫。只有全面推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推動我國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才能改善我國當前資源環境所面臨的嚴峻形勢,緩解我國生態建設中所存在的矛盾。
3.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存在的問題
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的好壞,主要取決于人類社會、科技、經濟等發展活動對于海洋的影響程度,特別是在沿海地區、近岸海域,人類活動的加劇尤其容易引起海域生態環境惡化,導致人海關系惡性循環。20世紀60年代之前,我國海域生態尚屬正常,70年代以來,由于現代工業、農業、養殖業及旅游業的快速發展,導致我國海域生態環境已經面臨重要的問題。
3.1臨海地區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帶來的近岸海域陸源污染程度較高的問題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部分沿海地區,特別是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近海海域污染物超標現象嚴重,海水的污染重度遠遠超過海域的自凈能力。分析近岸海域污染物超標的原因,一是在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帶來臨海工業與經濟的快速發展過程中,人們生態意識的薄弱,導致了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提高;再者便是傳統的海產養殖業迅速發展,造成了近岸海域新污染,在某些海水養殖業發達的地區,養殖業的自身污染已成為近岸海水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再加上圍民生態意識的薄弱,近岸海域生態環境總體形勢不容樂觀。
3.2產業鏈結構更新緩慢帶來的海洋資源過度開發的問
海洋資源涵蓋海底礦產、海洋航運和港口、海洋能、海水及海水化學、海洋旅游、海洋生物等資源。近年來,我國海洋資源開采領域及開發規模不斷擴張,資源利用更加高效,但仍就面臨著許多問題,制約著人海關系的良性循環和海洋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其中最為嚴重的問題應屬對海洋資源不計后果的過度開發問題。因為說到底中國經濟在世界經濟鏈條上仍舊是一個地位較低的國家,產業鏈結構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對于自然資源的依賴性非常強,這樣的現狀極大的遏制了我國經濟的發展,也造成了我國自然資源的開發過度,環境日漸惡化。雖說我國幅員遼闊,地大物博,但自然資源畢竟是有限的,不能總是“吃老本”。近些年來,政府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并開始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使得資源的過度開發問題得到了一些解決,但總體形勢依然不容樂觀。
3.3科學技術落后帶來的海洋資源利用率低下的問題
2015年第4屆世界海洋大會在青島舉辦,與往年不同的是,這一屆海洋大會的科技展示區相比從前更加趨向于對海洋保護與海洋資源高效利用方面的創新技術進行展示,由此可以看出創新型、節約型的海洋開發利用技術越來越受到青睞,而海洋科學技術創新儼然也已經成為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主力軍。然而,通過先進技術的展示,我們不得不承認,相較于發達國家,我國的技術創新仍顯落后,受技術、管理等因素制約,我國海洋資源總體開發能力不高,許多資源開發與利用技術仍舊處在設計與建設階段,尚未轉化為實際生產力。與此同時,由于當前科技水平的限制,資源的開采和利用過程中也造成大量的浪費。資源利用率的低下,已成為制約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4.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途徑
4.1推進海洋科技創新,科技興海
海洋資源開采技術的落后一直是我國推進海洋生態建設過程中的重大阻礙,技術革新的滯后性造成了嚴重的自然環境惡化與資源的不必要浪費。由此可見,我國還需要加大創新力度,倡導科技興海,提高海洋科技創新水平,以此改善當前因科技落后而導致的海洋資源能源浪費嚴重的問題。與此同時,加快扶持培育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海洋優勢產業轉型升級,擇優發展新型高端臨海產業,盡快形成綠色環保低碳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4.2構建合理的海洋綜合管理體系,加快推進海洋產業鏈結構的轉型升級
突出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并不是不要發展,也不能簡單地理解成只大力改善環境,而是要從海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海洋生態系統良性循環、海洋經濟持續高效發展等三個方面進行綜合考量,也就是生態、發展兩手抓,構建一種合理的發展體系。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要嚴格實施海洋功能區域規劃以及海洋環境保護規劃,建立健全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系統,綜合推進用海護海工作中,各相關部門的監察與協調工作機制的建設,構建合理的海洋綜合管理體制,從根本上提升用海護海工作的效率水平。同時積極創新我國海洋資源的開發管理方式,加快構建與扶持創新型臨海產業,擇優發展具有高科技水平的新興產業,以此來推動我國海洋產業鏈的升級,進而改善我國在世界經濟鏈上的地位。
4.3提高國民的海洋生態意識
其實無論是在海洋生態文明還是陸地生態文明的構建過程中,人們自身的道德文明意識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可以說是生態文明建設中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一個環節。因為如果人們生態文明觀念淡薄,就不可能從根本上遏制海洋生態環境日漸惡化的現狀。可以這么說:公民缺乏生態意識是導致現代生態狀況不容樂觀的根本原岡之一。因此,要大力培養公民的海洋生態憂患意識、海洋生態價值意識、海洋生態道德意識和海洋生態責任意識,在全社會形成“用海護海,人人有責”的良好風氣和氛圍。
4.4統籌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堅持開發與保護并舉的方針
1.引言
海洋是生命的搖籃,也是人類生存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空間。從古至今,人類探索海洋的腳步從未停止。自進入21世紀以來,海洋所蘊含的物質資源和政治經濟價值愈發受到人們的重視,世界各國都把發展海洋經濟、維護海洋權益列為本國的重大發展戰略,黨的十報告更是明確提出了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海洋強國的建設離不開海洋科技和海洋經濟的發展,更離不開海洋文化產業的有力支撐。用海洋文化產業帶動區域經濟發展,提升沿海城市的文化形象和魅力,已成為社會的普遍共識。山東半島是中國最大的半島,有豐富的海洋歷史文化資源,蘊含的社會文化價值是推動區域海洋經濟發展和文化建設的重要基礎,對其進行梳理和研究,既有利于了解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研究的進展狀況,又可以增強全民海洋意識,促進海洋文化融入半島地區經濟發展,推動社會文明進步與和諧發展。
鑒于此,筆者以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NKI)為基礎,對近十五年來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研究的相關論文進行梳理,以期對半島海洋文化研究的發展狀況進行概括性呈現,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并展望未來的研究方向。
2.近十五年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研究現狀
曲金良認為,海洋文化就是人類認識、把握開發利用海洋,調整人與海洋的關系,在開發利用海洋的社會實踐過程中形成的精神成果和物質成果的總和,具體表現為人類對海洋的認識、觀念、思想、意識、心態,以及由此而生成的生活方式包括經濟結構、法規制度、衣食住行習俗和語言文學藝術等形態。
筆者在中國知網(CNKI)以“山東海洋文化”和“山東藍色文化”作為檢索關鍵詞,對近十五年來(2001-2015)發表的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海洋文化研究相關論文進行整理分類,刪除重復文獻、新聞報道、會議簡訊等無關信息,共得到相關論文223篇,碩博論文87篇,會議論文22篇。這些論文內容廣泛,角度新穎,但也存在局限和不足,現總結如下:
2.1海洋文化研究發展迅速,研究成果逐年增多。通過對所得文獻進一步梳理,筆者發現,2001-2005年期間發表的山東海洋文化研究論文為16篇,2006-2010期間為59篇;2011-2015期間為257篇。由此可見,進入21世紀以來,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研究發展迅速,特別是近五年來,由于國家和社會對海洋的持續關注和扶持,促進了山東海洋文化研究的繁榮與發展,使研究成果的數量有了快速增長,同時營造出了日益繁榮的海洋文化研究氛圍。
2.2研究內容豐富,涉及領域廣泛。海洋文化內涵豐富,涉及社會生活的多個領域,涵蓋海洋商貿文化、海洋軍事文化、海洋宗教文化、海洋民俗文化、海洋旅游文化、海洋語言文學和海洋法律法規等各個方面。學者們對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的研究也呈現出百花齊放的特點。邵世英介紹了山東沿海地區的飲食習俗、服飾文化、信仰與禁忌等民俗文化,并以青島天后宮的媽祖文化、榮成的漁民節和蓬萊的魚燈節為例描述了山東海洋民俗旅游開發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金月梅對山東沿海鄉村聚落中民居單體的外部建筑構造和內部裝修進行了研究,指出山東海洋文化對沿海地區的民居風格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張敏梳理了古代山東從先秦到明清時期的海神信仰,勾勒出了山東海神信仰的歷史發展脈絡,并對其生成基礎和地域特征進行了探討。吳雪鳳總結了山東海洋文學創作的發展歷程和文本內容,并通過梳理“五四”以來的海洋文學作品,對山東海洋文學中“尋找”這一母題進行了探究。別敬偉介紹了山東半島海洋體育文化的發展現狀,認為山東沿海各地獨特的自然地理環境為發展海洋體育文化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有利條件,同時他指出半島海洋文化的發展面臨規劃不足、人才匱乏等諸多問題亟待解決。趙紅從軍事角度出發,對明清時期山東半島海防建設狀況進行了論述,并探討了海防建設與當時經濟、社會和文化的互動關系。趙彥彬就半島藍色經濟區在發展過程中可能引發的海洋環境問題入手,指出了目前山東半島海洋環境立法管控的不足,并對藍色經濟區海洋環境法律體系的建構提出了建議。
2.3引入了科學的分析方法和預測模型。山東半島有豐富的海洋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如何全面客觀地評價自身發展狀況,對于明確未來發展的戰略定位,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指導意義。在研究中,學者們注重實地調查,以數據為支撐,同時運用SWOT和灰色系統理論等科學分析方法,使研究結論翔實可靠,具有說服力。
所謂SWOT分析,是指對與研究對象密切相關的各種主要優勢(Strengths)、劣勢(Weaknesses)、外部機會(Opportunities)和威脅(Threats)通過調查加以列舉,并綜合分析各種因素得出一系列結論,以全面、準確地對研究對象所處情況進行研究,并確定發展戰略和對策。該方法被學者們廣泛運用于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產業(韓明杰,2010;王r萱,2014;荊曉燕,2014)、海洋漁業發展(楊濤,2013;李慧茹,2011)、海洋城市建設(任涵,2008;高蓮蓮,2012)等方面的研究。
灰色系統理論由我國控制論專家鄧聚龍教授創立,通過使用不同顏色表示信息的不確定程度,“灰色”是指部分信息明確,部分信息不明確。該理論通過部分已知信息的生成、開發來實現對現實世界的確切描述和預測。江海旭以灰色系統理論為基礎,將山東省沿海7城市2000―2009期間入境旅游統計資料作為原始數據,建構旅游指標GM(1,1)灰色預測動態模型并利用該模型對山東省濱海7城市2011年―2015年入境旅游指標進行預測,進而提出山東省濱海7城市入境旅游可持續發展對策。
2.4加強了不同區域間海洋文化的比較研究。海洋文化是開放包容的文化,各沿海城市地緣臨近,經濟往來和文化交流頻繁,地區文化彼此融合,互相影響。對不同地區的海洋文化進行比較研究,可以了解本地區海洋文化的內涵和優勢,明確自身發展的突破口,打造特色鮮明的城市海洋文化品牌。劉曉彤對比了山東和浙江兩個地區海洋文化的歷史形成過程、現實發展狀況與當前困境,找出了二者共同的文化內涵和各自特色,并提出了走出困境的對策。倪濃水就山東海洋文化和浙江海洋文化的特質進行對比后指出,山東海洋文化是以齊文化為代表的濱海文化,是內陸文化的延伸和折射,具有堅實的根基和務實性;浙江海洋文化的本質是詩意的和神話的,兩種不同的海洋文化特質對不同的海洋經濟建設具有重要的引導和支持意義。
2.5關注海洋文化資源到海洋文化產業的轉變。海洋文化產業由海洋文化和產業化兩部分構成,其本質是海洋文化的產業化。山東半島具有豐富的海洋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蘊含的文化凝聚力和藝術審美情趣使其本身具有潛在的巨大市場價值。深入挖掘和利用海洋資源,培育發展海洋文化產業,有助于促進地區經濟的發展,提升沿海城市的形象和魅力。王穎在博士論文中分析了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產業發展的資源基礎,并運用SWOT方法探討了山東海洋文化產業發展的戰略定位及各行業的發展戰略。宋而寧認為要發揮山東半島海洋文化潛力應充分開發和保護海洋資源,不斷完善海洋公共服務體系,同時加強各沿海地區的溝通與合作,吸取優秀經驗,鼓勵海洋文化產業創新發展。鄭貴斌指出山東半島具有豐富的海洋旅游、海洋歷史、海洋民俗和海洋節慶等文化資源,但是在將文化資源轉化為文化產業的過程中存在人才匱乏、資源開發不均衡、創新能力弱和資源保護不足等諸多問題,因此必須采取措施,將海洋文化資源轉化為海洋產業優勢。
3.存在的問題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近十五年來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研究取得了長足進步,無論是論文數量還是研究內容均有較大的提高和豐富,但同時暴露出一些問題,例如:
3.1研究成果數量較其他省份偏少。山東半島是我國最大的半島,海洋文化底蘊深厚、特色鮮明。但筆者通過梳理近15年發表的國內海洋文化研究論文發現,在所有論文中,以浙江、廣東、福建和山東海洋文化研究論文居多,占到了文獻總量的70%以上,但從論文數量上看,山東海洋文化研究遠不及浙江和廣東,這與山東建設海洋強省的目標不相稱。
3.2研究內容扎堆嚴重,新鮮議題少有涉及。海洋文化內容豐富,涉及社會發展的多個領域。通過對文獻分析發現,目前的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研究重點多集中在海洋旅游,海洋漁業等與經濟相關的領域上,對海洋民俗、海洋軍事、海洋法律法規、海洋考古和海洋語言文學等內容的研究寥寥無幾,存在明顯的重經濟發展,輕人文研究的傾向。
3.3各城市海洋文化研究不均衡,研究重點多集中在發達城市。根據《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發展規劃》,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主體范圍包括山東全部海域和青島、東營、煙臺、濰坊、威海、日照及濱州市部分區域。筆者將以上沿海城市名稱作為題名進行檢索,發現當地海洋文化研究文獻數量在15篇以上的只有青島(39篇)、煙臺(22篇)和威海(17篇),而關于日照、濰坊、東營和濱州地區海洋文化的研究則少之又少。由此可見,半島海洋文化研究存在較明顯的地域局限性,研究重點多集中在經濟較發達地區。
4.未來的展望
21世紀是海洋的世紀,我們需要用積極向上、繁榮發展的海洋文化詮釋海洋世紀的理念,幫助人們認識海洋價值、樹立正確的海洋觀念,彰顯山東半島圓融開放、海納百川的精神內涵。展望未來山東半島海洋文化研究,可以看出:
4.1研究范圍進一步擴大,成果數量和質量均不斷提高。山東是海洋大省,同時是我國海洋科技的“富集區”,不斷擴大海洋文化研究領域,深入挖掘海洋文化資源,有利于營造關注海洋、熱愛海洋的濃厚氛圍,為海洋強國戰略提供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持。
4.2關注海洋文化和陸地文化互動研究。山東由半島地區和內陸地區構成,齊魯文化是陸地文化和海洋文化的結合。兩種文化雖然風格不同,但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相互依存、相互影響,有機交融。科學辯證看待二者之間的關系,構建海洋文化和陸地文化協調發展的格局,有助于實現海陸互惠共贏、共同發展。
4.3海洋文化的宣傳與傳播研究得到重視。海洋文化傳播是海洋文化軟實力的重要體現,由于山東以儒家文化為代表的陸地文化一直占據主導地位,其海洋文化的宣傳和傳播長期滯后。隨著“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和海洋強國戰略的進一步實施,山東海洋文化的宣傳策略和傳播方式研究將日益受到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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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一個自然資源的寶庫,我國海域遼闊,海岸線漫長,有著豐富的海洋資源。海洋資源不僅是包括海洋水域范圍及其范圍內的生物等可再生自然資源,還包括海域內所蘊藏的石油、天燃氣等不可再生礦產資源。而海上航運的快速發展也是海洋資源的一種利用方式,給我國的海洋經濟貢獻了巨大的力量。海洋風能、潮汐能等海洋能源已經成為我國新能源發展的重點之一,對我國能源結構的構成和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海洋產業經濟的發展是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我國海洋產業面臨著產業結構不合理、傳統產業升級轉型和新興產業亟待發展的局面。
一、海洋產業的類型
傳統的海洋產業主要集中在海洋捕撈業、鹽業和海洋航運業方面。
海洋水產業和捕撈業可以被看作是我國海洋經濟的第一產業,近年來維持較為平穩的增長態勢。我國海洋生物種類多樣,而且我國的捕魚業發展較快,漁業產量居于世界第一位,海水養殖發展迅速,在海洋產業中的占比逐年增加。但第一產業隨著新的科學技術的發展和新興產業的崛起,占比有所下降,面臨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等問題。
海洋經濟的第二產業多指海洋鹽業、油氣產業等。我國海鹽產量居于世界首位,海洋油氣的開發力度不斷加大,雖然起步較晚,但油氣產量逐年增長,第二產業的發展勢頭良好。
海洋產業中新興的海洋濱海旅游業和遠洋航運業以及海洋生物醫藥業也迅速崛起,海洋能源的利用也得到快速的發展,目前已經居于海洋產業經濟的首位。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濱海旅游也發展迅速,同時也帶動了區域內餐飲服務、海水養殖以及其他服務行業的發展。海洋生物醫藥業的崛起和發展是生物醫藥發展的新興產業,也提高了海水養殖和漁業的附加值。風能和潮汐能是可再生新能源,對它們的利用還剛剛起步,但發展潛力巨大。海洋運輸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我國近海港口的吞吐量逐年穩步增長,新的現代化集裝箱及散貨深水港口的建成與投入使用,使得其功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高效,不斷趨于國際化的管理水平,使得我國的海洋運輸能力不斷增強。
二、海洋產業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海洋產業經濟雖然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也同時面臨著許多嚴峻的問題。
近年來對海洋的開發利用使得海洋資源面臨過度開發和環境污染等問題。我國近海旅游業的發展盡管給人們帶來無盡的歡樂和區域內人們豐厚的經濟回報,但對海域環境的污染日益嚴重。
過度的捕撈和近岸開發使得海洋生物資源面臨日益匱乏的不利局面,這些都需要國家和政府的相關部門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進行干預和限制,并引導漁民利用高科技進行產業轉型,開展深水養殖和水產品的二次開發利用和深加工等,給海洋產業經濟一個長久的科學的發展環境。
工業化的快速發展造成近海排放物嚴重超標,入海的污染物的總量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海域內海水的污染情況日趨嚴重,海洋的凈化能力出現超負荷的情況,這不僅影響了海洋生物的生存環境和海產品的質量安全,也不利于海洋生態h境的健康發展。
海洋產業經濟的產業結構近幾年來的發展雖然日趨合理,但仍面臨產業升級和轉型問題,新興產業的發展有著政策的支撐,但真正實現快速可持續發展還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同時,我國近海地區經濟發展較快,海洋產業的趨同現象非常嚴重。各個濱海經濟區中海洋漁業、旅游業的產值都很高,但其他產業的發展相對緩慢。海洋產業的經濟結構還需要作一定的調整。
三、海洋產業經濟的發展展望
面對海洋產業經濟出現的問題,我們應該加大對海洋開發的規劃和調控力度,制定適合海洋產業經濟發展的管理機制,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應用高科技的技術對海洋資源進行開發和利用,發展新興的海洋產業,同時發掘傳統產業的新的增長點,不斷提高我國海洋產業經濟的發展水平。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海洋產業經濟的增長速度已經超過了國民經濟的增長水平,在我國的國民經濟產業發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一些海洋產業發展較快,居于世界領先水平。海洋產業的結構逐漸走向合理化,在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海洋產業的高科技含量不斷增加,我國海洋產業經濟的發展面臨新的發展契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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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在發展海洋經濟過程中存在著海洋漁業轉向民間借貸、商業銀行對海洋經濟信貸投放積極性不高、資金供需雙方矛盾突出等問題。如何為寧波發展海洋經濟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將是本課題主要研究的問題。
一、寧波市海洋經濟發展和金融支持現狀
(一)寧波市海洋經濟發展現狀
寧波市海域總面積為9758平方公里,岸線總長為1562公里;其中大陸岸線為788公里,島嶼岸線為774公里,占全省海岸線的三分之一,發展海洋經濟條件得天獨厚。
寧波擁有潮間帶灘涂面積約10.4萬公頃,面積之大居浙江省首位,圍涂造地和從事養殖的開發條件優越,是寧波建設沿海工業區的重要后備土地資源,可直接用于養殖的約1.87萬公頃。擁有10米以上的淺海面積約7.67萬公頃,其中可直接養殖面積約3300公頃。近年來 ,寧波市海洋經濟已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產業體系, 海洋漁業、 海洋旅游、 海洋交通運輸業、 海洋船舶工業和海洋工程建筑業、 海洋生物醫藥業、 海水綜合利用業等傳統和新興產業都得到了迅速發展。2010年,全市海洋經濟增加值達到806億元,占地區生產總值的16%;港口貨物吞吐量達到4.1億噸,集裝箱吞吐量突破1300萬標箱,分別居全球第4位和第6位;實現臨港工業產值超7000億元,進出口總額829億元,大宗商品交易額2000億元,形成了自南而北百里臨港產業帶。2011年上半年寧波海洋經濟總產值達1614.4億元,實現增加值431.8億元,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的15.9%;海洋經濟增加值同比增長12.3%,高于全市經濟增速兩個百分點。
(二) 寧波市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現狀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 2010年末,僅奉化海洋業信貸資金超過4.2億元人民幣, 主要形式為漁船抵押貸款和農戶聯保信貸,其中約有440艘漁船進行了抵押貸款,共計達1.9億元人民幣以上。中國工商銀行寧波分行近年來加大了對寧波海洋經濟發展的信貸支持力度,僅向寧波海洋漁業、海洋運輸業、海洋石油天然氣業、濱海旅游業、沿海造船業中的103家企業發放的貸款余額就達151.98億元,并為寧波臨海、臨港開發區等海洋經濟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貸款11.06億元。從調查情況看,寧波市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現狀如下:
1.海洋經濟概念備受追捧,直接投資和境外融資大幅增加。受益于寧波市得天獨厚的區域優勢和雄厚的經濟基礎,看中海洋經濟蘊藏的巨大商機,一些風投機構和世界500強企業紛紛投資浙江的海洋經濟項目。2011年11月11日,首屆中國海洋經濟投資洽談會在寧波成功舉行,約有3600億涉海項目簽約。
2.政府扶持海洋經濟發展。鑒于發展海洋產業周期長,企業勢必需要投入大量資金,而目前銀根緊縮,企業貸款較難。政府通過私募的方式,從民間募集資金,寧波市將發起設立總規模達100億元的海洋產業基金,這筆基金將投向好的海洋產業項目,從而推動整個產業的發展。
3.海洋漁業轉向民間借貸。一是海水捕撈業萎縮,相關漁戶紛紛轉型。近年來受過度捕撈和環境污染雙重影響,作為傳統海洋作業模式的海洋捕撈業每況愈下。 漁民從事海洋捕撈的經濟效益大幅降低,迫使不少漁民或“棄海務農”,或“棄船經商”。二是近海養殖業企業和個體戶間民間借貸行為增加。
二、寧波市發展海洋經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的問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 目前寧波市海洋經濟呈現出又好又快的發展勢頭, 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金融業對海洋漁業發展支持總量不大,力度有限,資金供需雙方矛盾突出,弱化了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效果。
(一)銀行信貸存在風險
盲目擴張海水養殖規模,追求短期效益,造成海洋資源的嚴重破壞。上世紀90年代末寧波市部分海域海水養殖業規模呈現了膨脹式發展態勢,在缺乏科學的管理經驗和管理人才的環境下,刻意追求和索取短期效益,無節制地利用海水資源,在海養面積急劇翻番的同時, 造成了海洋資源的嚴重破壞,海水養殖業嚴重虧損甚至倒閉,銀行投入的信貸資金也因此形成風險,與此同時,涉海保險發展不足,降低了貸款的融資保障。
(二)貸款期限和額度與海洋漁業生產需求不相適應
銀行貸款一般為1年以內3 萬元以下。從海水養殖業來看,生產周期一般在2-5 年,資金需求少則幾十萬元,多則上百萬元或幾百萬元,養殖戶按期歸還貸款存在較大壓力。
(三)銀行貸款利率偏高,抑制了貸款需求,貸款手續較繁瑣,效率不高
從事海洋漁業的農戶和企業抵押、擔保不足,風險程度較高與相關保險業發展滯后并存, 影響了銀行放貸的積極性。為保證貸款安全,目前銀行發放的貸款多為擔保和質押的方式,由于海區使用權、收益權受到諸多政策法規的約束,抵押融資受到較大限制,其海產品若作為貸款抵押物其自然風險大,又缺乏法律保障,貸款方式的單一嚴重堵塞了海水養殖戶的融資渠道。
三、寧波市發展海洋經濟的金融支持政策建議
發展海洋經濟要以規劃為先導, 以科技進步和體制創新為動力, 以港口城市為依托, 以拓寬融資渠道為突破口, 加快海洋資源綜合開發, 加強海洋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針對寧波市發展海洋經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一)就政府層面而言,應實行政策傾斜,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在選擇重點開發項目和投入資金時,向海洋油氣加工、海洋旅游、海洋運輸等產業傾斜;對重點海洋產業立項進行財政補助;對海洋工業集團在資金、用地、項目合作等方面給予各種優惠政策;鼓勵投資,減免稅收,以貸款貼息政策大力扶持中小海洋工業企業的發展等;發展政策性保險,針對海洋產業發展中的風險集中和不可控問題,以政策性保險扶持和推廣海洋產業,通過政府的信用擔保和資金支持,來分散海洋產業風險。
(二)降低涉海產業融資門檻,增加貸款額度
例如,通過政策性銀行向海洋產業提供低息或無息貸款,或提供比正常分期償還期限長的貸款。建立涉海產業發展基金,為涉海經濟提供貸款貼息支持。
(三)發展多層次金融市場,拓寬海洋產業融資渠道
我國是個海洋大國,遼闊的海域懷抱著我們的祖國,海域縱跨從北到南的暖溫帶、亞熱帶和熱帶3個溫度帶,分別包括上升流及大洋、珊瑚、紅樹林、海岸灘涂、河口、濕地、海島等各種生態系統。而保護區是海洋的一道防護罩,盡量阻斷外界帶來的干擾和人為活動導致的各種破壞,最大限度地從生態系統源頭維持了其原生產力,促進生態良性可持續循環并且保證海洋物種能夠正常繁殖和海洋生態系統的正常運作及持續利用,做到既保護生態過程,又保護遺傳資源,一舉兩得。但是我國的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在實踐中還存在一些不足,本文通過對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的系統研究,探索完善此項制度的方法,為今后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的修改提供參考,同時對于海洋環境資源的生態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也是寫此文的實際意義所在。
一、海洋自然保護區的概況
(一)海洋自然保護區的概念
海洋自然保護區是國家為保護海洋環境和海洋資源,而把一定范圍的海域、海岸、河口、濕地或島嶼及其包括的各種海洋生物劃出界限加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具有代表性的自然地帶,是保護海洋多樣性,防止海洋生態環境惡化的措施之一。海洋自然保護區具有生態環境和社會經濟的雙重功能。
(二)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的確立
我國1982年的《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記載,根據海洋環境保護的需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劃出海上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和海濱風景游覽區,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國務院在1994年10月9日的《自然保護區條例》于1994年12月1日開始實施 ,其中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和管理自然保護區,必須遵守本條例。此條規定為未來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的頒發提供法律依據和實施基礎。終于在萬眾期待下,1995年9月29日國家海洋局以《自然保護區條例》為藍本,出臺了《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至此,我國的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宣告已經初步形成,初具規模,并且沿用至今。
二、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起步較其他發達國家晚,基礎比較落后,隨著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面對經濟社會日益復雜多樣的情況,它也漸漸凸顯出它存在的問題下面就其自身特有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總體布局規劃不完善
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在布局上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過于集中在某一地帶。例如集中選址在南方,以廣東、福建和海南為典型,而北方的山東一帶的海域卻被“冷落”了,原因是什么呢,不是因為保護區多的地區生物多樣性更值得保護。相反,被“冷落”的山東一帶的海洋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系統活躍多樣,具有其他地區不具備的的特有生態價值,完全有資格建立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只是問題出在管理辦法關于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的由地方向中央層層遞進評審制度的程序漏洞上,包括申報、規劃乃至最后的審批。這樣導致的結果就是,一些地方海洋自然保護區冗雜繁多,而一些地方海洋自然保護區稀缺。這樣是不利于國家用有限的力量盡量去對每個海域都進行公平保護的。
(二)管理體制缺乏合理性
過于復雜的管理體制直接影響到了實施保護的效率,我國的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依據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的規定,采取綜合管理和分部門管理并行的管理體制[4]。即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綜合管理和分別由海洋、農業、國土和林業等部門各自分部門管理。這樣,不同部門分管不同類型的保護區,甚至在同一保護區內,不同部門也行駛不同的職權,這樣就難以避免出現不同部門為自己部門謀利益,政府部門的內部性局限也就開始顯露出來了,即有事就互相推諉,有利就互相爭奪。這樣的體制在管理過程中容易導致權限不明,職責不清,資金浪費的問題出現。
(三)保護區的保護與開發難以協調
我國的自然保護區實行分區制度,這一制度也適用于海洋自然保護區。根據保護區內的結構,可以分為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這里要注意的一點是,不能發展與該海洋自然保護區保護宗旨不協調的旅游項目。這種保護制度讓很多人都關注周圍社區居民對保護區的干擾,卻忽視了這樣的保護區設置給周圍居民帶來的生產生活的不便。保護區主要注重保護,但允許適度開發,可適度開發的界線不明確,這樣可能會阻礙了當地居民傳統的生產模式,損害社區民眾的經濟收益,讓民眾對此工作的開展產生排斥心理,不積極配合保護區建設工作,這也不利于保護區的建設與發展。
(四)立法不完備
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工作落于人后,立法還很不完善。從1982年的《海洋環境保護法》里,我們只能找到關于海洋自然保護區的一點皮毛,根本就不能作為實踐依據。而1995年頒布的《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雖然做了比較全面的規定,但其實踐可操作性還是有限的。迄今為止,我國對海洋自然保護區這一塊的法律保護力度還是太薄弱,沒有出現專門的法律。不能針對現實中出現的一些破壞行為做出相應的規制,使保護區不能得到全面的保護。專門法律的空白,相關配套立法體系的不完備,無法適應海洋這一復雜的領域出現的各種問題,以致出現問題的時候無法可依,手足無措。
三、完善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的建議
隨著目前的國際形勢和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完善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的任務迫在眉睫,完善的制度才能充分發揮海洋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功能,達到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目的,為社會創造更好的效益。本文謹提出粗淺的幾點完善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議。
(一)完善保護區布局規劃
在總體合理、宏觀的規劃方針指導下,根據各個區域的特點,綜合考慮當地其他保護區建設、當地發展狀況及當地民眾的支持程度來規劃各個保護區的布局,盡可能更全面的照顧到潛在的需要保護的區域。不要過于集中某一區域建立同一類型的幾個保護區,避免重復保護而導致經費的浪費,改善分布不均的局面。在保護區類型單一的方面的改進,可以擴大保護區類型范圍,例如增加一些具體的稀有生物物種的保護區,以實地考察和研究為根據,以海洋生物多樣性為目標,針對性的選擇建設保護區的區域。實現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多樣化,維護生態環境的多樣化。
(二)調整保護區管理體制
管理體制的改革首先應該在管理模式上進行。我們應該把綜合管理這一籠統的概念轉變為統一監督管理,在國家層面上設一個由海洋、農業、國土和林業各部門專門人才成立的國家小組,集中各領域人才的智慧,對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進行統一監督管理。在地方則設立這個小組的分支機構為地方小組,接受國家小組的監督和管理,地方小組的職責也要明確,具體到其所負責的保護區的建設所需,賦予他們執法權,便于執法活動的開展。在這種體制下,還可以吸收社會公益組織團體或企業單位成為管理的主體,將地市級海洋自然保護區委托給他們自主管理,地方小組對其進行監督。這樣便于把社會的力量凝聚在一起,更好地貫徹環境保護法里的協同合作的原則。
(三)建立公眾參與制度,協調保護和開發
建立完善的公眾參與制度,貫徹落實“從群眾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建設海洋自然保護區的選址確定之前應該進行信息公開,把信息傳遞給當地民眾,再讓他們對此進行反饋,保障他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讓他們清楚意識到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他們也有責任,激發他們的參與熱情,然后積極對建設工作的開展進行協調合作。各類專業人士,社會團體也可以為保護區的建設提供各種寶貴的意見,這樣充分利用了人力物力資源,優化當地保護區的建設。
(四)完善相關立法
我國的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由于缺乏法律規范,很多政策規定無法落實,保護區的保護工作無法達到預想效果,不適應當今復雜的海洋資源問題的發展,因此必須要完善海洋自然保護區的立法,作出專門的立法,填補法律的空缺,配備相應的法律條例,構建健全的法律框架,讓建設工作開展有法可依;加強保護區法律權威性,提高執法能力,做到執法必嚴;明確各種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做到違法必究,保障法律的運行,有效遏制在保護區內非法開發和經營的行為[5]。要明確生態利益第一位的立法原則,遵循生態規律,以此為基礎去制定相關活動開展的法律規制。
四、結語
綜上所述,結合我國海洋自然保護區制度在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總體布局規劃不完善、管理體制缺乏合理性、保護區的保護與開發難以協調、立法不完備等問題,我們應該完善保護區布局規劃、建立公眾參與制度、協調保護和開發、完善相關立法和提高科研技術。社會在創造經濟奇跡的同時也要敬畏大自然,保護大自然,讓霧霾,沙塵暴,各種污染的發展惡果從此遠離我們,讓藍天和海洋兩條“藍絲帶”繼續完好地纏繞在地球的兩端保護著地球,繼續養育著我們一代又一代的子子孫孫。
基金項目:創新強校項目“廣東地方海洋法律體系建設研究”和“海洋法基本問題研究”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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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況
1.1轄區海洋經濟產業發展迅速
近年來,日照市海洋漁業、海洋化工業、海洋工程建筑業、濱海旅游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洋鹽業、海水綜合利用等傳統和新興產業都得到迅速發展。2016年日照市海洋經濟實現增加值933.9億元,較上年增長12.9%,增加值占GDP比重51.8%,占比較上年提高2個百分點。日照港作為國家一類對外開放口岸,2016年實現港口貨物吞吐量3.83億噸,居全國港口第八位、世界第十一位,是中國重點建設的主樞紐港。
1.2全市海洋產業信貸投入實現穩步增長
隨著日照海洋產業的迅速發展,全市金融機構對涉海經濟企業的信貸規模逐年增長。據統計,截至2017年5月末全市涉海貸款余額42.50億元,同比增長15.7%,增速較去年同期提高5.3個百分點。其中海洋服務業貸款34.5億元,同比增長21.4%;海洋糧倉貸款6.85億元,同比增長1.5%;海洋先進制造業貸款1.07億元,同比減少25.6%。
2金融支持海洋經濟情況
本次調研選取了日照市5家涉海經濟企業(港口企業1家,海洋運輸企業1家,海洋養殖企業2家,海洋捕撈企業1家)和15家金融機構(國有商業銀行4家,股份制銀行4家,城商行1家,農合機構4家,村鎮銀行2家)開展調研。
2.1融資總量情況
截至2017年5月末,日照市融資總量3656.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6.5%,其中貸款余額2303.1億元,同比增長2.7%。
2.2推出豐富多樣的海洋經濟金融產品
針對涉海金融領域特點,轄內金融機構不斷進行金融創新,推出了多樣性的金融創新產品。被調查機構中有10家銀行開發了涉海金融產品,占被調研機構66.7%。例如,針對海產品捕撈、養殖、銷售等環節特點,轄區農業銀行、嵐山農商行、中國銀行分別推出了漁船抵押貸款、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飼料魚抵押產品等。截至2017年5月,日照市涉海資產抵押貸款余額9.84億元,同比增長18.2%。其中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金額5.67億元,同比增長29.5%,運營船舶抵押貸款0.58億元,同比增長52.7%,漁船抵押貸款3.23億元,同比增長0.7%,飼料魚抵押貸款0.36億元,與去年持平。
2.3金融支持海洋經濟項目發展情況
轄內金融機構積極支持海洋經濟項目的發展,例如,農業銀行日照分行積極跟進日照港集團重點項目,包括嵐山港區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嵐山港區北區南港池航道工程、嵐山港區中區導流堤及陸域形成一期工程和日照港股份嵐山港南作業區嵐南#15泊位工程,并初步達成合作意向。前期,該行牽頭為日照港集團注冊100億元超短期融資券,有力地支持了日照港項目建設。
2.4減輕企業負擔情況
日照萬寶水產集團總公司黃家塘灣人工漁礁建設項目,是山東省漁業資源修復行動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保護和修復漁業資源,打造海洋牧場,實現耕海牧漁具有重大意義。為解決項目建設后期資金短缺問題,東港農村商業銀行積極與日照市海洋與漁業局進行溝通,就山東萬寶水產集團合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權抵押問題進行協調,并成功辦理了1500萬元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開創了日照市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的先例。截至目前,該人工漁礁項目實現總收入2000余萬元,利稅720萬元。
3應關注的問題
3.1涉海保險業務發展慢
盡管近年來海洋保險的險種和規模開始加快發展,但仍遠遠滯后于海洋經濟的發展。調查顯示,日照市僅有2家保險機構(中國人保財險和太平洋保險)開展了海洋保險品種,占全部保險公司的6.7%,且僅有船舶險、雇工險和運輸險3個品種。由于專業人才和相關定價、估損、理賠技術的缺乏,已經開辦的保險公司也存在無法保、不敢保的畏難情況。另外海洋災害影響頻繁,赤潮、臺風、風暴潮等事件時有發生,海洋經濟企業自身防災抗災能力不足。在海洋養殖領域,保險公司普遍因養殖風險高、收益小而不愿意承保。
3.2涉海抵押物如海域使用權等處置難
截至2017年5月末日照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余額9.84億元,占全部涉海貸款的29.5%。據開辦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機構反映,海域使用權實際承包價格為每畝每年10元錢,價格較低,海域使用權的實際價值體現在投入海里的資產,機構考察難度較大,且在抵押方面缺乏成熟的操作方式。例如,中國銀行日照分行反映該行連續三年形成方案報送省行,省行考慮到涉海抵押品處置難問題,一直沒有同意日照分行開辦此項業務。
3.3利息補償機制缺失,不能覆蓋海洋經濟的高風險
調查顯示,日照轄區當前尚未建立專門針對海洋經濟貸款的利息風險補償機制,對于海洋經濟面臨自然災害、海洋資源枯竭、休漁期延長等風險,缺乏利息補償措施。
3.4缺少專項授信與統計制度,影響了信貸支持效率
日照轄內金融機構沒有針對海洋經濟制定專項授信和統計制度,當前轄內海洋經濟貸款與其他貸款采取相同的授信審批手續。例如,日照銀行對海洋經濟的授信分散在交通運輸業、農業等多個科目中,影響了信貸支持效率。
3.5海水捕撈形勢十分嚴峻
據調查海企業反映,由于前些年的過度捕撈導致漁業資源逐漸衰退,海洋捕撈業尤其是近海捕撈受影響較大。漁業部門今年首次將休漁期延長1個月,由3個月延長到4個月。目前,海洋可補資源減少,捕撈期限縮短,導致產量下降。同時國家為了保護海洋資源,對捕撈行業由過去的鼓勵逐漸變為限制,日照捕撈船燃油補貼標準每年減少20%,三年內將停止補貼。例如,日照嵐山前三島開發有限公司2艘大船20人出海捕7天,成本約為20萬元,由于海洋資源枯竭和燃油補貼下降,如遇到收成不好,一次出行將損失10余萬元。
4政策建議
4.1設立新型海洋保險機構
建議積極鼓勵各保險機構設立專門針對海洋經濟的保險部門,有針對性地開辦海洋經濟保險,增加保險種類,提高保險補償能力。
4.2完善信貸產品創新的各項配套服務
建議各級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山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山東省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海域使用權確權登記和發證工作,促進海域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健康發展。加快建立海域使用權流轉交易平臺,大力推進海域使用權專業評估機構發展,使海域使用權的評估結果更加可靠,海域使用權的流轉更加便利,海域使用權的信貸風險更加可控。
4.3完善信貸風險補償及分擔機制
一是探索發揮財政資金在推動信貸產品創新方面的風險補償作用,通過設立貸款、擔保風險補償金等方式,分散信貸風險,引導和推動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參與信貸產品創新。二是建議制定海洋產業貸款風險和損失補償政策,對支持海洋產業的金融機構,由當地政府按照發放金額給予專項獎勵,對因支持海洋產業建設而產生的不良貸款,由政府設立的償債基金或風險補償基金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補償。
4.4建立針對海洋經濟的專項授信和統計機制
針對海洋經濟行業的特點,各金融機構應制定專門的海洋經濟專項授信制度,并給予適當的資金傾斜。設立專門的海洋經濟統計制度,完善對海洋經濟各類信貸指標的統計和監測。
4.5成立海洋經濟聯席會議
建議人民銀行、發改委和海洋漁業等部門成立海洋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建立海洋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機制,搭建協作與信息交流平臺,定期交流海洋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海洋捕撈風險預警機制,金融機構可根據海洋捕撈季節性特點,加大對海洋經濟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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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P711 文獻標識碼:A
從20世紀30年代以來,各國對海洋管理基本概念的理解經歷了80多年的實踐與理論探索。回顧國內外海洋綜合管理實踐與理論,我們不得不把目光移到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早在20世紀30年代,美國在豐富的海洋管理實踐中提出了最初的海洋管理理論。1972年美國頒布了《海岸帶管理法》,標志著海洋管理已成為國家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隨后各國不斷加以豐富,相繼提出了海洋管理法規、條例和政策。1993年,《世界海岸大會宣言》指出,沿海國家實F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手段,是對海岸帶實施綜合管理,也是解決海岸區域的有效對策。
1.中美海洋管理范圍、類型與手段比較
在阿姆斯特朗和賴納合作完成的《美國海洋管理》一書中,海洋管理被看作是將某一海域的海洋資源、海況及人類活動加以統籌考慮的特定空間的管理活動。隨著海洋科技尤其是海洋高新技術產業的迅猛發展,人們對海洋開發利用實踐活動不斷加強,海洋管理的內容有了很大的擴展。如美國對自然區域海洋管理范圍的理解,經歷了包括自然部分、管理部分、管轄部分三大范圍不斷深化的過程,其中最基本的是自然部分,即表層水、水體、海床、底土;又如從海洋管理層次與類型對海洋管理的理解不斷拓展,將海洋管理明晰為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用于國際航行的海峽、群島水域管理等等,以此為依據分別制定了一系列區域性海洋法律制度。
在我國,海洋管理范圍有哪些?海洋管理的類型有哪些?海洋管理的手段有哪些?同樣困惑著我國海洋實際部門和學術界。盡管我們經過了30多年海洋管理實踐與理論的不斷探索,并已初步形成自己的海洋管理體系,但還有許多問題沒有解決。
鹿守本1998年認為,在開發、利用、保護、權益、研究海洋事業等活動所發生的指揮、協調、控制及執行實施總體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與非行政的一般職能,就是海洋管理。管華詩、王曙光2003年主張,海洋管理是指政府以及海洋開發主體對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開發利用活動、海洋權益等進行的調查、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工作。
與美國相比,我國海洋管理所包括的范圍、類型和手段有較大差別。一方面,是由于中美兩國歷史發展階段、經濟社會基礎、政治經濟體制等有較大差別,另一方面,主要是海洋技術、海洋管理權限、海洋管理機制等有較大差別。
2.傳統與現代海洋管理內容、對象、方法和特征比較
現代海洋管理與傳統海洋管理相比較,兩者之間有哪些不同內容?目前海洋管理部門和理論界尚無定論,主要反映在海洋管理的具體內容上有不同見解。
傳統海洋管理,是指國家海洋行政機構對海洋的管理,是單純的行政管理。隨著時展,人類社會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的程度與規模不斷擴大,人們對海洋的依賴日益增加,而且由于海洋生態系統的特殊性、海洋比陸地有更多的不可抗力,決定了海洋管理的復雜性、多樣性和系統性。近百年海洋環境日益惡化,生態資源逐步枯竭、海洋災害發生頻率不斷增加等現象足以說明,現代海洋管理必須突破傳統海洋管理的局限,有更高的要求和標準。
海洋綜合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牽涉到各涉海部門的利益調整,不僅需要理論與實踐的深化完善,而且急需培養一批熟悉海洋綜合管理的人才隊伍。海洋綜合管理人才隊伍是海洋管理的核心,關系到我國海洋強國戰略和“一帶一路”建設的成敗。只有造就一批政治素質高、政策性強、業務知識面寬、具有國際視野、熟悉海洋管理規律、具有戰略頭腦、開拓進取、善于解決實踐中所遇到的各種問題的海洋綜合管理人才隊伍,才能適應21世紀中國海洋事業迅猛發展的需要,使我國由海洋大國變成海洋強國。
3.我國海洋綜合管理體系創新的主要內容
現代海洋管理的實踐和理論不斷拓展,客觀上要求我國海洋綜合管理的內容不斷拓展和創新。將海洋權益管理、海洋戰略管理、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環境管理、海洋人力資源管理、海洋科技管理、海洋信息管理、海洋安全管理、陸海統籌管理、海洋區域管理、海洋管理組織等,作為創新與完善我國海洋綜合管理體系的主要內容。
3.1 海洋權益管理
海洋權的產生與發展,在全球沿海各國和地區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演進過程。工業化、全球化以來,海洋權益的內容不斷豐富,海洋權益管理不斷加強。隨著國際海洋法的不斷豐富,國際海洋法規和現代海洋權益制度不斷完善。中國海洋法制建設水平亟須提高,在國際舞臺上發出越來大的聲音。在海洋權益的維權管理及海洋權益法制管理方面,沿海各國和地區對海洋維權管理的原則越來越明晰。海洋執法在維護所管轄海域海洋權益,海洋司法在解決國際海事糾紛和海上劃界爭議等方面的重要性越來越明顯。全球在管轄海域外的海洋權益上,盡管存在不少分歧,但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國際公約繼續發揮作用。
3.2海洋戰略管理
海洋戰略及其管理決定了一國和地區海洋管理的頂層設計水平,也決定了海洋管理的基本走向。不同社會環境、政治制度和經濟基礎等,產生不同類型的海洋戰略及其管理模式。海洋戰略管理體系,由海洋經濟戰略、海洋政治戰略、海洋軍事戰略、海洋社會戰略、海洋文化戰略、海洋科技戰略、海洋生態戰略、海洋環境保護戰略、海洋安全戰略等內容構成。我國海洋戰略管理必須改變長期存在的重陸地、輕海洋,重近海、輕遠洋的傳統觀念,樹立海洋可持續發展戰略管理、海洋強國戰略管理、陸海統籌戰略管理、海洋安全戰略管理、“一帶一路”戰略管理等觀念并付諸實施,形成全球視野的海洋戰略管理體系。
3.3 海洋資源管理
科學界定海洋資源管理的分類方法,認識海洋資源管理的本質和特性,選擇科學合理的開發模式和海洋資源管理制度。
3.4 海洋環境管理
科學界定海洋環境管理的原則和任務,分析海洋環境污染行為。在比較中外海洋環境管理實踐活動基礎上,加強各級政府在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環境監測、海洋環保國際合作、海洋自然保護區建設等方面的管理。
3.5 海洋人力資源管理
分析海洋人力資源海洋產業管理。明確海洋產業管理的形式、分類及其演進階段,加強海洋產業組織管理、產業規模管理的職能、內容、途徑,克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升我國海洋人力資源管理水平。
3.6海洋科技管理
明確海洋科技管理的原則、特性,分析影響海洋科技產業化的因素,完善海洋科技研發與應用、組織管理、應用管理,提出海洋科技產業化管理內容與方式,加速海洋科技產業化。
3.7 海洋信息管理
明確海洋信息管理戰略在海洋信息用戶培育與管理、海洋信息管理在海洋開發事業中的作用;分析制約我國海洋信息管理的相關因素、問題及解決措施,明確海洋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的技術基礎與實現途徑。
3.8海洋安全管理
認識國家海洋權益安全管理的價值,分析我國海洋權益安全和海洋權益安全管理現狀,從國家海洋經濟安全管理、政治軍事安全管理、生態環境安全管理、社會安全管理等角度,完善海洋安全支撐理論、海洋強國目標取向和海洋安全推進策略等。
3.9 陸海統籌管理
明確陸海統籌管理的地位、背景、價值、必然性與相關理論,陸海統籌創建海域經濟帶的時代背景、全程路線圖解、戰略價值認定、綜合優勢支撐用現存難點,制定陸海統籌管理的內容、陸海兩域規劃銜接、陸海兩域資源配置、陸海兩域產業結構整合、陸海兩域科技研發、陸海兩域基礎設施建設、陸海兩域交通網絡完善、陸海兩域環境整治、陸海兩域金融市場和對外開放體系建設等規劃及對策。
3.10 海洋區域管理
提出海洋區域管理的原則、目標、任務,明確海岸帶、海島和海域使用管理的目標、任務、原則、手段,分析世界發達國家及地區的海岸帶、海島和海域使用管理經驗對我國的借鑒作用;拓展大陸架以外公海、兩極等的外海管理,明確內海與外海管理的目標與任務、外海管理的主要措施,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運用于外海管理。
3.11海洋管理組織
分析海洋管理組織的屬性、海洋管理組織結構基礎、類型、設計、差異等,認識全球海洋管理沖突,海洋管理組織在國際關系協調中的作用,海洋管理溝通機制和談判過程和海洋管理組織變革管理。
在回顧我國海洋管理體制改革主要歷程,分析我國海洋管理體制創新的難點問題和國際海洋管理體制創新趨勢基礎上,研究我國現代海洋管理體制創新的目的、原則和模式,提出我國海洋管理體制創新的總體要求、思路和未來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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