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時效大全11篇

時間:2023-09-01 16:43:15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民間借貸的時效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民間借貸的時效

篇(1)

融資難是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目前,我國眾多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主要是依靠于自身的內部積累,許多中小企業的自籌資金在完成了前期技術的原始創新或者研制出創新產品后,就沒了資金,從技術研發到產品化、再到產業化,就必須進行融資。然而,由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較高、服務不到位,中小企業向銀行融資非常難,因此眾多的中小企業選擇了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具有金額小、分布廣泛、分散性強、貸款速度快、手續簡便等特點,這些特點恰恰適合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一、民間借貸的概念及特點

從廣義上可以把民間借貸定義為游離于正規金融之外的一種信用行為,泛指存在于民間的企業、個人之間為解決資金需求而發生的資金借貸行為[1]。有的學者也把民間借貸稱為民間金融或地下金融等。民間借貸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融資活動的必然產物,在正規金融機構提供的服務存在總量與結構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又是一種必要的補充。筆者認為,民間借貸主要指游離于官方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發生在非金融機構的社會個人、企業及其他經濟主體之間的以貨幣資金為標準的價值讓渡及本息償付的活動。

民間借貸與正規借貸相比還是有許多的差別,民間借貸主要具有以下一些特征[2]:

1、參與主體的廣泛性

參與主體包括城鎮居民、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主、農戶、甚至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借款者大多是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放款者包括資金富裕的工商戶和企業主,甚至包括一些村干部。

2、資金來源的廣泛性

由于民間借貸參與的主體廣泛,其資金的來源也具有廣泛性。不但包括農戶、個體工商戶和企業的自有資金,甚至私募基金、信貸資金、海外熱錢等也出現在民間借貸領域。

3、借貸方式的靈活性

為了縮短資金到位的時間,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民間借貸以現金交易為主,而且交易方式靈活,一般沒有抵押物,有的是口頭協定,有的是打借條。盡管近年來民間借貸的手續日趨規范,但與正規借貸相比,其手續仍為簡便。

4、借貸形式多樣化

傳統的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互助會、合會、民間放貸、銀背、企業集資、私人錢莊、當鋪等,而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模式、消費方式的不斷變化,民間借貸在形式上也"與時俱進",出現了一些新的、頗具時代特點的形式,比如浙江一些以汽車俱樂部為代表的會所兼有民間借貸行為。

5、借貸期限長期化

隨著民間借貸用途的變化,即從保障性質的互濟互助轉向商業性質的資金融通,借貸期限也隨之發生變化。當前,民間借貸期限多為一年或一年以上。

6、借貸利率市場化

在目前情況下,民間借貸的利率主要是隨行就市,且一般高于銀行的貸款利率,特別是為了投資而產生的民間借貸,比銀行貸款利率要高出很多,更有一些民間借貸是屬于非法的高利貸。

二、民間借貸的發展現狀及問題[3]

民間借貸事實上幾千年來一直存在,因其借貸期限靈活、手續簡便、快速,較好地滿足了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發揮了其有利的一面,只是近年來所帶來的負面問題更加突出。

1.范圍太廣

據2008年美國次貸金融危機爆發后有關調查資料表明,在被調查的255家中小微型企業中,曾經有民間借貸行為發生的有182家,占71.37%;據湖南省2008年企業調查隊就民間融資情況進行的調查顯示,中小企業融資依靠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占到了50%,調查的行業中,農業占15%,建筑業占10%,制造業占25%,飲食業占20%,房地產業占15%,商業占15%。

2.速度太快

據中金(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報告顯示,估計中國民間借貸余額在2011年中期同比增長38% ,至3.8萬億元,約占中國影子銀行貸款總規模(中金估計)的33% ,相當于銀行總貸款的7% 。如此規模的民間借貸發展的速度嚴重超出國家預期,一旦發生問題將非常嚴重。

3.成本太高

民間借貸利率本由借貸雙方自行協商確定,其高低視借款人與貸款人的關系和借款人償還能力、期限長短而定。但近年來,國家實施連續加息、銀根趨緊等宏觀調控措施,信貸資金漸趨緊張,企業民間融資難度加大,導致借貸利率持續升高。

4.風險太大

民間借貸手續簡單,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規支持,中小微型企業一旦不能如期償還到期債務,債權人會使用非法律或暴力手段追討債務,這樣企業的合法權益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企業財產安全得不到保證,企業負責人人身安全也成問題,由此造成企業民間借貸風險相當大。

三、整治民間借貸行為的對策和建議

加強對民間資本的有序引導和規范,有利于提高民間資本收益率,有利于有效盤活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供應不足的情況。

1.金融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提高服務水平。

一是在堅持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的前提下,適時對那些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產品有市場競爭能力,能夠還本付息的企業加大信貸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資金需求。

二是人民銀行應加強對農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導,要設立支農貸款比例、農戶貸款發放量、發放戶數和資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標,加大信用社支農服務的檢查監督和考核力度。

三是金融部門要創造條件,積極開拓融資市場,為企業直接融資創造條件,從而規范企業行為,同時也為投資者正確地把握投資方向提供穩妥的金融條件。

2.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間借貸法規和辦法,正確引導民間借貸行為。鑒于目前民間借貸普遍存在且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國家或相關部門要盡快制定《民間借貸法規》或《民間借貸管理辦法》,以規范、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引導民間借貸走上正常的運行軌道。同時,對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額暴利的高利貸者則堅決予以打擊、取締,以維護社會的穩定。

3.銀監會應切實擔負起金融監管職責,制止和規范民間借貸行為。金融監管部門應制訂嚴格的管理規定,給予民間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對自發形成的有組織的金融活動加強監管,避免"金融風波";同時也要堅決保護合法的借貸活動,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必須在繼續改革和完善正規金融的同時,讓農村一部分非正規金融即民間金融"浮出水面"。

4.強化金融和法律知識宣傳,引導民間借貸健康運行。首先是在辦理手續上,要引導其按照銀行辦理貸款的程序,有憑有據,大額度貸款實行公證,防止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其次要引導民間借貸資金用于經濟發展上,防止用于非正常消費。

四、結語

日趨發展的民間借貸是一種傳統的借貸方式,既有其促進經濟發展積極的一面,也有其許多不利消極的一面。為了趨利避害,發揮民間借貸的優點,促進中小企業多層次融資體系的建立,需要采取多項有效政策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市場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曾冬白.淺談當前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1(1),70.

篇(2)

中圖分類號:F830.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3544(2008)02-0002-03

一、問題的提出

“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這一重大命題,面對的障礙涉及土地、勞動力、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各種問題。其中,資金問題是最為迫切需要加以解決的。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量巨大,據測算,至2020年所需資金增量高達15~20萬億元(鐘真真,2007)。解決如此巨額的資金需求,除了國家和地方財政投入外,絕大部分需要依靠當地的金融服務業。

然而,城鄉二元社會結構造成目前城市與農村之間金融服務水平差距明顯。近幾年,我國城市金融業發展迅速, 但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仍不健全,信貸資金供需缺口較大,金融服務缺位(甚至部分地區缺失)等問題非常突出。在此背景下,在沒有法律明確規范的條件下,適應各地情況的民間借貸市場近年來快速發展,而且呈現出規模化、專業化等有別于傳統模式的新特點。這種介于正規農村金融借貸市場與地下金融黑市之間的市場形態,筆者借用樊綱教授(1988)的理論,將它稱為農村金融的“灰市場”。

在農村資金缺口較大、金融服務不到位的現狀下, 民間借貸市場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村部分地區的融資需求, 對經營機制和理念僵硬的涉農金融機構形成競爭,促進其提高服務水平。但由于“灰市場”的政策球的特征,因此在實際運行中存在諸多問題。

首先是法律問題。 由于我國有關民間借貸機構的相關法律法規仍未出臺, 對民間借貸中介的合法性無法確定, 因此民間借貸市場上很多行為無法依靠法律加以規范和保護。比如,民間借貸機構的融資行為與非法吸收存款、 非法集資等行為的性質難以明確加以區別;大部分民間借貸采用借條、口頭交易等形式,追討債權難以訴諸法律。

其次是金融秩序問題。部分民間借貸機構從商業銀行、農信社等正規金融機構低息獲得貸款,轉手高息放貸,牟取利差;民間借貸的民間性和逐利性,使得部分中介對房地產、股票等領域放款過多,資金無法在農村當地形成合理流向。

再次是監管問題。民間借貸機構融資放款通常采用現金交易形式,最高可達五六十萬元,這使得大額可疑現金逃避“大額現金支付系統”的有效監管,易為洗錢提供渠道。

可以看出, 快速發展的民間借貸市場正是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缺位的真實反映,這一農村金融“灰色地帶”急需完善和規范。基于此,下文將著重分析民間借貸市場現有模式,并以此為基礎,對其發展的目標模式, 路徑選擇以及發展效應進行探討和分析。

二、民間借貸“灰市場”的傳統及現行模式

(一)傳統模式

傳統的民間借貸形式多以個人間“一對一”的形式為主, 這是一種以信用為主的帶有地緣和親緣關系的借貸方式。傳統模式還多發生在單位內部職工、親戚、同鄉、朋友、熟人之間,借貸手續也比較簡單,民間借貸人(機構)基本以自有資金為主。借貸雙方信用狀況明確,信息透明度高,因此風險相對較小,但借貸數額和范圍也比較有限。同時,由于信息的對稱性,傳統的放款模式多采用借據、口頭承諾等不規范形式。

(二)現行模式

隨著民間借貸“灰市場”發展步伐的加快,相比傳統模式,現有模式已經發生了很大的改變,表現出中介化、專業化、規模化、利率多樣化、融資短期化等新趨勢。

中介化:在現有法律下,充當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的主體并無具體要求,個人或組織等形式均可,且沒有資金準入門檻,不需要向有關部門申請。因此,活躍在農村民間借貸“灰市場”上的中介機構形式有個人、企業和社會組織等三種主要形式。目前,民間借貸中介機構主體雖仍以個人為主, 但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比例呈現上升趨勢。湖南的調查(周紅巖、曾立平、李文政,2007)顯示,現有民間借貸中介樣本中,個人占67 %,企業占29 %,社會組織占4 %。

專業化:除傳統的民間借貸模式外,一種新型的、具有專業化特點的“募集型”融資,在部分農村地區逐漸成為農村經濟組織民間借貸的新選擇。 以延安地區的最新調查為例,借貸方式多采用“募集型”方式。其中,某鎮大棚水產科技示范養殖場借入的50萬元民間借貸比較典型:短短的3個月內籌集到所需資金,并支付18%的利息,且不確定借款期限,借出人可隨時收回自己的本金。 這種方式既方便借出方資金投放,又有利于滿足借入方的融資需求(雷和平、嚴李鎖、郭明輝,2007)。

規模化:近年來,農村地區民間借貸走向規模化發展“快行道”。仍以湖南為例,調查樣本中的76戶民間借貸中介,2006年自有資本同比增幅為25%,借入資金比2005年增長50%,借出資金增幅達72%,利息收入增長96%, 經營規模和收入均有大幅增長。其中,從金融機構和民間的借入資金數量,2006年分別增長51%和48%,增速約為自有資金的2.5倍。

利率多樣化: 當前民間借貸利率呈現多樣化趨勢(謝偉、熊蕾,2007)。一方面,以生產性需求為主的民間借貸利率保持在8%~20%之間;另一方面,投資性需求的民間借貸利率相對較高,多在15%~30%之間, 而少數帶賭博性質的民間借貸利率最高達到了日息2%。

融資短期化:無論從供應還是需求的角度來看,保持較短的融資期限均是有利的。一方面,較短的融資期限有利于供應方加快資金的周轉速度以獲取更多的收益;另一方面,較高的利率也促使需求方盡可能縮短融資期限。

三、目標模式及路徑選擇

(一)民間借貸“灰市場”發展的目標模式

通過對目前民間借貸“灰市場”存在的問題和現行模式的分析,假定在未來城鄉金融服務趨于“一元化”的背景下, 民間借貸市場發展的目標模式應該為:具備合法地位,服務范圍定位于農村金融服務相對落后地區和領域的小額融資, 納入金融市場監管體系的小型金融機構。

(二)路徑選擇

立法路徑:通過國家立法形式逐步出臺民間借貸相關法律和管理條例, 將民間借貸納入法制化軌道,為民間借貸活動構筑一個合法規范的平臺。具體內容應重點包括: 設定準入門檻; 對具有從業資格的中介機構發放牌照;對放貸業務進行明確規定;對民間融資交易實行登記或報備制度; 對資金用途加以限定;對借貸合同中的金額、利息、期限等內容加以細化,設定利率浮動的范圍。

監管路徑: 由于民間借貸市場監管難度較大,因此需從制度、技術等方面加以保證。在制度上,通過牌照發放、登記報備、大額備案等制度設計,保證監管部門實時、 及時掌握民間借貸市場的動態信息。并保證投訴、舉報等渠道的暢通,對風險及時預警。在技術方面, 應逐步建立起民間借貸統計監測指標體系, 通過對中介機構歷史行為的監測數據預測判斷其潛在風險。 監測指標應涉及民間借貸中介的資金投向、利率水平、借貸期限、借款形式、抵押或擔保形式,以及借款償還情況等。

吸納路徑: 黨的十七大報告在闡述和部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任務時明確提出,要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 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這是國家對統籌城鄉發展提出的新方針和新要求。因此,未來城市與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將逐步由“二元”結構走向“一元”格局,在現有金融服務供給失衡的情況下發展壯大的民間信貸“灰市場”, 今后的生存空間將逐步趨窄, 民間借貸機構也將通過入股、融合等路徑,成為商業銀行(農業銀行等)、農業發展銀行、農信社、農村金融合作組織、小額貸款機構、郵政儲蓄、村鎮銀行和社區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有益補充。

民間借貸市場完成轉型的根本和前提是發展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保障資金供給和合理配置。在城鄉金融服務“一元化”趨勢的大背景下,轉型的過渡路徑應堅持“疏”、“堵”、“融”的三位一體:

“疏”是指拓寬民間資本參股正規金融機構的渠道。在大型金融機構組建時,可以考慮放寬對參股對象的限制,吸收部分民間資本。同時,積極發展規范的直接融資市場,減少中小企業對民間借貸市場的需求。

這里的“堵”不是簡單的通過限制準入、關停并轉等行政途徑控制其發展,畢竟,民間借貸市場目前對正規金融體系起著不可或缺的補充和完善作用。這種自下而上的發展形態一定有其存在的基礎(家庭聯產承包制便得益于農民的這種創造力)。“堵”是指對潛在風險較大、 影響農村正常金融秩序的民間借貸行為,如以洗錢、非法集資、炒房、炒股等為目的的借貸活動。

“融”是過渡路徑中最重要的形式。規模較大、管理規范的民間借貸機構可逐漸向正規的地方小型金融機構轉型;適當降低準入門檻后,部分中介機構還可入股由商業銀行、 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發起設立的村鎮銀行、社區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總之,將民間借貸“灰市場”這種中間形態逐步正規化,“融”入農村當地的金融服務體系。

四、轉型效應分析

轉型中的民間借貸市場將逐步成為地位合法、地域化(在金融服務仍相對滯后的農村地區, 補充“三農”資金)、小額化和短期化、補充性的地方小型金融機構。 農村地區的民間借貸市場轉型將產生的積極效應如下:

1. 對民間借貸“灰市場”采取漸進式轉型,一方面可有效彌補農村地區的資金缺口, 另一方面也可以為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的改制、轉軌,以及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完善創造條件。

2. 通過合法化途徑將民間借貸“灰市場”納入正規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可有效抑制“地下錢莊”等非法金融機構的生存空間,也可使潛在的高利貸、非法集資、非法攬存、借貸糾紛等問題有法可依。

3. 通過吸納、融合等路徑將民間借貸市場“融”入當地金融服務體系,可有效監管資金的流量和流向,有利于引導資金用于支持當地的新農村建設。

4. “疏”和“融”的轉軌過程中,還可通過形成同業間的良性競爭,有效激勵現階段具有壟斷地位的農業銀行、農信社等農村金融機構發展模式、服務理念等方面的改善。

5. 通過轉型,民間借貸機構還可發揮地域性、靈活性等特點,有效滿足農信社等金融機構遺漏的服務目標人群的信貸要求。如農戶受期限、金額、抵押物等限制而出現的資金缺口, 就可由民間借貸市場來補充。

6. 通過民間借貸市場的發展和規范,可逐步掌握當地各借款人的信用記錄, 為建立農村地區信用體系提供信息基礎。

參考文獻:

[1]樊綱. 灰市場理論[J]. 經濟研究,1988(9).

[2]雷和平,嚴李鎖,郭明輝.延安民間融資走向專業化[N]. 金融時報,2007-06-25.

[3]王長德. 民間借貸亟待規范化管理[N]. 金融時報,2007-11-22.

篇(3)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民間借貸中,因額度不大,老百姓都比較喜歡現金交易,不愿意走銀行轉賬,又沒有債之擔保,大多數老百姓只能拿出一張不是很規范的欠條,在發生不能正常還款的情況時,有些事實根本就說不清楚,查證也很難,甚至訴到法院,給法院審理案件時也帶去很大的麻煩,據法院不完全統計,90%的民g借貸案件都是這個情況,沒有擔保,證據單一,不容易查實。

隨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查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過,一些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被允許,當然不能以此為營利手段,確實是基于生產經營需要來融資,才認定為有效。這里如何判定兩公司之間的借貸是否出于生產經營的需要,這個度的把握就很重要,同時要把握出借人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如果是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的,抑或向本單位職工集資不是用于生產經營,而是轉貸牟利的,這些都會造成合同的無效。

二、賦予民間借貸合同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理論與條件

現在社會人們遇到糾紛時,多數人會采取訴訟、仲裁、協商調解等手段來解決,雖然這能很大程度上起到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作用,但卻需要耗費較多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才能達到目的,而且它們是在糾紛發生之后才啟動的程序,事實上,許多糾紛完全可以消滅在萌芽階段,公證恰恰有這種作用。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兩部法律的兩條規定,是公證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另外,司法部的《公證程序規則》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以及中國公證協會的《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及出具執行證書的指導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都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的條件做了規范。

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的條件為:1.債權文書以給付貨幣、物品或者有價證券為內容;2.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3.債權文書中載明當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義務時,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4.《公證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賦予民間借貸合同強制執行公證的作用及程序

當前,對于經過公證的民間借貸合同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在當事人申請時,就已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并對違約的后果即強制執行做出了承諾,這樣一旦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持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執行證書,然后憑原公證書及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無須再經過訴訟或者仲裁程序,達到與訴訟相同的法律效果,對當事人來說也比較便捷,節省了時間和財力,有利于糾紛的及時了斷。同時,債權文書經過公證后,債務人更加明確了不履行債務會給自己帶來的不利因素,從而加強履約的責任心,有助于防止糾紛的發生。

在實際操作中,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主要分兩個步驟:

1.當事人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應當由債權人和債務人共同向公證機構提出申請,涉及第三人擔保的債權文書,擔保人承諾愿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擔保人也應向公證機構提出申請,公證員對各方當事人的資格、債權文書的內容、債務人是否愿意接受強制執行進行審查,符合條件者,為其出具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書。

2.當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債權人可以向原公證機關申請執行證書。公證員對債權人履行合同義務的事實、對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義務的事實以及債務人對債權文書規定的履行義務有無疑義等情況進行審查核實,符合條件者,為其出具執行證書。

四、賦予民間借貸合同強制執行效力公證中應注意的問題

賦予民間借貸合同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實際操作中還是存在一些問題,如果不能將問題及時解決,會導致執行證書的使用效力,也會影響公證的公信力。

1.對借貸雙方身份及履約能力的審查。在辦理公證過程中,應審查放貸資金來源是否合法。對借款方的還款能力,抵押的財產,擔保的措施等進行審查,確保一旦借款人無法順利履約時,有可執行的財產,能夠順利收回出借的資金。

2.對借貸合同的審查。借貸合同要采用書面的形式,明確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擔保人)要明確承諾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時,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自愿放棄抗辯權。合同內容要合法,謹防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謹防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謹防借款人借款用于賭博、詐騙、販毒、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

3.利率的問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24%以內的受法律保護,超過年利率36%以上的借貸合同為無效,對于年利率24%到36%之間的部分屬于自然之債。

4.債權轉讓的問題。債權人將經公證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合同的債權依法轉讓給第三人的,受讓人持原公證書、債權轉讓協議以及債權人同意轉讓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權利的證明材料,可以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如有必要,可以在合同中加以明確。

5.出具執行證書前的核實問題。借貸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對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的核實方式及舉證期限,如果核實地址發生變更,需在一定時間內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公證處及另一方,以便公證處核實雙方的合同履行情況,如被核實方沒有在約定期限內回復,或者提出異議沒有提供充足的證據,則視其同意債權人向公證處提出的債權人已完全履行合同的證據和債務人違約的主張。對于核實方式,建議采用信函核實與電話核實兩種方式相結合,信函核實的宜采用國家郵政機構寄送的方式;電話核實宜以錄像、錄音的方式對核實過程予以保全。

篇(4)

2、民間借貸中約定債務分期償還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篇(5)

作者簡介:覃占廷,邵陽學院,研究方向:法學。

究其本質而言,民間借貸與自然規律發展相適應,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民間借貸的規模逐漸發展起來。隨著民間借貸規模的擴大,由民間借貸引發糾紛的案件數量也在不斷增加。案件糾紛數量的增加給社會的穩定性造成嚴重影響。在此種社會環境下,關于民間借貸的研究活動逐漸深入,在研究人員不斷深入研究與調查的過程中,民間借貸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變得明亮化。雖然國內外學者都對此展開了相應的研究,但是民間借貸中的民法問題研究非常少。在此種情況下,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有民間借貸產生的民法問題在司法實踐中逐漸顯現出一定的僵化性,使得民間借貸案件出現了較多的同案不同判的現象。針對此,就民間借貸中的民法問題展開研究非常具有必要性。

一、民間借貸的概述

從理論的角度上而言,民間借貸的這個名詞是對金融的有效補充。在我國經濟發展與運行的過程中,民間借貸也體現出了重要的作用。在研究民間借貸的過程中,首先就應明確民間借貸的定義。關于民間借貸的具體含義,不同的學者在這方面持有不同的觀點。但萬變不離其宗,即使不同的民間借貸在不同的學者看來具有不同的定義,其中的宗旨始終不會變化。在筆者看來,民間借貸的行為主體主要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也就是在這幾類人之間產生一種借貸性質的行為。民間借貸產生在民間,因而從根本上可以說其屬于民間自發性的一種金融融資渠道,也是民間組織、自然人以及其他組織實行投資的一種途徑。雖然民間借貸存在的歷史非常悠久,但是不同的區域在經濟發展特色方面又具有不同的借貸方式。民間借貸方式主要依賴于借貸雙方之間的借貸性質來決定。在各種借貸形式中,民間信用借貸是最為常見的一種融資方式。

從這就可以看出,民間借貸這一行為不僅具有自己含義,同時還具有自己的形式。由此可以看出民間借貸在民間金融活動中具有重要的意義。而從民間借貸發展的歷程就可系統的了解到,民間借貸的主要特征表現為這么幾種。首先。民間借貸是一種自由行為。民間借貸沒有固定的借貸模式,利率約定與否主要由雙方關系人協商而成,他人無權干涉。其次,借貸的標的物主要為貨幣。民間借貸產生主要緣由是緩解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在資金周轉方面的問題。因而借貸的標的物主要以貨幣為主,但是也可以存在其他的形式。再次,借貸主體非銀行機構與自然人。民間借貸的參與主體并不是銀行機構組織,在借貸關系產生的過程中并沒有金融機構參與其中。最后,以民間自有資金來借貸。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人們手中的自有資金會持續增加。在此種情況下,民眾愿意將自有資金轉向低風險、高回報的民間借貸活動中。另外民間借貸行為產生的前提條件是將個人信用為借貸行為產生的基礎。也就是說,民間借貸產生的關系主要是在“熟人”之間發生。

二、民間借貸中的民法問題

無論是從性質還是從行為根本性來看,民間借貸受到我國民法的調整與約束。從專業的角度來說,民間借貸屬于典型的民事法律關系。

(一)民事立法的缺失與沖突

在民事立法方面,民間借貸關系適用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借貸意見》。從我國民事立法的層面就可以看出,這幾個法律就民間借貸問題產生與解決措施方面的規定層次較低,并且分布于不同的部門法中。民間借貸一旦出現了問題,能夠查詢到的法律依據多為原則性的規定,并沒有形成統一的實施細則。同時,利息、高利貸等相關問題方面的法律體系嚴重落后,沒有統一、詳盡的法律來規范民間借貸行為。從這就可以看出,民間借貸在立法方面由于制定部門以及效力之間的關系,使得民間借貸案件在審理的過程中,適用法律范圍不同,產生的效果也就不同。較為嚴重的情況就是《合同法》中關于民間借貸行為之間的適用的規定與《借貸意見》中的內容具有沖突性。雖然有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指導原則,但是在實踐中《借貸意見》更體現出民間借貸行為的客觀規律。

(二)利率問題

在民間借貸行為產生的過程中,利率是民間借貸關系中一個較為重要的問題。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問題,主要體現在這么幾方面。首先,利率確定問題。民間借貸利率的產生主要是由借貸雙方自由約定,以現有的借貸事實作為利率產生的前提條件。在利率確定問題上,國家對借貸利息的最高數額有相關的規定。在《合同法》與《借貸意見》上,都明確民間借貸利息限制在一個規定最高數額的限度內。雖然國家在這方面有較為明確的規定,但是從市場經濟運作的自然性而言,這種規定干涉了民間借貸市場化運行。與此同時,民間借貸屬于自然人、法人以及組織之間的自由行為,國家的這種規定違背了民事法律關系的公平原則與意思自治原則。其次,高利貸問題。在民間借貸行為運行的過程中,不能杜絕有部分的民間借貸行為存在“合法借資”行“高利貸”之實的行為性質。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為規避某種風險或者是相關部門的監管,為追求高額利息,借貸雙方以某種名義將實施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而實際上卻是高利貸放貸行為。

(三)借貸合同問題

借貸合同中存在問題。民間借貸合同其實就是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之間,貸款人將手頭資金出借給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歸還本金的合同。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要想合同合法有效,雙方必須符合訂立合同關系的條件。在合同有效的基礎上,才能夠確認雙方之間的債權關系。但是從現今的民間借貸合同就可以看出,借貸合同問題主要有債權金額的認定、借貸合同擔保效力以及訴訟時效等。這是民間借貸合同中主要問題的表現。如訴訟時效問題方面。借貸雙方之間訴訟行為是否正確將直接與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自身利益具有緊密的聯系。如果訴訟行為時效確定,還能節約成本和司法資源,提高洗發司法行政行為的效率。但是在一些民間借貸案中,借款人并沒有事先申明存在訴訟時效已過的事由,貸款人卻主張自己的債權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的期間,這就會在此問題上產生分歧。從這就可以看出,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確定問題也是非常重要的。 三、完善民間借貸民法制度的措施

從前文的分析中就可以看出,民間借貸存在的民法關系不僅影響民間經濟市場的自行運轉,同時還會對借貸雙方產生較為嚴重的法律糾紛。在經濟市場提逐漸完善的過程中,民間借貸中存在民法問題應從制度方面著手,盡快完善民法中民間借貸制度。

(一)從法律角度明確民間借貸的法律地位

如果民間借貸的定義模糊不清,就難以從制度方面來規范民間借貸行為。依據制度來保護民間借貸行為,就可以促使民間借貸認識方面的寬泛性或者是狹窄性。首先,加快民法典的頒布行程。民法對保障民權、經濟運行以及人民利益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義。從已經頒布民法典的國家來看,通過民法典更能保證秘法作用的發揮。其次,通過立法直接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借貸從行為本質就可以看出,從立法層面來規范借貸雙方之間的行為,促使民間借貸行為步入金融監管的范圍中。同時,通過立法能夠更好地維護借貸人員的合法權益,制約民間借貸的發展。最后,有效防范因民間借貸引發的經濟犯罪行為。要防范因民間借貸產生的經濟類犯罪行為,就應當對過去強制性的刑事處罰做出相應的調整,將民事法律規范應用于民間借貸行為中。針對發展規模逐漸擴大的民間借貸行為,但依賴于刑事處罰并不能防范經濟類犯罪行為的產生。將民事調解作用應用到民間借貸中,就能夠打破過去對金融犯罪以刑法為主的防控體制。同時,針對由于民間借貸產生的經濟類犯罪,可以從多角度多領域完善經濟類犯罪處罰的相關規定。

(二)區別對待利息,制定靈活的利率政策

在民間借貸利息這一方面,可以根據借貸人員對本金的適用途徑不同,將利息劃分為生活消費型借貸與生產性借貸,也就是針對具體用途來制定不同的法律政策。在此方面,可以針對生產借貸利息調整為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6倍。生產借貸利息高于同期銀行利息,就能夠促使企業在優勝劣汰的經濟環境中,更合理的配置市場資源。但是生活消費性質的利息不能設置過高。這樣可以幫助生活困難的人順利度過困難時期,同時還能限制貸款人不正當的謀求利益。由此可見,這樣區別對待利息,制定靈活的利息政策,就能夠維護借款人的爭取當權益。當然,在民間借貸中,利率的計算方法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在利息計算的過程中,應當綜合考慮各種實際情況、生活條件以及當地的發展水平,做出相應的調整。但是在具體實施操作的過程中,應當明確規定,防止出現計算方法不一致使得合法利益受到損害。

(三)防范民間借貸合同風險

篇(6)

[摘要]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它有別于金融部門與法人之間、金融部門與其他組織之間所形成的金融借貸,也有別于法人與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所形成的法人借貸,它是商品經濟的產物,隨著商品經濟的出現而出現,也將隨著商品經濟的消亡而消亡。民間借貸包括"錢"的借貸和"物"的借貸,但我們平時所講的借貸主要是指"錢"的借貸,筆者本文所談的借貸主要指"錢"的借貸。

我國正處在并將長期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民間借貸這一社會現象將長期存在并影響我國。民間借貸對于緩解國家借貸資金不足的矛盾,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諸多原因,有的民間借貸成為民事糾紛,也有的甚至發展成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給社會增添了不和諧、不穩定因素。因此,筆者結合司法審判實踐把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所遇到的一些基本情況進行歸納,從而試較為系統地探析民間借貸相關問題。

一、民間借貸的概念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在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的情況下即可認定借貸關系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是一種直接融資渠道,銀行借貸則是一種間接融資渠道。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渠道,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

二、民間借貸的特點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個體、私營經濟的迅速發展,社會貧富差距的不斷加大,民間自由借貸日趨活躍。當前民間借貸呈現出新特點:

(一)借貸數額逐漸增大。

過去民間借款多用于生活消費,數額一般較小。現在借款多用于投資辦企業,數額少則幾萬元、幾十萬元,多則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

(二)借貸主體多元化。

過去民間借貸多發生在親屬、鄰居、朋友之間。現在民間借貸主體復雜,不只包羅農戶、城鎮居民、個體工商戶、公務員,并且涉及企事業單位。中小私營企業已成為民間借貸的主角。

(三)借貸用途越來越廣。

過去借貸主要用于婚喪嫁娶、治病建房等。現在借貸多用于企業擴大經營規模。甚至還有些用于炒地、炒房、炒股票等活動。

(四)借貸利率居高不下。

過去親戚朋友之間借貸利息一般較低。現在借貸早已跳出親戚朋友的圈子,城鎮借貸年利率有的在20%~30%之間,鄉村借貸年利率有的在15%~20%之間。

(五)借貸糾紛日漸增多。

一些人以高額利率為誘餌,大量借用民間閑散資金,由于手續不健全,賴債、躲債案件日漸增多。

(六)借貸范圍擴大。

過去借貸一般只限于左鄰右舍或親朋好友之間,現在發展到跨村、跨鄉、跨縣甚至跨地區。

三、民間借貸的優點和弊端

(一)民間借貸的優點

民間借貸與銀行貸款相比,民間借貸具有以下優點:

1、手續簡便。

民間融資不像銀行貸款需要提供營業執照、代碼證書、會計報表、購銷合同、負責人身份證件、驗資報告等一大堆材料,也不用經過簽訂合同、辦理公證等程序,一般只需考察房產證明及還貸能力等并簽訂合同即可。

2、資金隨需隨借。

按銀行的正常貸款程序,企業從向銀行申請貸款到獲得貸款,期間大約需要一個月,即使是長期合作客戶,最快也需要10天左右;而民間借貸一般僅需要3~5天甚至更短的時間即可獲得所需資金。

3、獲取資金條件相對較低。

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大、需求額度小、管理成本高,銀行在發放貸款時普遍要求中小企業提供足夠的抵押擔保物;而民間借貸普遍門檻低,顯然更加適合于小企業。

4、資金使用效率較高。

銀行貸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現,而民間借貸可以即借即還,適合小企業使用頻率高的特點。

5、節省費用。

由于民間借貸省去了公證、鑒定、驗資、抵(質)押登記等手續,也就節省了不菲的中介費用。民間借貸融資正是具備了這些比較優勢,才使得民間融資市場日趨活躍起來。

(二) 民間借貸的弊端

民間借貸方便快捷,給企業和老百姓帶來了一定實惠。但因其不規范,顯現出諸多弊端:

1、影響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民間借貸的高利率吸引了大批投資者,致使社會一部分資金被高利貸所分流,影響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國家實施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一些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銀行信貸支持,只好采取支付高額利息的方法直接從社會融資。使相當數量的社會資金失去控制,不利于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健康有序發展,影響了銀行的籌集資金能力,對金融系統宏觀調控帶來不利。

2、干擾了國家的利率政策。

正規金融機構借貸利率由國家確定,民間借貸利率受市場供求關系影響,由借貸雙方自發確定。兩種定價方法存在矛盾,影響到國家利率政策的貫徹實施。

3、給社會安定帶來不利影響。

民間借貸引發的糾紛矛盾時有發生,有的發生口角導致斗毆,有的放貸陷入高息陷阱而血本無歸。 根源是民間借貸手續簡單、缺乏必要的管理和適用的法律法規支持,具有盲目性、不規范性。違約事件時常發生,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

四、民間借貸活躍的原因

民間借貸市場如此活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因為生產缺少資金不得已而進行借貸。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民間借貸已經不再純粹是非生產性的,很多借貸者是為了解決企業資金困難。當生產陷入困境急需資金而一時又無法獲得銀行貸款時,不得已借用高息借貸以解燃眉之急。

(二)有的人看別人買股票、買彩票中獎發財,而自己又沒有資金投入,為了實現發財夢而借用高額利息資金貸購買股票、彩票。

(三)拆東墻補西墻,償還舊債。

一部分債務人由于沒有償債能力,只有通過借新債還舊債的方法,借取高息借貸用于還舊債。

(四)因治療疾病不得不進行借貸。

由于醫療費的突飛猛漲,貧困者一旦患上重病或意外受傷,為了救命,不得已借用高息借貸。

(五)即便是婚喪嫁娶,因攀比心理但缺乏實際經濟能力而借貸。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在婚喪禮儀方面,貧困家庭也想體體面面,現在婚喪禮儀的花費又很高,但為了面子好看,只有借用高息借貸。

(六)城鄉貧困家庭為了子女上學和前途,不惜借高息借貸為子女交納學費。

(七)因天災人禍使生活陷入困境,為了生存而借貸。

(八)有的人通過高息借貸從事賭博、償還賭債、購買等非法活動。

五、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

民間借貸活動,由于無章可循,沒有固定的格式,大家各司各法,參差不齊,難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從平時民間借貸案件的審理情況來看,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主要是:

(一)沒有手續

1、不續。

相當部份民間借貸是在親朋好友間發生的,有些出借人阻于面子,把錢借出時,不叫借款方書寫"借條",一旦出現糾紛,借款人不承認,又無法舉證,只好啞巴吃黃蓮,有苦訴不出,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2、還款不要回手續。

有的民間借貸借款時立有"借條",借款方還了錢,出借人所持的借款手續卻不見了,或者雖然手續還見,但由于借款方疏忽忘記要手續回,同時也不叫出借方寫收條,又沒有其他人見證已還款,一旦出借人對該還款不予承認,借款方口講無憑。

(二)制作手續的工具不符合要求

書寫"借條"所用的筆、墨、紙不規范。有的民間借貸"借條"用圓珠筆書寫,不利于保存;或者雖然用鋼筆書寫,但所用的墨水不符合要求,以至隨著歲月的推移比較容易褪色;或者所用的紙張比較容易褪色,造成"借條"上所寫的字變黃、變淡甚至消失;或者所用的紙張比較硬,不容易折疊,以至長時間的折疊,很容易造成"借條"沿著折疊的線條斷開成若干小塊。

(三)手續內容書寫有問題

1、所寫的手續不是"借條"。

有的出借方懂得要寫借款手續才保險,但不知如何寫;或者是知道如何寫,但由于疏忽大意,以至書寫時不規范,把"借條"寫成"收條"或"欠條",把"借條"的內容寫成"收條"、"欠條"的內容,而"借條"與"收條"、"欠條"是有區別的,僅有"收條"、"欠條"還需要有其他證據才能證明是民間借貸,不及直接寫"借條"有證明力。

2、手續對借貸幣種不明確。

民間借貸盡管續,但對出借的幣種沒有明確,是人民幣還是美元、英磅或者是其他,不得而知。出現爭議,難以界定。

3、手續沒有落款日期。

有的民間借貸寫有"今借到……",但疏忽了落款日期,以至該款的"今"是何時,該筆借款是何時借的,不得而知,日后有扯皮,難以確定。

4、借款方沒有簽名。

有的民間借貸大家疏忽大意,寫了"借條",但忘記寫借款方的姓名,借款方不承認,無法認定。

5、借款方的名字不是其本人所簽。

盡管借款有手續,但有時借款方以去找筆為由,背著出借人去叫別人"借條"、簽名,雖然借款方的名字簽對了,但不是借款方親筆所簽,借款方賴賬,沒有法律效力。

6、借款方簽了假名。

借款方的簽名是假名,與其身份證的真實姓名不一致,或者用了別名、奶名、綽號等,發生糾紛,無法認定。

7、大小寫不一致。

民間借貸手續的大小寫不一致,有的大寫金額多,有的小寫金額多,大小寫不吻合,無法如實反映出借貸雙方本來面目。

8、約定的還款日期不明確。

由于漢語言文字功底不扎實,有的民間借貸在還款日期的約定方面規定得不明確,如約定在一年"后"還清,"后"到什么程度呢?表達不清楚,發生糾紛,互相扯皮。

9、部份還款沒有記清楚。

有的民間借貸借款方部份還款,但阻于情面,或一時忙不過來,不另立"借條",雙方也不對還款部份記清楚,以為心記就得了,但若干日月后,雙方淡忘了,引起是非。

10、借條不緊湊。

有的民間借貸立有"借條",但"借條"不緊湊,"借條"上字與字之間間隙大,交到出借方手上,出借方大有文章可做,特別是在大寫金額前,不緊挨前面的字,讓別人能其他字;小寫金額前不緊挨人民幣符號"¥",讓別人能其他阿拉伯數字;"借條"的結尾不收筆,讓他人有可乘之機。

11、先還利息還是先還本金手續不明。

有的民間借貸雙方講定是先還本金再還利息,但在手續上沒有把這一內容寫上去,一旦到法院,按先還本金再還利息的方法支付,吃虧的是借款方。

(四)借條保管問題

不注意對"借條"的保管。有的出借人在收到借款方書寫的"借條"后不及時注意保存,長年累月隨身攜帶,也很容易遺失或者造成借條沿著折疊的線條斷開;有的放在衣服里,換衣服時忘記取出,到了洗衣服時長時間放在水里浸泡,把"借條"浸溶浸爛,或把字跡浸淡;有的雖然放在家里,但并不鎖好,容易被老鼠咬爛,或被小孩玩弄丟失,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借條"遺失,借款方不承認,又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民間借貸的存在,難以勝訴。

(五)對債務償還問題

1、父債子還思想。

有的出借人錯誤地認為,盡管借款方沒有錢,但其兒子很有錢,有父債子還的思想。而這與法律上的規定是不一致的,法律規定,繼承人只在繼承被繼承人財產的部份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償還義務。

2、家庭還債的思想。

有的出借人錯誤地認為,無論是夫借還是妻借,只要借款方夫妻家庭很有錢,就不用擔心,有家庭還債的思想。而法律上的規定是無論是夫借還是妻借,只有在借款用于家庭生產、生活或作為家庭共同開支且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無約定歸各自所有的,或雖然有約定,但債權人不知道該約定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才以家庭共有財產予以償還。

(六)利息問題

1、利率過高。

法律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貸款利率,但最高不能高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部份法律不予保護。很多當事人發放借貸貪圖高息,利率過高違反法律規定也不知道。

2、計算復息超過規定。

有的民間借貸出借人在計算利息時收取復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違反法律關于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規定。

3、預扣利息。

出借人在出借款項時,提前先扣一 定期間的利息,致使借款方實際借到手的本金少于雙方約定的借款本金,而到還款時卻要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本金予以償還,違反法律對預扣利息的禁止性規定。

4、對利息利率認識不清。

有的借貸雙方對借款的利息利率認識不清,如本來要寫月利率1分,但寫到月利息1分。利息等于利率乘以本金,利息與利率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有的借貸雙方并不知曉,有的借款方明知區別很大,卻利用出借人的無知,也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將利率寫成利息。一旦對簿公堂,白紙黑字,借款方又不承認,無法弄清。

(七)訴訟時效問題

沒有正確理解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是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間,它是當事人勝訴的前提和基礎。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期間是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合法權益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很多當事人不知道有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以為借款人欠我的錢,實體權利任何時候都存在,我什么時候都行,哪有時間的限制。以至有的出借方不知道在二年訴訟時效的規定,不知道在兩年期間內去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不知道在借款方履行期限屆滿前叫借款人另寫還款日期,或者不知道叫借款人簽續證明自己已經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已經中斷。以至過了訴訟時效期間才,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后,擔保權人在訴訟時效結束后的2年內未行使擔保物權的,不受法律保護,使擔保失去意義。

(八)民間借貸效力問題

1、借款用于非法用途。

有的當事人知道用于非法用途的借款法律不予保護,在明知借款是用于非法活動時,阻于情面,同時也相信借款人有能力償還,仍把錢借出;或者不知道法律對用于非法活動的借貸不予保護,在知道借款是用于非法活動時,仍把錢借出。因為用于非法活動的借貸法律不保護,到頭來吃虧的是出借方。

2、乘人之危。

有的出借人把錢借給借款方,是乘借款方危難之制,違背借款方的真實意思,獅子大開口,要高息,這樣的民間借貸協議是無效的。

3、出借人不知道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如下借貸無效,從而不能達出借的目的: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九)擔保問題

1、不辦理擔保。

有的出借方在把錢借出時不考慮借款方的履約能力,對于那些沒有償還能力的沒有要求借款方提供擔保,缺乏相應的保障機制。一旦借款方還不起錢,出借方只能眼巴巴望著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護。

2、對抵押物沒有進行抵押登記。

有的出借方知道要借款方提供抵押擔保,但對出借方提供的抵押物審查不實,有的抵押人對抵押物根本沒有處分權仍然提供抵押,而出借方也沒有要求進行登記,擔而不保。

3、抵押行為無效。

抵押人用法律禁止抵押的財產進行抵押,損害出借人的利益。

4、債務轉讓沒有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

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僅取得保證人的口頭同意,沒有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書面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出借人未在約定或規定的保證期間內行使權利。

一般保證合同的債權人未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未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満之日起六個月內,對債務人提訟或者申請仲裁的,致使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予以免除;連帶責任保證合同的債權人未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未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満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致使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予以免除。

6、對聯系人、介紹人的責任認識不清。

出借人對在民間借貸活動中僅起聯系人、介紹人作用的,對其責任認識不清,誤認為應承擔保證責任,而法律規定聯系人、介紹人是不負保證責任的。

(十)危害性問題

1、擾亂金融秩序。

國家金融機構靠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利用貸款和存款的利率差來生存。允許民間借貸的大量存在,擾亂了金融部門的正常秩序,使得金融部門的業務處于不穩定狀態。

2、國家稅收漏失。

如果出借人的錢存到銀行所得的利息是要交20%利息稅的,但由于民間借貸的存在,使得這部份利息稅得以消遙法外,國家稅收漏失嚴重。

3、訴諸暴力解決。

有的民間借貸,出借人由于各方面欠缺,無法通過法律手段得到正當解決,只能訴諸暴力,靠暴力手段,武力解決,引發治安案件,有的甚至發展為刑事案件。

(十一)出借人的違約問題

對出借人的違約認識不夠。民間借貸的協議簽訂后,出借人由于種種原因,沒有把錢借出,或者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把錢借出,構成違約。但雙方對此認識不夠,認為合同沒有生效,對雙方沒有任何約束,從而滋長了出借人對履行合同的隨意性,使合同處于不穩定狀態。

六、民間借貸存在問題的對策

現階段,要杜絕民間借貸的存在的不可能的,那么,針對民間借貸存在的如上問題,該怎樣辦呢?本人認為既要把"錢"借出,又要不吃虧、不上當,除了國家在民間借貸的方面加大立法力度外,關健是出借人還要看得"準"、"穩",要從民間借貸手續、擔保手續等方面多下功夫,要把民間借貸的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甚至接近到無風險的狀態。為此,特提出如下對策:

(一)盡快出善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法規。

盡管民間借貸由來己久,但國家在這方面的立法還欠缺,差不多是一片空白,現在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通知》等若干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涉及面較窄,還不夠具體,還必須要制訂相關法律法規對當前民間借貸予以規范,通過法律法規引導、限制民間借貸的發展,使民間借貸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減少負面效應。如可以規定民間借貸要交納利息稅,借貸本金最高額一次性不超過100萬元等。

(二)多舉辦一些民間借貸的培訓班。

相關部門要在社會上多舉辦一些民間借貸的培訓班,從而全面提高全體公民的民間借貸法律意識,懂得民間借貸的基本法律常識,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如何應對各種可能出現的錯綜復雜的借貸糾紛。

(三)用各種媒體廣為宣傳。

通過電視、電影、廣播、報紙、雜志及墻報等各種媒體對民間借貸的知識廣為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四)發揮庭審作用。

民 間借貸案件的庭審活動是一門比較生動的法制教育課,我們要充分發揮法院的庭審活動,對民間借貸案件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開庭公告,讓公民對這類庭審公開案件的開庭情況有更多的了解,自覺參加到法院的庭審活動中來,列席旁聽,接受法制教育,發揮以案說法的作用,讓更多的公民從庭審活動中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了解更多的民間借貸知識,做守法公民,抵制各種違法行為。

(五)相關部門上街宣傳。

司法、法院等部門上街發放民間借貸宣傳資料,開展法律咨詢,解答百姓的疑難問題,使大家對民間借貸的基本知識有所了解。

通過以上方式方法,使大家自覺在民間借貸活動中做到:

1、交錢要有手續

(1)借款時要續。

無論在多么親的人中間發生借貸,都要續,除非你有借款方不還錢也無所謂的打算,否則一定要寫好手續。不要給借款方留有空子可鉆,要從最壞處著想,先當小人后當君子,不要埋下隱患。

(2)還款要手續回

當你還了錢,無論如何都要出借人歸還"借條",絕不能大意,要有"借條"就是"錢"的思想。如果出借人講"借條"不見了,則不管怎樣都要叫出借人寫"收條",以此作為還款的依據。

2、制作手續的工具要有利于該手續的保存。

書寫"借條"所用的筆、墨、紙要規范。民間借貸的"借條"要用吸碳素墨水的鋼筆書寫,碳素墨水所寫的字不易消失,鋼筆書寫的字跡便于保存,且最好用不易褪色又比較柔軟易于折疊的紙張,以利于手續的保存,絕不能用圓珠筆書寫,因圓珠筆書寫的內容不能長期保存。

3、手續內容書寫要規范

(1)所寫的手續要寫成"借條"。

所寫的手續是"借條",不能寫成"收條"或"欠條","借條"與"收條"、"欠條"的內容是有區別的,僅有"收條"、"欠條"還未能證明該債權債務的性質,只有"借條"才反映借貸關系的存在。

(2)要寫好手續。

要寫好民間借貸的"借條",要寫清楚是什么時候借到款項,借到誰的款項,是什么幣種,共多少,定于什么時候還,利率如何計算,利息如何支付,大小寫要相互吻合。字與字之間要緊湊,不要留有間隙。落款要寫日期,借款方的簽名要真實,最好與其身份證相符。"借條"由借款方當面書寫,以防止背面叫人搞小動作。"借條"上字與字之間不要留有可手插入字的間隙,尤其是在大寫金額前,更要緊挨前面的字,不要讓別人能其他字;小寫金額前要緊挨人民幣符號"¥",不讓別人能其他阿拉伯數字;"借條"的結尾要收筆,不讓他人有可乘之機。

(3)寫好是先還本金還是先還利息。

對先還本金再還利息的,一定要在手續上通過文字反映出來,否則視作按通常習慣,先還利息再還本金。

4、注意對"借條"的保管。

寫好的"借條"要及時放好上鎖,放到老鼠咬不到,小孩拿不到,又不容易潮濕的地方,避免對"借條"保存的隨意性而造成"借條"遺失。

5、正確理解非借款方對債務償還問題。

(1)對父母的債務僅在繼承遺產范圍內予以償還。對父母的債務子女并無義務幫其歸還,子女只有在繼承父母的遺產部份對父母的債務承擔償還義務。

(2)正確認識家庭還債。只有在借款用于家庭生產、生活或作為家庭共同開支且沒有書面約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或者即使有書面約定,但出借人并不知情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才由家庭共同財產予以償還。

6、利息問題

(1)利率符合規定。利率不得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

(2)不得計算復息超過規定。認識到國家法律對有關復息的規定,在民間借貸活動中不得把利息放入本金收取超過銀行同期款利率四倍的利息。

(3)不預扣利息。出借人不提前扣今后一定期間的利息,確保借款方實際借到手的本金等于雙方約定的借款本金。

(4)正確認識利息利率。利息就是利息,利率就是利率,利息等于利率乘以本金,不能把兩者相混淆,張冠李戴。

7、訴訟時效問題

正確理解訴訟時效期間。在還款期限屆滿后兩年內要催借款方還款,讓借款方簽字承認你得追過,從而適用訴訟時效中斷,時效從新計算的知識,但無論如何中斷也僅在二十年內中斷,不得超過二十年,如果超過二十年的不受法律保護;或者借款方不還款的,叫其另立手續,另行約定還款時間,另確立新的債權債務關系。如果借款方既不肯簽字承認你得追過,也不肯另立手續,那么,最好的辦法就是,即使借款方當時并無財產,但要把這一民間借貸關系從法律上尋求保護,唯一的辦法也只能是這樣。

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結束后,擔保權人要在訴訟時效結束后的2年內行使擔保物權的,才不至于使擔保物權訴訟時效喪失。

8、民間借貸要合法有效

(1)弄清楚借款用途。要弄清楚借款的用途,不要確得難意,不好意思問,只有用于合法用途的借款才受法律保護。

(2)借貸雙方意思表示真實。民間借貸要反映借貸雙方當時真實的意思表示,且這些意思表示是雙方完全出于自愿,這樣的民間借貸才合法有效。

(3)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向社會非法集資、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以及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都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這樣的借貸是無效的。

9、完善擔保

(1)辦理擔保。出借方在把錢借出時要考慮借款方的履約能力,可以要求借款方提供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對抵押等還要進行財產評估、抵押登記,避免用法律禁止抵押的財產進行抵押,損害出借人的利益。

(2)債務轉讓要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一定要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只有這樣才確保保證合同的繼續合法有效。

(3)出借人要在約定或規定的保證期間內行使權利。一般保證合同的債權人要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間的要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満之日起六個月內,對債務人提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才繼續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合同的債權人要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者未約定保證期間的要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満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才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4)對聯系人、介紹人的責任認識要清楚。對在民間借貸活動中僅起聯系人、介紹人作用的,不承擔保證責任。

10、增強出借人的守約意識

使出借人認識到出借人不守約,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把錢借出,也是一種違約,也會對借款方造成損失。從而增強出借人的守約意識,按時把款借出。

篇(7)

一般勝訴機率會很大,因為這都是直接證據,能直接反映借貸關系的真實性。通常情況下,勝訴概率高,但是也要綜合考慮有哪些證據,是否能相互印證,對于借貸糾紛的話也要看借款金額大小等。當然前提是還在訴訟時效內,過了訴訟時效就追不回來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

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來源:文章屋網 )

篇(8)

一、概論

(一)相關概念

民間借貸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原則。

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采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采取的貨幣手段。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二)業務流程展示

隨著民間借貸的發展,也逐漸出現了一種比較普遍的業務流程,為了形象的了解,筆者進行了總結,目前民間借貸的流程大體如下:

(三)研究意義

選取民間借貸的風險這一課題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當然,筆者主要是考慮到民間借貸的現實影響。就其理論意義而言,民間借貸雖然說已經影響了不少國民,特別是一些欠發達地區的人,但是其理論方面的研究成果還非常有限,甚至可以說很匱乏,沒有足夠的理論知識,那么對于這種融資方式的發展也就存在弊端。通過這一課題的研究能夠彌補民間借貸方面的理論缺憾,同時能夠給以后學者的理論研究提供一個參考。就其現實意義而言,民間借貸的規模也越來越大,對于國民的影響力也越來越大,那么由于操作流程方面的法律規范還不足,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就存在一系列的風險,為了避免財產損失,我們就有必要進行探索和研究,從而能夠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作為借鑒,進而指導現實,讓人們能夠更好的使用這種融資模式。

二、民間借貸的風險

融資有風險,當然民間借貸活動也不例外。根據一些現實的案例和數據分析,筆者認為,目前的民間借貸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風險

首先當然是看價款人的資產狀況,如果借款人沒有足夠的資產,那么其償還能力可能就不足,要有所戒備;及時價款人有足夠的資產,還要考慮到其在日常生活中的信譽如何,如果經常拖欠欠款的話,那么如果盲目地借錢給他,就很可能會出現經濟糾紛。因此,一定要對借款人的資格進行必要的了解,從而能夠保證所借款項在時間約定的期限內能夠按照約定取回并獲得相應的利息。最好是能夠訂立書面收據之類的文字材料,這樣日后一旦出現糾紛可以有一定的佐證,從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借款用途的合法性風險

雖然我們把錢借出去了,但是本金還是自己的,如果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集資,那么這種借貸行為本身就不是合法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且,非法集資活動一般風險性很高,很容易出現血本無歸的現象,而且借款人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會溜之大吉,最后損失最大的還是自己。因此,我們一定要謹防非法集資這種行為,事先約定資金的用途的合法性,才能降低風險。

(三)擔保人資格風險

同時,我們還要找人擔保,用以見證借款活動的履行。在選定擔保人時一定要注意,擔保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是否具有擔保資格,如果選定擔保人時不注意,擔保人不具有相應的資格,那么這種行為就是無效的。一旦日后出現民事糾紛,就不足以作為擔保憑證,也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案例,當約定的借款時間到期后,債務人沒有及時把款項還給債權人,當找到擔保人時才發現并不具備擔保資格,而且當時由于關系好只是口頭約定,像這種案例該如何處理呢?所以說,擔保人一定要具備相應的資格,不能隨便找人充數。

(四)高利貸風險

考慮到借款人急需用錢,那么作為出款人就有可能在利息的商定方面出于利己心理考慮,以謀取高利息。但是法律有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如果利息過高,就屬于高利貸行為,那么這種借貸活動不但不受法律保護,而且是違法行為,要受到相應的處罰。而且高利貸對于借款人的負擔也不言而喻,最后往往導致借款人因無法償還而家破人亡,這對于債權人來說,也是對于社會道德底線的一種挑戰。

(五)追討欠款的合法性風險

一般而言我們進行民間借貸都有一定的時限要求,即雙方約定在一定時間之后就要借款方償還欠款和利息。倘若價款人此時不具備償還能力,那么追討欠款的行為就會產生。此時,我們可以采取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切不可委托一些社會上的不法人員,通過恐嚇等不法手段強行催債,非但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會導致自己更大的損失,甚至可能會觸犯法律。

(六)追討欠款的時效性風險

對于這種民間借貸,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特別是訴訟時效問題。借貸到期,出借人要及時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還,從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兩年內,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訟。因此,我們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在有效期內通過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千萬不要忽視,否則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規避民間借貸的風險

既然民間借貸行為會存在一定的風險,那么如何盡量降低這種風險就顯得更加重要。我們可以進行針對性的防范風險,從而能夠更好地使用民間借貸這一融資方式,保證金融市場的規范運行。在此,筆者根據自己的理解和查閱資料,總結出以下幾點,僅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一)借款之前對于借款人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

因為民間借貸在履行手續上并沒有銀行借貸手續上那么正規和繁瑣,那么相應的對于借款人的審查也就不是那么嚴格。但是這并不代表不重要,對于借款人的各種信息進行必要的了解才能夠保證如期還款。正如上面所說的,不僅要對其資產情況審查,其信用情況同時也是不可忽視的。只有信用狀況良好,資產情況充足的借款者我們才能夠放心的進行借款,也才能夠保證融資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事先約定借款用途

雖然民事借貸自己的財產使用權轉移給借款人,但是債權人仍可對于借款用途與借款人進行商榷。最好能夠在借據或者書面材料中予以說明,從而能夠保證所借款項用途的合法性。一旦發現所借款項并非用于事先約定用途,債權人可以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申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現在非法集資活動屢禁不止,如果不事先約定借款用途,用可能會給不法分子機會,使得非法集資活動更加猖獗。

(三)擔保人的選定要謹慎

在民間借貸活動中,擔保人的選定也很重要。首先,要求擔保人信譽狀況良好,最好是借貸雙方都認識的,大家都信賴的。有不少案例就是因為擔保人選定時不仔細造成的糾紛,甚至有些擔保人并不具備擔保資格。如果走法律途徑的話,擔保人一方面如果出現問題,那么很有可能會導致無效。在擔保人的選定上最好是一些資產實力雄厚,信用狀況良好的人,這樣能夠保證借貸活動的有序進行。

(四)利息約定要合法

雖然對于民間借貸的利息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也提供了一個上限。這也給了債權人一個可以活動的標桿,可以在允許范圍內制定自己所希望的利息,獲得滿意的融資成果。切忌放高利貸,高利貸是一種非法的融資活動,不僅在法律上不被允許,高利貸行為導致多少家庭家破人亡,這也是一個社會道德問題。要堅決抵制高利貸行為,做一名合法的公民,大家共同創建一個良好的融資環境。

(五)追討欠款的方式要合法

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凡事都要注重方式和方法。提起民間借貸,我們會意識到一個問題,就是民間追債問題。甚至有些人居然請打手到家里強行要債,這種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作為債權人來說,我們按照約定拿回屬于自己的錢并沒有什么不對,但是一定要有理有據,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走,沒有必要采取一些極端手段,結果反而賠了夫人又折兵,害人又害己。

(六)把握好追債的時效性

所謂時效性,指在一定時間內的有效性問題。也就是說一旦超出時間,效用就會較少甚至失去。作為債務人,要及時的跟進自己的財產流動,債務到期之后及時跟借款人取得聯系,表明其應該及時付給所借款項以及相應的利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就可以適用法律手段,在有效期內追回自己的財產,千萬不要做一些口頭上的臨時協議,一旦債務人矢口否認,那么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此外,在進行民間借貸時最好能夠找一些比較正規的貸款機構需求幫助,這樣在后期各方面更加有保障。最好能夠在有關協議臨時口頭變更時同時出具書面憑證,先小人后君子,書面憑證一定要放好,如果后期出現糾紛,書面憑證可以作為自己的借款依據,在涉及金錢方面一切要以憑證為準。

四、結語

通過上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對于民間借貸已經有了一個大體的了解,包括民間借貸的相關知識,風險以及如何應對民間借貸的風險。通過相關的調查,我們發現民間借貸行為在一些欠發達地區方興未艾,那么相信在短期內這種借貸方式也會受到大家的認可。我們要理性對待這種融資行為,因為它既具有資金來源充足等優點,同時也具有風險性大的缺點,我們在面對民間借貸時要盡量規避風險,發揮其有點,從而達到效用的最大化。民間借貸的手續履行起來比較快捷,資金來源充足,對于處于欠發達地區的居民來說,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在進行借貸之前一定要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各種活動規范運行,只有這種才有助于融資市場的繁榮和有序。

參考文獻

[1] 劉長雁.穩健貨幣政策背景下民間借貸風險探析[J].西部金融,2011(05).

[2] 趙勇.民間借貸的風險防范機制[J].中國金融,2012(05).

[3] 李兢赫.關于民間借貸問題的思考[J].金融經濟,2012(08).

[4] 吳正.民間借貸瘋狂增長,高利貸隱憂重重[J].科技智囊,2011(09).

[5] 張世曉.民間借貸風險及其監管研究[J].現代經濟信息,2011(21).

篇(9)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

農村民間借貸是農村中廣泛存在的一種民間金融形式。農村民間借貸是指在農村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而又沒有官方監管、控制的民間金融活動。

一、農村借貸現狀

(一)農村借貸規模逐步擴大,借貸方式多樣化。隨著新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進行,國有商業銀行逐漸退出農村金融市場,而農村信用社遠遠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村經濟對資金的需求,導致農村民間借貸活動日趨活躍。農村民間借貸方式也呈現多樣化發展,有口頭約定型、簡單履約型、高利貸型等。

(二)農村民間借貸服務對象復雜。農村民間借貸服務的對象除包括自然人外,還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業主。由于商業銀行對個體工商業者的貸款審批非常嚴格,而農村信用社又以農戶小額貸款為主,導致個體工商戶和私營業主基本上成為信貸支持的盲區,只有從民間尋求支持。

(三)農村民間借貸資金用途以生產經營為主。原來因缺衣少食、用于生活消費的民間借款已經很少,現階段民間融資的范圍和用途發生了根本性改變,主要用于解決企業、各種農村專業戶、個體工商戶等生產經營資金的不足。

(四)農村民間借貸高利貸現象突出。民間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自行協商確定,一般根據借款的主體、借款的用途、借款的緩急程度、借款的時間長短而定。民間借貸除了親戚、朋友之間不計算利息或者極少部分參照銀行的貸款利率外,利率一般隨行就市,比一般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要高出很多。

二、農村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

(一)民間借貸對農村金融秩序具有一定的沖擊。民間借貸是一種民間自發的金融行為,經營活動相當隨意,管理部門監督和約束又缺位,使得民間借貸利率普遍不受約束。資本的天生逐利性使得許多資金富裕戶不愿將資金存入銀行,而甘愿冒險借貸出去,這對當地的金融業是一個不小的沖擊,不可避免地侵占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信貸及資金市場,導致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壓力增大。

(二)風險大,極易引起債務糾紛。農村借貸是一種自發、盲目、分散的信用活動,缺乏制約監督機制,更無跟蹤監控機制,容易孳生矛盾糾紛。農村借貸的債權人缺乏對借款對象的審查和對借款用途的有效監督。借款人由于急需用錢,往往不考慮償還能力,只要能把錢借到手,利率再高也在所不惜。結果往往是債權人不能按期收回資金或根本無法收回,債務人不能按時歸還借款,從而引發債權、債務糾紛。

(三)農村借貸給國家宏觀調控帶來困難。目前,由于對民間借貸活動的監管措施極其缺乏,一方面導致部分民間借貸演變為非法集資活動,給廣大村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給社會安定帶來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民間借貸在金融機構之外進行,造成大量資金體制外循環,給國家貨幣政策的執行造成巨大沖擊。

三、農村民間借貸的規范措施

(一)完善相關立法,將農村民間借貸納入法制軌道。盡管我國已經相繼頒布了《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最高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可以作為規范農村民間借貸方面的法律依據,但是現有的立法缺乏針對性,法律效力低,不能有效地規范農村民間借貸。國家應盡快制定并頒布實施相關法律,對民間借貸的性質、對象、原則、運作方式等用法律條文規定下來,使民間借貸有法可依。

(二)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農村民間借貸的規范。地方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的借貸行為,使農民能夠使用規范的手續開展農村民間借貸活動。農民在借貸時,自覺做到有合同、進行公證、設立必要的擔保,將借貸風險降到最低。地方政府還要加強對農村民間借貸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集資和高利貸活動,讓農民識別非法集資和農村民間借貸的區別,防止陷入非法融資陷阱。

(三)加強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引導個人投資。農村金融產品發展滯后,個人資金難尋出路是個人資金成為民間借貸重要資金來源的原因。在引導個人消費的同時,金融政策要鼓勵農村金融產品創新,推出更多的、更適合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拓寬個人的投資渠道,避免資金流動的盲目性,為個人資金的流通需找突破口。同時,要建立符合農村特點的金融機構,鼓勵建立小型農村金融組織和合作金融組織,鼓勵個人投資參股正規小型金融組織,通過正確引導,把個人富余資金納入正規的金融軌道,使其更好地為當地經濟發展服務。

(四)農村民間借貸的自我規范

1、規范農村借貸合同的簽訂環節。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慣于打欠條、寫收據等,這些字據相當于一紙合同,不能不慎重對待,它們是日后要求、主張權利和利益的憑證,為防引發事后糾紛,必須真實地記載當事雙方的真實身份以及具體事項,如借款的欠條應具體、清晰地寫明金額、用途、利息、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等,雙方應約定合理利息。很多時候,農村民間借貸雙方可能會處于情面上的考慮不明確約定借款利息,這極易導致糾紛的發生。因此,借貸雙方應約定利息,且應依照相關法律約定合理的利息及利息期限。

2、重視借款合同的擔保。為了保證債權的實現,減少借款的風險,民間借貸要重視擔保的作用。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采取以下擔保方式:保證、抵押、質押等。農村借貸中也應通過訂立借款合同擔保的形式來減少借款風險。農村民間借貸關系主要使用保證和抵押。應注意的是,無論抵押或保證,都需要簽訂書面擔保協議。

3、合同履行及糾紛處理注意事項。農村借貸發生糾紛后,證據最重要,法庭審理最重證據,因此在借貸合同簽訂后,借貸雙方都要保存好借據,為將來還款和維權保留證據。根據《民法通則》規定,一旦發生糾紛,到期債權不能實現,債權人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也就是說,借款到期后的兩年內,債權人不向債務人要求歸還的,超過兩年則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貸關系中的出借人不要礙于情面一再拖延催款時間,從而導致訴訟時效期間的錯過。

4、其他相關部門的支持。工商、銀行、審計、稅務等部門,要對農村借貸組織的經營范圍、方向、利率水平、納稅等情況進行規范,要明確農村資金運營市場,使其在國家疏通的渠道內流通。尤其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如農村銀行和信用社要充分利用自身“儲蓄風險小,借款利率低”的優勢,與民間借貸開展市場競爭。農村金融組織要能貼近民眾,要考慮民眾利益,兼顧自身的利益,搞活其自身的農村借貸,促使民間金融進一步規范化。

(作者單位:河北金融學院)

篇(10)

“@么多年的朋友了,他手頭緊張,開口問我借錢,我好心借他30萬元,可沒想到還了10萬元后,剩下的20萬元他就不認賬了,真是糟心。”在秀洲法院的審判庭內,原告蔣女士一臉無奈地說。

事情要從2013年元旦說起,蔣女士的朋友劉先生因為資金周轉不靈,便向她借款30萬元,并出具了一張借條。到了同年5月9日,劉先生稱自己稍有余錢,便先還了蔣女士10萬元,并經蔣女士同意后,劉先生又重新開具了一張沒有還款日期的借條。之后幾年,劉先生都絕口不提借款的事情。無奈之下,蔣女士向秀洲法院提訟,要求法院判決劉先生償付70萬元借款及利息。但是,劉先生應訴后辯稱該借款訴訟時效已過,蔣女士無權要求其歸還借款。

針對本案,法官表示,在先前的借款期屆滿后,劉先生歸還了其中的一部分,并經雙方同意,出具了無還款日期的借條給蔣女士,應當認為劉先生和蔣女士之間締結了新的借款合同,而該借款合同屬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對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一方可以要求對方隨時履行,一方也可以隨時履行債務,只要給對方必要合理的履行準備期就是合法的。因此,法官認為,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訴訟時效應當從當事人要求履行或者進行履行時,如果有履行準備期則從準備期滿后,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因此,本案訴訟時效并未超過法定訴訟時效。

只因少了交付憑證

借出去的款項難收回

最近,小陳也遇到了民間借貸糾紛。他將昔日好友小王告上了秀洲區法院,要求他歸還借款。

兩年多前,小王因公司生意需要,開口向小陳借15萬元用于周轉。雙方迅速達成一致意愿,并簽訂了借款合同。小陳訴稱,他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9月1日,借款利息按照月利息2%計算,借款以轉賬方式交付,小王收款后另行出具借條或者收條。但是,小陳卻以現金的形式將借款交付給小王,而小王也并未出具借條或者收條給小陳。

時間很快就過了借款期限,小陳一次次要求小王返還借款,可小王卻稱自己從未收到過15萬元借款。小陳無奈之下選擇與好友對簿公堂。

據法官介紹,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不屬于諾成性合同,是實踐性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小陳在法庭上僅提供原、被告簽字的借款合同一份,只能證明原、被告達成了借款的合意,借款合同成立,但因小陳無法提供其已經將借款交付給小王的證據,因而該借款合同雖成立但并未生效,對于小陳要求小王歸還借款的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駁回。

法官支招

民間借貸要注意五原則

為避免上述糾紛,民間借貸要堅持以下5個原則:

1.借條書寫要詳盡、規范,借條的內容要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時間,有利息或擔保人的,要在借條上注明,切不可在留有空白的借條上輕易簽字。

2.歸還借款通過銀行轉賬或要求打收條,如出借人要求通過第三人歸還,要有書面授權。

3.遠離高利借貸,高利貸往往會采取預扣利息、付息不打收條或虛列法律準許標準的利息等方式規避法律規定。因此,在無證據證明借款人已支付高額利息的情況下,仍需按借條約定歸還借款本息。

篇(11)

近日,家住廣西巴馬瑤族自治縣巴馬鎮的李善手持一張3萬元的借條要求,并向巴馬法院盤陽法庭的法官詳細詢問了訴訟風險有關情況。李善聽人說借條超過兩年過期就要不到錢了,非常擔心。盤陽法庭的法官解答說,不是超過兩年的借條就不受法律保護,要根據具體的約定確定訴訟時效期間,你的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可以隨時主張權利,從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李善對手中的借條有信心要回錢了。

【分歧】

公民之間的借貸是民間融資行為,在法律上稱為民間借貸,現實生活中公民之間的借貸行為很普遍,也為解決資金困難促進生產發展起了重要作用;由于借貸行為的不規范,約定不明確,同時產生了不少糾紛,甚至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你知道借貸的風險和法律保護期間嗎?是兩年還是另有規定呢!對此,我國法律規定對民事權利的保護,一般為兩年,但具體如何確定,要根據借條的約定才能確定訴訟時效保護期間,并不是超過兩年的借條就不受法律保護。

【評析】

關于訴訟時效我國《民法通則》作了一般性規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作了進一步明確,單行的法律另有規定的依法律規定;對不同的案件法律作了不同的規定,有一年的、兩年的、三年的,五年的、甚至更長期間,應針對具體案件適用具體法律確定訴訟時效。對于公民之間的借條(欠條)訴訟時效期間具體分以下情形進行確定。

一、借條約定有還款期限的,自期限屆滿二年,超過二年的不受法律保護。《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借款有約定期間的約定期間屆滿,當事人不主張權利超過兩年的法律不予保護,即喪失勝訴權。

二、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不受法律保護。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習慣的理解為兩年是從借款之日起來計算,在審判實踐中也有這種理解和認識誤區;其實不然,訴訟時效是對民事權利的保護性規定,而不是消滅規定,應當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期間的,借款即使超過兩年而權利人并不知道未還款其債權就受到了侵害,因此,計算訴訟時效應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超過兩年的不受法律保護。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是指權利人主張收回借款或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償還借款或債務人經營狀況惡化,無法償還借款的情形等。

三、借條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規定。《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訴訟時效中止、中斷作了列舉性規定:

(一)、關于訴訟時效的中斷。《規定》中第10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引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如向債務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簽收或能證明收到文書的、向對方發信或數據電文的、向下落不明人刊登公告、代扣本息的;第12條、第13條規定,提訟、申請仲裁、支付令、破產、財產保全、強制執行、追加當事人、抵銷債務、宣告失蹤或死亡、申請調解、向公、檢、法機關報案或控告、債權轉讓、提起代位權訴訟、與連帶債務人訴訟等同樣具有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同時債務人約定新的還款期限、償還部分欠款等情形,都引訟時效中斷的效力。總之,只要權利人主張權利、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就引起時效中斷的效力,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要能夠舉證證明方可;訴訟時效中斷后應重新計算訴訟時效,再超過二年的才不受法律保護,且可能再次中斷又重新計算。

(二)、關于訴訟時效的中止。《民法通則》第139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第20條規定其他障礙引訟時效中止的情形,一是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人,或者法定人死亡、喪失權、喪失行為能力;二是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三是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四是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主張權利的客觀情形。也就是特別情形下才發生中止效力。

(三)、民間借貸的民事權利請求權不適用延長的規定,因借貸行為不屬于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也只有特殊情況方可延長。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国产色无码精品视频国产| 日本69xxxx| 亚洲综合亚洲国产尤物| 老子影院午夜理伦手机不卡| 国产欧美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91精品成人福利在线播放| 岛国a香蕉片不卡在线观看| 久久91精品国产一区二区| 最近中文字幕2019| 亚洲国产视频一区| 污到流水的视频| 免费一级特黄欧美大片勹久久网| 美女扒开尿口让男生捅| 国产不卡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久久精品国产久精国产| 欧美性色欧美a在线播放| 亚洲精品国产国语| 用我的手指来扰乱吧全集在线翻译| 哈昂~哈昂够了太多太深小说| 青青国产精品视频| 国产成人av一区二区三区在线| 色聚网久久综合| 国产精品综合一区二区| 99re在线视频播放| 大香伊人久久精品一区二区| √新版天堂资源在线资源| 欧美77777| 亚洲国产精品成人综合色在线婷婷 | 日韩欧美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看| 国产精品美女www爽爽爽视频| 99久久香蕉国产线看观香| 女人18毛片a级毛片免费| 一本色道久久88精品综合| 性xxxfreexxxx性欧美| 中国大陆国产高清aⅴ毛片| 成成人看片在线| 中文字幕久精品免费视频| 文轩探花高冷短发| 中日韩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日本久久久久亚洲中字幕| 久久久国产精华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