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存在問題及對策大全11篇

時間:2023-09-06 17:25:16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民間借貸存在問題及對策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民間借貸存在問題及對策

篇(1)

2012年1月18日,備受矚目的億萬富婆東陽吳英案二審終于有了結果: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社會公眾對量刑的輕重有很大爭議,最重要的是,罪名本身、案件性質也存在很大的爭議。吳英到底是構成非法吸收存款罪,集資詐騙還是僅因民間借貸引發的民事案件。拋開吳英有罪與否不論,單從案件本身來說,主要是民間借貸引起。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民間借貸是游離于正規金融之外的一種信用行為,泛指存在于民間的企業、個體經濟、個人之間為解決資金需求而發生的資金借貸行為。事實表明,民間借貸在我國由來已久,在古代有經濟活動開始就已經存在,其存在發展的經濟基礎是小農經濟、小作坊或者小規模的生產方式,需要的資金量不大,而正規的金融機構由于受許多條條框框的限制,不能滿足現實經濟生活中多方面對資金的需求,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等多種所有制形式迅猛發展,客觀上要求其他信用形式予以補充。這樣民間借貸就應運而生了。

一、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

民間借貸作為正規金融機構借貸的補充,具有靈活、快捷、簡便等優勢,在正規金融服務空間收縮的欠發達地區較為活躍,有一定的市場份額和生存空間。目前在東陽存在的主要民間借貸形式有:

1、企業集資形式:有一定知名度和實力的企業集團,由于企業規模擴張的需要,資金需求量大,無法從正規金融機構取得貸款(受國家信貸規模或者信貸條件的限制),就另辟蹊徑向社會公眾集資,形式和正規的金融機構沒什么二樣,利率高于銀行的幾倍,而且規模不少。這種形式在東陽及其他地區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地方政府及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基于地方利益等多種原因,不便過多干涉,甚至默認。

當然也有小企業或者私營企業主,小范圍的向個人借貸,相對企業集團向公眾半公開集資,無論規模和影響力都較少。

2、個人之間借貸形式:一般都是在親戚朋友、老鄉、同事、鄰居等熟人中借貸,完全憑私人之間的感情及信用。

3、典當行等形式:一般是有一定資金實力的個人或者若干的個體,名義上開辦典當行,其實主要做民間借貸的金融業務,高息吸收民間資金,又高息放出去。

民間借貸的用途相當廣泛,有用于企業生產、經商、投資等生產經營性支出,也有用于建房、婚喪嫁娶、治病、教育等生活方面的支出,但主要還是以生產經營性借貸為主。民間借貸手續簡便,大多以信用方式為主。一般借款人向出借人寫下借據、簽字(蓋章)后,即可獲得所需資金;與正規金融機構相比操作簡單、手續簡便。但利率較高,目前一般在月息20‰――25‰,甚至有更高的。而企業規模性集資(類似于正規金融機構存款形式,開給集資憑證或者入股憑證)利息一般在年息8%――12%。當然也有親戚朋友之間借貸不用利息的,甚至連手續也是憑口頭約定,這種形式占的比例很少。

二、民間借貸存在的主要問題

民間借貸作為正規金融機構借貸的補充,彌補了正規金融機構借貸不足給經濟發展帶來的矛盾,給經濟發展和改善人民生活起到了一定的推進作用,其積極的一面是不容置疑的。但也存在許多問題:

1、民間借貸削弱了國家宏觀調控的力度。由于民間借貸游離于國家的信貸規模之外,國家監督部門難以監管,其規模沒法統計,給國家的貨幣政策落實增加了不可控性。正規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有比較嚴格的規定和條件限制及風險控制,而民間借貸比較盲目,不會考慮借款企業和個人的用途,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產品是否適銷對路,經營是否得當,這樣不利于國家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序健康的發展。

2、民間借貸對正常的金融秩序具有一定的沖擊性。由于經營不規范,盲目借貸,高息吸收存款的行為,給正規金融機構的存款及信貸業務造成沖擊,擾亂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由于民間借貸的利率高于銀行的數倍,對普通老百姓而言,十分具有誘惑力,這樣自然而然分流了正規金融機構的存款,不利于國家利用正規金融機構集中民間閑散資金辦大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正規金融機構國民經濟“蓄水池”作用的發揮。

3、民間借貸風險大,糾紛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會不安定因素。由于民間借貸的自發性、盲目性、趨利性,缺乏監管保障機制,十分容易出現糾紛。其中也難免出現個別違法行為。東陽曾經出現規模比較大的事件有皇鼎集團、永銘集團企業倒閉造成的公眾集資款擠兌風波,以及轟動全國的吳英案件;小范圍的糾紛諸如親戚朋友反目成仇,打架、綁架甚至殺人等等,給社會和經濟發展帶來了不穩定因素。

三、規范民間借貸的若干對策

在市場經濟的大前提下,民間借貸已經是客觀存在,且十分活躍,有相當市場和規模,在經濟領域中有其積極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時負面的消極作用也不容忽視。既然這樣,就必須加以正確引導,充分發揮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筆者限于水平,提幾點拙見:

1、政策上加以規范。應該把民間借貸陽光化、規范化,依法運作。首先抓緊出臺相關法規,給民間借貸合法性,既然堵不住,就疏導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體系,開放金融市場,引入競爭機制,允許私人錢莊、民辦金融機構等多種金融形式的存在, 國家出臺行業準入標準,加以規范。據悉,由人民銀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提交國務院法制辦,目的就是為民間借貸合法定位,將民間借貸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體系,明確從事民間借貸的范圍和準入條件,設置禁止類條款。參照西方國家立法,加快制訂諸如《反高利貸法》等形式的法律文件,促進民間借貸合法、規范、有序地健康發展。

2、加大金融改革的力度和深度。拓展正規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改善融資模式,提高服務水平,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民間借貸的迅猛發展,或多或少和正規金融機構業務、服務的不到位有一定關系。也可以吸收民間資本參股正規的金融機構,使正規金融機構股本多元化,改善金融治理結構,以適應市場經經濟瞬息萬變發展的需要。

3、對零星的民間借貸加以監管。凡民間有償有息的借貸,都經過相關監管部門登記管理,否則視為違法,不受法律保護,甚至處以罰金。其職責確立一個或者若干部門(如工商行政、司法所、公證機關或者設立專門的機構)履行。這樣就可以將民間借貸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體系,使其有序規范健康發展。

4、加強金融知識和法律知識的普及宣傳,提高全民的理財水平。通過電視、電臺、社區(鄉村)廣播、報紙、網絡等多種媒體,也可以通過現在政府普法教育的管道,舉辦講座、討論等形式,加大金融和法律知識的宣傳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和金融知識水平。一方面促進公民在民間借貸行為時,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避免在民間借貸中違法、違規,或者上當受騙。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全民的理財水平,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使民間借貸真正成為國家金融體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煥發它特有的魅力。

參考文獻:

篇(2)

一、引言

一直以來,我國中小企業從正規金融體系獲取資金支持極為有限,以民間借貸為主的非正規金融體系在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約束問題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日前的2012年一季度千戶企業經營調查報告顯示,當前企業資金緊張狀況依然突出,小型和非國有企業選擇民間借貸的比重相對較高。客觀上講,民間借貸在運用范圍、借貸額度及方便程度等方面以其獨特的優勢拓寬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彌補了正規金融服務的不足,幫助社會閑散資金開辟了廣闊的投資渠道,對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然而,民間借貸是一把“雙刃劍”,脫離法律監管的民間借貸自身還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其自發性、分散性、隱蔽性和不規范性等滋生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給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因此,找出中小企業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積極尋求治理對策,正確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行為,顯得非常重要。

二、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規范治理的迫切性

近年來,民間借貸引發的經濟訴訟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民間借貸涉案數量和金額越來越高。以江蘇常熟地區為例,法院2009年受理民間借貸案件705起,2010年受理860起,2011年受理1 054起。再以浙江溫州地區為例,2011年地方法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2 052件,收案標的額113.434億元,比2007年增長了4倍多;2011年平均收案標的額為94.12萬元,比2008年的20.07萬元增長了3.69倍。除浙江溫州、江蘇常熟外,其他部分地區(如廣東、河南、內蒙古等個別地區)也發生了案件數量和標的額激增的現象。2011年以來,在國際金融危機及國家信貸政策持續緊縮的宏觀環境影響下,部分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遭遇嚴重困難,民間借貸危機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頻頻出現企業倒閉、業主潛逃等事件,不僅使地方經濟的正常運行受到沖擊,而且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當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呈現涉案數量多、金額高的特征,意味著民間資本紐帶出現了斷點,在復雜的民間借貸利益關系下,勢必造成一系列連鎖負面反應,加倍放大金融風險,債權人利益得不到保障,民間資本鏈將越收越緊,最終將會影響到整個實體經濟的發展。此外,民間借貸引發的諸多問題雖然發生在經濟和金融領域,但是涉及社會各方面的關系,主體眾多復雜,矛盾異常突出。由此,為充分發揮民間金融的優勢,有效促進地方金融秩序與金融市場的規范,保證中小企業的良性健康發展,當前形勢下民間借貸的規范治理尤為迫切。

三、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存在的問題

雖然民間借貸已經成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金融力量,但在其發展過程中,中小企業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和弊端逐漸暴露,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影響正規金融秩序,干擾財政決策活動

民間借貸的隱蔽性及其相對較低的信息成本,影響了正規金融秩序,對金融機構形成了不公平競爭。首先,對于既有銀行貸款又有民間借貸款的中小企業而言,由于民間借貸組織與其關系密切,擁有信息優勢,一旦企業出現危機,民間借貸往往會得到優先償還,這無疑增加了正規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的貸款風險。其次,民間借貸的隱蔽性決定了其處于灰色地帶,給部分投機者利用民間借貸的不透明性進行金融詐騙活動提供了便利。此外,民間借貸未納入國家統計范疇,金融監管部門、經濟綜合部門不能及時掌握其動向,影響國家對宏觀經濟的準確判斷,容易造成決策的偏差,且民間借貸地下運作的特點和不規范性加大了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和銀行利稅等稅收環節的控制難度,一定程度上對國家財政決策活動形成了不利干擾。

(二)民間借貸手續不規范,法制不健全

民間借貸手續簡便,無需抵押公證,符合中小企業對于資金使用少、頻、快的要求,融資非常便利,但是如果出現違約風險,脆弱的信用關系則難以維系,容易產生債務糾紛。民間借貸組織不健全,有些機構制度不完備、內部管理混亂,易滋生非法集資、經營者卷款逃跑的情況。目前,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相關爭議的解決只能依靠《合同法》、《民法通則》中的部分條款,顯然無法適應民間借貸的需要。規范和管理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缺乏, 加之民間借貸較為隱蔽,使得對民間借貸的資金規模缺乏有效的監督。民間借貸關系中利息標準、利息支付等細節問題多為口頭約定,一旦債務糾紛發生,債權、債務人合法的權益難以得到法律保護。最為嚴重的是,高利貸往往伴隨黑社會勢力的暴力行為,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三)容易助長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企業的發展

民間借貸具有自發性特點,往往不受國家宏觀控制,尤其在投資方向上,容易違背國家產業政策。以山西小煤窯為例,國家明文禁止,正規金融機構不會給其貸款,然而在暴利誘惑下民間借貸給其提供了條件。另外,容易造成資源浪費的重復建設、國家不提倡的夕陽產業以及高污染化工廠、高能耗企業,通過改制轉變為中小民營企業后,得不到正規金融的支持,而大量的民間借貸者在利益的驅使下作出與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相悖的行為,削弱了信貸政策的實施效果。

(四)民間借貸高利率引發高風險

民間借貸的高利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業運作的成本和風險。調查顯示,當前民間借貸的利率水平在15%~60%,遠高于國家允許的限定在國有金融機構利率4倍的水平。據報道,江蘇浙江一帶民間借貸利率最高竟達月息30%,而目前一年期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6%左右,月息30%高出銀行貸款年利息約五倍,說明這已經不是民間借貸,而是高利貸。絕大多數中小企業處于產業鏈的底端,科技含量低,利潤率遠遠達不到30%的月利率,企業的風險非常高。經營利潤不足以償付高額利息,企業一定會關停倒閉,由此必然導致高利貸操盤者資金鏈斷裂,引發眾多社會問題。

四、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的治理對策

(一)制定并執行相關法律,使民間借貸合法化落到實處

民間借貸合法化在國外已有先例,如中國香港制定的《放債人條例》、南非制定的《高利貸豁免法》。2010年5月,國務院頒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鼓勵民間資本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同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又下發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確規定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具體工作由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負責,將民間借貸納入監管范疇。理論上講,這些法規制度的制定和實施無疑有利于在民間資本和中小企業之間架起暢通無阻的橋梁。然而,由于起步晚、社會認知度低、民間資本實力有限以及可信度低等原因,真正由民間借貸機構或個人申辦的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的比例仍然較小,制度實施效果較差。因此,政府應該加大現有法律法規執行力度的同時,盡快出臺《民間借貸法》,發揮民間借貸專門法律的威懾作用,杜絕和防范高利貸和金融詐騙行為,使民間借貸合法化、規范化落到實處。

(二)推進民間借貸與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的有效對接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國現有的金融改革滯后,政策體制跟不上企業實體經濟的發展要求。我國實體經濟體系已經高度多樣化、多元化、復雜化,然而金融體系卻仍然傳統單一,金融創新明顯不足。為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大力推進民間借貸與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的有效對接是一個很好的途徑。正規金融機構應充分吸收民間借貸的優勢,多方位創新金融服務,積極推動商業銀行開展民間借貸委托貸款業務,幫助民間融資主體規范借貸行為。同時,鼓勵民間資金興辦新型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嘗試民間資本與擔保機構的融合,探索民間資本與典當業的對接,允許更多民間資本進入私募股權投資行業。小組聯保、小額貸款、農民合作基金等金融制度在發展中國家是有效的,有利于緩解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種種問題。因此,國家要對一些民間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在條件成熟時甚至可以將部分優秀的信貸公司升級為社區銀行,將非法民間集資與高利貸活動納入正常的金融渠道,從而吸引更多的民間資金投入到實體經濟體系,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難問題。

(三)培育民間金融市場的產業政策導向意識

表面上看,民間借貸危機是由民間借貸不規范行為引起的,然而更深層次的原因應該是在高額利息的利益驅使下,民間借貸市場對實體經濟的篩選機制不正確,沒有對技術進步、有發展前途的制造業和新興產業給予支持,反而助長了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發展。根據熊彼特經濟發展理論,企業的創新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金融資本家的任務則是通過篩選并支持企業家擴大市場份額,實現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對接共生,從而促進整個經濟的發展。因此,政府應該加強對民間金融的產業政策導向意識的培育,加強民間借貸的引導和服務,選擇具有市場前景、成長性好的項目為依托,優化民間投資結構。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和正常金融秩序的信貸資金使用加大管理力度,減少圍繞信貸配給的尋租現象。同時,通過國家產業政策引導社會基金投向以及稅收優惠減免等綜合性政策,大力支持地方支柱性制造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增強制造業和新興產業對民間金融資本的吸引力。由此,實現實體經濟和民間金融的良性互動。

(四)建立科學的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監測系統

政府應該加強建立民間借貸業務登記備案制度,特別是對融資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要實行強制性登記備案。在金融活躍地區,盡快建立科學的中小企業民間借貸風險監測體系,尤其是建立有效的民間借貸信息收集機制,定期采集相關數據,全面掌握民間借貸的運行情況,如資金的交易對象、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利率變動水平等,跟蹤民間借貸變化,做好信息披露與風險提示,及時防范、化解民間借貸的潛在金融風險。對于部分落后地區,政府應支持建立相應的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一方面可以分擔社會風險;另一方面確保民間資金有可靠的投資去向。同時,通過信息技術和政府法律技術的結合,建設中小企業民間借貸專業電子平臺,建立規范化、標準化、流程化的民間借貸監管系統,提高對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的監管水平。

(五)搭建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民間借貸平臺

專門培育為民間借貸市場服務的中介組織,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鼓勵律師事務所和社會公證機構積極開展民間借貸合同代擬、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等業務,為中小企業民間借貸提供相應的法律中介服務。積極探索建立會員制或成立金融咨詢服務中介機構組織,克服民間借貸市場自發性和分散性特點,增強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行為的組織性。此外,利用電子網絡通道搭建民間借貸網絡信息平臺,引導民間借貸主體通過電子平臺交流借貸供求信息,完成資金借貸交易,這不僅有利于降低民間資本投資者和中小企業的信息搜尋成本和逆向選擇,促進民間金融市場借貸活動健康發展,而且還可以使得民間借貸行為由地下運作走向地上運行,真正促進民間借貸陽光化、規范化,同時也方便政府監管部門的信息獲取和風險管控,促進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的安全化。

五、結語

民間借貸的存在和發展是在市場經濟高速發展情形下單一性金融組織體系與多樣化、復雜化實體經濟體系之間巨大反差的適應性民間自發創造,是政府管制下正規金融體系供給不足的產物。民間借貸融資模式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存在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為此,要制定并執行相關法律,逐步推進民間融資的組織化、陽光化運作,推進民間借貸與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的有效對接,培育民間金融市場的產業政策導向意識,正確引導民間金融的未來走向,以便更加充分地釋放民間金融所蘊含的能量,建立科學的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監測系統,搭建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民間借貸平臺,進一步發揮其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助推器作用,并有效地促進地方金融秩序的規范。

【參考文獻】

[1] 姜樊.僅15%小微從銀行貸到款 超半數小企業資金緊張[N].北京晨報,2012-05-02B03.

[2] 余豐慧.民間借貸高利率醞釀高風險[N].經濟參考報,2011-06-07.

[3] Armendáriz,B.,Morduch J.,The E-

conomics of Microfinance[M].London:MIT Press,2010.

篇(3)

民間借貸一直我國經濟發展中不可忽視一環,自古就有,比現代市場經濟建立還要早一些。因此,不應該忽視和限制民間借貸行業,應該規范民間借貸行業,在經濟轉型期更應該重視民間借貸情況。隨著互聯網金融借貸行業的興起,民間借貸必定會收到沖擊,份額會逐步降低。

一、調查問卷設計和結果

(一)調查問卷設計

為了了解民間借貸現狀,本次調查抽樣了145戶中小企業、12家房地產企業、56戶個體工商戶及部分城鎮居民和農民,結合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的民間融資季度監測和統計局有關資料情況,就東部發達地區民間融資現狀、成因、風險因素進行調查。

(二)調查結果

民間融資規模較大,占到各級金融貸款的三分之一,其中房地產和中小企業占到比重較大。借入方主要是企業為主,主要用途是經營資金,借出方主要是個人為主,主要用途是個人放貸。民間借貸的主要資金來源主要是個體戶、私營業主經營積累的資金及城市與鄉村家庭收入的積累,收入積累。在被調查者中有59%人有資金融出行為,其中37%人的資金為自有資金,占調查總數的37%,借入資金融出的僅占85%。在存款利率較低,股市低迷的情況下,一些城鄉居民沒有更好的投資渠道,選擇民間融資以獲取更高的利息。特別是近年來我市實施棚戶區改造以來,城郊居民由于土地征遷獲得大量資金,這些資金在購買房屋、汽車及留足生活必需資金后,其余富余資金進行了民間融資活動。民間借貸資金的主要用途:中小企業主要是用于滿足流動資金需求,房地產企業主要是用于墊付工程用款,個體工商戶主要用于商貿流通資金周轉,城鎮居民主要是融資購房、購車、買大件耐用消費品。農村地區村民融資主要是購買生產資料、子女上學、結婚等開支。

民間融資主要發生在熟人之間,因此,一般企業、城鎮居民以打借條的形式,農村居民一般采取口頭協議的形式。民間融資的利率水平一般在月利率1.5%―3.5%之間,定價參考銀行貸款基礎利率適當浮動和貸款期限長短等。表現為信用融資利率高,抵押擔保利率低;短期利率高,長期利率稍低;居民個人消費利率低,生產經營性利率高。對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國企員工消費,或者信用水平的公司企業的月利率較低,在千分之15左右,借款給臨時需求的利率較高,一般來說,農村地區的利率基本上咋千分之20左右,城市地區的利率可以高達千分之35左右。

二、規范民間借貸的對策建議

必須大力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打擊金融犯罪行為,引導傳統銀行服務民間借貸服務,引導互聯網服務民間借貸行為。

(一)規范民間借貸,打擊金融犯罪

必須大力規范民間借貸行為,設置合理利率指導區間,打擊高利貸、洗錢等金融犯罪行為,規范民間借貸行為,宣傳民間借貸正確方式,宣傳國家金融法律,讓人民群眾懂法,知法,用法。

(二)傳統銀行服務民間借貸服務

傳統金融服務企業應該積極適應市場經濟行為,充分發揮傳統金融企業作為民間借貸平臺,銀行應該主動作為中介平臺,服務民間借貸,具體說來,銀行服戰璐者,讓借貸者放款給貸款者,銀行主要把資金出借整理到統一的平臺,共擔風險,最大限度降低民間借貸的風險。

(三)互聯網服務民間借貸行為

互聯網服務民間借貸,互聯網企業比如支付寶、京東、騰訊等企業,推出淘寶企業貸,店主貸,引導支付寶用戶的資金,通過定活寶等形式,將資金通過民間借貸形式借給需要借款用戶。通過購買保險形式將資金的風險降到最低。

三、民間借貸展望

民間借貸行為已經成為居民生活不可獲取的一種形式,中小企業,創業型企業等小微企業發展也急需民間借貸行為,因此,民間借貸應該正確的引導和鼓勵。但是,民間借貸的風險較高,一定程度影響了民間借貸的發展。科技水平低,政府監管死角盲區眾多,不利于監管。隨著互聯網金融業的興起。支付寶開發的借唄和花唄,京東開發的白條,騰訊公司開發的借貸等一系列互聯網借貸平臺的興起,可以預測到的是,未來民間借貸占總體借貸比重會逐步下降。

參考文獻:

[1]高孝欣,張沁.中國民間借貸現狀與對策研究[J].湖南社會科學,2014,(1):104-106

[2]鈕明.農村民間借貸現狀、成因與政策取向[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6,(11):43-44

篇(4)

中圖分類號:F8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0-0163-02

2011年以來,民間借貸市場異常活躍,大規模擴張,民間借貸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也逐漸嚴重。2011年1—9月份,溫州私營企業老板“跑路”事件達80余起,部分案件涉案金額數超過億元,2011年9月后,溫州老板跑路人數繼續增加,由此可見我國民間借貸存在問題嚴重。因此,增進對民間借貸了解,加強對民間借貸規范化運作與管理,對民間借貸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民間借貸盛行原因

隨著民間借貸問題的出現,民間借貸一度成為社會關心的熱門話題。民間借貸又稱“民間信用”或“個人信用”,指居民個人向集體及其互相間提供的信用,一般采取利息面議,直接成交的方式。民間借貸對經濟促進起著空前的作用,民間借貸角色之重,其發展是有原因的。

1.民間金融是正規金融的必要補充。麥金農認為由于“金融抑制”的原因,大量個體和中小企業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資金在特權階層使用率低,急需資金的個體和中小企業得不到足夠資金,金融抑制使部分經濟主體的融資需求無法通過正規金融渠道得到滿足,民間借貸由此而生。由于金融抑制和政策扭曲,政府信貸配給以及體制內金融機構的偏見和制度歧視,導致了民營企業對民間借貸的強烈需求。金融體制不完善,民間借貸作為正規金融的重要補充,成為金融市場發展的必要性。

2.資源配置功能不足加速了民間金融的快速發展。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資金有限,難以滿足經濟快速增長的資金需求,正規金融資源配置功能不足和信用制度的缺失,為民間借貸發展提供了可能。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城鎮居民、農戶的信貸資源在得不到正規金融滿足情況下,只能通過民間借貸市場進行融資。據中國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2011年7月21日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顯示,溫州有89%的家庭個人、59.67%的企業參與民間借貸,期中大多數是小企業,民間借貸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必要途徑,同時中小企業也支持了民間借貸的發展。

3.高盈利動機驅動更多人選擇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利率較高,誘使很多人放棄向銀行存款,轉而向民間投資。2011年以來,溫州民間借貸利率整體呈現出持續走高的趨勢。1—8月份平均利率15.91‰,8月份民間借貸綜合月利率高達21.16‰,為3年來最高值。高利率的驅使,使更多人轉向民間投資,民間借貸使他們既能較快獲取高額利潤,又能逃避工商、稅收等部門的監督。

4.手續簡便吸引更多借款人。為規避金融風險,金融機構貸款程序嚴格,使部分借款人難以及時取得充足貸款,從民間借貸自身特性角度考慮,民間借貸形式靈活,操作快捷、手續簡便這一自身的特性是其得以產生的根本原因,驅動民間借貸行為快速發展。

5.社會習慣是民間借貸持續存在和發展。中國有很強的家族意識,親戚朋友之間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因此他們往往從親戚朋友那獲得借款。風俗習慣的長期存在使民間借貸持續存在,為民間借貸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二、民間借貸不規范問題表現

我國民間借貸正在快速發展,溫州尤為突出。據中金公司報告指出,中國民間借貸大規模擴張,在2011年中期民間借貸余額同比增長38%至3.8萬億元,約為銀行表內貸款規模的10%—20%。民間借貸規模的迅速擴大,使得民間借貸規范化更加必要。民間借貸發展問題不規范問題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

1.民間借貸定位模糊。民間借貸的身份和地位在我國現有的金融體制中一直沒能明確,更沒能納入統一的監管體系。民間金融作為一種內生金融,依存社會法律體系之外。在資本金、資本充足率及流動性等方面民間借貸不受金融法規要求的約束,沒有納入國家金融監管和信用控制等常規管理系統。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各高級法院的指導意見與國家現行經濟政策之間在民間借貸主體認定問題上,仍存在一定距離,對民間借貸的法律定性問題從根本上做出調整,是民間借貸規范化的必要性。

2.宏觀調控與監管欠缺。2011年初至7月7日,央行曾6次調整存款準備金率,3次上調存貸款利率。連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使商業銀行貸款額度緊張,更多中小企業貸款融資求助民間借貸資金。溫州銀監局資料顯示,2012年2月末溫州銀行業不良貸款率是1.74%,并且8個月呈現上升態勢,較2011年6月末最低時的0.37%漲了370.27%,達到10年來歷史高位。不良貸款率的飆漲說明民間借貸監測體系的欠缺,使得民間借貸規模無限制擴張。不良貸款高漲,民間借貸風險加大,甚至導致金融經濟風險的發生。宏觀調控與監管規范化將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確保金融秩序良好和社會穩定,是民間借貸持續健康發展的必要性。

3.民間借貸法律規范缺乏。根據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統計數據,2011年3—5月份,全市法院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共2628件,較2010年同期多出474件。溫州公安部門報告顯示,去年前8個月全市非法集資立案17起,涉案金額5.5億元,同比上升30.77%,且這些大多與民間借貸有關。有關民間借貸部分是我國法律的灰色地帶,缺乏法律規范,犯罪率增加,導致社會的不穩定。因此,民間借貸法律規范化是社會穩定的必要性。

4.利率管制機制缺乏。2011年以來,溫州民間借貸利率持續走高,其中一般社會主體的生產消費性借貸利率已達自2003年以來的新高,融資性中介機構的借貸利率也創近2年之首,分別為17.08‰和32.92‰。高利率引來更多的盲目投資者,雖然利率要以市場化為目標,但無限制的利率管制又蘊藏著很大的經濟風險和社會風險,利率管制機制有待規范。

三、規范民間借貸發展的途徑

民間借貸大規模爆發,在眾多方面存在不規范問題,為使民間借貸更好的規范化發展,趨利避弊,提出以下規范化途徑:

1.科學定位民間借貸是民間借貸規范化的基礎。對民間借貸、借款人、貸款人、非金融機構經濟組織的定義作出確切規定。在此方面,《民間借貸法》建議稿界定的非金融機構經濟組織是指除銀行、金融租賃公司、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基金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等需經金融監管機關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外的個體工商戶、非法人經濟組織、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等經濟組織,可以說走出了可喜的一步,為以后民間借貸的立法提供了參考。

2.完善金融服務及改革監管模式是民間借貸規范化的重要條件。為適應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加強貨幣政策傳導與窗口指導,完善金融服務是必要的,引導金融機構正確把握國家的宏觀調控意圖,創新業務品種。同時國家應適度放松金融監管,允許廣大鄉鎮農村地區發展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除農業銀行外,國家還應創造條件鼓勵近年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特別是郵政儲蓄銀行走進農村鄉鎮,發展農村金融業務。規范民間借貸應建立中小企業貸款快速通道,完善銀行審貸機制,并針對中小企業普遍缺乏土地房屋等抵押品的情況創新融資模式。

3.建立專門民間借貸行為的法律規范是民間借貸規范化的必要手段。除了作為金融改革試驗區的溫州市被允許實施《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外,仍未專門立法確定民間借貸在我國的地位,使民間借貸在走向合法化進程中存在局限性。由于缺乏專門立法,只能依據相關法律來約束民間借貸。但由于現存法律缺乏統一協調性,導致對同種民間借貸行為性質的判定可能由于依據的法律制度不同而不同,因此專門的法律規范使民間借貸更加規范化。

4.建立科學的利率定價機制是民間借貸規范化的必要條件。建立民間借貸利率定價機制,確定民間借貸合理的利率區間,能夠遏止民間借貸中的“高利貸”行為。遏制“高利貸”并非一味壓低利率,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真正反映市場資金供求的浮動利率定價機制,使利率在資金調節供求中發揮積極作用。利率市場化加大金融機構間競爭壓力,引導金融機構提高利率定價能力,從而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提高服務水平,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

5.加強宏觀調控與監測分析是民間借貸規范化的重要保證。建立民間借貸監測體系,加強對民間借貸利率、規模的監測,尤其是民間借貸活躍地區,要定期監測,隨時掌握其利率、規模、償還情況及用途,及時警示,將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確保良好金融秩序與社會穩定。

6.完善信用體系建設是民間借貸規范化的重要手段。溫州發生私營企業老板“跑路”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信用體系不完善。加強信用監督,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建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信用服務市場,有利于降低信息再次確定時的搜集成本,防范信用風險。

參考文獻:

[1] 李世新,等.我國當前民間借貸成因、問題與對策[J].區域金融研究,2009,(5).

[2] 畢德富.宏觀調控與民間借貸的相關性研究[J].金融研究,2005,(8).

[3]黃月冬,趙靜芳.當前民間借貸的特點、風險及對策[J].金融發展研究,2008,(3).

篇(5)

2011年以來,一些地區接連發生民間借貸信用危機,出現了債務人出逃、中小企業倒閉等事件,對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了較大沖擊。2011年7月,位于蘇北的宿遷市泗洪縣,因有企業涉嫌直接參與非法集資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并遭到民眾報案,政府嚴厲打擊了高利貸金字塔組織,控制了“爪王”及其企業。宿遷泗陽寶馬鄉放貸事件,從另一方面說明蘇北民間資本使用情況存在問題。

所謂民間資本就是掌握在民營企業以及股份制企業中屬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資本的統稱,就叫做民間資本即民間資金。民間資本是中國特有的概念,還沒有統一的定義。根據《浙江統計年鑒2004》的規定,將民間資本定義為非政府擁有的資本。具體而言,民間資本就是民營企業的流動資產和家庭的金融資產。民間借貸既涉及企業也涉及民生,還關系一方穩定。

一、蘇北地區民間資本現狀及原因分析

根據調查顯示,目前蘇北地區民間資本的使用主要包括:銀行儲蓄、朋友間借貸收取利息、投資其他相關領域(比如房地產業)、高利貸等。從總量來看,銀行儲蓄吸納的民間資金仍然占據60%~70%,高利貸及投資占用的資金比例較少5%左右,其他相對一部分資金主要存在于朋友間借貸收取利息,一部分人甚至成為專業的職業放貸人員,由于他們具有較好的民間人緣,大部分居民容易給其資金進行合理放貸,這部分人通過收取差價盈利。

1、銀行、信用社等融資渠道融資程序困難,而民間資本的借貸較為便利

根據蘇北地區的走訪調查可以看出,現有的銀行、信用社等融資渠道融資程序已經非常便利,但是相對于民間資本的借貸程序來講,民間資本的借貸更為便利。

2、民間資本處于游資狀態,資本結構單一

蘇北地區的民間資本,主要來源于兩方面:儲蓄及打工所得。蘇北地區的民間資本處于游資狀態,蘇北地區民間資本在結構上過于單一,尤其是儲蓄在家庭金融資產中占絕對比重。

3、蘇北地區投資狀況不太理想,投資渠道、方式及手段不健全

目前,由于歷史、地理原理,蘇北地區相比較蘇南地區而言,投資狀況不太理想,投資渠道、方式及手段不健全。

4、游資持有人具有投資意向,但是受到信息不全、知識不夠等因素影響,大量的民間資本處于“休眠”、“半休眠”狀態

蘇北地區民間游資的主要持有人都是一些普通村民,也是資金的主要來源,由于受到信息不全、知識不夠等因素影響,他們無法進行正規的渠道投資,銀行儲蓄收益相比較借貸利息來講較低,所以在具有借貸性質的放貸人朋友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大多選擇借給朋友進行放貸。

蘇北地區民間資本發展存在一些問題,導致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居民理財知識缺乏

隨著打工、農產品價格上漲等因素,蘇北地區居民有了一定的儲蓄,同時居民的理財觀念有了大的轉變,銀行儲蓄已經無法滿足其內在需要,但是理財知識的缺乏,使得許多居民面對各種新理財品種無從選擇;理財品種在推出時,只強調投資收益,忽略了對理財知識的介紹,不提倡風險,居民由于對銀行、郵政儲蓄所的信任進行盲目投資,甚至出現居民盲目聽信銀行、郵儲工作人員的理財推介導致合理收入降低的情況。

(2)市場投資品種有限

蘇北地區資本市場投資品種不夠豐富,同時市場制度上的不健全、監管上的不到位使得國內資本市場非系統風險異常高,居民投資意愿萎縮。

二、蘇北地區民間資本發展的對策研究

1、拓寬民間投資發展新的渠道

總理于2012年3月5日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放寬準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等領域,營造各類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環境。蘇北政府應大膽創新采取具體的舉措,不斷拓寬民間投資發展新的渠道。依法支持地方的金融創新舉措,推進民間借貸、民間資本的陽光運作、規范運作;拓寬民間資金集散渠道,化地下游資為陽光資金,建立民間資金互助社,資金合作社可以更高的收益吸收農民資金,然后發放到需要資金的農民手中。

2、發展蘇北特色產業,挖掘盈利項目,投資項目引領,促進民間資本向常態化發展

促進民間投資的進一步改進,使論壇能夠成為民間投資者與專業投資機構和創業企業合作的重要通道,以促成投融資的合作,推動蘇北地區創新企業的發展和農業產業的升級。

3、政府要切實轉變職能,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強化政府支持民間資本進行投資的功能

蘇北地區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 , 把 主 要 精 力 切 實 轉 到 制 定 規劃、政策引導、維護秩序、提供服務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創新,根據發展市場經濟的要求,建設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4、開放民間投資新領域

啟動民間投資,必須拓寬民間資本準入領域,推動民間投資向深度和廣度拓展。如下列領域應鼓勵民間資本大量進入:一是基礎設施,特別是對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如城市交通、地鐵、供水、污水處理等等;二是金融領域,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可以有選擇地讓民間資本進入一些金融領域;三是傳統的壟斷行業,如電信、鐵路、民航、港口、航道和船閘等;四是一些公共領域,如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與高等教育、醫療衛生等,這些領域的一部分可以引導民間資本來投資,減少政府的壓力。

5、依法保護民間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民間資本的發展壯大,客觀上迫切需要在法律上得到更強有力的保護。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了完善私人財產保護制度的要求。當前,必須在立法、 執法等方面把保護民間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落到實處,使之變成可操作的措施,并且做到嚴格地依法辦事。當前,加強立法和監管機構主動執法,依法規范民間借貸行為,嚴厲打擊高利貸,加強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制已經刻不容緩。

篇(6)

基金項目:本論文屬于安徽財經大學大學生科研創新基金項目(項目編號:XSKY1455);指導老師:張俊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12月8日

一、前言

由于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全球經濟不景氣,尤其近些年我國經濟有較高的通貨膨脹現象,在從緊的貨幣政策下,央行緊縮銀根,商業銀行流動性吃緊,本來就很難通過正規金融渠道融資的小微企業只能想盡辦法另辟蹊徑融資。另外,幾十年的經濟快速增長,使人們積累了大量的私人財富。隨著國際化的推進,人們的理財意識也逐步提高,但是銀行存款的低利息,還有我國尚不健全的金融市場,很難找到既安全又保險的投資方式。于是,人們更愿意把閑散的錢借給熟人,或者通過熟人牽線搭橋,借給急需資金的人,形成了規模龐大的民間借貸市場。但這是一種嚴重依賴于個人信用的金融交易活動,不受國家信用控制和監管機關監管,也沒有有效的法律約束,于是這種不規范性可能引發極大的社會風險。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對民間借貸的規范性問題進行研究就具有急迫和現實的意義。

二、民間借貸的概念和特征

民間借貸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單位之間,一方將一定數額的金錢出借給另一方,另一方到期歸還本金并支付約定利息的雙方民事法律行為。作為一種非正規金融交易活動,民間借貸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借貸主體多發生在自然人,以及非金融機構之間。歷史上最早產生的信用形式就是民間借貸,隨著資金融通需求的改變和擴大,民間借貸從剛開始的以個人信用形式為主逐漸發展為以企業信用形式為主。在借貸的整個過程中,一般涉及兩三個主體,資金需求方和資金供給方,或者還有中介擔保。

第二,借貸金額一般比金融機構小,期限也較短。由于民間借貸中流通的都是民間資本,資金來源一般都是散戶的自有資金,所以每一出借主體可提供的借貸金額一般比金融機構要小得多。當某一資金需求方的資金需求較大時,少數一些資金出借主體就很難滿足資金需求,此時的融資極易變為非法集資。又由于資金的來源一般為自然人的自有資金,故其穩定性較差,期限較短。

第三,借貸利率不定,由借貸雙方共同議定。民間借貸利率沒有官方機構專門進行管理制定,也沒有像市場經濟中類似價格發現機制的利率發現機制。借貸過程完全由資金供需雙方直接或間接完成,利率也由雙方的供需關系、親密程度、還款期限,還有其他一些因素共同決定的。如親朋好友之間的無償借貸,這種零利率是由雙方的親密關系決定的。又如高利貸,這種高利率是由供需情況決定的。

第四,借貸手續簡單。借貸雙方一般都是很信任的關系,特別是親朋好友間用于生活的借貸,當事雙方一般都認為沒有必要非得采用很正式的書面合同形式。因此,法律法規中也沒有硬性要求。所以,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的形式既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同時還可以是其他形式的。

三、我國民間借貸中存在的問題

在以蚌埠市為例的實踐調查中發現,民間借貸活動有越來越活躍的趨勢,參與主體不斷增多,同時借貸資本規模也不斷擴大。但由于不完善的借貸市場和不規范的中介機構,使得借貸過程很容易誘發各種各樣的問題。

第一,不規范的民間借貸容易演變為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活動。由于民間借貸金額一般較小,借貸期限也較短,所以當資金需求方所需籌資數額較大時,便需多方借款,此時不規范的借貸行為極易演變為非法集資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不規范的民間借貸容易引發高利貸、高利轉貸等現象。由于民間借貸不受國家專門部門監管,游離于正規金融體系之外,借貸利率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商定,即使國家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但是,有些人在高額利息回報的引誘下,罔顧國家法律,進行高利貸活動。

第三,不規范的民間借貸容易造成債務糾紛。由于借貸手續十分簡單,一般只是以口頭形式存在,所以有可能因為遺忘等一些原因造成債務違約。甚至,當債務人惡意逃債時,債權人因為手續簡單以至于沒有充足的法律效應,或者根本沒有手續,而很難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四、民間借貸問題的主要原因

第一,資本的逐利性是民間借貸發生的根本原因。近些年,人們的理財意識逐步提高,銀行存款的低利息和尚不健全的金融市場已無法滿足人們的需求,于是大量的民間資本開始瘋狂涌入民間借貸市場,在促進民間借貸市場強勢發展的同時,帶來了很多重大的問題。

第二,富足的民間資本和匱乏的小微企業經營資本使得民間借貸的發生成為現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經過幾十年的高速增長,國民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形成了數量龐大的民間資本。近些年,在從緊的貨幣政策下,商業銀行流動性吃緊,本來就很難通過正規金融渠道融資的小微企業只能想盡辦法另辟蹊徑,來融得救急資金;不僅如此,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使中國的外向型經濟受到巨大影響,甚至有些中小企業面臨資金鏈斷裂的危險,被正規金融機構拒之門外。于是,資金供求雙方不謀而合。

第三,不完善的借貸市場和不規范的中介機構使得借貸過程潛藏著極大風險。目前,國內民間借貸市場尚不完善,其中活躍著各類中介機構,比如企業集資(集股)、私募基金、合會抬會、資金中介以及地下錢莊,還有大量的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等機構的積極參與。這樣,不僅不利于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更是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存款、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溫床,潛藏著巨大風險。

五、針對我國民間借貸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分析

實踐證明,單靠正規金融無法滿足社會日益多樣化的投融資需求。民間借貸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小微企業的融資困難,在一定程度上調節了資金供求失衡的狀態。作為一種正規金融的良好補充,以市場的形式使社會流動性得以優化配置,是現代金融體系中重要的一部分。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市場化要求,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采取措施來使民間借貸規范化:

第一,在市場層面,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順應資本的逐利本性。目前的利率制度越來越不符合我國現代經濟建設的要求,低利率在我國經濟建設初期對我國的社會投資有著巨大的促進作用,但現在民眾已不再只是習慣性將儲蓄放在低利率的銀行系統,此時的利率管制只會使人們的儲蓄行為變得扭曲,為獲得較高儲蓄收益而不惜冒險。只有放松利率管制,建立完全由社會總資金供求情況決定各種利率水平的市場利率體系,才能促進民間借貸資金有序流動,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并消除高利貸、高利轉貸等違法行為。

第二,在立法層面,加速推進民間借貸的法制化進程,完善借貸手續,明確借貸雙方權利和義務,有效區分合法借貸和非法集資等問題,是民間借貸在陽光下運作。不規范的大規模民間借貸潛藏著巨大風險,但如果能對其加以正確利用,將可以極好地服務小微企業和個人融資。所以,立法部門應當立法確定民間借貸的合法地位,規范借貸程序等措施,使民間借貸規范化、合法化。

第三,在政府層面,加強政府的引導作用,切實改善民間借貸環境,加快民間融資平臺建設,并且加強監管。對民間借貸采取壓制性政策,不僅導致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滯后于經濟發展,降低了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而且還進一步增加了我國金融體系運行的風險,抵消了宏觀調控的實際效果,并且也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公平價值目標的追求。所以,政府應該加緊建設一個自由陽光、利于監管的民間借貸平臺,吸引大量借貸主體參與,并為借貸雙方提供保障,這一借貸平臺將促進民間借貸有序進行,對防范民間借貸風險起到關鍵作用。

主要參考文獻:

篇(7)

一、民間借貸成因分析

1、缺乏正式金融支持是民間借貸產生的根本原因

由于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域金融業務、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社會擔保體系發展滯后等因素疊加,中小企業難以從國有商業銀行獲得足夠資金支持。據全國工商聯的調查,規模以下的小企業90%、微小企業95%沒有與金融機構發生任何借貸關系,正規金融資源配置功能不足和信用制度的缺失,為民間借貸發展提供了可能。

2、低利率和投資渠道有限是民間借貸興起的潛在動力

近年來,人民幣儲蓄存款余額持續增長,城鄉居民普遍資金富余,但現有投資渠道狹窄,銀行存款利率較低,甚至處于嚴重負利率狀態。為求資金保值增值,2005-2007年,大量銀行資金轉向股市,導致股市從998點上漲到2007年的6124點,2008年以來大量資金撤離股市轉投房地產,大家把購買房產作為保值增值和獲利的主要投資途徑。房地產受到嚴厲調控后,資金開始轉向民間借款。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查結果顯示,當年全國民間融資規模達9500億元;2011年,中信證券研究報告認為,中國民間借貸市場總規模超過4萬億元,約為銀行表內貸款規模的10%~20%。

3、手續簡便、方式靈活是民間借貸繁榮的重要原因

民間借貸的主體一般為親友和關系緊密的客戶,操作起來手續比較簡便。民營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資金需求的季節性、風險性使正規金融機構或不能及時滿足、或因風險難以控制望而卻步,而民間借貸的手續簡便、方式靈活正好填補了正規金融的“真空”。

4、特殊的隱性擔保機制是民間借貸活躍的外在保障

民間借貸感情投資成份較多,一般遵循“不熟不借”的規則,借貸成本低,信息較對稱。違約者往往會被親友、社交熟人圈所排斥和懲罰,因而大多數借款都能夠及時還本付息,形成了民間借貸的一種隱性擔保機制。

二、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

1、缺乏法律保護和監管缺位,容易引發民事糾紛,影響社會安定

首先,民間借貸通常具有較高的利息收入,這種“高利誘惑”往往能積聚大量社會資金,也匯集了較高的信用風險,容易演變成“非法集資”。這些年,由于勞動力價格和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人民幣匯率不斷提高,加上國家緊縮的貨幣政策,企業要從銀行獲得貸款難上加難,無奈之下被迫轉向民間借貸,進一步推高了民間借貸利率,推大了民間借貸的規模。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檢測數據,鄂爾多斯的民間借貸利率一般在月息3%,最高可達4%~5%。

其次,民間借貸容易引發資金惡性循環。民間借貸方便、快捷,是解決資金短缺的有效手段。但在解決資金需求者當務之急的同時,如果資金借入者生產經營出現問題,難以按時清償債務,又以民間借貸方式借入資金、償還舊債,便會大大增加借入者的資金成本,影響其信譽,引起借貸雙方的債務糾紛。同時如果民間借貸與銀行信貸相結合,容易讓銀行誤解企業的資金狀況,從而做出錯誤決策。例如銀行貸款到期,企業以民間借貸籌集資金歸還銀行貸款,同時在短期內又申請新的貸款歸還民間借貸資金。這讓銀行控制貸款企業“借新還舊”的規定成為一紙空文,企業在拆東墻補西墻的過程中,一旦經營失誤,就會陷入資金惡性循環之中。

第三,風險隱患較大,影響社會穩定??偟膩碚f,民間融資的操作程序和手續尚過于原始、簡單,表現在:借貸憑據不夠健全,法律效力不足,大多數企業和個人進行融資活動時,沒有相應的抵押擔保,僅憑雙方的信用程度和私人關系等;民間借貸涉及人員廣泛,且多發生于社會基層,一旦發生欠債不還,容易發生暴力收款行為,民間近年來還出現了一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追債公司。從現實來看,民間借貸資金不排除一部分用于炒房或者流入大宗商品以及礦山等。假如經濟環境發生變化,出現房價、大宗商品價格下跌,那這部分民間高利貸很可能會發生危機。2011年,溫州老板跑路、企業關閉或停產的事件已達140多起,而一個老板出逃可能有數十個民間借貸者在哭泣。

2、民間借貸多為短期行為,不利于企業及地方經濟長期穩定發展

其一,民間借貸立足借貸雙方的個人關系,一般只用于彌補短期的資金缺口,資金供給和使用依附于短期的經濟關系,對于長期的市場變化缺乏預測,多為短期行為。市場的波動以及經營中的未曾預計的種種因素的出現,都會影響借貸關系的順利完結。在資金需求方,借款人可能只考慮彌補當前資金缺口、度過難關,對于資金按時還本付息并沒有作妥善安排。在資金供應方,貸款人出于人情關系、資金收益等考慮借出資金,而沒有將借款人的債務償還能力充分考慮。由于借貸雙方均為短期行為、缺乏長期的計劃,資金鏈可能隨時斷裂,不利于企業自身與地方經濟長期穩定發展。

其二,利率偏高,加重企業經營負擔。據報道,2011年全國各地民間借貸利率普遍在年利20%~30%,最高已超過100%,高出央行規定的基準貸款利率3~8倍。企業高息負債后,財務支出進一步增大,雖然一時解了燃眉之急,但市場銷售不佳、自身經營存在問題等因素均會導致企業難以支付到期債務,往往通過吸收新的高息本金來償還到期的高息負債,拆東墻補西墻,如此惡性循環會嚴重影響企業健康發展。

其三,進一步打擊實體經濟。借貸利率不斷高企,增加企業融資成本,當企業發現經營實業無利可賺時,會加速資金從實體經濟的抽逃速度;民間借貸如果演化為純粹的資金炒作,不僅會造成產業“空心化”,還會帶來資金的熱錢化和資產的泡沫化。一位溫州企業主有1000多名員工,一年辛苦下來利潤不足百萬元,而他妻子在上海投資了10套房產,8年間獲利超過3000萬元。千人工廠比不上一人炒房,這樣的例子在以傳統制造業為主的浙江省不在少數。以至當地流傳“一流企業去放貸,二流企業做房產,三流企業做市場,末流企業做實業”。

3、民間借貸資金分散,監測難度大,一定程度上影響宏觀調控效果

一是資金“脫媒”,影響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民間借貸資金分散,借貸行為隱秘,數據來源不一,即使作為權威機構的人民銀行也只能抽樣調查,不能準確掌握民間借貸規模、區域分布、流動特點等。民間融資活動未納入政府統計范疇,可能影響政府對宏觀經濟和區域經濟運行的準確判斷,造成決策偏差。大量民間資金游離于銀行體系之外從事借貸,使信用總量隱性放大,干擾央行對信用規模和資金總量的監控。

二是弱化產業結構調整等政策的調控力度。民間借貸行為不受國家產業政策制約,容易導致部分資金流入國家限制發展的行業、企業,有悖于結構調整的初衷,從而弱化產業結構調整等政策的調控力度。據監測,民間借貸資金約有50%投入工業制造業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其中部分涉及到國家限制的小水電、小造紙、小水泥等高污染、高能耗項目。

三是影響國家貨幣政策實施。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價格由國家確定,而民間借貸的利率是雙方自發商定,兩種定價方法存在天然矛盾。

三、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的對策

1、加快民間借貸法規制度建設

在當前形勢下,通過民間借貸是眾多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的中小企業生存的途徑。所以,對民間借貸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應當盡快制定出臺民間借貸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民間借貸的合法地位,讓民間借貸在陽光下運作,規范、有序。

民間借貸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構筑了民間借貸合法存在與發展的法律基礎和制度環境。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有自由借貸的權利。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民間借貸關系都受法律保護。如果違約,可以協商,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解決。

民間借貸長期以來受到歧視,近年來雖有所改變,仍不是很徹底。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行為規范、債權債務關系的界定、口頭協議糾紛、高息集資行為、“高利貸”中的高額利潤等問題都需要專門的民間借貸法規去解決。從國際經驗看,隨著現代金融業的發展,無論是發達國家(地區)還是發展中國家,在銀行業金融機構之外,基本上都允許放債人(money lenders)進行專業的放債活動,同時制定專門的法律對放債人的放債行為予以規范。所以,國家有必要制定一部適合國情的《民間借貸法》,從法律上明確界定民間借貸的形式和運行方式,在制度設計上為民間借貸雙方構建法律保障。

2、加強民間借貸的監督和管理

民間借貸主管部門要建立科學監測體系,跟蹤民間借貸變化,及時發現有關風險,為決策提供參考。應立足民間借貸市場,積極搭建一個透明、快捷、誠信、高效、安全的民間借貸網絡信息平臺,引導借款人和放款人通過參與該平臺交流借貸供求信息、達成資金交易。以此一方面降低私人投資者和創業者的信息搜尋成本和逆向選擇,促進民間金融市場借貸活動健康發展;另一方面也可推進民間借貸地下運作走向地上,增強民間借貸陽光化、規范化程度,便利政府監管部門的信息獲取并采取動態的針對性風險管控措施,促進民間借貸的安全化。

對于民間借貸,應區別對待、分類管理:一是對合理、合法的民間借貸予以保護。應爭取試點允許個人注冊從事放貸業務,以利于小企業和自然人通過正常的司法途徑,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借助合法的金融工具,加快資金周轉,逐步將民間金融納入正規化的監管范圍,使其在促進小企業多元化、多渠道融資方面更多地發揮出積極作用。二是對投資咨詢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的借貸活動,各地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和引導。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發展非正式金融的做法,為克服民間借貸市場無組織性和分散性的特點,積極探索建立會員制或在工商部門注冊、產權明晰、獨立從事活動的金融咨詢服務中介機構。三是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高利轉貸、金融傳銷、洗錢、暴力催收導致的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司法部門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打擊和懲治。

3、疏通中小企業融資“瓶頸”

民間借貸在活躍地方經濟的同時,反映了銀行金融服務的不足。例如:中小企業融資難、民營個體經濟難以享有充分的信貸服務、欠發達地區銀行信貸壓縮、信貸程序繁瑣等問題。要構建多層次的信貸融資體系,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銀行和社區銀行及小額信貸公司,在國家高新區借鑒村鎮銀行的模式,大力發展社區科技銀行,鼓勵大型商業銀行創新信貸模式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合理引導和規范民間信貸及社會游資,多疏少堵,推進市場化改革,通過發展小金融機構讓民間借貸資金“陽光化”,防止錢流“堰塞湖”。

各級政府要積極培育征信市場,規范中小企業經營行為,引導中小企業轉變信用觀念,建立內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中小企業財務信息的可信度,為銀行信用評級創造條件;金融機構要對符合貸款要求的中小企業簡化貸款手續,盡量滿足有市場、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業合理信貸需求。

4、提高法律和金融風險防范意識

民間借貸必須簽訂書面借貸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利息約定要合法;民間借貸利息超過國家基準利率4倍以上即成高利貸,不受國家法律保護,要搞清楚正當的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集資詐騙的區分,防范觸犯刑事法律;注意輿論導向,對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進行必要提示,使社會公眾清醒認識到高收益潛藏的高風險,防止發生民間借貸高利貸化傾向引發風險事件。

參考文獻:

篇(8)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8.050

1 民間金融的內涵及產生根源

我國學者胡德官(2005)對民間金融定義為,“民間金融是相對政府金融或國有金融而言的,其產權必須是屬于民間所有的,并應由民間金融組織或個人獨立自主地開展金融服務和與其相關的金融交易活動。”

外國學者麥金農(1973)提出的“金融抑制”理論從體制的角度揭示了非正規金融產生的根源。在發展中國家,市場是“被分割”的,國有金融低利率,使得儲蓄意愿下降,民間資金需求過度膨脹,民間金融作為規避政府管制的組織可以提供更高的利率,所以發展中國家廣泛地存在金融市場的二元結構。我國學者張慶亮(2001)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了民間金融的興起,指出我國民間金融是經濟體制改革的產物,內生于民營經濟,是民營經濟的飛速發展對金融需求選擇的結果。我國金融制度由政府主導,金融發展缺乏內在推動機制、導致效率低下。同時,國有金融對民營經濟的金融支持嚴重不足,資金的配置出現“不對稱”。因此,民營經濟的融資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民間金融。

可見,民間金融作為一種非規范的金融形式,是在非國有經濟從正規金融中無法獲得足夠資金,為彌補正規金融供給的不足情況下產生的,是遵循市場需求的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其存在具有合理性。

2 延安民間金融形成及存在問題分析

2.1 延安民間金融形成及發展現狀

延安民間金融的形成和發展與延安經濟快速發展中的民間資金的供給及需求有關,也與延安金融體系的發展有著一定的關系。一方面,延安居民收入的持續增長為民間資金借貸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可能,同時,寬松貨幣政策使銀行利率極低,金融資金的逐利性使民間金融產生成為必然;另一方面,延安個體私營經濟快速發展對資金需求量增多,是推動延安民間金融產生及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

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延安大學民間金融課題組對“延安市中小企業金融現狀調查分析”。據抽樣調查顯示,延安市中小企業中,有90%的企業金融渠道是民間金融,民間金融占企業金融比重大都在80%以上。項目組隨機抽樣調查了50戶居民,其中48戶有借貸關系,2戶曾經有過借貸關系,借貸發生率高達96%。借入總額為32.2萬元,借出總額為25.7萬元,借貸總額為57.9萬元,平均每戶11580元??梢姡耖g借貸已成為延安金融市場相對重要的融資渠道。

2.2 延安民間金融發展中存在主要問題

2.2.1 民間金融不規范、風險性大

隨著延安民營經濟快速發展,民間資金需求增大,正規金融機構貸款難,手續繁瑣,而民間借貸靈活多樣且手續簡單,因此,民間金融成為民營經濟籌措資金的主要選擇。但延安民間金融不規范、盲目性大,甚至存在非法集資現象。有些民間金融機構在自有發展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通過高利息吸引民間資本來增加資金數量,擴大自身發展規模,其為后續資金鏈的發展留下不良隱患,存在很大風險。

2.2.2 民間金融貸款標的大、利息高

延安民間金融貸款標的不等,有幾萬元、幾十萬元的,有的貸款標的達百萬元、千萬元,且利率很高。據統計,在民間借貸中,交易1/2以上融資利息在3%左右,有少數甚至利息高達5%或6%,遠遠高于市場平均投資收益水平。貸款標的越大,回收風險也越大,對延安經濟發展和金融運行秩序產生了很多不利影響。

2.2.3 貸款期限相對較短,風險較高

延安民間金融基本為民營企業服務,好多民營企業由于經營或其他生產生活需要資金,在商業銀行又難以貸到款,才去投資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公司進行融資,由于用于臨時周轉,所以貸款期限一般相對較短,大多數在1年以下,最短的還有10天、15天,期限越短,回收風險較越大,影響了延安經濟及金融業的健康發展。

2.2.4 民間金融監管難度大,可控性差

民間金融作為非正規金融,其交易活動往往比較隱蔽,屬于私下交易,導致金融監管人員難以掌握民間借貸活動的真實情況,民間借貸活動的相關數據獲取困難。延安民間金融機構眾多、分布廣泛,借貸方式靈活,手續簡便,金融融監管部門難以監管。加之延安金融監管機構人員有限。因此金融監管難度大,可控性差。

3 引導和規范延安市民間金融發展的對策

3.1 確立民間金融的合法性,納入國家金融監管體系

民間金融作為一種非規范的金融形式,其存在具有合理性。因此,政府要肯定民間借貸的作用,承認民間金融是我國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對民間融資監管納入國家整體金融市場統一監管,發揮民間金融作為正規金融的補充作用。一是延安市政府要調整民間融資監管方式。通過降低金融準入門檻,允許達到政策規定標準的規模較大的金融合會、私人錢莊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進行注冊、登記,將其轉變為正規的民間金融組織,監管上按正規金融的要求規范管理,接受監督。二是要引導民間金融進行改制。引導民間資金及小型的私人錢莊參與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合作)銀行、其它商業銀行,把原先投向地下錢莊的社會閑散資金吸引到正規的合法的投資渠道上來,截斷地下錢莊的社會資金供應來源,引導規范民間資金的借貸流向。同時還要進一步規范典當行的經營行為。三是政府要將民間金融納入國家整體金融市場,實行統一監控。延安市要建立健全金融市場契約制度,使民間金融合法并進一步規范運作。

3.2 建立民間金融征信制度,降低其經營風險

信用制度是金融體系的重要制度,保證了金融體系的正常運行,征信制度的建立是金融機構降低風險的重要制度保障。民間金融也應引入征信制度降低其經營風險。延安市要逐步建立民間融資的征信體系。金融監管部門建立一個由中央銀行牽頭、由各金融機構參與的征信體系和查詢平臺,聯合工商管理、保險、不動產管理、消費者協會、稅務等部門組成信用數據庫,數據主要包括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合伙制企業、自然人在內的信用數據。借貸客戶通過征信數據庫平臺隨時查詢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及自然人名單,以保護民間金融交易中有關當事人的利益。通過征信制度的建立及征信平臺的開放,可以有效降低民間金融的經營風險。

3.3 引導和規范民間金融投資渠道

政府對民營經濟金融給予政策上的扶持與引導,關鍵要為充足的民間資本尋找更好的投資渠道,使其有較高的投資收益。延安是相對偏僻的小城市,民營經濟發展規模一般較小,民間資金流動不暢。因此,政府引導和規范民間金融發展比較重要。一是鼓勵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正規金融機構,通過政策鼓勵正規金融機構向民營企業貸款,降低貸款難度。二是大力發展民營銀行。利用民間資本由政府牽頭引導組建各類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民營銀行,規范其經營行為。三是發展投資基金和信托基金,延安目前沒有信托基金,適當的發展投資基金和信托基金,推動延安民間金融健康發展。四是發行企業債券。通過企業債券發行引導并控制民間資本流向,使民間資本通過正規合法的方式滿足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

3.4 實行金融監管多元化,引導民間金融健康運行

鑒于民間金融的民間性質,政府部門應出臺相應政策對民間借貸進行有效監管,引導其走上健康發展之路。一是延安市政府應制定民間金融運行的規則。政府監管部門應依法定期對民間金融機構如民營銀行、典當行進行現場監管和非現場監管,及時掌握其經營狀況,利用征信平臺及時向社會公布,防止民間融資發生違規行為,引導民間金融組織正常運行,保護資金需求方和供給方的利益。二是對民間金融采取分類監管。對于民間親朋好友間互助的、小額的借貸活動不必干預,通過宣傳法制意識,引導鼓勵民間親朋好友借貸向著規范化、契約化方向發展,采取契約合同形式對民間金融活動中形成的借貸關系進行有效的保護,降低其風險。對部分企業針對社會或企業內部的集資活動,重視事前的審慎防范,其在發生風險時采取事前監督以盡量避免風險發生。三是政府要嚴格限制和取締不正常的非正規金融組織和活動。引導具有一定規模的非正規金融組織領取執照開展業務,并建立管理制度,引導其短期內可限定其利率,長期內則規定利率浮動范圍。積極進行金融替代品的開發和管理,引導居民選擇新的金融投資渠道,開辦城鄉信托業務。四是政府要加強宣傳,使居民形成意識,民間借貸行為一定要合法、有契約和擔保,才能降低風險。延安市政府要采取金融監管多元化,引導民間金融健康運行。

參考文獻

[1]胡德官.我國民間金融問題研究述評[J].中國農村觀察,2005,(5).

[2]李新.我國農村民間金融規范發展的路徑選擇[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

[3]鄧大才.需求誘導性制度變遷與農村民間金融的制度化[J].人文雜志,2004,(5).

[4]江曙霞,秦國樓.現代民間金融的政策與思考[J].決策借鑒,2000,(4).

篇(9)

關鍵詞: 陜北榆林;“資源詛咒”;民間借貸

Key words:Yulin in Northern Shaanxi Province;resource curse;private lending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6)14-0086-03

1 問題的提出

經濟增長歷來是各國政府較為關注的問題,其中,自然條件的差異即物質生產投入品的差異對各地經濟的增長是否起到推動作用一直為各位學者所爭論。例如:19世紀末期的美國、智利、俄羅斯、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通過生產并出口本國豐富的礦產資源推動了經濟的發展,及至完成工業化進程的亞洲和拉丁美洲國家依靠“出口導向型”的戰略,即利用礦產和能源推動了工業化的進程。但1993年后Auty, Sachs和Warner (1995,1997,1999,2001) 利用實證方法分析各國經濟的增長,并提出豐裕的資源會限制一些國家經濟的增長,資源豐裕國家的經濟增長都普遍落后于資源貧乏的國家,此即為著名的“資源詛咒”[1]。

我國學者從2005年后開始對此現象進行研究,主要針對我國省級層面上是否存在“資源詛咒”、傳導機制以及相應的措施進行研究,但對某一具體地區是否存在“資源詛咒”尚無系統研究。陜北地區資源豐富,民間借貸發展迅速。本文在論證陜北榆林地區是否存在“資源詛咒”的同時,將結合榆林地區的民間借貸,試圖論述資源詛咒與陜北榆林民間借貸的關系。

2 對陜北榆林地區“資源詛咒”現象的判定

2.1 資源豐裕度指數(PRAI)

根據資源集中程度不同,資源分為集中型資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氣)和分散型資源(土地),結合榆林的實際情況,本文的資源主要是集中型資源。選取的樣本主要包括陜西、河北、山西、內蒙古等省份,數據為2003-2013年的時間序列數據。

由于各省資源豐裕度的差異主要通過各省煤炭、石油和天然氣三種資源的儲量在全國的比重進行體現,因此文中利用三種能源構建資源豐裕度指數,計算各省份和榆林地區的資源豐裕度指數。考慮到以上能源在生產和消費總量中的比重不同,根據其比重對以上能源賦予權重[2]。因此構建以下表達式:

其中,PRAI為資源豐裕度指數,rc、ro、rg分別為當年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儲量,RC、Ro、RG分別為當年煤炭、石油、天然氣的全國總量;PC、PO、PG分別為各年煤炭、石油、天然氣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

由于各省份以上三種資源的儲量不同,我們分別計算2003-2013年各省份每年的PRAI指數,再計算其平均值以便和榆林地區的PRAI指數進行比較,以判定榆林地區的資源豐裕程度。

2.2 經濟增長率(θ)

計算各省份的經濟發展水平,用2003-2013年GDP的平均增速來表示,2003年為基期,2013年為計算期,表達式如下:

GDPt0、GDPt1分別為2003、2013年的名義GDP。

2.3 陜北榆林地區的“資源詛咒”驗證

根據式(1)、式(2),計算出各省份年均經濟增長率和PRAI指數,見表1。

計算榆林PRAI數值時,用各年生產各種資源的產量在當年陜西省該資源總產量的占比與其占一次性能源消費的比重乘積進行計算,然后求其均值。

表2為各省資源豐裕度指數與年均經濟增長率的相關性分析,Pearson相關系數為r=0.876,說明兩者之間存在正的相關性,榆林的PRAI指數與經濟增長率成正相關,不存在資源詛咒。但是2005年到2011年期間,國際煤炭價格大幅上升,04年底煤炭均價為400元/噸,09年超過1000元/噸,2012年后回落[3],榆林煤炭資源豐富,依靠較高的煤炭價格快速推動榆林經濟的增長,因此較高的資源豐裕伴隨著較高的經濟增占率。但利用榆林2010-2014年的數據,分別計算各年到2014年的經濟增長率,計算結果如表3。

表3中數據顯示2010-2014年榆林經濟增長率總體下降。但其各資源產量的總體趨勢是上升的,因此其資源豐裕度的數值和前面所計算的數值相比,變化幅度可以忽略不計。結合表1、表3發現,2010年后,榆林地區PRAI較高,但θ較低,2011年后的經濟增長率相比之下更低,因此資源豐裕的榆林地區經濟增長落后于資源貧乏的地區,榆林地區存在“資源詛咒”。

3 陜北榆林民間借貸與“資源詛咒”的關系

3.1 “資源詛咒”推動民間借貸

單一的資源型產業結構是“資源詛咒”的傳導機制之一,同時也推動陜北民間借貸的發展。在“資源詛咒”下,豐富的資源吸引大量資本進入資源部門,導致其他部門的萎縮。陜北榆林的支柱產業為煤炭開采洗選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石油加工、煉焦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各類產品加工鏈較短,中間產品比重較大。據統計,2012年榆林市民營經濟在三次產業中的比重分別為1.2%、81%、17.8%,其中在第二產業中能源產業比重為90%。一是凸顯產業結構單一,二是凸顯民間投資渠道較為狹窄,民間資本多投向能源產業。在此背景下,煤炭價格的變動影響民間資本的收益,推動民間借貸。

具體過程如下:煤炭價格上漲之前,貸款者的資金多是出于幫忙無償提給借款者使用,此時的借貸手簡單,以打借條和口頭約定的形式居多;當煤炭價格上升,民營企業加大資源的囤積,大量從民間籌集資金,繼續沿用早期的借貸形式,由于較高收益,借貸時明確約定借貸利率,但多數沒有約定借貸期限,按月收取利息;當炒礦成風時,各種借款者通過各種方式向親朋好友、企業、銀行、典當行等借款,甚至不惜抵押房產籌集資金進行借貸。在此形式下,陜北民間借貸呈現出“金字塔”式的股權融資方式,最底層為普通貸款人,按照固定的月息取得固定利息;最高層為煤礦所有者,其從其下的各級股東處籌集資金,為其分紅;中間有多個層級的股東,每個層級的股東都是以股權投資形式籌集資金,每級股東身后會有很多小股東。

從榆林法院訴訟民間借貸的數據中,2009、2010年榆林地區民間借貸金額較大。榆林民間借貸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居民銀行個人存款、民營企業從實業退出的經營性資金、當地流向外地的資金回流、外地資金的流入、銀行信貸資金間接進入民間借貸等五個方面[4]。2008年到2010年為應對經濟危機,我國實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5次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09年一年、二年、三年存款利率分別為2.25%、2.79%、3.33%,相比更高的放貸收益,以上前四種民間資本直接進入借貸領域。第五種資金間接進入民間借貸:首先部分放貸者通過房屋抵押方式從銀行籌集資金,再通過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使貸款進入民間借貸,以獲取利差。同時大量放貸者為將自有資金放貸,在購房、購車時多選擇分期還貸。其次部分銀行人員和貸款者相互勾結,為貸款者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常用的方式是貸款者提供價值較高的虛假票據,將該票據抵押后獲取銀行貸款。最后是支行領導、行長自己利用職務之便對借款者進行擔保。

3.2 民間借貸加重“資源詛咒”

陜北民間借貸2012年借貸利率較高,源于當年煤炭價格下降,開始借款人預期煤炭價格只是短期下降,為了能夠籌集資金償還前期借貸的利息,各個借款人提高貸款的利率。但其后煤炭價格一直低迷,沒有回升的跡象,引起各方關注,貸款人開始追討本金,借款人無法再繼續籌集資金,無法還貸,大量借款人“跑路”民間借貸風險爆發,從2010-2013年,年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數量(456件到2388件)及標的額(0.84億到22.9億)急劇上升[5],資本出逃,經濟增長緩慢,民間借貸加重“資源詛咒”。

4 結論及政策啟示

由于煤炭價格的上升,資源豐裕的榆林地區經濟獲得快速增長,但產業結構的單一促使資本流入資源型產業的同時推動了當地的民間借貸,進一步使資本過度流入資源型產業,導致原本畸形的產業結構產生更大程度的扭曲。隨著國際煤炭價格的下降,榆林地區的經濟增長陷入衰退。因此,本文從調整和優化榆林產業結構,促進當地經濟可持續發展角度提出以下對策:

4.1 整合交通資源,大力發展物流業

在榆林第三產業中,物流業發展較快,源于煤炭、油氣等產業帶動以及其重要的區位優勢―包茂、青銀、青蘭高速公路、包西鐵路、210國道。但由于資源的開發是以政府主導行為為主,導致物流業表現為“小、散、弱、差”的狀態,正規的物流企業競爭力弱于中小、個人物流企業,各行業(鐵路、公路、航空、管道)各自為政,無法統一協調資源為企業服務,在現代物流產業中鐵路與公路的物流量占比為7:3,但榆林兩者的比重為1:9[6],導致以民營企業為主的榆林地區物流成本較高。因此需要整合公路、鐵路、倉儲、管道等行業資源,打破傳統的部門、條塊分割狀態,具體可由政府設立機構,由在物流方面有實操經驗的領導擔任負責人,由各個運輸行業的企業、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礎上共同制定當地物流業長期規劃,能及時就存在問題進行協商解決。

4.2 引導民間資本大力發展裝備制造業和配套加工業,需要銀行調整信貸結構

有數據顯示,榆林的工業貸款主要流向個別能源采掘為主的大企業,如洛川縣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向延煉實業集團貸款余額占比為68.48%;定邊縣商銀行向鉆采公司貸款余額占比為94%[7],占榆林第二產業能源產業比重為90%的民營經濟得不到貸款。要解決榆林地區產業結構單一,制造業增加值較低,產業鏈較短的問題,需要政府出臺優惠政策引導民間資本投向裝備制造業和配套加工業。由于榆林的農產品具有當地特色,因此當地也可發展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資源加工業。同時銀行要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在民間資本投向以上產業時,根據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無抵押、擔保難的現狀,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根據當地中小企業的情況,制定不同于大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辦法;二是創新貸款模式,由需要貸款企業的上下游企業擔保或多個中小企業聯合為某一企業擔保。

4.3 加大人力資本投入

榆林單一的產業結構中,初級產品在經濟中的比重較大,導致高技能勞動者缺乏。從經濟學的角度而言,個人是否加大人力資本的投入取決于前者所產生的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的比較。榆林地區的就業崗位以初級產品部門為主,進行人力資本的投入所產生的成本高于收益,因此個人缺乏接受教育培訓的激勵。而高技術含量制造業需要大量的高技能勞動者,同時也是培育具有創新精神的企業家的基礎,人力資本的長期匱乏抑制了更倚重高技能勞動者的制造業的發展空間,導致該地區經濟缺乏長期增長的動力,因此榆林地區應該加大人力資本的投入。政府應將重點放在教育和制造業所需的高技能勞動者的教育和培訓上,同時用各種方式吸引外來的高技能勞基礎動者,積累寶貴的人力資本。同時政府應定期企業所需的技能崗位,引導個人自覺接受高技能培訓。

參考文獻:

[1]ArezkiR.,andF.vanderPloeg, 2007, Can the NaturalResource Cursebe Turned into a Blessing? The Role of Trade Policies and Institutions,IMF Working Paper,WP/07/55,March.

[2]徐康寧,韓劍.中國區域經濟的“資源詛咒”效應:地區差距的另一種解釋[J].經濟學家,2005(6):96-102.

[3]2004-2011年中國煤炭價格走勢圖[EB/OL].中商情報網 http:///news/data/2011/08/249565046124.shtml.

[4]龍昊.榆林民間借貸調查(一)[N].中國經濟時報,2011-12-6.

篇(10)

中圖分類號:F276.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7)03-0086-02

引言

現階段,為積極響應國家“一帶一路”號召,在新常態經濟發展態勢下公眾掀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尤其在“互聯網+”發展背景下,需要大力發展互聯網金融,支持小微外貿企業發展。然而小微外貿企業在實際發展中,需要借助金融財政支持的力度還不夠強,尤其在融資過程中困境重重,主要包括內源資金有限,外源融資難,政府財稅支持有限,銀行審批手續復雜,貸款額度有限,小額貸款公司、民間借貸風險高,融資困境尚未從根本上徹底得到改變。小微外貿企業有其獨特的融資需求特點,應該有針對性地分析其存在問題和解決對策。

一、合肥東南制衣有限公司融資困境

以合肥東南制衣有限公司為例,這是一家集科研開發、產品生產、市場營銷于一體的自營進出口企業,是以生產和出口沙灘褲、阿拉伯睡褲及針織衫等服裝產品的小微外貿企業,其產品多銷往中東、歐美及日本等地。在公司發展的同時,與眾多的小微外貿企業一樣,由于自身規模比較小,而缺乏流動資金、抵押擔保等導致公司融資困境。一方面,商業銀行為了規避風險等,拒絕與公司進行資金合作;另一方面,公司采用部分民間借貸,導致生產成本增加,公司發展壓力倍增,企業良性循環得不到保障。

二、融資困境的原因分析

第一,公司發展規模小導致融資難。以合肥東南制衣有限公司為例的眾多小微外貿企業,一是自身發展力量薄弱,經營規模較小;二是運營管理機制尚未健全,管理水平較低;三是經濟效益抵御風險能力差,經營穩定較差,這樣便使得公司信用能力大打折扣,從而影響了融資能力。

第二,金融機構貸款審批嚴導致融資難。小微外貿企業由于自身發展特點,往往是在接到國外訂單時臨時需求流動資金,融資需求具有不確定性,且投資收益一般較低,擔保困難,這就造成管理成本高且風險較大,于是金融機構對其“惜貸”,從而無法滿足公司發展需求。

第三,民間借貸或集資方式導致融資成本與風險增加。當公司面臨急需資金周轉的困境,在金融機構貸款無法滿足公司發展需求時,小微外貿企業便采用民間借貸或集資方式來緩解當務之急,由于利率較高,往往增加了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加大了其經營風險。

三、合肥東南制衣有限公司發展的SWOT分析

合肥東南制衣有限公司發展的SWOT分析(見下表)。

四、小微外貿企業融資建議

第一,加大對小微外貿企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勵小微外貿企業提高自身競爭力針對小微外貿企業經營和發展特點,政府有關部門應積極研究,出臺關于對小微外貿企業的扶持政策,引導小微外貿企業發揮自身優勢,適應市場需求與變化,增強創新能力,不斷開發新技術、新產品,完善內部治理,強化財務管理,創造出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市場競爭力,從而提高企業形象、增強企業信用水平,為內部融資積累更加豐厚的資本,為外部融資提供良好的經營基礎與信用保證。

第二,規范民間借貸和集資行為,保障小微外貿企業合法利益。政府要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民間借貸和集資行為,對民間借貸手續、擔保手續和貸款利率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強化監督和管理,防止暴利傾向,堅決打擊非法集資和金融傳銷等違法行為,有效降低小微外貿企業融資風險與成本。

第三,創新互聯網金融融資方式,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渠道?;ヂ摼W金融利用現代高科技,實現了更高效、更便捷的金融服務和業務拓展,提高了用戶體驗和服務滿意度,提升了融資效率。在“互聯網+金融”發展背景下,傳統金融受到嚴峻挑戰,國有和民營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保持核心競爭力,破除危機感,迫使對金融產品進行轉型升級和提供優質服務,也促進了小微企業融資的創新發展,很多銀行都建立了自己的網貸平臺,通過網上銀行向小微企業主提供融資服務,如工行的“易融通”和“網貸通”。另一方面,增加了小微企業融資的路徑選擇,比如像“拍拍貸”“人人貸”“宜信”小額貸款公司網貸平臺實行“線下+線上”業務同時開展,操作簡單快捷。

結語

在當前國際貿易環境下,小微外貿企業發展面臨嚴峻挑戰,政府和金融部門對于小微外貿企業發展需要提供必要的財政政策扶持,同時進一步規范民間借貸以保障企業的合法利益。改變傳統的融資模式需求,小微外貿企業積極借助互聯網金融方式,拓寬融資渠道,促進小微企業通過互聯網進行健康、有效融資,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黃婉婷.基于SWOT分析淺析小微外貿企業融資困境[J].國際商務財會,2012,(9):59-62.

[2] 劉曼紅.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人學出版社,2003.

[3] 盧卓,彭小輝.小微企業融資現狀及對策研究――基于中山市的調查分析[J].農村金融研究,2013,(1):32-38.

[4] 余剛.小微外貿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的現狀及對策[J].中外企業家,2013,(22):10-11.

Analysis of Financing Path of Micro Foreign Trade Enterprises

――a Case Study of Hefei Southeast Garment Co.,Ltd.

SONG Qing-fu

篇(11)

中圖分類號:D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3)10-0051-03

傳統民間借貸多發生于具有血緣或地緣關系的個人或企業之間,因而具有較少的交易成本。但隨著民間借貸規模的擴大,交易成本優勢可能被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劣勢所掩蓋,如何有效監管民間借貸成為理論研究及政策實踐的熱點。何田(2002)認為應鼓勵民間資本以金融組織形式準入資本市場,使借貸行為合法化,并規范民間借貸中介,完善民間貸款機構監管制度,以實現民間借貸監管目的[1]。郭斌、劉曼路(2002)認為政府應引導民間金融組織逐步演化為規范化運作的、定位于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民營金融機構[2]。衷正,鄧高峰(2011)強調通過民間信貸信息的收集、居民和企業網絡信用體系的建立降低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水平,從而降低民間借貸風險[3]。本文將運用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模型對民間借貸中的借貸方、服務中介與監管部門三方的博弈行為進行分析,并依據其分析結果探討規范民間借貸服務中介監管的有效對策。

一、博弈主體及其支付假設

(一)博弈主體

1.資金需求方。該主體是指在銀行遭遇融資瓶頸卻亟需資金的小微企業。本文將此類小微企業分成兩類:一類是具有創新活力并有明確資金投向,采用現代企業管理,卻面臨發展資金瓶頸的潛力企業,定義為G(Good);另一類是缺乏創新活力,管理存在問題,需資金周轉且償還能力薄弱的風險企業,該類企業為B(Bad)。小微企業需借用民間資本作為短期運作資金,企業需提供需求意向書,說明借款計劃用途及期望回報等信息,假設G類企業提供真實說明情況的意向書為R(Real);B類企業真實反映企業自身情況高風險意向書F(Fake),或可以提供通過編造虛假意向書等同于G類企業的意向書R。

2.服務中介。該主體是指為民間借貸提供中介信息、投資咨詢、擔保等服務的機構,降低資金供給方的信用風險及為需求方提供擔保,以雙方達成信貸意向而收取服務費為盈利方式。服務中介需根據企業提供意向書對企業進行信息調查和匹配,但服務中介有兩種行動選擇,即正常途徑進行審核或B類公司通過編造的意向書向服務中介說服合謀失敗,服務中介都選擇統一流程審核(S)資料,即需要支付審核成本C;服務中介審核出編造高風險意向書(Rf)的概率為q,審核不出問題的意向書為Rr,其概率為1-q;當其收到的是B類公司高風險意向書時或者B類公司通過編造的意向書向服務中介說服合謀,此時服務中介選擇不審核(D),即不需要支付審核成本。

3.監管部門。該主體是民間借貸服務中介的監管主體,對服務中介匹配達成借貸情況進行復核,減低信貸風險。監管部門有兩個行動選擇,即對意向結果進行復核(K)或不對意向結果進行復核(NK)。如果復核查出問題監管部門對金融中介進行處罰;如未審核意向結果,信貸交易實現后出現違約情況,由監管部門承擔監管失職之責。

(二)支付假設

由資金需求方小微企業發出的R意向書通過中介審核后順利獲得借款,得到收益為Y,未能通過獲得貸款收益為0,假設企業制作意向書不需支付成本;小微企業順利獲得借款后需向民間借貸服務中介支付服務費Fe,若B類小微企業說服服務中介合謀獲取借款要向服務中介支付服務費Feh,Feh>Fe,Feh中包括企業需支付的合謀成本。服務中介順利為企業解決借款后,監管部門對意向結果進行復核,發現該項借款過程中存在不合規或出現違約風險時對服務中介進行處罰,處罰包括經濟和行政整改處罰,本文統一轉化為經濟處罰M。處罰M統歸監管部門收益,監管部門復核借款意向結果需要花費大量人力、時間等成本,成本為Q;若高風險的意向,監管部門在復核中一定能查出來,但如果未進行復核出現違約,必然造成民間資本損失、社會穩定因素受影響,該損失由監管機構承擔,損失計為N。

二、博弈行為分析

(一)博弈主體行為分析

1.資金需求方。G類小微企業理所當然選擇R意向書如實反映企業需求及情況,而B類小微企業將根據自己對金融民間借貸服務中介的預測行動做出選擇。因為在此模型中監管部門對資金需求方沒有直接監管作用,小微企業不需針對監管部門行動策略做出選擇。

B類小微企業針對預測的民間借貸服務中介行動策略做出反映。若不論服務中介的行動策略,企業采用F意向書,其期望收益都為零;若服務中介選擇與企業合謀采用不審核(D),企業的期望收益為Y-Feh;若服務中介選擇統一流程審核(S)資料,企業的期望收益為(1-q)(Y-Fe)。因此,B類企業會選擇期望收益高的形式做出行動決策。

2.服務中介。當民間借貸服務中介收到F意向書時,不傾向于給這類企業尋求借款,選擇不審核(D);當服務中介收到R意向書時,若沒有收到合謀請求時,中介都會統一流程審核資料(S);若企業發出合謀請求,服務中介要預測監管部門行動策略后進行行動選擇(見表1),預測監管部門選擇K(復核),服務中介選擇S的期望收益為(1-q)(Fe-C-M),選擇D的期望收益為Feh-M,因為Feh>Fe,1-q

3.監管部門。監管部門在采取行動策略前可以判斷企業意向書的類型,當意向書為F,監管部門無需進行復核;意向書為R才是監管部門選擇的關鍵,R中分兩類,真實的或編造的,假設監管部門對R為真實的先驗概率為P,選擇K時的期望收益為-PQ+(1-P)(M-Q),選擇NK時的期望收益為-(1-P)N;監管部門根據兩個期望收益進行行動策略選擇。

(二)三方均衡行為分析

根據三方行為分析后,均衡結果取決于企業意向書R的真偽情況和是否發出合謀請求后,民間借貸服務中介做出的策略判斷,依據中介判斷正確才能有均衡的存在。R為真,中介策略是S;企業發出合謀請求,中介策略是D。具體分析如下:

在企業給出意向是R時,-PQ+(1-P)(M-Q)>-(1-P)N,即P

當P

當P0,Y>Feh時存在均衡策略(R,S,K);

當P>1-Q/(M+N),Feh-Fe-q(Y-Fe)Fe時存在均衡策略(R,D,NK);

當P>1-Q/(M+N),Y

綜上均衡分析,資金需求方小微企業除非貸款金額所獲得收益小于支付的服務費,企業提供意向書目的就是為獲得資金,因此,企業意向書會是R類型;民間借貸服務中介行動策略取決于企業支付的合謀成本(Feh-Fe)和審核能力(q);監管部門行動策略由復核成本Q和對民間借貸服務中介的處罰力度M決定。

三、政策建議

為有效利用民間資本,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和民間資本市場活躍的矛盾,維護民間借貸市場有序運轉,結合以上三方博弈均衡結果,對民間借貸服務中介監管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大對民間借貸服務中介違規處罰力度

加強復核監督并建立有效的懲罰機制,增加違規中介的罰款額度,設置違規處罰警戒線,將列入信用黑名單嚴格復核。監管機構根據服務中介違規造成信貸風險的高低,將服務中介違規情況進行等級劃分,罰款額度與違規等級相掛鉤;并且依據處罰情況進行累計,設置警戒線對達到一定程度的服務中介列入信用黑名單,監管機構對該黑名單中服務中介采取必復查的機制。通過處罰和信用記錄來淘汰信用較低、不遵守行業準則的服務中介,增強監管威懾力,保證服務中介所處行業整體信譽度。

(二)授權第三方機構參與信貸復核,提高監管效率

與銀行貸款相比,民間借貸金額小,涉及企業數量繁多,從復核范圍和成本角度考慮,由監管部門復核成本較高,因而可采取授權第三方機構參與復核以降低成本和擴大覆蓋面。例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投資評估機構進行第三方復核,采用非官方力量監督查核相關信息真偽。監管部門可以由財政支付資金加上從罰款中收入支出作為相關第三方復核的工作費用;借鑒“不相容業務分離原則”,監管部門隨機選取第三方機構復核。

(三)規范民間借貸服務中介的行為

通過建立標準化資料審核機制,規范相關服務資費標準。規范民間借貸中介市場體系,從準入、業務范圍、業務標準、收費標準、退出等方面規范化把關審核,讓民間借貸服務中介運行合法、正常、有序。其中最為關鍵的是規范服務中介業務標準,有效規避民間借貸風險。如果民間借貸業務風險控制不到位,直接導致貸款方經濟利益損失,進而損害服務機構的行業信譽,該服務中介將會承擔沉重的代價。因此,服務中介內部流程標準化的建立,有利于服務中介控制信貸風險。相關監管部門鼓勵引導民間借貸服務中介向正規金融服務機構管理方向發展,建立標準化資料審核機制,合理制定資費標準,監控資費標準調整程序。

(四)建立資金需求方強制信息披露制度

為減小信息不對稱影響審核的難度,要求資金需求方增加企業相關信息披露內容。資金需求方信息的真實性是決定借貸風險大小的關鍵因素。目前民間借貸服務中介無法完全獲取資金需求方的真實資產狀況和經營情況,難以資金需求方資質進行有效評估從而增加了信貸風險。因此,監管部門可以通過在信息披露制度上給予民間借貸服務中介支持,并協調服務中介與正規金融機構間關于客戶信息系統的構建及溝通查詢問題,節約服務機構信息收集成本;監管部門規范資金需求方借貸意向及相關信息披露內容,例如:包括資金需求方財務報表、資金用途、經營管理人員情況等在申請或借貸期間進行定期向服務機構披露,監管部門需采用強制信息披露。

參考文獻:

主站蜘蛛池模板: jealousvue成熟50maoff老狼| 久久我们这里只有精品国产4| 看**一级**多毛片| 国产亚洲真人做受在线观看| 性一交一乱一伧老太| 国产边打电话边被躁视频| jizz中文字幕| 成人性生交大片免费看午夜a| 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ⅴ大香| 樱桃视频直播在线观看免费 | 91精品国产免费入口| 女人18毛片水最多| 一级欧美一级日韩| 成人窝窝午夜看片| 久久一日本道色综合久久m| 香蕉久久国产精品免|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影视| 久久久久久久久久免免费精品| 果冻传媒91制片厂| 亚洲国产精品人久久电影| 波多野つ上司出差被中在线出| 众多明星短篇乱淫小说| 精品一区二区AV天堂| 又大又粗又爽a级毛片免费看| 老张和老李互相换女| 国产人久久人人人人爽| 麻豆一二三四区乱码| 国产成人综合亚洲一区| 人人干人人干人人干| 国产精品99在线观看| 思思99re热| 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AV′| 337p日本欧洲亚洲大胆艺术| 国产香蕉97碰碰久久人人 | 2019国产麻豆剧传媒视| 国产资源中文字幕| 9277手机在线视频观看免费| 在线免费观看毛片网站| AAA日本高清在线播放免费观看 | 澳门开奖结果2023开奖记录今晚直播视频 | 一区二区三区日本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