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史資料》創刊于1980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雙月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河南文史資料》雜志是河南省一本重點關注河南地區歷史文化的學術期刊。該雜志致力于收集、整理、研究和傳播河南地區的文化遺產和歷史資料,以推動河南地區文史研究的深入發展。
該雜志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歷史文化研究、文物保護與考古發掘、地方志編纂、古籍整理與研究,以及相關學術領域的新進展和理論探討等。它的特點在于對河南地區特有的歷史文化資源進行深入挖掘和研究,展示和保護河南的文化遺產,以及探討與河南地區相關的重要歷史事件和人物。雜志的篇幅較長,以學術研究論文為主要內容。這些論文主題廣泛,涉及河南地區的歷史、考古、文化、藝術等各個方面。雜志注重研究方法和學術觀點的創新,同時也注重對歷史文化事實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該雜志還設立了書評、研究簡訊以及評論等專欄,介紹和評述有關河南地區文史研究的重要著作、學術會議和學術活動。此外,它還定期刊登河南地區重要文物保護與發掘的最新成果,讓讀者了解到關于河南文化遺產保護和考古發掘的最新動態。
總之,該組織為學術研究者和文化愛好者提供了一個學術交流與分享的平臺。通過對河南地區歷史文化的研究和宣傳,該雜志對于增加公眾對河南文化的認知和了解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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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件應論點明確,論據充分,論證嚴謹,層次清晰,文字精練,數據準確,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和實用性。
(二)文章著作權,除《著作權法》另有規定外,屬于作者,對于侵犯他人版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的文字、圖片等引起的法律問題一概由作者自負。
(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一般應多于10篇,按在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標注(加方括號),并在文末按順序列出。作者、譯者、編者不超過3人時全部寫出,超過3人時只寫前3人,后加“等”。
(四)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五)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六)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七)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多個作者之間用分號隔開,同一作者的介紹之中不出現句號。如有通訊作者,請標明。
(八)提供4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和3—5個關鍵詞。摘要應包括:論文所研究的主要問題、得出的基本結論、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及所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議等。
(九)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十)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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