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報是一本由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的政治期刊,2008年創刊,月刊。該刊嚴控學術質量,努力吸引高質量論文,為該行業領域發展建設與科研成果傳播做貢獻,歡迎大家踴躍投稿或訂閱。本刊主要欄目有: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市政府文件。
《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報》創刊于2008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月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作為一本政府主辦的公報,它的報紙理念包括公正客觀地報道政府的決策、政策和工作安排,真實呈現政府的工作成果和發展動態。
《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報》致力于為廣大讀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和知識,關注民生問題、社會熱點,提供有關政府服務、公共事務和社會發展的及時資訊。作為一本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大型月刊,該公報可能注重理論探討和專業性分析,以深化廣大讀者的理論水平和專業知識,促進學術交流和思想碰撞。
公報致力于挖掘和報道新穎、具有創意的選題,關注當下社會和政府關懷的議題,引領輿論熱點,促進社會思考和討論。總體而言,報紙理念圍繞公正客觀、服務大眾、理論高度和選題新奇展開,為讀者提供優質的信息,強調政府與公民之間的溝通和互動,推動社會發展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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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來稿應遵守學術規范,保證原創性、科學性;無涉違法違紀現象;作者署名須無爭議。本刊不接受在其他報刊雜志、專著、論文集等公開出版物上已發過的文章。
(二)文獻類型的字母標識: [M]為專著,[C]為論文集,[N]為報刊文章,[J]為期刊文章,[P]為未出版之會議論文,[D]為未出版的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需注明學校),[R]為報告,[CD]為光盤。
(三)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簡明、準確,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能有標點、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略語、字符、代號等,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
(四)本刊注釋均采用腳注形式,文末不列參考文獻。注釋序號采用1,2,3……;同一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從第二次引注開始可標為“同注某某”。
(五)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六)論文需要同時提供中文和英文摘要。摘要以提供論文的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論述研究目的、原理和結論,具有相對獨立性。
(七)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八)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九)圖表圖示和表格應該分開,如圖1,圖2,……表1,表2,……。如果圖表系出自其他書刊,應在圖表下方說明其出處。也可以給圖表附加說明。
(十)解釋和分析能力:稿件需要具備良好的解讀和分析能力,能夠對研究結果進行合理的解釋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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